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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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
收费方案》的通知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保障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健康、稳定发展,中国能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综合中国能建所属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收费方案》做适当调整,并报请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关于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收费方案的批复》生产函〔2018〕54号)。所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电子采购平台日常运营与维护、功能开发和优化,同时优化供应商结构,促进采购活动良性循环。
附件: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收费方案。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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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收费方案
一、收费范围
收费周期内使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参与商务活动且累计中标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供应商,应按收费标准缴纳平台使用费。公司内部单位作为供应商参与商务活动的除外。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货物
供应商
集团级平台使用年费为5000元/年
分子企业级平台使用年费为2000元/年工程承包商平台使用年费为5000元/年
服务供应商平台使用年费为2000元/年
三、优惠条件
一次交纳3年平台使用费时,增加6个月使用期;一次交纳2年平台使用费时,增加3个月使用期。
四、交费说明
(一)框架协议项目累计中标金额按收费周期内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
(二)同时注册货物、工程及服务多个类型账号的供应商,费用就高收取。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联系评审单位注销或停用休眠账号,收费标准将在下一收费周期自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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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及时交纳平台使用费,逾期未交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其投标报价权限;
(四)如遇紧急投标按常规交费流程无法满足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平台客服人员反馈,核实后可临时开通投标权限,投标后2个月内及时补交平台使用费,且不得跨年。
(五)上一交费周期内欠交的供应商按原缴费规则补交,新交费周期的供应商按新缴费规则执行。
(六)参与单一来源及其它特殊情况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由采购需求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发起“减免平台使用费申请”业务,经电商公司核实后平台使用费可予以减免。
五、交费周期
(一)平台使用费按年计期;
(二)上一收费年度已满足原交费条件的供应商以平台系统显示的使用周期为准,按年滚动计算;
(三)2018年7月1日后新增供应商,按第一次投标时间为计费周期开始时间,按年滚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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