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校园暴力做文明中学生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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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暴力 做文明中学生 

活动目标: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

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活动过程: 

一、导入: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 

主持人:同学们,不认识文字的或不会学习的人现在被称为文盲,那么不懂法律的

人被称为什么呢?对,是法盲。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一个人如果没有文化或不懂得学习,就会落伍于时代,成为时代的弃儿。而一个人如果不懂法,即法盲,在现代社会的处境将会更令人痛心。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从犯

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从犯罪数量上看,全国约2.5 

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

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我们大家不妨看几个案子: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个不满18周岁的中学生何某、赵某、龚某、杨某因网络相识,经常在一起泡网吧。因沉迷网络缺钱花,便去勒索。今年3月15日22时许,四人与潘某(另案处理)尾随市内某中学学生王某并持刀威胁,王某被迫交出手机1部及现金43元。破案后,手机追回,已退还给受害人。 

3月18日凌晨,四人与邢某(另案处理)在一网吧上网,见在此处上网的学生陈某和郑某有钱,便强行将2人带至一小巷中,陈某被迫交出现金44元,几人又搜身抢走陈某的手机1部。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赵某、龚某、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四人犯罪时均不

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遂分别判处何某、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分别判处

元。

龚某、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000

主持人:同学们若在网上键入“校园暴力”这一主题词进行搜索,竟然立即可以获

得15800

多个校园犯罪案件。 

【案例二】:5月12日12时,陕西省富平县蓝光中学高一(2)

班学生沈兵杰(男,17

岁)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与同班同学赵燕飞(男,18岁)发生矛盾。12时40分左右,两人回到宿舍后进行斗殴,沈兵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赵某刺伤致亡。 

【案例三】:7月13日1l时,湖北省利川市第五中学高二年级11班学生向平安(男,

17岁)与同班同学冉咏七(男,17岁)在教室因小事发生口角并引发殴斗,向平安持刀将冉咏七刺伤后从教学楼七楼跳下,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校园暴力的形式和预防: 

主持人:纵然有再多的惋惜,三个年轻的生命也离我们而去,留给家人的更是无

尽的伤痛。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实在令人触目惊心,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形式: (1)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间因“义气”之争,以暴力手段争长论短; 

(5)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6)个别学生组织同乡会或者其他,用暴力来解决相互矛盾。 

主持人:同学们在听完这些例子后,我们再来看看 

【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途径和方法】: 

1、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2、若存在分歧、矛盾要及时沟通化解,不要心存怨恨。 

3、若发现对方寻衅滋事应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情况,寻求学校的帮助。

主持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时只是一念之差,许多学生特别是那些“调皮”学生,尽管已近青年时期,却根本上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没有丝毫的法律意识,可以说,我们既是“弱势人群”,又容易变为“高危人群”。许多的时候正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四、班主任总结: 

让我们携起手来,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共同创建和谐校园。知法守法,在学校做好学生,进入社会做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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