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第一章 信托概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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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第一章概述

三、信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一)信托在美国的发展 1、信托业在美国的发展。美国一开始就把信托作为一 种事业经营,用公司组织的形式大范围经营起来。 19世纪上半叶,美国逐渐建立了保险业务和金融信托 业务兼营的专业信托公司。 19世纪后半叶,信托公司完全具备了金融机构的性质, 金融信托由此形成。 从19世纪至今,是美国现代信托业得到发展的时期。 美国的信托机构得到发展,检查制度和业务内容也趋向 统一,信托业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而得到发展,目前美 国信托业基本为美国商业银行所垄断,由商业银行的信 托部兼营。
基本解决了信托机构发展过多过滥、违章经营和管理混 乱等问题
第四次整顿(1993—1995年)
进一步将信托机构的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确立了银行 与信托分业经营的原则。
第五次整顿(1998—2002年)
对信托机构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处理,使信托公司真正成为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
(三)我国信托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信托的产生
(一) 信托的起源 原始的信托行为起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嘱 咐托孤”。 信托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信托遗赠” 制度。 《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 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 权承受时,可按信托遗赠制度规定,把财产委 托或转移给第三者处理,使继承人收益。从而 规避了《十二铜表法》中“只有罗马市民才有 资格成为遗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的限制。
3、整顿阶段(1982年以后)
第一次整顿(1982—1983年)
明确了国内信托业的业务方针、业务范围、资金来源、 计划管理和经营管理等问题
第二次整顿(1985—1986年)
肯定了信托公司混业经营模式,进一步明确了信托业的 性质、作用、业务范围与经营方向,使经营信托业被纳入 法制管理的轨道。

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与租赁精讲》PPT课件

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与租赁精讲》PPT课件

第三节 信托的特征与职能
一、信托的特征:
充分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 受托人不承担损失风险 信托损益的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二、信托的职能:
财产管理职能 融通资金职能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社会投资职能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职能
第五节 信托的起源和发展
一、信托的起源 信托的萌芽—遗嘱托孤 信托的雏形—信托遗赠 信托的产生—“尤斯制” 现代信托的创始—双重“尤斯制”
二、信托产生和发展的根源 财产私有制是信托产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财产所有者能力的差异是信托产生的现实需要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信托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信托的发展 英国信托的发展 美国信托的发展 日本信托的发展
第二节 信托的构成要素
★信托行为:条件、形式(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 院的裁决命令书、协议章程、信托宣言)
★信托目的: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信托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信托客体:指信托关系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 ★信托报酬: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报酬。 ★信托结束:指信托行为的终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成立的基础与前提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二、信托的本质 ★信托的前提是财产权 ★信托的基础是信任 ★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 ★信托收益按实际收益计算 ★信托体现的是多边信用关系
第四节 信托的种类
★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分类:自由信托、法定信托 ★信托财产的性质不同分类:
资金信托、财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受托人对财产处理方式不同分类: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一章  信托概述

参考文献 —— 信托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12月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6月(失效)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失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2007年3月1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2007年
(二)信托关系人:信托当事人 信托关系人:
1.委托人:设定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或合法的支配者,即
利用信托方式达到特定目的的人。 条件: 条件:委托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拥有者,必须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范围: 范围:委托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一 个人或数人(共同委托)。 权利:
关于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可以包括: 委托人的权利可以包括:
2000年10月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 2000年10月
第一章
第一节
一、信托的概念
信 托 概 述
信托及其性质与制度
1.信托是财产所有者为达到特定目的,将其财产委托他 .信托 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行为; 信托 信托亦是一种以信任为 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信托法 .信托法(第二条):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 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 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监督权: 干预权: 解任受托人: 获得信托财产或收益: 变更受益人或处分受益权 : 委托人权利的形成: 委托人权利的形成: 《信托法》中加以规定 信托合同或契约中自行约定
我国《信托法》中对委托人权利的规定: 监督权:第20条
第20条 委托人有权了解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 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 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 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第一章 信托产品的概念

第一章  信托产品的概念

第一章信托产品的概念对于今天已经被广泛使用的信托产品一词下一个概括性的准确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

本章通过对于信托产品基本特征的揭示,努力给出一个信托产品的准确定义。

以信托产品的基本特征出发,我们将对金融相关产品的属性和特征进行分析,从而最终为本书确定论述的基本范围和结构。

第一节信托的定义一、英美的定义信托制度是英国人的创造发明,而且英国人认为,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杰出的成就,就是信托的发明。

1但是,作为一个判例法国家,英国人从来没有给予信托一个成文法的定义。

而将信托制度发扬广大的美国,也没有一个成文法的定义。

在其他英美法系国家,大多也没有信托的成文法的定义。

但是,这一点根本就不影响信托制度在这些国家地区的广泛运用,不影响信托业的发展。

实际上,和多数通过成文法立法引进信托制度的大陆法系和东方国家相比,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信托观念广泛普及,信托的概念、特征和规则广为大众所知。

英美法系对信托概念的理解都与衡平法相联系。

一般认为,当一件财产(法律上的或衡平法上的)从一个人(委托人)处转移给另一人(受托人),且该转移是为了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时便构成信托。

2二、中国信托法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给信托下的定义为:“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三、日本信托法的定义日本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是本法所称信托,系指有财产权转让和其它处理行为,令别人遵照一定的目的进行财产管理或处理”。

日本作为亚洲国家最早引进信托法律制度的国家,其信托法对于信托的定义对于亚洲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引进信托法律制度的影响很大,韩国、台湾地区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都明显受到日本信托法的影响。

四、台湾信托法的定义中国台湾地区的信托法第一条就是对于信托的定义:“称信托者,谓委托人1梅特兰:《论文选集》(1936),第129页。

信托简介介绍

信托简介介绍

信托公司会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对信 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作,确保其用于公益慈
善事业,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04
信托的风险与防范
投资风险
1 2
投资项目风险
信托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市场波动、经营不善、政 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稳定或亏损 。
投资决策风险
信托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 、市场预测不准确等情况,导致投资决策失误。
信托简介介绍
汇报人: 2024-01-07
目录
• 信托的定义与起源 •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 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 信托的风险与防范 • 信托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01
信托的定义与起源
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其中一方(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受托人),受托 人代表第三方(受益人)持有和管理该财产。
投资信托
投资信托是指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信托,通常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货币 市场投资等。
投资信托的特点是收益高,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 风险。Βιβλιοθήκη 03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财产保护
信托可以为委托人提供财产保护,通过设立信托,将财产转 移至信托公司名下,可以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破产清算等 风险,保障委托人的财产安全。
公司信托
公司信托是指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信托 ,通常用于公司治理、股权管理、资 产托管等。
VS
公司信托的特点是稳定性强,可以保 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可以规 避公司治理风险。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以公益事业为受益人的 信托,通常用于慈善捐赠、环境保护 、文化传承等。
公益信托的特点是社会效益高,可以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时可以 降低公益事业的成本。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PPT课件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PPT课件
法》、“两个办法”(指《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下的 重新启步时期。 ⑤2007年起的新政时期:2007年3月正式实施《信托公司管 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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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国后的起伏命运
• 从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成立至今,中国信托业前后已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 全国性清理整顿,原有的239家公司最终被批准重新登记 的只有58家左右,是其他任何金融行业都未曾有过的经历。
• 早期信托多由保险公司作为一项副业进行。 •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托业务扩大到遗产处理以外
的领域,要求把信托和保险业务分开的呼声日渐 高涨,于是信托公司从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成 为专业公司。
8
美国信托业大事记
• 1853年美国在纽约成立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美国信托 公司”。
• 1887年,纽约州发布美国最早的信托立法。 • 1913 年,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批准《联邦储备银行法》,
允许国民银行兼营信托业务。 • 1939年,美国政府制订了《信托契约条例》。 • 1940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
令》。 • 1960 年,美国政府通过了《房地产投资信托法》。
9
美国信托发展特点
• 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均十分发达 。 • 信托公司与银行在业务上相互兼营,但在
机构内部对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实行严格 的分工管理。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 代化法案》,打破分业经营的界限,实行 混业经营的金融管理体制。 • 有价证券是信托业的主要投资对象 。 • 信托业地位显赫 。
2
信托的本质
• 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信 托是一种以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 是一种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同时,信托财产上的 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受托人对信托财产 具有管理或者处分的权利,是信托财产的 名义上的所有人,受益人对信托财产具有 利益上的请求权,是信托财产的利益上的 所有人。

第1章 信托概述

第1章  信托概述

二、新中国的信托业
(一)改造阶段(1949—50年代中期) (二)中断及恢复时期(50年代中期—1981年) 50年代中期后,信托公司业务大量收缩,到50年 代后期则停止。 1979年10月1日中信公司成立,信托业务恢复。
(三)整顿阶段
第一次整顿(1982-1983)
第二次整顿(1985-1986) 第三次整顿(1988-1992) 第四次整顿(1993-1995)
信托概述
第一章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信托的基本概念,介绍 信托在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的发展过 程,并对信托的基本职能进行分析。
本章提纲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信托的概念与本质 信托的产生与在国外的发展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 信托的职能
第一节 信托的概念与本质
一、信托的概念
(一)信托的含义
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是 委托人在对受托人信任的基础上,将其财产 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以实现受 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三)社会投资 通过各种业务参与社会投资,扩大了社会 投资规模。如通过有价证券进行投资及以各种 方式直接向企业投资 (四)沟通与协调 主要指通过信托业务处理和协调交易主体 间的经济关系,大大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地 区之间的物资和资金交流,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与商品流通。 (五)社会福利 受托人通过信托业务,参与各种社会福利 事务,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安全,人 民幸福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信托的产生 现代信托制度是在英国形成的。11世纪的英国, 臣民笃信宗教,人们在死前大多将土地捐赠教会,教 会与统治土地和臣民的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 为了保护领主的利益,13世纪初,英国亨利三世下令 制定颁布了《没收法》,规定凡把土地赠与教会的, 要得到领主的许可,否则予以没收,以此来禁止人民 向教会捐赠土地。为了逃避《没收法》的限制,人们 参照古罗马信托遗赠的方式创造出“尤斯制”,即臣 民在遗嘱中指定一个教会以外的第三者,先把土地赠 给第三者,第三者接受土地的目的则是为了教会的利 益,第三者为教会管理土地,土地收益由教会享受。 尤斯制的产生和推广,是基于土地转让人和接受人之 间的相互信任,因此,这种方式也叫“信托”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次清理整顿是在1985年,国务院针对1984年 全国信贷失控,货币发行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停 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已办理业务要 加以清理收缩,次年又对信托业的资金来源加以 限定. 第三次清理整顿是在1988年,信托公司再次成为 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波助澜者.10月,人民银 行开始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第二年,国务院针对 各种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过快(高峰时共有1000多 家),管理较乱的情况,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 进一步的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远较前两次整 顿严厉 .
第四次清理整顿是在1993年通货膨胀率21.7% , 经济过热现象有增无减,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联手, 违规拆借,违规揽存,违规放贷,并直接大规模地 参与了沿海热点地区的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炒作活动, 再次充当了加剧经济形势过热,扰乱金融秩序的角 色. 国务院为治理金融系统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 开始全面清理各级人行越权批设的信托投资公司; 1995年,人行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重新 审核登记,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办信托投资公 司脱钩.
英国信托发展特点
以个人受托为主 .个人信托业务量占80% 以上,而法人受托则不到20%. 法人受托集中垄断 .法人受托虽然比重不 大,但其中90%以上却集中于四大商业银 行. 以民事信托为主 . 不动产信托发达 . 居民的信托意识强,但商业信托的意识不 强.
在美国的发展历史
美国的信托是从英国引进的.美国一开始就把信 托作为一种事业,用公司组织的形式大范围地发 展起来.美国最早完成了由个人受托向法人受托 的过渡以及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变. 早期信托多由保险公司作为一项副业进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托业务扩大到遗产处理以外 的领域,要求把信托和保险业务分开的呼声日渐 高涨,于是信托公司从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成 为专业公司.

FL第一章 信托概述1

FL第一章 信托概述1

• 信任+托付财产=信托 •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 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财产为核心,以委托为方
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10
二、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一)信托的起源
1. 2. 3. 4. 信托的萌芽——遗嘱托孤 信托的雏形——信托遗赠 信托的产生——“尤斯制” 现代信托的创始——双重“尤斯制”
11
遗嘱托孤

8
9
(二)信托的本质特征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 提。 2. 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3. 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 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 托的两个基本特征。 4.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 的财产管理制度。
前言
一、课程主要内容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三、课程资源 四、授课大纲
1
一、课程主要内容
• 本课程介绍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业 务。信托业务是一种重要的财产运作制度和管理方式; 而作为现代租赁主体的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借贷资 金运动方式。在金融领域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很 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本课程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作用、特点、 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理等,是一门理论 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基础课程。
主要网站
1.信托法律网,http://wHale Waihona Puke 2.信托网,/ 3.中国信托协会,
4.各信托公司网站
5.中国租赁信息网,/
4
四、授课大纲
信托业务(重点)
• 信托概述
2
二、课程教学目标
• 在我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信托业务
和租赁业务正在得到扩展,发展前景广阔。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一章 信托概述

4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节 信托的特点与职能
• 信托的特点
信托方式的灵活性 信托内容的广泛性 信托风险的他主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5
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信托的职能 • • • • • 财产管理职能 融通资金职能 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社会投资职能 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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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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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三节 信托的法律关系——受托人
• 信托公司的关系人主要包括: 直接或间接持有信托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信托公司用固有财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控制是指投 资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50%以上的股权,或持股虽未达 到50%,但对该企业拥有实质性控股权的)。 信托公司的高管、直接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高管包 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管、直接业务人员持股5%以上或者担任高管的公司。 对关系人的判断,应从对信托公司的控制或影响的实质关 系加以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关系人的法律形式。
•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 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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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三节 信托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
5.信托的债权与不属于信托的债务不得抵消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 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 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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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租赁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三节 信托的法律关系——信托的设立
5. 信托登记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第1章 信托概述

第1章  信托概述
(一)改造阶段(1949年~50年代中期) 没收官僚金融信托业与赎买民办信托业, 逐步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信托业,同时试 办金融信托业。
(二)中断及恢复时期(50年代后期~1981年)
20世纪50年代后期停止信托业务;
1978年以后开始恢复
1979年10月1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宣告成立;
1900年制定《兴业银行法》,正式允许 兴业银行经营证券等信托业务; (三)信托业在日本的发展 1953年确定商业银行为短期金融机构, 1902年日本兴业银行成立,首次开办信托业。 1922年颁布《信托法》(经营信托业必须遵守的) 信托银行(1947年信托公司改组为信托银行) 1906年日本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 和《信托业法》(监督信托业) 为长期金融机构,原来兼营信托业的商业银行 ——东京信托公司成立。 1、发展 1943年颁布《关于普通银行兼营信托业务的法律》等 不再经营信托业务。 起步阶段 《信托法》、《信托业法》、《兼营法》等基本法律; 法制化阶段《贷款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 《抵押公司债券信托法》等根据 分业经营阶段(20世纪50年代) 不同信托业务种类设立的信托特别法。 混业经营阶段(20世纪90年代)
1、发展
(被认为是美国信托业的鼻祖) —— 美国联邦世纪初) 专营信托机构的建立(19世纪中后期) 信托业的发展与创新阶段(20世纪初期开始) ------最早完成了从个人受托向法人受托的过渡 2、现状特点 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齐头并进 普遍开展有价证券信托业务
信托产品数量增加 ,多时每月信托产品达上百个;
信托产品投资方式和投向多元化;
投资方式:
信托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证券投资、组合
运用等
资金投向:
金融市场、房地产、基础设施、工商企业等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课件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课件

信托监管
监管机构
监管内容
信托的监管机构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CBRC)及其分支机构。
主要包括对信托公司的准入与退出、业务 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监管手段
监管目标
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以及要求信 托公司提供相关报告和资料等。
保障信托业务规范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 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
目的
满足个人或家庭在财产管理、 继承和保护等方面的需求。
示例
个人理财、遗产规划、家族信 托等。
商事信托
定义
商事信托是指以商业事 务为对象的信托,通常 涉及投资、融资和风险
管理。
特点
以商业事务为服务对象 ,通常涉及投资、融资
和风险管理。
目的
满足企业在投资、融资 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
求。
示例
证券投资信托、房地产 投资信托、企业年金信
06
未来信托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信托
互联网信托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 信托业务,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等
优势。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 托公司开始开展互联网信托业务,提供 线上咨询、申购、赎回等服务,满足投
资者对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需求。
互联网信托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金融服 务的普及和深化,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风险防范与控制
完善风控体系
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 善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报告机制。
提高资本充足率
信托公司应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 潜在的金融风险。
加强项目审查
在项目选择上要更加审慎,对项目的还款来 源、担保措施等进行全面评估。
加强合规意识
信托从业人员应加强合规意识,确保业务操 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信托知识讲座通用课件

信托知识讲座通用课件

人员素质风险
信托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道德 水平不足,可能导致操作失误或
违规行为。
06
信托的监管与法律责任
信托的监管体制
1 2 3
信托监管机构
中国银保监会作为信托行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制 定和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督和 检查。
监管政策
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包括资本充足 率、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以确保信托公 司的稳健运营。
信托知识讲座通用课件
• 信托概述 • 信托的种类与特点 • 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 信托业务操作流程 • 信托的风险与防范 • 信托的监管与法律责任
01
信托概述
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涉及一方(委托人)将其财产所有权 转移给另一方(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 分该财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或受益人的利益进行分配。
监管手段
监管机构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监管,包括现场检查 、非现场监管、约谈等,以确保信托公司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信托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信托公司在违反信托义务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刑事责任
信托公司涉及违法行为时,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信托公司违反相关行政法规时,需要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财富传承
家族财富传承
信托可以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有效工 具,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委托人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财富传承给下一代 ,并制定个性化的传承计划。
避免遗产纠纷
通过设立信托,委托人可以明确指定 受益人,避免遗产纠纷和不必要的法 律诉讼。同时,信托可以保护受益人 的隐私,避免外界对家族财富的过度 关注。

第一章 信托制度概括《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第一章 信托制度概括《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限制,影响信托期限。
信托业真正进入营利性
商业运作阶段,是始设
立公共信托局之后大量
专业性信托公司的建立
表1—1英国信托制度化过程中的法律规定
此后,1925年英国颁布新的《受托人法》,用以代替1893年的《受托人法 》,1957年颁布《受托人报酬法》,1961年出台了《受托投资法》
1.2.2 创设信托的四要素
吸收保费
债券与股票投资 类债权债务关系 。当被保险者出 险时,保险公司必 须给予赔付
融资租赁公司
表1—2 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
银行贷款、发行 融资租赁业务 债权债务关系 金融债券等
4.信托机构的职能
(1)为人管业、代人理财的本业职能 (2)融通长期资金职能 (3)协调经济关系职能
5.信托机构的作用
1.英国中世纪的社会背景与信托制度雏形“USE”制的形成 2.在法律培育之下“TRUST”制形成
(1)“USE”在法律上受到两种不同待遇 (2)《USE条例》的颁布与双重“USE”的形成
3.信托制度的最终确立及在英国的发展
(1)信托关系在法律上得以确立 (2)英国信托制度的演进主线
1.1.3 信托制度的国际发展与国内外法规
1.2.3 法人受托——信托机构的定义、特征、属性与职能
1.信托机构的定义
(1)通用的定义 (2)我国的定义 (3)关于名称使用的规范
2.信托机构的特征
(1)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信托机构除经营一般信托业务外,还从事与资本市场相联系的各 种特定目的的投融资业务。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实际上包含各个不同性质的过程,第一个 过程是信托机构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托产品,筹集信托金,是典型的信托活动; 第二个过程是信托机构在获取受托管理的资金或其他财产后,通过专业化管理把这些资金或

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的范围
国《信托法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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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dì信w托ǔ法)编 第一章 信托(xìntuō)与信托(xì
( 2)大陆法系:侧重从传统的物权债权(zhàiquán)区分的角度来定 义信托
1)日本:信托是指将财产权转移或为其他处分,使他人
依照一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日本《信托法》)
2)韩国:信托是指设定信托人(委托人)与接受信托人
最终确立衡平法对受益人的保护,创设 Use制。
第十七页,共60页。
? 13世纪(shìjì)的英国宗教,盛英行国(yīnɡ ɡuó)民众大,多他为们宗为教了徒(wèi le)表示对上帝 虔诚,纷纷立下遗嘱 , 把自己生前所有的土地遗产捐赠给教会。依当时 英国的法律 ,王室又无权对教会征收土地税,这样使得教会拥有的土地
社会部分公众获取一定的利益,如救灾扶贫、
发展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
? 公益信托在税制上有优惠待遇,其设立与终止
须经行政主管机关的许可,设定后受到行政主 管机关而非法院的监督。
(2)私益信托:是为本人或其他特定或不特定 的个人获取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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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dì信w托ǔ法)编第一章 信托(xìntuō)与信托(xìn
6)介入权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不享有介入权,即不得将信托财
产卖给自己,也不得用信托财产购买自己的固定财产; 行纪关系中, 若无相反规定又不损害委托人利益,则享有介入权。
7)是否有偿不完全相同:信托即可有偿,又可无偿; 行纪只能是有偿 的营业。
第十页,共60页。
第五(dì信w托ǔ法)编第一章 信托(xìntuō)与信托(x
第五(dì信w托ǔ法)编 第一章 信托(xìntuō)与信托(xìn
4、以受托人的身份(shēn fen)不同,分为: ( 1)商事信托:是指具有私益性质,由具有商业受托人身

第一章 信托概述 《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第一章  信托概述  《金融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第三者进行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 理人承担。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 2.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 3.成立的条件不同 4. 对信托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 5.涉及的权限不同。 6.期限的稳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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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受托人对财产处理方式不同分类 1.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
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2.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 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3.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 增值的信托业务。 4.管理和处理信托 管理和处理信托,这种信托形式包括了管理和处理两 种形式。通常是受托人先管理财产,最后再处理财产。
作为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 3.通用信托 通用信托是指既可以由个人作委托人,也可以由法
人作委托人而设立的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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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按照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目的的不同分类 1.非营业信托 非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
信托业务。 2.营业信托 营业信托是指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
业务。 目前,世界各国绝大部分的信托业务属于营业信托。
将吸收的信托存款资金用于投资、贷款、代理发行证券和 买卖有价证券。 ②“物”的融通与货币资金融通相结合; 受托人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承租人购买设备资金不足的 困难。 ③通过受益权的转让而实现货币资金融通。 通过受益证券的易主转让,货币资金得到了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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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金钱的信托”
在日本,资金信托业务尤其发达,这些以资金作为信托财 产的信托业务有一个特殊的名字——金钱的信托。金钱的信 托又分为金钱信托和金钱以外的金钱的信托(简称金外信托)。 其中,金钱信托的信托财产在交付和归还时都是资金形态;而 金外信托是指交付时的信托财产是资金,但受托人在信托期 满时归还给收益人的不是作为本金的金钱,而是用最初接受 的金钱本金投资运用获得的财产,比如职工持股信托、黄金 信托等均属此类。产通常又是资金或与资金相联系的财 产形式,同时具备了融通资金的职能,且许多 经营信托业务的机构是金融机构,故称之为金 融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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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课程主要内容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三、课程资源 四、授课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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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主要内容
• 本课程介绍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常重要的业 务。信托业务是一种重要的财产运作制度和管理方式; 而作为现代租赁主体的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借贷资 金运动方式。在金融领域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很 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本课程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作用、特点、 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理等,是一门理论 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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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教学目标
• 在我国,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信托业务
和租赁业务正在得到扩展,发展前景广阔。
因此,培养信托和租赁的业务人才十分重要。
•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信托与
租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 学生从事相关金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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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资源
参考教材
1.金融信托与租赁(第二版),王淑敏、齐佩金主编,2006,中国金融出版社 2.信托经理人培训教程,邢成主编,2004,中国经济出版社 3.金融信托与租赁,徐保满主编,2007,科学出版社 4.金融信托与租赁,孙迎春、付琳娜主编,2011,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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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扩张与清理整顿 1983年人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随之,信托业又被 提上议事日程。人行提出“凡是有利于引进外资、 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各种 信托业务都可以办理”,信托业出现了又一次高潮, 但基本上是银行信贷业务的重复,1984年底,经济 过热造成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双失控。 问题:信托公司发放一些收效甚微的信托贷款和信 托投资,扩大基建规模,在经济过热和投资失控中 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次整顿: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银行贷款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再次清理整顿金融信托,并停办新的信托贷款 与信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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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中国的民营和官办信托业
• 20世纪初,现代信托传入中国,首先创办信托机构的外 国人。直到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设立保管部,才开 始了中国人独立经营金融性信托业的历史。 • 1921年8月21日,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上海成立,是中 国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1921年底,发生了“信交倒闭 狂潮”。“风潮年,中央信托局在上海开业,它是旧中国最大的 官办信托机构。 • 特点:
一、信托的概念及本质
(一)信托的概念
《关于信托的承认及其法律适用的国际公约》 (1985) 一个人,即委托人在生前或死亡时创设的一种法 律关系,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为某个特定 目的,将其财产置于受托人的控制之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 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 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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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遗赠
• 信托观念的出现,导源于《罗马法典》中的“信 托遗赠”。 • 内容:《罗马法典》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 可以把遗产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 权承受时,可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和转 移给第三者处理,使继承人受益。 • 目的:为了逃避“只有罗马市民才有资格成为遗 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的限制。 • 实质: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已形成了一个比较 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 定。然而,此时的信托完全是一种无偿的民事信 托,并不具有经济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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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的本质特征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 提。 2. 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3. 信托关系中的三个当事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 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信 托的两个基本特征。 4. 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 的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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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改革开放后信托业的恢复和发展
• 信托业的五次清理整顿
– 恢复发展初期和第一次清理整顿(1979-1982年) – 第二次扩张与清理整顿(1983-1985年) – 第三次清理整顿(1986-1989年) – 第四次清理整顿(1990-1993年)
– 第五次清理整顿(1999-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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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 我国信托业自20世纪初诞生以来,经历了艰 难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重要的 发展阶段:
– 旧中国信托业的产生和发展阶段; – 对旧中国信托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中国社会主 义信托业创立阶段;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信托业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 “一法两规”出台背景下的重新起步和蓬勃发 展阶段。
– 信托机构名不副实,主要从事股票、债券的投机炒作; – 信托业的经营基础极不稳固,实力薄弱; – 政府没有制定信托业相关法律,信托业发展无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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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信托业
• 对官僚资本信托业的改造 – 坚决没收,逐个接管 • 对民族资本主义的信托业进行改造 – 赎买、限制、利用、改造 • 新中国成立初期信托业的试办与停办 –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信托部成立, 1951年6月成立天津市投资公司,1955年3月成立广 东省华侨投资公司。 – 从1953年期我国仿效前苏联模式实行第一个五年计 划,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 引起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业务部的业务逐渐收缩, 到50年代中期业务基本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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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 特点:
– 有价证券信托业务开展普遍。 – 信托公司与银行在业务上的相互兼营,但分 业管理。 – 美国信托业财产集中程度较高。 – 个人信托与法人信托共同发展。 – 经济立法中尚无统一的信托立法。 – 信托业的民办性、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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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本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 日本信托是从美国引进的、最初是作为发展重工 业的筹资手段。日本兴业银行(1902年)成立后 首次开办了信托业务,信托业在日本开始发展起 来。一战后,日本经济转入萧条,日本政府开始 整顿信托业,制定了相关法律,使日本信托业进 入新的历史时期。 • 特点: – 有较健全的法律作为依据。 – 不断开发适合本国特色的信托业务。 – 信托业行业垄断经营。 – 重视信托思想的普及,创立了信托协会,创立 了信托研究奖励金制度。
主要网站
1.信托法律网, 2.信托网,/ 3.中国信托协会,
4.各信托公司网站
5.中国租赁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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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课大纲
信托业务(重点)
• 信托概述
• 教学形式:
– 以多媒体教学为手段,以讲授为主,多种形式并存,包 括课堂讨论、提问、课外习题、结合案例等等。
• 课程评分标准 :
– 平时成绩(含到课率、课堂表现、作业及测验)40% – 期末考试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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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托概述
主要内容 一、信托的概念及本质 二、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三、信托的职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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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初期的迅速发展与第一次清理整顿 • 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0 年,人行下达《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 知》,信托业出现恢复发展的高潮。至1982 年底,全国信托机构发展到620家。 • 问题:这些机构与银行抢资金、抢业务、争 地盘,发展变相的银行业务,通过吸收存款、 同业拆借资金用以发放贷款或直接投资实业。 严重冲击了国家对金融业务的计划管理和调 控,直接助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和物 价水平的上涨。 • 第一次整顿:1982年4月,国务院发文决定 对信托业进行整顿,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 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 地区、部门均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限期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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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扩张与清理整顿
1988年,中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经济 过热现象空前严重,乃至达到严重恶化的地步。 与此相对应,信托公司数量飞速膨胀,到1988年 底,全国信托投资机构数量达到上千家。 问题:为回避人民银行对信贷规模的控制,各专 业银行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信托公司转移 资金,信托公司再次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 波助澜者。 第三次整顿:1988年8月,依循撤并信托机构、 压缩信托公司政策生存空间的模式,如取消利率 上浮的规定,使信托机构在与银行竞争中失去利 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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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尤斯制( Use Upon Use )
• 内容:本人先将土地转给儿女,转让的目的仍是为了教堂 的利益,然后由儿女把土地再转给第三者,即第二个受托 人。这第二个受托人一般是亲密的朋友。
第一个USE 第二个USE
土地持有者
其儿女
土地持有者 的好友
教会 • 目的:双重“尤斯制”实质上为真正的受益人另设一个财 产所有的假受益人,以逃避《尤斯条例》的限制。 • 实质:双重尤斯制度的出现,使得现代信托观念更加广泛 地传播,成为现代信托制度的真正开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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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 从英国引进了信托制度,虽然最初的目的是用信 托的方式解决参战军人遗嘱的执行和财产、遗产 的管理,属于民事信托。但很快随着欧洲移民在 美国的殖民活动以及美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 为了适应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有价证券大量涌现, 个人理财要求越来越强烈的状况,以盈利为目的 的金融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应运而生,为现代 金融信托制度奠定了基础。 • 美国最早完成了从个人受托向法人受托的过渡及 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变,为现代信托制度奠 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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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斯制(USE)
• 信托制度是在英国中世纪出现的“尤斯制”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尤斯(use)指“对委托他人管 理的不动产的用益权”。 • 内容:凡是以土地捐献给教会者,不作直接的让 渡,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的目的 是为了教会利益,然后,由接受人替教会管理和 使用土地,并把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给教会, 即“替教会管理或使用土地”。 • 目的:逃避《没收法令》。 • 实质:这种由于土地的间接遗赠发生的三方之间 的财产联系,即是一种信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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