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文《媒介进化论:媒体已死,媒介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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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进化论:媒体已死,媒介永存
王成文
摘要:“媒介”是一种技术形态,而“媒体”则是一种组织形态。

“媒介”与人类历史一样久远,但是“媒体”却只是一个历史概念。

“媒体”是媒介技术发展到大众传播时期的产物,其生存逻辑是“中介逻辑”、“中立逻辑”和“规模逻辑”;而互联网技术的“去中介化”、“个人主义”、“免费”等特征,消解了“媒体”的存在价值,“媒体”最终成为一个历史概念。

关键词:前媒体时代媒体时代后媒体时代
关闭、裁员、跳槽、数据造假、合并抱团取暖……对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充满着这些末日词汇。

传统媒体怎么了?是穷途末路,还是被集体唱衰。

在中国文化产业前景如火似荼的“夏天”,传统媒体却遭遇了“寒冬”。

在“媒体”概念产生八十年后,是时候重新反思媒体的概念和价值了。

一前媒体时代:从“媒介”到“媒体”
概念化,是人类认知世界的重要方式,也是人类知识积累的重要途径。

一般而言,在物理世界中,现象在先,概念在后,只有随着同类现象增多和人类需要共识时概念才会出现;而概念出现以后,反过来也会强化人们对同类现象的认知。

“媒介”是指承载信息的介质,信息依附于媒介而存在,媒介和信息同时产生,因此,媒介是一种技术形态,不具有社会性,媒介的历史和世界的历史一样久远。

媒介的形态丰富多样,只要是能够承载信息的介质,都可以称为媒介。

媒介可以分为“自媒介”和“它媒介”,自身承载信息的媒介称为“自媒介”,既能承载自身信息又能承载其他信息的媒介称为“它媒介”。

虽然“媒介”历史很久远,但是“媒体”历史却相对较短。

“媒体”则是指专门负责信息生产的专业机构,因此,媒体则是指一种组织形态,是人类信息生产走向专业化、独立化和规模化以后的产物,其本质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机构,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是人类信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公元前二世纪西汉初期,中国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报纸《邸报》,《邸报》是由各郡驻京办事处兴办,负责收集京城的各类信息,传送给各郡官员,《邸报》成为地方官员获取京城信息的主要渠道。

而在西欧,大约在1605年前出现的“请求书”(现珍藏在德国古腾堡印刷博物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报纸。

中西两份“报纸”,虽然没有报纸的名称,却已经具有报纸媒体的基本特征。

“媒介”(Medium)和“媒体”(Media)的概念出现时间晚于报纸的产生,是媒介走向大众
化和规模化以后的产物。

根据《牛津英文词典》记载,媒介(Medium)的概念出现于1880年前后,而媒体(Media)的概念出现的更晚,是在广播成为商业媒体之后,即1923年才逐渐开始使用的。

“媒介”和“媒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媒体”是“媒介”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是“媒介”走向组织化以后的产物,“媒介”会一直存在,但是“媒体”却有自身的生命周期,一旦其社会价值被新兴事物替代,“媒体”势必走向没落。

二媒体时代:媒体的生存逻辑
“媒体”为什么会存在?“媒体”生存的逻辑,是媒体存在的条件,一旦生存条件发生改变,媒体的价值也必将被取代。

“媒体”的生存逻辑主要有三点:
第一,中介逻辑。

从内涵上来看,“媒介”和“媒体”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中介”,不过前者是物质形态的中介,后者是组织形态的中介。

媒体作为独立的社会机构,是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枢纽,因此,其中介价值就体现在对传播渠道的控制上,“渠道为王”形象地说明了渠道的价值。

在“渠道为王”理念的主导下,媒体通过渠道控制获得了生存的价值:首先,媒体通过渠道控制掌控了信息来源,如果受众想获取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就必须向媒体付费,媒体可以获得“信息费”;其次,媒体通过渠道控制掌控了对受众的话语权,如果政府、企业、NGO等组织试图向受众传递信息,媒体就可以收取各类“过路费”,比如政府拨款和企业公关费;其三,媒体通过控制渠道可以自主编辑媒体内容,在内容旁边强插广告,“买一送一”,从而向企业、政府和个人等收取“广告费”。

媒体“渠道为王”的生存理念,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在缺乏其它信息渠道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受众等只能对媒体“忍气吞声”,甚至是“敢怒不敢言”。

第二,中立逻辑。

权力制衡,是现代社会重要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众对掌权群体的监督,虽然现代民主制度确立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的传统,但是这三权的执行者均为职业化的公务人员,内部监督如果缺乏外部制衡,容易形成既得官僚集团,因此,公众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就成为权力制衡的重要力量;二是公众对公众的监督,公众并非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其内部分为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制衡也是社会权力制衡的重要方面。

媒体,作为独立的中介组织,为各种社会力量提供了对话平台,这种平台在形式上天然具有中立性特征,因此,公众把监督权就部分集体让渡给了媒体,使媒体能够“代表”公众行使监督权。

但是这种代理制却暗藏了一个隐患:“媒体监督一切,谁来监督媒体?”媒体作为公众的代理人,其能否不忘初心,恪尽职守,保持中立性,却取决于媒体的自我监督,或者是“左右互搏”。

为了博得媒体的“偏爱”,各类利益集团争相赠送“车马费”或“公关费”,甚至有些媒体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动用监督权力,与民夺利,
因此,一旦媒体发生集体性职业失守,中立性不保,受伤的却是公众自身。

第三,规模逻辑。

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大众媒介技术,其生存模式是满足受众的类型化和规模化需求,这是由这些媒体技术的成本门槛所决定的,因此,这些媒体形成了“多对多”的媒体运营模式。

这些媒体为了满足受众多样化信息需求,由编辑人员把不同作者生产的内容“拼接”在一起,形成稳定的内容风格,整体出售给受众,拒绝“零售”,受众在这些媒体上再筛选个人喜欢的内容,因此,这种“多对多”的媒体运营方式,产品与需求容易形成一定偏差,不能满足受众个体的稳定需求和随机需求。

这种运作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形成媒体的品牌效应,降低媒体的运作风险;但是其缺点在于只能满足受众的类型化需求,只有在受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前提下,超过媒体运作的盈亏点,媒体才能够进行正常运作。

“媒介”的进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补偿式进化,从纸质媒体到广播媒体、从广播媒体到电视媒体,都是遵循这种进化方式,新媒体兼容旧媒体,不断对旧媒体“查缺补漏”,共同满足受众的不同需求;在补偿式进化中,媒体懒以生存的三个逻辑并没有改变,“媒介”继续以“媒体”的形式存在。

另一种是替代式进化,互联网是“媒介”,但不是“媒体”,互联网改变了“媒介”的生存规则,打破了媒体赖以生存的三条戒律,因此,互联网不是“媒体”的“救赎者”,而是成为“媒体”的杀手。

三后媒体时代:互联网的“去媒体化”
互联网为什么会取代“媒体”?如果“报纸消亡论”不再惊世骇俗,那么“电视死亡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有些匪夷所思。

这些对传统媒体集体唱衰的论调,是概念化奇观,还是警世良言?至少有关电视的数据“看上去依旧很美”,甚至有人抛出了“全媒体”的论调,倡导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和谐共生”。

但是在媒介革命的集体“呐喊”声中,互联网的技术逻辑充满了“革命暴力”,“去机构化”成为互联网革命最响亮的口号。

互联网的技术逻辑是“去机构化”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去中介化。

在媒体市场化生存的三个逻辑中,“中介逻辑”是媒体价值的起点,而“中立逻辑”和“规模逻辑”是“中介逻辑”延伸,因此,“渠道为王”的“中介逻辑”,是媒体市场化生存的根本逻辑。

媒体凭借着其中介地位,获取“信息费”、“过路费”、“广告费”和“公关费”成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

但是在互联网上,这些收费方式越来越不符合互联网的“技术调性”:首先,在“人联网”和“物联网”的技术支持下,大量信息被感知技术投射到互联网上,“信息爆炸”、“信息海啸”等说法形象地表达了互联网信息的海量化格局,再加上信息的多渠道接近方式,使得互联网难以再收取“信息费”;其次,BBS、官方网站、个人建站、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介”的兴起,使政府、企业、个人等可以通过多种自
有平台传播信息,无需再缴纳大量的“过路费”;其三,搜索引擎、信息服务类网站、微电影、体验式App等广告平台的出现,使企业重新挖掘广告自身的价值,广告成为有价值的生活服务类信息,而不再是通过强插的“强盗逻辑”在受众获取信息的路线上干扰视听,“广告费”也越来越不合时宜;最后,互联网的平等赋权使每位公民都获得了平等话语权,无需“媒体”代表自己发声,这就打破了“媒体”的代理价值,媒体言论只能代表自己,成为“一家之言”,不能再代表公众,这也使得“公关费”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因此,互联网由“去中介化”到“去中立化”,不仅稀释了媒体的市场价值,而且破坏了媒体的生存根基。

第二,个人主义。

受成本门槛的限制,媒体运作具有类型化、规模化和周期化等三大特征,纸质媒体的版面和电子媒体的频道成为其市场化生存的最小单位,而版面和频道却只能满足类型化、规模化和周期化的受众需求,因此,媒体具有典型的“集体主义”特征,媒体市场往往立足于“大概率市场”,对小众化需求、个性化需求和随时性需求只能“敬而远之”。

互联网技术具有全时空特征,能够满足受众随时随地的信息需求,
方式打破了媒体的整体性和仪式感,虽然增加了受众对媒介技术的用户黏性,但是却使互联网具有显著的“个人主义”特征。

互联网的“个人主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传播信息的个人化,手机、穿戴式设备等各种移动终端,使用户可以依据个人爱好随时随地分享信息,个人信息的呈现形式不再是“日记式”的每日一记,而是“微博式”的信息瀑布;另一方面是接受信息的个人化,用户可以利用搜索引擎、RSS、定制、关注等方式定制个性化信息,可以随时随地接受信息,无需在与别人分享同一份报纸或同一个频道。

因此,无论是在信息生产还是在信息消费中,互联网都呈现出精细化的“个人主义”,这与媒体的“集体主义”格格不入。

第三,免费。

凭借着“渠道为王”的生存逻辑,媒体形成了“单边盈利模式”和“双边盈利模式”两种主要的市场化生存方式,要么向受众收费,要么向广告主收费,但是这两种生存方式在互联网上却越来越艰难。

在经济学中,认为市场供需在由不均衡走向均衡之后,市场利润趋向为零,企业只有在这个时间差中才能创造利润,但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和全时空性,这个时差被极大地缩短了,互联网信息“低研发成本+零复制成本”的成本逻辑,使得市场由不均衡到均衡状态可以“零时差”瞬间完成,因此,互联网信息提供者无法获得持续的市场利润。

在互联网上,如果采用媒体的生存逻辑,不仅无法获得利润,而且互联网的“去中介化”特征使得媒体向受众收费和广告主收费成为幻想,“免费模式”成为互联网信息生存的基本模式。

“免费模式”并非是指互联网成为免费的“技术义工”,而是打破“单边盈利模式”和“双边盈利模式”的拘囿,在“多边盈利模式”理念主导下重新设计生存方
式。

在“多边盈利模式”中,互联网往往成为各类社会主体的管理平台、传播平台、公关平台、销售平台和资源平台,企业无需在互联网的硬件、软件和信息领域获得利润,而是通过产品和服务来获取充足的市场利润。

“去机构化”,是互联网的核心逻辑。

互联网技术,摧毁了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介技术“机构化生存”的根基,这些媒体的“集体主义”生存方式是难以满足小众化、个人化和随机化需求的,而互联网的“个人主义”运作方式,却可以通过“个体对个体”的方式来满足这些需求,因此,互联网作为新媒介解除了旧媒介技术对人类信息传播的桎梏,正如麦克卢汉所说,旧媒介要么选择成为收藏品,要么“被消失”。

结论媒体已死,媒介永存
在新事物出现时,由于概念的匮乏,人们总是习惯于“旧瓶装新酒”,暂时先用旧概念来描绘新事物,但是一旦对新事物建立清晰的认知框架,抛弃旧概念也成为必然。

虽然在互联网早期,“媒体”的概念为互联网攫取了第一桶金,出现了“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第五媒体”等各种概念,但是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丰富和对互联网认识的不断加深,“媒体”的概念越来越难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求,互联网的“去媒体化”趋势不断加强。

“春江水暖鸭先知”,著名媒体人纷纷跳槽,或委身于大学,或另立门户,或投身互联网,这批在就业市场上最具有流动性的著名媒体人,他们用行动诠释和引领了这波变革浪潮,媒体的“集体主义”品牌,已经与他们的“个人主义”品牌渐行渐远。

而在中国有人把媒体生存的希望,寄托于威权主义媒介体制的“庇护”,这能否改变“媒体”的命运?答案是否定的。

从政府上网,到兴办重点新闻网站,再到全员微博……政府也一直在调整和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要求,寻找新的高效率宣传路径,打造两个舆论场,但是这两个舆论场趋同化越来越明显,不是互联网舆论场向媒体舆论场靠拢,而是媒体舆论场向互联网舆论场靠拢。

因此,把媒体的生存的希望,寄托于政府的保护只能是一种幻想,一旦受众远离了媒体,媒体也就失去了政府的信任,政府会寻求与公众更有效的沟通方式,这反而会加速媒体的衰落。

死的是“媒体”,活的是“媒介”!
(王成文: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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