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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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可行性研究
时间:2011-07-28 [ 大中小] 浏览次数:321 [ 打印] [ 关闭] [ 收藏] 文/市
委宣传部改革办
文化产业基金对于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不可或缺的,文化产业链的形成也亟须基金的支持,那么,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究竟有多大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运作?
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文化产业而设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基金,都是以地方省市政府、机构、公司发起与设立为主。据了解,截至2010年8月,国内共披露设立8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总目标募集金额超过180亿元。
但这些投资基金都仅仅是停留在发展本地方文化产业的层面,基金规模不仅比国外的国家文化产业基金规模小,就连相比于国内其他产业基金来说也是弱小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国家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设立市文化产业基金,并健全相关体制,有效地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所面临的难点分析
1.观念上的认识不足
认识不足是影响文化产业基金设立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虽然文化产业基金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为文化产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途径,但它仍无法避免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例如最常见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另外,由于文化产业基金作为一种资本,逐利是它的本性,在具体操作中如何控制投资的规模、避免出现投资过热、避免出现泡沫等等也显得很关键。但是对这些风险的过度惧怕使得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基金的时候畏首畏尾,担忧不断,不敢突破陈规,勇于进取,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基金是发挥财政导向性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国家文化政策的重要手段,因此,转变我们的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
2.基金管理人才匮乏
如果说产业基金政策、法规等等是文化产业基金发展的“硬件”的话,那么基金管理人才就是文化产业基金发展的“软件”。由于产业基金在我国兴起得比较晚,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才形成一定规模和质量还尚需时日,此外,加上监管措施和诚信体系的缺失,成熟的基金管理人才的培养还将长期困扰文化产业基金的崛起和发展。
3.基金的激励机制有待优化
基金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对受托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限定和约束。“在契约型基金中,内部约束的核心是受托人和管理人的信义……需要一套激励、强化、维持其运转的机制来保障。”目前环境下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往往会出现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存在一定重合的情况,
这毫无疑问会加大内部约束的难度。在今后具体的操作中,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优化基金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慎重思考的。
4.基金的退出机制尚需完善
产业基金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否则“投资者无法获取高增长阶段的高利润,将会影响到基金规模的扩大。”完善产业基金投资者从基金中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增强产业基金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增加产业基金的投资价值。我们目前的基金投资还没有成熟的退出机制,投资风险较大,这也不利于文化产业基金的顺畅发展。
二、文化产业基金运作的体制机制
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可以说是金融的创新,但如何保证其有效的运作,我们就必须要回答一些关键问题:例如基金从哪里来、规模如何、怎么监管、如何保证基金的增值收益等等。
1.基金来源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并初步框算实施“国十条”中的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据国家发改委的计划安排,这4万亿投资当中,投在“医疗卫生、文化事业”上就有400亿元。因此,这400亿一定程度上应成为国家文化产业基金的来源之一。另外,在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下,吸引大企业、大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并以多元融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壮大基金规模,这也应该是国家文化产业基金的来源之一。我市的文化产业基金来源也应同此。同时,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利用外资若干意见》,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也为文化产业引入资本提供了更多政策保障。
2.基金规模
韩国在1997年金融风暴后,于2001年成立了文化振兴院,并在第二年通过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专项基金等方式共融资5000亿韩元(约22亿人民币)作为文化产业基金,“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资金的大力投入使得韩国文化产业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加快了韩国文化产业走向世界的步伐。
若比照韩国对文化产业高达1800多亿的投入,我国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理应远远不止这个数,当然,由于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简单地这样比照。为了最低程度上保证我市众多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作为市级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总规模在初期可设置在5至10亿元左右。
3.基金运作方式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应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由财政部门发起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金融机构和大型国有企
业等社会资金投入,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目前,各地政府已开始有所动作。陕西成立了文化产业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资金22亿元;江苏省设立初始规模为20亿元的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紫金文化产业基金;北京、浙江、山东、宁夏等地也建立了不同规模的带有政府直接支持色彩的文化产业引导基金。
4.基金管理人
在当前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跨界域全面整合资源面临着极好的机遇。但是如何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模式、跨界域整合资源呢?韩国的“文化产业振兴院”模式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与借鉴。该院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全方位地支援文化产业,即在加强文化立法、建立资金支持机制、构筑集约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着力,提高和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借鉴韩国的有益经验,即政府可以对文化产业进行直接的资金支持,但这笔政府资金必须通过一种文化产业基金会的形式来进行管理,并由基金会决定资金的具体投向,这样一方面避免了政府直接操作基金的盲目性,有效保护了文化市场的竞争性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更加有利于基金会对资金进行科学管理和投放,有力增强了社会风险投资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信心,使当地的投融资机制更加完善,基金操作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更强。具体来讲,我市的文化产业基金可以由市及各区、县政府按适量比例投入组成启动资金,吸引银行、金融及其它社会资金以投资形式加入,同时为有效地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考虑设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文广新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无锡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会”这一公共机构,通过倚重专家对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进行科学管理,力求绩效最大化,并以市场本身的规律为导向,建立起高效的投融资组合和科学的投入流程,使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更能整合优势,突出重点,释放潜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受出资人(无锡市政府)委托,“无锡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会”可作为政府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无锡文化产业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另外,“无锡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会”可通过制定基金章程、基金投资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基金运行程序及要点,规范基金管理者的投资行为,实现引导、担保基金的风险控制。
5.基金投资对象
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产业基金在所投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最终都要退出所投资企业。其选择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所投资企业的上市,将所持股份获利抛出;二是通过其它途径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三是所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后从产业基金手中回购股份等。这三种方式中,以所投资企业最终上市这种退出方式所获利润最高,风险最小,所以,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准上市企业,当然,我市的文化产业基金投向也应同此。
从文化产业细分行业的上市趋势来看,一些大型国有新闻出版企业或成为文化板块主流,以过往经验来看,借壳上市将是其登陆资本市场的重要方式;政府新闻网站受政策及其自身属性所限,能否被资本市场接受还有待验证;“三网融合”趋势下广电系统企业也在加快股份制改造争取尽快上市,新媒体及创意文化产业的企业,因为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以及传统媒体的渗入,将很难主导文化产业的资本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