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文《媒介进化论:媒体已死,媒介永存》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媒介进化论:媒体已死,媒介永存

王成文

摘要:“媒介”是一种技术形态,而“媒体”则是一种组织形态。“媒介”与人类历史一样久远,但是“媒体”却只是一个历史概念。“媒体”是媒介技术发展到大众传播时期的产物,其生存逻辑是“中介逻辑”、“中立逻辑”和“规模逻辑”;而互联网技术的“去中介化”、“个人主义”、“免费”等特征,消解了“媒体”的存在价值,“媒体”最终成为一个历史概念。关键词:前媒体时代媒体时代后媒体时代

关闭、裁员、跳槽、数据造假、合并抱团取暖……对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充满着这些末日词汇。传统媒体怎么了?是穷途末路,还是被集体唱衰。在中国文化产业前景如火似荼的“夏天”,传统媒体却遭遇了“寒冬”。在“媒体”概念产生八十年后,是时候重新反思媒体的概念和价值了。

一前媒体时代:从“媒介”到“媒体”

概念化,是人类认知世界的重要方式,也是人类知识积累的重要途径。一般而言,在物理世界中,现象在先,概念在后,只有随着同类现象增多和人类需要共识时概念才会出现;而概念出现以后,反过来也会强化人们对同类现象的认知。

“媒介”是指承载信息的介质,信息依附于媒介而存在,媒介和信息同时产生,因此,媒介是一种技术形态,不具有社会性,媒介的历史和世界的历史一样久远。媒介的形态丰富多样,只要是能够承载信息的介质,都可以称为媒介。媒介可以分为“自媒介”和“它媒介”,自身承载信息的媒介称为“自媒介”,既能承载自身信息又能承载其他信息的媒介称为“它媒介”。

虽然“媒介”历史很久远,但是“媒体”历史却相对较短。“媒体”则是指专门负责信息生产的专业机构,因此,媒体则是指一种组织形态,是人类信息生产走向专业化、独立化和规模化以后的产物,其本质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机构,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是人类信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公元前二世纪西汉初期,中国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邸报》,《邸报》是由各郡驻京办事处兴办,负责收集京城的各类信息,传送给各郡官员,《邸报》成为地方官员获取京城信息的主要渠道。而在西欧,大约在1605年前出现的“请求书”(现珍藏在德国古腾堡印刷博物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报纸。中西两份“报纸”,虽然没有报纸的名称,却已经具有报纸媒体的基本特征。

“媒介”(Medium)和“媒体”(Media)的概念出现时间晚于报纸的产生,是媒介走向大众

化和规模化以后的产物。根据《牛津英文词典》记载,媒介(Medium)的概念出现于1880年前后,而媒体(Media)的概念出现的更晚,是在广播成为商业媒体之后,即1923年才逐渐开始使用的。“媒介”和“媒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媒体”是“媒介”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是“媒介”走向组织化以后的产物,“媒介”会一直存在,但是“媒体”却有自身的生命周期,一旦其社会价值被新兴事物替代,“媒体”势必走向没落。

二媒体时代:媒体的生存逻辑

“媒体”为什么会存在?“媒体”生存的逻辑,是媒体存在的条件,一旦生存条件发生改变,媒体的价值也必将被取代。“媒体”的生存逻辑主要有三点:

第一,中介逻辑。从内涵上来看,“媒介”和“媒体”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中介”,不过前者是物质形态的中介,后者是组织形态的中介。媒体作为独立的社会机构,是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枢纽,因此,其中介价值就体现在对传播渠道的控制上,“渠道为王”形象地说明了渠道的价值。在“渠道为王”理念的主导下,媒体通过渠道控制获得了生存的价值:首先,媒体通过渠道控制掌控了信息来源,如果受众想获取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就必须向媒体付费,媒体可以获得“信息费”;其次,媒体通过渠道控制掌控了对受众的话语权,如果政府、企业、NGO等组织试图向受众传递信息,媒体就可以收取各类“过路费”,比如政府拨款和企业公关费;其三,媒体通过控制渠道可以自主编辑媒体内容,在内容旁边强插广告,“买一送一”,从而向企业、政府和个人等收取“广告费”。媒体“渠道为王”的生存理念,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在缺乏其它信息渠道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受众等只能对媒体“忍气吞声”,甚至是“敢怒不敢言”。

第二,中立逻辑。权力制衡,是现代社会重要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众对掌权群体的监督,虽然现代民主制度确立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的传统,但是这三权的执行者均为职业化的公务人员,内部监督如果缺乏外部制衡,容易形成既得官僚集团,因此,公众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就成为权力制衡的重要力量;二是公众对公众的监督,公众并非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其内部分为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制衡也是社会权力制衡的重要方面。媒体,作为独立的中介组织,为各种社会力量提供了对话平台,这种平台在形式上天然具有中立性特征,因此,公众把监督权就部分集体让渡给了媒体,使媒体能够“代表”公众行使监督权。但是这种代理制却暗藏了一个隐患:“媒体监督一切,谁来监督媒体?”媒体作为公众的代理人,其能否不忘初心,恪尽职守,保持中立性,却取决于媒体的自我监督,或者是“左右互搏”。为了博得媒体的“偏爱”,各类利益集团争相赠送“车马费”或“公关费”,甚至有些媒体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动用监督权力,与民夺利,

因此,一旦媒体发生集体性职业失守,中立性不保,受伤的却是公众自身。

第三,规模逻辑。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大众媒介技术,其生存模式是满足受众的类型化和规模化需求,这是由这些媒体技术的成本门槛所决定的,因此,这些媒体形成了“多对多”的媒体运营模式。这些媒体为了满足受众多样化信息需求,由编辑人员把不同作者生产的内容“拼接”在一起,形成稳定的内容风格,整体出售给受众,拒绝“零售”,受众在这些媒体上再筛选个人喜欢的内容,因此,这种“多对多”的媒体运营方式,产品与需求容易形成一定偏差,不能满足受众个体的稳定需求和随机需求。这种运作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形成媒体的品牌效应,降低媒体的运作风险;但是其缺点在于只能满足受众的类型化需求,只有在受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前提下,超过媒体运作的盈亏点,媒体才能够进行正常运作。“媒介”的进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补偿式进化,从纸质媒体到广播媒体、从广播媒体到电视媒体,都是遵循这种进化方式,新媒体兼容旧媒体,不断对旧媒体“查缺补漏”,共同满足受众的不同需求;在补偿式进化中,媒体懒以生存的三个逻辑并没有改变,“媒介”继续以“媒体”的形式存在。另一种是替代式进化,互联网是“媒介”,但不是“媒体”,互联网改变了“媒介”的生存规则,打破了媒体赖以生存的三条戒律,因此,互联网不是“媒体”的“救赎者”,而是成为“媒体”的杀手。

三后媒体时代:互联网的“去媒体化”

互联网为什么会取代“媒体”?如果“报纸消亡论”不再惊世骇俗,那么“电视死亡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有些匪夷所思。这些对传统媒体集体唱衰的论调,是概念化奇观,还是警世良言?至少有关电视的数据“看上去依旧很美”,甚至有人抛出了“全媒体”的论调,倡导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和谐共生”。但是在媒介革命的集体“呐喊”声中,互联网的技术逻辑充满了“革命暴力”,“去机构化”成为互联网革命最响亮的口号。互联网的技术逻辑是“去机构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去中介化。在媒体市场化生存的三个逻辑中,“中介逻辑”是媒体价值的起点,而“中立逻辑”和“规模逻辑”是“中介逻辑”延伸,因此,“渠道为王”的“中介逻辑”,是媒体市场化生存的根本逻辑。媒体凭借着其中介地位,获取“信息费”、“过路费”、“广告费”和“公关费”成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在互联网上,这些收费方式越来越不符合互联网的“技术调性”:首先,在“人联网”和“物联网”的技术支持下,大量信息被感知技术投射到互联网上,“信息爆炸”、“信息海啸”等说法形象地表达了互联网信息的海量化格局,再加上信息的多渠道接近方式,使得互联网难以再收取“信息费”;其次,BBS、官方网站、个人建站、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介”的兴起,使政府、企业、个人等可以通过多种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