关于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主题活动的通知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在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中
开展万名党员“戴党徽、亮身份、
作表率、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企业)各党委(工委):
为深入推进全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万名党员“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促发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共产党员佩戴党徽,亮出的是责任,赢得的是信任,接受的是监督。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促发展”活动,是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这项活动,使每位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每位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增强荣誉感和党员意识;使每位党员时刻处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增强自律意识。通过这项活动,使党员身份亮出来、党员素质高起来、服务群众干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强力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凝聚
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促推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活动内容
在活动中,各党委(工委)要重点在党员领导干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中推行佩戴党徽亮身份,同时也要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设立党员先锋号和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
1、结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党员大规模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全县各党委(工委)要在2月20日前组织党员采取集中学、分散学、竞赛学、辅导学、请专家讲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强化党员的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同时,要组织学习身边先进人物事迹,使教育培训成为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激励斗志的过程,成为凝聚智慧、聚集力量的过程,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热情,充分发挥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结合开展群众评议,认真抓好第一轮承诺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3、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三同三问”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大走访”活动。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办成一批群众普遍期待的好事实事。要组织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要经常走访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及时送去党组织的关
怀和温暖,切实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百姓门、听百姓声、解百姓难、结百姓亲”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促发展”活动,是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量化活动方案,主要领导要带头认真负责地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
2、规范佩戴,强化督导。在活动中,各党委(工委)要做好党徽的规范佩戴,做到“四必戴”,即:在重大节庆日、重大会议期间,党员必须佩戴党徽,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党徽;农村(社区居委会)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佩戴党徽;红土先锋党支部的无职党员要按照设岗定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时必须佩戴党徽。各党委(工委)主要领导要带头佩戴并加强检查与监督,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并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
2、搞好结合,讲求效果。把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促发展”活动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快发展、推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党员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以实际活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党委(工委)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大力宣传,形成良好
的舆论氛围,唱响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社会和谐之优的华美篇章。
4、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各党委(工委)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不断丰富活动具体形式和具体内容,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