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美贸易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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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探讨
班级:10级会计三班姓名:王春艳学号:102072313 摘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其中最主要的贸易摩擦来自美国。两国间的贸易摩擦已经从货物贸易扩大到知识产权方面,而且知识产权摩擦已成为摩擦的重点领域。近年来,中国外贸竞争力不断增强,新技术出口大幅增长,中美双边贸易间存在着巨额的贸易顺差。同时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缺乏核心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贸易中地位的逐步提高,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优势的逐步体现,运用知识产权壁垒遏制中国产品出口成为一个有效的措施。本文着眼于相对易被忽略的知识产权贸易摩擦问题,以法学专业的背景进行复合式思考的尝试,探讨中美贸易知识产权问题产生和恶化的原因,探索改善的可行之道。
关键词:中美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现状应对措施
正文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中美经济关系中,贸易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近年来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其中知识产权问题十分突出。
一、现状说明
回顾历史,从1989年至今,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历经五个回合。分别是1989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1991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1994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1996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2004年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这五次回合形象地完整地记录了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分分合合。可以说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可谓由来已久,中美两国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也是磕磕绊绊。知识产权问题一直在中美经贸关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确处理好中美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是进一步发展双方经贸关系的前提,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对两国甚至更大范围的和平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稳步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保护知识产权已经不再是单纯为了应对国外此起彼伏的起诉和抱怨,也是保护适应我国自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项新提出的国家方略,保护知识产权获得了包括政府和企业多方的支持和努力。2010年我国的专利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二,商标注册量世界第这些都是中国政府和企业积极努力的结果。但是与此同时,美国却频繁利用301报告、337调查以及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多种手段来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在过去十年中,美国对华展开337调查的数量不断扩大。美国发起的337调查的数字是89起,平均每年10起,但在2010年这个数字猛增,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23日,在不到
一年间,美国对中国发起了18起337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正常贸易活动的进行。
二、分析探究其原因
1、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华设立技术壁垒,体现其知识产权战略
作为长久以来和当今占据着世界经济无可非议的领导地位甚至霸主地位的强国,美国在贸易领域一直运用着其独特而强硬的手腕维护着自己的垄断利益。尤其是在中国这样的新兴的、带有自身特色的市场经济国家加入WTO之后,对美国传统的霸主地位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之后,美国自身的利益诉求必然会做出强烈的反应。虽然中国入世之初也不过是逐渐抢占了世界较为低端的制造和加工产业链,但这一做法对美国本土并不重要的相近产业也造成一定
影响的事实,已然催促着美国政府做出相应的对策;更不用提在美国一系列中长期未来预测报告中对中国将逐步产业升级和提高技术含量的判断以及随之而来的恐惧。自由贸易主义的学说固然在理论上似乎能够完美计算出各国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状态,然而毕竟“双赢”往往是经由多次妥协合作才能达到的,甚至有许多国家依照其本国利益最大化的理念而根本不愿达成所谓“双赢”局面。知识产权是中国将来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议题,和创新型经济建设密不可分,而作为知识产权大国与食利国,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触角几乎是必然会伸向各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原本并不严重的普通民事商事纠纷很有可能在舆论和政府的介入之下不断升级甚至转变性质,一旦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不必要的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我国的国际形象和经济优惠条件。
同样的,美国的所谓“知识产权战略”也是不可忽略的,鉴于早已进行过多次产业升级,知识产权的食利早已是美国新贵们的重要发家方式和资本来源之一。而敏锐的美国政府同样读出了知识产权作为未来限制他国和增强自身的手段的价值,故而制定出了相当完备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美国长期严格限制核心技术的出口、对待他国的模仿和侵权采取极其严厉的手段,如此即可避免与减缓他国对本国优势的复制和改进,更能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以维持美国在技术上的长期优势,有利于其长期发展。通过强行制定高价向需求国需求企业“租赁”技术,强行判定任何程度任何形式的模仿和侵权为不可赦之罪行,通过反复的调查、舆论造势和国际诉讼等等手段打压潜在竞争对手,将有利条件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就是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而“中国威胁论”尘嚣甚上的今天,眼见世界上几乎必然的新巨型经济体之诞生与发展,美国采取的知识产权战术就是所谓的对华设立技术壁垒:就如商务部2010年第一季度反复重申的,若美国能对华开放高端技术和配套设备、产品出口,中美贸易顺差问题不难解决,这一点证明着技术壁垒的存在与对两国贸易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知识产权战术”还包括美国反复提出调查和诉讼的依据——所谓知识产权司法救济之“非专属管辖权”,不考虑行为发生地、被指控方国籍和对象国司法情况,只根据被侵犯事实来采取行动。如此就在法律上给自己的一切行为打好基础,无限管辖权由此推定而生,这样的情况下,中美贸易中一旦牵扯知识产权问题升级“变质”几乎是必然现象。
2、我国自身建构不足的反思
第一,即是立法不足。由于起步较晚,速度过快,专门立法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不完备,尤其是理念性表述过多而在实际操作层面指导意义相对较小。不仅仅是应对美国为首的西方知识产权大国的进攻,更应当考虑进我国本身的创新技术的保护,从而提升知识产权上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制度保障和理论支持。
第二,执法不力。由于立法上并不完善,实际操作困难较大,故而往往在面临国内的知识产权问题时采取的做法比较简单甚而粗暴,又有一些案件会持久地拖延而得不到有效解决。这样的行为只会被本就吹毛求疵的外国视作把柄而时刻悬顶具体而言则是应当明确执法主体身份和权限,明确审查和准入的制度标准,加强法律法规间的链接和实施的衔接。
第三,规范权利人市场行为。这一点则是需要立法执法双管齐下防微杜渐及时处理的。具体来说就是针对知识技术方面的漫天要价和强行垄断等行为进行制度上的明令禁止。《反垄断法》的出台和完善是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市场行为较好的对应方法之一,可以借鉴诸国的立法经验和执法教训。
三,中美知识产权贸易摩擦的特点
1,“337调查”的数量逐年增多,频率逐渐加快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美国出口的日趋频繁,中美贸易逆差逐年加大,美国为了抑制中国企业的竞争,保护本国弱势企业和相关产业,美国企业通常选择用337调查来限制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我国很多企业因为337调查屡受重创,蒙受重大损失。尤其是入世以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