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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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人身伤害事故
1.2事故风险分析
触电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1)电缆绝缘降低或电缆破损芯线外露;(2)电气设备存在缺陷,且保护接地失效;(3)不按规程、制度要求,违章操作电气设备;(4)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灼伤事故
在接触火源或发热物体的作业过程中,如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就会造成灼伤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在生产作业场所,如果设备防护存在缺陷或人员误入警戒区,可能会导致被物体打击的事故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就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高处坠落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作业规程或不正确使用防
护用品,或防护设施存在缺陷,就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雷击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雷击伤害事故:
(1)避雷器故障;(2)避雷网接地不良或断开;(3)雷雨天气在室外作业;(4)避雷设施被雷电击毁,失去防护作用。
溺水事故
在汛期,洪水大量涌入生产作业场所,或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慎坠入水中,就有可能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
冻伤事故
在雪灾、寒冷天气情况下作业,如果个人防护不到位,或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防护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冻伤事故的发生。
意外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1)行走或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2)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3)酒后或疲劳上岗;(4)爬梯固定不牢,或防护有缺陷;(5)作业平台或建筑物倒塌;(6)地面沟、井防护有缺陷;(7)从事身体不适应的作业内容;8)其他突发事件。
起重伤害事故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或防护不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1)违章使用不完好的起吊设备或起吊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在吊装过程中钢丝绳卡死或断裂;(2)吊装过程中,起吊过猛造成物体重心不稳在空中摆动而伤人;(3)起吊吨位超负荷;(4)操作不当,人站在危险位置或吊装物捆扎不牢;(5)起吊过程中指挥混乱;(6)吊装过程中,不设置工作警戒标志,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7)风力大于六级以上及恶劣天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8)不熟悉起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斜吊拉设备)。
压力容器爆炸伤害事故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果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会导致风包及相关管路、氧气、乙炔瓶等爆裂或爆炸,就有可能造成容器爆炸伤害事故。
煤尘爆炸火灾伤害事故
在煤尘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的场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会导致煤尘爆炸火灾伤害事故:(1)用电设备负荷超出供电线路额定值,且线路保护失灵;(2)导线、插头、插座破损,造成线路短路;(3)避雷网接地异常或断开;(4)变配电、用电设备异常,发生爆炸起火;(5)人为带入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火种进入瓦斯超限的场所;(6)煤尘自燃;(7)违章使用电火焊;(8)胶带机托辊故障,与胶带长时间摩擦过热,引
燃煤尘或引燃胶带;(9)设备运行中因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
(10)电器、设备产生电火花;(11)遭受雷击;(12)受煤点及仓储煤炭自燃。
1.3事故影响范围
1.3.1触电事故常发生在操作、检修机电设备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操作、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1.3.2灼伤事故常发生在设备检修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设备检修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1.3.3物体打击事故常发生在设备巡视、维护、检修、吊装作业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维护、检修、吊装作业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1.3.4机械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机械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岗位司机和设备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1.3.5高处坠落事故常发生检修等登高作业的场所,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2人。
1.3.6雷击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每年5~10月的雷雨季节,影响范围主要是室外作业的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1.3.7溺水事故常发生在夏季汛期,一般为每年的7~9月,影响范围是一个或几个生产系统、车间的生产作业或应急救援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1.3.8冻伤事故一般发生在冬季严寒降温的情况下,影响
范围主要是外部管路及局部生产系统的作业或应急救援人员,人数一般在1~7人。
1.3.9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厂区的各个部位,影响范围是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人数一般在1~3人。
1.3.10起重伤害事故常发生在检修机电设备的场所,包括大型部件的备用或更换以及重物吊装,影响范围主要是从事吊装与设备检修人员,人数一般在3-4人。
1.3.11容器爆炸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生产作业期间,杀伤力大,波及周边范围。容器爆炸的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会导致爆炸点与周边人员伤亡,建筑物受损或坍塌,影响范围是爆炸点与周边范围人员,具体准确人数难以计估算。
1.3.12一旦发生煤尘爆炸火灾事故,将影响到整个生产作业场所或车间,甚至影响到1-2个生产系统,影响人数在1-10人。
1.4危害程度
一旦发生触电、灼伤、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雷击伤害、溺水、冻伤、意外伤害、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等事故,就会对人员造成身体伤害。轻者会造成烧伤、灼伤或皮肤、软组织损伤,重者会造成骨折、身体局部功能障碍或丧失部分功能,甚至会造成残疾或死亡等后果。
2应急工作职责
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其事故发生班组和现场作业人员为应急救援的组织。
2.1应急小组
组长:班组负责人
副组长:各区域工长、安全员、瓦检员
组员:班组范围内其他人员
2.2应急小组职责
2.2.1 应急组织组长(副组长)职责:
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在接到撤人的指令后,迅速召集全班组人员,清点好人数,组织撤离工作地点。
2.2.2 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在班组长的带领下迅速、有序撤退;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3.1 处置程序:发生事故后,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要立即组织事故可能危害区域作业人员按避灾路线撤退,到达安全区域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及其所在区域等。调度室要按照事故应急处置办法逐级上报,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