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9445-2008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9445-2008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9445-2008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 9445—2008/ISO 9712:2005《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损检测(NDT)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

a) 声发射检测;

b) 涡流检测;

c) 红外热成像检测;

d) 泄漏检测(不包括水压试验);

e) 磁粉检测;

f) 渗透检测;

g) 射线照相检测;

h) 应变检测;

i) 超声检测;

j) 目视检测(不包括直接目视检测以及应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时所采用的目视检测)。

本标准的认证,提供了NDT操作人员通用能力的证明。但这并不代表操作授权,因为那是雇主的责任——经认证的雇员可能需要补充雇主方面的诸如设备、NDT工艺规程、原材料和产品等特性的专门知识。当法规和规范有要求时,操作授权由雇主根据质量工艺规程签发,该质量工艺规程规定了雇主必需的职位专业培训和考试,以验证持证人员了解被检产品所涉及的工业规范、标准、NDT工艺规程、设备和验收准则等相关知识。

本标准规定的体系也适用于具有独立认证程序的其他NDT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024 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 27024—2004,ISO/IEC 17024:2003,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授权的资格鉴定机构 authorized qualifying body

独立于雇主的、经认证机构授权的负责准备和管理资格鉴定考试的机构。

3.2 报考人 candidate

提出申请资格鉴定与认证、并在有适当资格人员监督下取得工业经历的个人。

3.3 证书 certificate

由认证机构按本标准规定颁发的书面证明,证书上表明了持证人员所具有的能力。

3.4 认证机构 certification body

按本标准的要求,对认证过程进行管理的机构。

3.5 认证 certification

认证机构所实施的确认达到相关方法、等级、门类等资格鉴定要求以及颁发证书的过程。

注:颁发证书并不是授权操作,授权操作的权力只能由雇主授予。

3.6 雇主 employer

报考人的工作单位。

3.7 考试中心 examination centre

经认证机构认可的执行资格鉴定考试的中心。

3.8 监考人 invigilator

经认证机构授权实施监督考试的人员。

3.9 基础考试 basic examination

3级书面考试之一,以考核报考人对材料科学与加工工艺、不连续类型、本标准的资格鉴定与认证体系、与2级要求相当的NDT各方法的基本原理等方面所具有的知识。

注:有关资格鉴定三个等级的说明见第6章。

3.10 通用考试 general examination

1级或2级书面考试之一,涉及某种NDT方法的原理。

注:有关资格鉴定三个等级的说明见第6章。

3.11 主要方法考试 main-method examination

3级书面考试之一,以考核报考人在其所申请认证的工业或产品门类中应用NDT方法所具有的通用和专业知识,以及编写NDT工艺规程的能力。

注:有关资格鉴定三个等级的说明见第6章。

3.12 实际操作考试 practical examination

实际操作技能的评价,以考核报考人完成检测任务的熟练程度和能力。

3.13 资格鉴定考试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由认证机构或授权的资格鉴定机构管理的考试,以评定报考人在通用、专业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14 专业考试 specific examination

1级和2级书面考试之一,涉及有关应用于某一特定门类的检测技术,包括被检产品及其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工艺规程和验收准则等方面的知识。

注:有关资格鉴定三个等级的说明见第6章。

3.15 主考人 examiner

持有产品或工业门类以及该方法3级证书、经认证机构授权负责指挥、监督资格鉴定考试和评分的人员。

注:有关资格鉴定三个等级的说明见第6章。

3.16 工业经历 industrial experience

在有效监督下所积累的、被认证机构所接受的经历,即资格鉴定所规定的在相关门类应用NDT方法所需获得的技能和知识。

3.17 选择题 multiple-choice examination question

一种题目,给出四个可能的答案,其中仅一项是正确的,其余三项为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

3.18 职位专业培训 job-specific training

由雇主(或其代理)提供给持证人员的,与无损检测专业相关的雇主的产品、NDT设备、NDT 工艺规程,以及适用的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等的作业指导,使之授予操作授权。

3.19 NDT作业指导书 NDT instruction

依据标准、规范、技术条件或NDT工艺规程编写的书面文件,记述有检测时的精确步骤。3.20 NDT方法 NDT method

无损检测中应用某种物理原理的学科。

例如:超声检测。

3.21 NDT工艺规程 NDT procedure

按标准、规范或技术条件应用无损检测产品的书面文件,记述有全部的基本参数和警示。3.22 NDT技术 NDT technique

NDT方法的一种特定的应用方式。

例如:液浸超声检测。

3.23 NDT培训 NDT training

按认证机构认可的培训大纲制定的培训课程,对所申请认证的NDT方法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作业指导的过程,但不包括使用资格鉴定考试用的试样。

3.24 操作授权 operating authorization

雇主根据认证范围授权个人进行指定任务而颁发的书面文件。

注:这种授权依据所提供的职位专业培训而定。

3.25 资格鉴定 qualification

适当完成NDT任务所必需的体格、知识、技能、培训和经历等方面的实证。

3.26 门类 sector

工业或加工工艺中,有关产品的知识、技能、设备或培训等具有特定要求,而需应用特定的NDT操作方法的特定领域。

注:一个门类能被解释为一个产品(焊接件、铸件)或一个工业(航天工业、在役检测)(见附件A)。

3.27 重大中断 significant interruption

持证人员在与其等级相对应的所认证的方法和门类的实际工作方面,发生连续时间超过1年或累积时间超过2年的脱离或变动。

注:法定假期或不超过30天的病假,不计入中断时间。

3.28 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规定要求的文件。

3.29 试样 specimen

实际操作考试所用的样件,可能还包括射线照相底片和数据记录,并且在所适用门类的典型被检产品中最好具有代表性。

注:能包含一个以上的被检区域或体积。

3.30 试样的标准检测报告 specimen master report

体现最佳结果的标准答案,是在与实际操作考试所规定的同等条件(设备类型、设置、技术、试样等等)下事先得到的,据此对报考人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分。

3.31 有效监督 qualified supervision

对报考人积累经历的监督,监督人是按本标准认证的NDT人员,或者是虽未经认证,但经认证机构评定已具备适当完成这种监督所需的知识、技能、培训和经历的人员。

3.32 监督 supervision

对由其他NDT人员进行NDT工作时进行监控的行为,包括对检测准备、检测实施和结果报告等的监控。

3.33 验证 validate

论证某一需核实的实际操作所用的工艺规程以及达到其预期作用的行为,通常采用实况目击、实证、现场或实验室检测或选择性试验等方式来实现。

4 符号和缩略语

声发射检测 AT

涡流检测 ET

红外热成像检测 TT

泄漏检测 LT

磁粉检测 MT

无损检测 NDT

渗透检测 PT

射线照相检测 RT

应变检测 ST

超声检测 UT

目视检测 VT

5 职责

5.1 概述

5.2 认证机构

5.3 授权的资格鉴定机构

5.4 考试中心

5.5 雇主

6 资格鉴定的等级

6.1 概述

按本标准认证的个人,应分为如下三个等级。

6.2 1级

6.2.1 1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在2级或3级人员监督下,按NDT作业指导书实施NDT 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1级人员可按NDT作业指导书执行下列任务:

a) 调整NDT设备;

b) 执行检测;

c) 记录和分类检测结果;

d) 报告检测结果。

6.2.2 1级持证人员不应负责选择检测方法或技术,也不对检测结果作评价。

6.3 2级

6.3.1 2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按已制定的工艺规程执行NDT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2级人员可:

a) 选择所用检测方法的NDT技术;

b) 限定检测方法的应用范围;

c) 根据实际工作条件,把NDT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转化为NDT作业指导书;

d) 调整和验证设备设置;

e) 执行和监督检测;

f) 按适用的规范、标准、技术条件或工艺规程解释和评价检测结果;

g) 准备NDT作业指导书;

h) 实施和监督属于2级或低于2级的全部工作;

i) 为2级或低于2级的人员提供指导;

j) 编写NDT结果报告。

6.4 3级

6.4.1 3级持证人员应已证实具有其认证内容执行和指挥NDT操作的能力。在证书所明确的能力范围内,经雇主授权后,3级人员可:

a) 对检测设施或考试中心和员工负全部责任;

b) 制定和验证NDT作业指导书和工艺规程,审核其在编辑和技术上没有差错;

c) 解释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

d) 确定所采用的特定的检测方法、工艺规程和NDT作业指导书;

e) 实施和监督各个等级的全部工作;

f) 为各个等级的NDT人员提供指导。

6.4.2 3级人员应已证实具有:

a) 用现行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来评定和解释结果的能力;

b) 在选择NDT方法、确定NDT技术以及协助制定验收准则(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情况)时所需的有关原材料、制成品和加工工艺等方面的丰富实际知识;

c) 一般地熟悉其他NDT方法。

7 合格条件

7.1 概述

7.2 视力要求(各个等级)

7.3 培训

7.4 工业经历

8 资格鉴定考试(内容和评分)

8.1 概述

8.2 1级和2级通用考试的内容

8.3 1级和2级专业考试的内容

8.4 1级和2级实际操作考试的内容

8.5 1级和2级资格鉴定考试的评分

8.6 3级考试的内容

8.7 3级基础考试的内容

8.8 3级主要方法考试的内容

9 资格鉴定考试的实施

9.1 概述

9.2 补考

9.3 考试豁免

10 认证

10.1 管理

报考人满足所有认证条件,认证机构应颁发证书和(或)相应的卡片。

10.2 证书和(或)卡片

10.3 有效性

10.4 延期

10.5 重新认证

11 档案

12 NDT新方法或门类的介绍

附录A(资料性附录)门类

附录B(规范性附录)试样的标准检测报告

附录C(规范性附录)1级和2级试样

附录D(资料性附录)1级和2级实际操作考试的权重

附录E(资料性附录)3级NDT工艺规程考试的权重

附录F(规范性附录)3级重新认证的信用体系

参考文献

第三方无损检测技术协议(范本)

附件一技术协议 ××工程 第三方无损检测 技术协议 甲方: 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目录 (1) 一、项目概况 (2) 二、服务承包方式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四、服务执行标准 (3) 五、价格与结算 (3) 六、检测工作量及检测时间计划 (3) 七、质量管理 (4) 八、检测人员、设备、材料要求 (4) 九、竣工资料 (6) 十、本项目需项目经理答辩 (6) 十一、检测检验方案 (6) 十二、双方权利义务 (7) 十三、保密 (7) 十四、违约责任 (7) 十五、不可抗力 (8) 十六、乙方出现如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启用备选承包商 (8)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8) 十八、附件主要工程量概况 (8)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 2、工程概况: 3、服务内容: 1)为××××工程提供第三方无损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损检测(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等);接受无损检测委托单、确认检测对象、实施检测,按要求及时向工程监理提交检测检验结果通知单,出具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负责工程无损检测缺陷分析,统计无损检测结果,提出整改修补措施。参与工程重大焊接等质量问题的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3) 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等指标。 4、服务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工程中间交接之日止。 二、服务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独立承包,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无损检测机构B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书; 6、投标人应通过相关中介机构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项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近5年在电力、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其它化工类行业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60万元的无损检测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合同原件。 8、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取得无损检测三级资格证(项目不少于2项,且必须一项是RT或UT); 技术负责人:取得无损检测三级资格证(项目不少于3项,且必须有RT和UT);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 9、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四、服务执行标准 无损检测执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立式圆筒形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2005)、《钢制压

如何审查刑事辩护中鉴定意见

如何审查刑事辩护中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法定刑事证据中的一种,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意见是由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运用科学技术,使用精密仪器,经过精心鉴定后所作出的,因此应当说它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刑事诉讼中据以定案的重要证据之一。但由于鉴定意见毕竟是由具体的人所作出的,因此鉴定意见正确与否,客观上仍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合格、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检材是否真实等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做为刑事辩护律师,不能盲目相信鉴定意见,要对鉴定意见进行全面的审查质证,经查证属实后,才可加以运用,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包括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刑事技术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对鉴定意见如何审查和判断,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程序,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一)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有法定资质根据不同的法律的规定,鉴定机构有以下几种:1、司法鉴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第十七条规定:本决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二)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第八条:“鉴定机构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工作。”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第七条:“鉴定机构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鉴定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电磁(ET)、声发射(AE)、热像/红外(TIR)。 第三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进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从事相应方法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无损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考核机构 第六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织进行。 考委会分为全国考委会和省级考委会。考委会为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七条全国考委会受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由有关部门及大企业集团公司的代表和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人员申报各级别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 (四)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专用试件、底片及无损检测设备、器材的技术条件或标准; (五)主持、协调和参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及评审工作; (六)开展与国内外无损检测人员考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开展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与考核相关课题的研究及技术交流活动; (八)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证的制作、寄发工作; (九)承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省级考委会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领导,聘请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Ⅰ、Ⅱ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与考核相关课题的研究和技术及学术交流活动; (三)承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考委会建设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考核条件,制订并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管理制度,经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批准范围内开展考核工作。 第十条各级考委会中担任考评工作的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标准分享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 免费下载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

Recommended Practice No. SNT-TC-1A 2016 Edition Personnel Qualif 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in Nondestructive Testing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 推荐性实施细则

Copyright ?201 6 by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2016版版权归美国无损检测学会所有。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c. (ASNT) is not responsible for the authenticity or accuracy of information herein. Published opinions and statements do not necessarily reflect the opinion of ASNT.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are advertised or mentioned do not carry the endorsement or recommendation of ASNT. 在这里,美国无损检测学会不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经出版的意见和声明不反映ASNT 的意见。刊登广告或提及的产品或服务没有得到ASNT的认可和推荐。 No part of this publication may be reproduced or transmitted in any form, by means electronic or mechanical including photocopying, recording or otherwise, without the expressed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c. 没有美国无损检测学会的明确的预先书面许可,本出版物不能以任何电子或机械的形式被复制或传递,包括复印,录制或别的方法。 IRRSP, NDT Handbook, The NDT Technician and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 are trademarks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c. IRRSP, NDT Handbook, The NDT Technician 和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是美国无损检测学会的商标。ACCP, ASNT, Level III Study Guide. Materials Evaluation. Nondeslructive Testing Handbook, Research in Nondestructive Evaluation and RNDE are registered trademarks of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c. ACCP, ASNT, Level III Study Guide. Materials Evaluation. Nondeslructive Testing Handbook, Research in Nondestructive Evaluation 和RNDE是美国无损检测学会的注册商标。 first printing 03/16 2016年3月第一次印刷。 ebook 03/16 电子书2016年3月第一次印刷。 Errata, if available for this printing, may be obtained from ASNT's web site,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 本次印刷的勘误表,如果有,可以从ASNT的网站得到,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 ISBN: 978-1-57117-379-9 (print)国际标准书号:978-1-57117-379-9 (印刷) ISBN: 978-1-57117-382-9 (ebook) 国际标准书号:978-1-57117-382-9 (电子书) Prin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印刷于美利坚合众国 Published by: 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Inc. 出版:美国无损检测学会 1711 Arlingate Lane Columbus, OH 43228-051 8 https://www.360docs.net/doc/9e18111301.html,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 Arlingate 巷1711号43228-051 8 Edited by: Cynthia M. Eeeman, Educational Materials Supervisor 编辑:Cynthia M. Eeeman,教育资料主管 Tim Jones, Senior Manager of Publications Tim Jones,出版高级经理 ASNT Mission Statement: ASNT的宗旨: ASNT exists to create a safer world by promoting the profession and technologies of nondestructive testing. ASNT的存在只为——促进无损检测专业和技术,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世界。

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对民事案件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具有严谨的科学性、高度的专业性、明确的指向性,为其他民事证据所不可替代,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对案件事实发挥着举足轻重的证明作用。但是,实务中的鉴定意见存在诸多程序上和实体上的问题,制约了它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直接影响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证据应用的现状 (一)鉴定程序的启动和鉴定机构的确定 近年来,鉴定程序的启动采用了当事人主义为主、法院职权主义为辅的模式,通常由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后,由当事人共同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指定,使当事人的处分权和人民法院审判权之间的辩证关系得到了比较合理的协调。同时,也有一方当事人在庭审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形。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方式,由于缺乏当事人的互动制约,难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客观真实性,往往会导致重复鉴定。 (二)鉴定意见的类型 审判实践中广泛应用的鉴定意见主要有鉴定类和评估类两大类型,而又以鉴定类居多。鉴定类主要集中在伤残鉴定、医疗鉴定(事故责任鉴定、各种费用鉴定)和笔迹鉴定(文印)三类案件,其中伤残鉴定数量最多。评估类主要集中在房屋价值评估和房屋面积测量两类案件。 (三)当事人及法院对鉴定意见认可与采信情况 一般情况下,一方单独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绝大多数会被另一方异议,而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具有更大的可接受性。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时缺少合意、司法鉴定意见在庭前开示及质证不够规范等程序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接纳程度,因此,双方当事人认可、信服司法鉴定意见而撤诉的案件较少,大多数当事人选择法院判决结案。 二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证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鉴定程序启动不够慎重。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有时并未尽到审查职责,没有认真审查鉴定申请的针对性、必要性,常常忽略告知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鉴定的风险和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鉴定启动异议权就启动鉴定程序,造成了诉讼时间拖延和诉讼成本增加。在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后,没有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人及申请鉴定人回避的权利和行使回避权的期限,也没有在当事人知晓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鉴定事项和鉴定标准,致使当事人的参与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导致鉴定意见做出后,当事人以委托鉴定事项不符合双方争议的焦点或对委托鉴定事项有其它异议而影响鉴定意见的采信。 (二)鉴定检材的确认和移送不受重视。确定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之后,鉴定检料的提交是鉴定所需考虑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但却是现实中长期以来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通常是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自己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材料,或者法官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全盘提交鉴定机构。这种做法极不规范,一方面可能出现人为添加、减少、损坏、污染鉴

GB-T9445-2008无损检测 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 9445—2008/ISO 9712:2005《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损检测(NDT)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 a) 声发射检测; b) 涡流检测; c) 红外热成像检测; d) 泄漏检测(不包括水压试验); e) 磁粉检测; f) 渗透检测; g) 射线照相检测; h) 应变检测; i) 超声检测; j) 目视检测(不包括直接目视检测以及应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时所采用的目视检测)。本标准的认证,提供了NDT操作人员通用能力的证明。但这并不代表操作授权,因为那是雇主的责任——经认证的雇员可能需要补充雇主方面的诸如设备、NDT工艺规程、原材料和产品等特性的专门知识。当法规和规范有要求时,操作授权由雇主根据质量工艺规程签发,该质量工艺规程规定了雇主必需的职位专业培训和考试,以验证持证人员了解被检产品所涉及的工业规范、标准、NDT工艺规程、设备和验收准则等相关知识。 本标准规定的体系也适用于具有独立认证程序的其他NDT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024 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 27024—2004,ISO/IEC 17024:2003,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授权的资格鉴定机构authorized qualifying body 独立于雇主的、经认证机构授权的负责准备和管理资格鉴定考试的机构。 3.2报考人candidate 提出申请资格鉴定与认证、并在有适当资格人员监督下取得工业经历的个人。 3.3证书certificate 由认证机构按本标准规定颁发的书面证明,证书上表明了持证人员所具有的能力。 3.4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body 按本标准的要求,对认证过程进行管理的机构。 3.5认证certification 认证机构所实施的确认达到相关方法、等级、门类等资格鉴定要求以及颁发证书的过程。 注:颁发证书并不是授权操作,授权操作的权力只能由雇主授予。 3.6雇主employer 报考人的工作单位。 3.7考试中心examination centre 经认证机构认可的执行资格鉴定考试的中心。 3.8监考人invigilator

无损探伤人员挂靠协议

无损检测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因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使用乙方无损检测资格证书以用于甲方办理公司资质使用,期限壹年。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不定工作时间和工作目的的聘用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第二条: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合同期内,合同价款即资格证使用费按年计算,人民币¥:10000元/年,合计大写金额壹万元整。(注:合同期自注册成功之日起) 2、付款方式:分两次,第一次甲方于协议签订收到乙方注册资料注册成功 元,大写金额:柒仟元整( 原件给甲方。);第二次剩余30%费用于现场检验能力验证和现场评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即人民币¥:3000 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汇入账号:。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公司资质申报、升级,年审申报之用,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若需要参加招投标项目,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2、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公司,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3、注册成功后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应无条件在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协议时,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甲方须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退还。 6、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7、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其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使用状况,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8、乙方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9、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部门注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交给甲方,出于使用资格证书的目的,甲方需使用乙方其他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等,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 2、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性,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协议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注册时所需资料的签署和签章。

专业律师们是如何审查鉴定意见的..

专业律师们是如何审查鉴定意见的 从一起盗窃案的辩护,浅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 要素 【案情简介】2011年10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两点许,被告人杨某潜入被害人李某家中窃得iphone4手机一部、银色戒指一枚和手链一条。侦查机关委托某鉴定中心对被盗手机、戒指和手链进行了鉴定,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9900元。 笔者作为该案杨某的辩护人,对于该案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却持有不同看法。众所周知,盗窃案所涉物品的价格认定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因此,对案件所涉物品的价格鉴定的质证对辩护人来说,则尤为重要。在办理该案中,笔者对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的质证倒有些心得,现与各位同仁分享,望斧正。 笔者通过对该鉴定结论的分析和论证,认为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来看,其结论都很难成立,理由是: 第一、从程序来看,其鉴定不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价格鉴证机构对委托鉴证的文物、邮票、字画、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应当先送有关专业单位作出技术、质量鉴定,根据其鉴定结果,进行价格鉴证。”《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而本案鉴定人深圳市某鉴定中心对涉案物品18K金钻石戒指和18K金钻石手链的鉴定,未按规定先送有关专业单位作出技术、质量鉴定,而是直接对其进行价格鉴证。因此,鉴定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其由此得出的鉴定结论自然也就不能成立。 第二、从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专业能力来看,案卷材料没有明确记载 案卷材料里没有鉴定人相关资格的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定人能否胜任该案的鉴定,仍是一个疑问。

第三、从实体来看,鉴定人未阐述其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故其得出鉴定结论的依据显然不足 《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均规定:价格鉴证结论书的内容应包括估价方法和过程要述。而本案鉴定人却未对其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进行阐述,因此,该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不高。 第四、从涉案物品的购物来源来看,案卷材料未显示涉案物品的购物凭证,故其来源是正牌还是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而知 该案涉案物品之一iphone4手机目前市场上假冒的甚多,由于案卷里没有发现其购物凭证,故该手机是否正牌iphone4值得疑问。而山寨版iphone4手机的市场价格当时只需几百元即可购得。退一步说,即使涉案物品iphone4手机是正牌,那么按其90%折旧,也应该是3600元,而不是4000元。而如果是按被告人所说是六、七成新的话,则应该是作价2400元或2800元。 同样的道理,本案另两件涉案物品即所谓的18K金钻石戒指和18K金钻石手链也因没有提供其购物凭证,且未经专业单位的技术、质量鉴定,故其是否属真的钻石珠宝同样值得疑问。因而鉴定人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鉴定结论自然也就值得商榷了。 通过上述案件的辩护,笔者对相关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其质证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鉴定主体是否适格 首先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备一定的资质,如本案提到的涉案物品手链和戒指,此类物品价格鉴定的质证则要审查其鉴定机构是否具备鉴定金银珠宝类物品的鉴定资质。如果案卷里没有鉴定机构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则可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提供不了,则可认为该鉴定机构没有相关资质,辩护律师可申请法院重新委托有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除了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外,还得审查鉴定人的鉴定资格和鉴定能力,如鉴定人是鉴定师或某一方面的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则要审查案卷中有无其相关任职的证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修订版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 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2003年8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48号发 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电磁(ET)、声发射(AE)、热像/红外(TIR)。 第三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进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从事相应方法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无损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应当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考核机构

第六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并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组织进行。 考委会分为全国考委会和省级考委会。考委会为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进行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 第七条全国考委会受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由有关部门及大企业集团公司的代表和无损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人员申报各级别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四)制订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专用试件、底片及无损检测设备、器材的技术条件或标准; (五)主持、协调和参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及评审工作; (六)开展与国内外无损检测人员考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ASME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

ASME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和认证 Written Practice for 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NDE Personnel 1 Scope 1.1 This written practice provides guideline for the 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NDE personnel who are engaged in ASME Code products manufacturing. 1.2 This practice shall b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NT-TC-1A (current Code accepted edition). 2.Definitions 2.1 Terms included in this practice are defined as follows: 1)Qualification: Demonstrated skill, demonstrated knowledge, documented training and documented experience required for personnel to properly perform the duties of a specific job. 2)Certification:Written testimony of qualification. 3)Training: The organized program developed to impart the knowledge and skills necessary for qualification. 4)Experience: Work activities accomplished in a specific NDE method under the direction of qualified supervision includ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e NDE method and corresponding working scope but not including time spent in organized training programs. 5)Certificate: Certified document. 3. Nondestructive Testing Methods 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NDE personnel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practice is applicable to the following methods: 1) Radiographic Testing (RT) 2) Ultrasonic Testing (UT) 3) Liquid Penetration Testing (PT) 4) Magnetic Particle Testing (MT) 4.Levels of Qualification 4.1 There are three (3) basic Levels of qualification for NDE individuals in accordance with SNT-TC-1A(current Code accepted edition). While in the process of being qualified and certified, an individual shall be considered a trainee. A trainee shall work with a certified individual and shall not independently conduct, interpret, evaluate, or report the results of any NDE. 4.3 The three basic Levels of qualification are as follows: (1) N DE Level I: An NDE Level I individual shall be qualified to properly perform specific calibrations and evaluations for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determinations according to written instructions and to record results. The NDE Level I individual shall follow the necessary instruction or supervision of a certified NDE Level Ⅱor level Ⅲindividual. (2) N DE Level II: An NDE Level II individual shall be qualified to set up and calibrate equipment and to interpret and evaluate results with respect to applicable codes,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The NDE Level II shall be thoroughly familiar with thescope and limitations of the methods for which qualified and shall exercise assigned responsibility for on-the-job training and guidance of trainees and NDE Level I personnel. The NDE Level II shall be able to prepare the instructions, organize NDEexamination and report the results of NDE. (3) N DE Level III: An NDE Level III individual shall be capable of establishing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interpreting Code, standards, specifications and procedures and designating the particular NDE methods,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to be used. The NDE Level III individual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NDE operations for which qualified and assigned and be capable of interpreting and evaluating results in terms of existing Code,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The NDE Level III shall have sufficient practical background in applicable materials, fabrication,

无损检测挂证协议

无损检测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办公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二级无损检测人员的注册和登记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有质监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损检测Ⅱ级资格)担任无损检测技术员职务,聘用期限为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一周年止。聘用的二级无损检测人员实行不坐班工作制。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完成无损检测执业单位注册,乙方应当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注册的成功。 乙方向甲方提供注册需要的材料有:无损检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原件(正副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三、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注册资料,应在15天内完成变更申报,并尽快完成注册,不得无故拖延。自成功注册(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站公示为准),双方签订协议,收到证书原件(正副本)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付清乙方聘用期壹年内的全部报酬,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票据。 四、乙方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书注册成功后,无损检测人员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留。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许可及特种设备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精编版

关于司法鉴定意见书的 异议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关于对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文书鉴定意见书的异议 申请人:信阳万家灯火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信阳市浉河区张李湾商住城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于涛该公司懂事长 异议事项: 事实与理由: 贵院委托鉴定中心所做的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豫世建价【2016】鉴字第号鉴定意见书,我方已收悉。被告认为: (如果你对鉴定有法律上异议,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做,专业性异议造价员写):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15年7月31日)

附件1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第一条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评审补充要求。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予以执行。 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 第三条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是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有保险或风险储备金等措施,保证其

能承担鉴定活动产生的责任风险。司法鉴定机构应制定文件描述其职能、鉴定业务范围和鉴定业务受理条件。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有与其所从事鉴定活动相适应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员应当是在编人员或者与司法鉴定机构签署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每项鉴定业务应当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回避,确保公正的实施鉴定。司法鉴定人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在鉴定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鉴定活动中需要外部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时,司法鉴定机构应有评估与选择外部专家的程序,确保外部专家有能力提供必要的咨询意见。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的规定,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计划和程序,保证司法鉴定人员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司法鉴定机构应评价培训的效果。 司法鉴定机构应为司法鉴定人员制定必要的阶段性教育培训计划。具体包括: (一)入门阶段; (二)在资深司法鉴定人指导下工作的阶段; (三)在整个聘用期间的教育培训,以便与技术发展保持同步。

指引-鉴定意见的审查

鉴定意见的审查 鉴定意见是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的专家意见,它是专业人士提供的一种判断材料。在运输毒品案件中,毒品鉴定意见是必然存在的证据材料,该证据对定罪量刑有着重大影响。 在审查鉴定意见时,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鉴定主体的问题 由于鉴定意见是专家性意见,因此鉴定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需要重点审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是否应当存在回避的情形。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在运输毒品案件中,对毒品成分和纯度的鉴定则必须是专门鉴定机构取得毒品鉴定资质的鉴定人(有效期为五年),鉴定文书上还须有鉴定机构的盖章、鉴定人的盖章或签名。目前,我国的毒品鉴定机构是公安局内设机构。 2.检材来源问题 在毒品案件中对检材的审查是审查鉴定意见的要点。检材的来

源、取得、保管、抽样、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的提取、扣押笔录、清单记载的是否一致。送检的材料是否被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是否一致,都决定着鉴定意见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3.鉴定意见过程合法性问题 鉴定意见过程的合法性应当着重审查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常见的毒品鉴定检测方法主要有外观检测、化学反应法、免疫学检验法、薄层色谱分析法(TLC)、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法(GC/MS)、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司法实践中可能多种方法并用,但每种方法都各有优缺点。需要说明的是: (1)化学反应法,检测的阴性结果可排除毒品存在,而阳性结果仅提示毒品存在的可能,仍需要使用确证分析技术给予证实。使用这类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对可疑毒品进行分类筛选,缩小进一步检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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