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纠纷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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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付工程款返还纠纷答辩状

超付工程款返还纠纷答辩状

超付工程款返还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大人:您辛苦了,今天我站在这儿,心情真的是五味杂陈。

说实话,谁能想到,原本是为了合作共赢、实现梦想的一笔生意,最后变成了这样的官司呢?不过说来话长,咱们还是先从头说起。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对方做了一笔工程合作,他们找我做了项目,工程进展得也挺顺利,双方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

问题就出在了款项的支付上,原本咱们商定好的金额对方提前支付了一大笔。

别看对方提前给了款项,听起来好像挺热情,是不是?可是偏偏这笔“热情”的钱,最后成了双方关系的导火索。

首先我得声明,这笔款项,明明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费用支付的,至于后来的争议,纯粹是因为对方的账目处理有误。

好嘛,您看,钱一多,事儿也就多了,原本双方有些小小的误解,结果这误解就越来越大。

事实上,我的公司并没有拿到他们所谓的“超付”款项。

那可是我们辛辛苦苦、按规矩办事的结果。

拿到这笔款项后,我们直接按合同要求开始了接下来的工作,工作进展顺利,甚至提前完成了部分任务。

咱这儿也没啥小动作,按章办事。

可是,谁知道他们突然来了一出“反向操作”,说我们收了超额款项,要我们返还。

说到这里,您可能会觉得,这不是一场“无心插柳”的误会吗?事情的真相是,咱们对方一开始在支付款项的时候,并没有按照约定的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执行,反而一次性多给了部分金额。

最开始,咱们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大家是朋友,大家都是要合作的人,给得多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一笑而过。

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对方那边觉得他们的钱好像“掉进了钱眼里”,就开始追究这个“超付”的问题。

说实话,咱们心里也有点纳闷,明明这笔款项就是按合同执行的,哪里超付了呢?这种情况一看就是自己算错了账,心急火燎地找人麻烦,结果还反过来让我们当冤大头。

再者说了,超付款项那也得有个证据吧?单凭对方的口头说辞,凭什么就认定我们多拿了他们的钱呢?凭什么我们要承担这种莫名其妙的责任?别忘了,咱们手里可是有合同、有付款凭证、有银行转账记录,明明一切都是按程序走的,凭啥就把锅甩到我们头上?所以啊,这个钱我们根本就不该退。

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

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

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呢?请看下面为大家带来的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答辩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张某男诉任某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

现被告任某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客观事实,提交答辩如下:1、原告声称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并向被告交付订婚彩礼,这根本不是客观事实,更不符合地方婚俗习惯,完全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金而单方捏造事实。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年2月7日相识,不久于20**年2月21日举行订婚仪式。

原告索要财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诉称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有悖于常理。

第一、作为正常人的思维来讲,双方相识不到半月时间绝对不会发生订婚事实。

原告之所以捏造双方发生订婚事实,是为了将交付给被告的见面礼金视为订婚彩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

第二、按照诉讼法院当地的订婚习俗及其标准,订婚彩礼最普通的已达到3.3万,最高甚至达到及8.8万元,除此彩礼标准外,举行订婚仪式还有其他方面的支持,比如宴请家属,男方还要携带一定的其他财产。

如果原告仅支出1.2万元作为订婚彩礼,根本不会得到被告父母的支持。

原告所称**000订婚彩礼,事实上是原告要求与被告父母见面而支出的见面礼金。

原、被告相识之后,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父母才安排与原告父母举行一个见面仪式。

被告家人为接待原告父母等人,肯定会支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按照农村的习俗,男方给付女方的见面礼,就是对女方家属支出的一个补偿。

综上,在相识仅十几天的时间,原被告发生订婚的事实,仅是原告单方的口头诉愿;支付1.2万元(被告已返还6000元)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而捏造的事实,不然,原告要回见面礼,就找不到相应地法律支持。

2、本案中1.2万元现金,其性质应认定为原告支付给被告父母的见面礼金,不属于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

对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住址]被答辩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住址]因[具体案由]民事返还纠纷再审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案件的基本态度。

尊敬的法官大人啊,我今天站在这里答辩,就觉得这事儿有点像一团乱麻被越扯越乱了。

被答辩人这再审的要求啊,在我看来就像是没找着北还乱喊一通。

我得好好跟您说道说道这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二、针对被答辩人再审诉求的具体答辩。

# (一)返还财产的依据不成立。

被答辩人说我得把[具体财产]返还给他,可这事儿哪有那么简单啊。

当初这东西到我手里那是有正当原因的。

就好比说,那是他欠我的钱,拿这东西来抵债的。

当时我们可是有约定的,就像两个小伙伴拉勾勾一样,说好了这事儿就这么办。

我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拿人东西的人。

被答辩人现在又想要回去,这不是出尔反尔嘛。

这就好比他给了我一个苹果,说这个苹果就当是还我之前借给他的铅笔了,结果现在又说要把苹果拿回去,还说我是抢他的苹果,这不是很荒谬吗?# (二)所谓的“不当得利”是无稽之谈。

被答辩人还说我这是不当得利,我听了都想笑。

我怎么就不当得利了呢?我为了得到这个东西,那也是付出了代价的。

比如说,我为了这个[具体财产],之前帮他做了多少事儿啊。

我就像一个勤劳的小蜜蜂,忙前忙后,这才换来这个东西。

这就好比我给他家干了一个月的活儿,他说把家里的旧电视给我当报酬,现在他又说我拿电视是不当得利,这简直是颠倒黑白啊。

# (三)证据方面的反驳。

被答辩人在再审里拿出了一些证据,可那些证据就像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他拿出来的那个所谓的“证明”,上面的签字都模模糊糊的,谁知道是不是他自己伪造的呢?还有他找的那个证人,我都怀疑是他临时拉来凑数的。

那个证人说话的时候眼神都飘来飘去的,一点都不坚定,我看他就是在瞎编。

我这边呢,可是有实实在在的证据的。

我有我们当时的聊天记录,清清楚楚地写着这个东西是怎么到我手里的,这就像一个小账本,每一笔都记得明明白白的。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法院尊敬的审判长:我系被告方代理律师,特向贵庭提交本次诉讼中的答辩状,以陈述我方观点并提供相关证据。

一、事实背景原告方与被告方曾经持有一个婚姻关系,但经过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婚约,并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婚约财产的分配。

根据协议,被告方已按照约定向原告方支付了相应的婚约财产。

二、被告方的观点和主张1.婚约财产已全额返还被告方坚称,根据双方协议,被告方已按照约定向原告方全额返还了婚约财产。

为了证实此项观点,我方附上了所有支付相关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和双方签署的协议副本。

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被告方已履行了返还婚约财产的责任。

2.诉讼请求争议被告方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提出异议。

原告方要求返还额外的财产,但在协议中并未有涉及此类内容。

双方对协议内容已有明确的认识,并共同签署确认。

因此,原告方的额外诉求与事实不符,不应该成为本案讨论的重点。

三、法律依据和相关判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解除婚约,应当协议婚约财产的分配。

根据协议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应当遵守相关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一旦成立,就成为法律约束双方的依据,双方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据此,被告方主张双方已经签署并履行了协议,故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判决。

四、对于原告方主张的回应1.未提供有效证据原告方主张婚约财产尚未完全返还,但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主张。

法律要求证据充分且合法有效,原告方未能满足这一要求。

2.损失赔偿需证明原告方提出的损失赔偿请求缺乏明确的证据支持。

法律要求赔偿请求必须基于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原告方对损失的数额和原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导致损失赔偿请求无法成立。

五、综上所述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方坚信自己已按照协议约定向原告方全额返还了婚约财产。

原告方的额外诉求与协议内容不符,且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损失赔偿请求。

基于以上理由,被告方恳请法庭作出维持协议有效的判决。

原告诉被告与第三人返还财物答辨状范文

原告诉被告与第三人返还财物答辨状范文

原告诉被告与第三人返还财物答辨状范文原告诉被告与第三人返还财物答辩状范文答辩人:[姓名],男/女,[民族],[具体年月日]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因原告[原告姓名]诉答辩人与第三人[第三人姓名]返还财物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案件的基本看法我觉得这案子乍一看好像原告说得挺在理的,但咱们深入一分析,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原告声称让我们返还财物,可是他得先搞清楚这财物的来源和归属到底是咋回事儿吧!从我的经验来看,很多这种案子就是一方没把事情的全貌搞清楚就起诉了。

二、对财物归属的质疑原告说这财物是他的,但是呢,他拿不出足够有力的证据呀!比如说,要是这财物是有什么特殊标记或者特定来源的,他应该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购买凭证啥的。

可他到现在也没给全。

我就想啊,这财物在我这儿或者第三人那儿,都是有原因的。

这就像是你不能随便看到一个东西在别人手里,就说是自己的,对吧?你得有根有据才行。

这部分其实还蛮简单的,但别忘了前面提到的几点哦。

而且,这财物到我这儿或者第三人这儿的过程,也是符合常理的。

并不是像原告所说的那样,莫名其妙就到了我们这儿。

这中间的往来关系、事情的经过,都是需要详细考量的因素。

这就好比一个链条,每个环节都得衔接得上,原告现在只是抓住了一头,就想把整个事情定下来,这怎么能行呢?三、关于原告提供证据的问题我看了原告提供的那些证据,哎我觉得真的很不充分。

他提供的那些所谓的证据,有些根本就模棱两可。

比如说那个证人证言,证人自己好像都不太确定事情的经过,这样的证据怎么能让人信服呢?在这一段中,你可以根据个人的观点调整论述方向。

不过,我认为重点还是要指出证据的漏洞。

像这种不明确的证据,在法律上的效力是大打折扣的。

四、我方的情况说明我和第三人呢,对这财物的持有是有合理依据的。

我们不是平白无故就把这东西据为己有的。

这其中涉及到一些业务往来啊,或者其他的合法关系。

我认为这种表达更有力,直接把我们自己的情况说清楚,让法官知道我们不是无理取闹的一方。

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

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

二审民事答辩状范文答辩人:李XX,男,汉族,19XX年9月6日出生,太原市迎泽区地税局工作,住XX市XX 区XX 路西二巷15号3单元6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刘刚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

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

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李XX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二审民事答辩状二答辩人:甲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答辩人:王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联系电话:关于被答辩人不服(2012)民初字第003号裁定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依法答辩如下:一、一审法院驳回一方起诉的裁定,体现了节约资源,减轻负担的司法理念。

众所周知,相比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程序,劳动纠纷案又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这样一来劳动纠纷在审理中实际是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三次审理才能终审,因此程序繁琐,负担沉重。

在本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双方都是针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请求,其实质是围绕着仲裁请求进行对抗。

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一审法院只需要针对仲裁请求进行判决即可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

故此,在既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情形下,细心体察一审裁定深层理念,入情入理,与民方便。

民事财产纠纷答辩状

民事财产纠纷答辩状

民事财产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特此向法庭递交民事财产纠纷答辩状,就本案涉及的争议事项作出如下申明和辩护:一、关于原告主张的事实陈述原告声称本案中存在财产纠纷,并认为其拥有对相关财产的所有权。

原告提供了一份详细清单以支持其主张。

然而,在我所代表的被告方调查核实后,发现原告的主张存在许多不合理和不真实之处。

首先,我们对原告提供的财产清单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并发现其中许多所谓的财产并非属于原告所有。

据我们了解,一部分财产实际上是由我方拥有的,而另一部分则并非原告在诉讼前就已拥有,而是在某一时间点之后才获得的。

这些事实明确表明,原告的主张存在不正确之处。

其次,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对这些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事人在提起财产纠纷诉讼时,有责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对所争议财产享有合法的权益。

然而,原告没有满足这一法定要求,未能提供合适的证明文件或相关依据,无法证实其拥有涉案财产的合法性。

二、对原告主张的法律及事实分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财产权益要求的主张应当明确具体,而原告在本案中未能履行这一要求。

同时,根据上述事实情况,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涉案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当事人之间要具备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

然而,在本案中,我方质疑原告提供的所谓合同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根据检查结果,合同中存在众多疑点以及涉嫌的篡改。

考虑到上述事实,我方认为原告提供的合同并不能成为证明其主张的有效依据。

此外,我方还就原告所提出的其他指控进行全面调查,以求真实还原相关事实。

投入大量的调查资源后,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指控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并不符合承担举证责任和诉讼义务的要求。

三、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分析,我代表被告方对原告的指控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 原告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对涉案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2. 原告提供的所谓合同存在疑点,且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3. 原告提出的其他指控没有事实依据,违反了举证责任和诉讼义务。

返还原物答辩状

返还原物答辩状

返还原物答辩状返还原物答辩状【1】答辩人:江某,女,汉族,19XX年X月27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1XXXXXX2708XX代理人:伍舜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就与原告陆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答辩如下:1、原告请求答辩人返还涉案车辆,没有事实基础。

原告起诉称答辩人"以陆某某欠赌资为由,强行开走涉案车辆"的陈述不是事实,答辩人没有参与赌博,更没有借资给陆某某参与赌博,答辩人也从没有从陆某某处开走任何车辆,更没有开走涉案车辆。

对陆某某出具的字条内容,答辩人感到莫名其妙,答辩人强烈要求陆某某出面陈述事实真相,不能这样草率的出具一个字条将责任推给答辩人,不能仅凭其极不负责任的单方的只言片语就随便要求答辩人承担返还车辆的责任。

答辩人对此感到十分的冤。

据答辩人了解的情况,是陆某某因周转需要,急需资金,而向他人借了资金(而不是向答辩人借),陆某某就将涉案车辆暂时抵押给了借款人;陆某某一直称涉案车辆是自己所有,并且也一直由其使用,借款人才愿意抵押。

并且,答辩人还了解到,原告已经与借款人就陆某某借款和车辆抵押的情况面谈过。

答辩人在原告与陆某某以及借款人间是局外人,答辩人与原告没有利害关系,答辩人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答辩人与涉案车辆无关。

2、原告请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原告主张按照每年折旧4万元赔偿损失,没有车辆折旧的事实依据;原告主张至起诉之日折旧费2万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原告主张赔偿3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更没有事实依据,因为涉案车辆购买至今已经过两年多,没有提交权威的鉴定结论报告,更何况,涉案车辆与答辩人毫无关联。

综上所述,答辩人没有开走涉案车辆,更没有使用和实际占有涉案车辆,不成立答辩人返还原告涉案车辆和赔偿损失的义务,原告对答辩人提起的本案诉讼,没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支持,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XX律师 XX20XX年9月11日返还原物答辩状【2】答辩人:江某,女,汉族,19XX年X月27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1XXXXXX2708XX代理人:伍舜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就与原告陆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答辩如下:1、原告请求答辩人返还涉案车辆,没有事实基础。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庭: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特此呈交我方的答辩状,就涉及的返还彩礼纠纷问题进行陈述和辩护。

我方坚信,根据法律和事实,我们对原告的指控毫无依据,请求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一、案件回顾起诉书中原告声称,被告方应返还彩礼金额,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然而,在此案中,我们认为原告方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因此,我们提供以下答辩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二、关于彩礼的性质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彩礼的本质和目的。

彩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为一种传统习俗,用于表示双方家庭的喜庆和祝福。

彩礼并非财产交易,而是一种礼尚往来的文化传统。

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告方在婚前与被告方之间有任何约定,即返还彩礼的义务存在。

因此,彩礼支付是基于传统习俗,没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

三、自愿性和彩礼金额彩礼支付必须是基于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在本案中,被告方支付彩礼完全是自愿行为,双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双方家庭都自愿参与彩礼支付,没有违背意愿的情况。

彩礼金额应根据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进行协商确定。

在本案中,被告方支付的彩礼金额是在充分协商和了解双方经济能力的基础上确定的。

原告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彩礼金额不合适或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四、原告恶意指控和不实陈述我们还要指出,原告方在起诉书中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

原告方的指控基于主观推测和不实陈述,并没有提供可信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方存在任何欺诈行为。

在彩礼支付后,原告方并未提出要求返还的请求,在此之前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婚姻关系。

只有在双方感情破裂后,原告方才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这显然是出于恶意和报复心态,而非返还合理彩礼的要求。

五、请求法庭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陈述,我们请求法庭做出以下判决:1. 驳回原告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因为彩礼支付是基于自愿且无违约行为的传统习俗;2. 驳回原告方关于其他赔偿责任的要求,因为原告方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方存在违约行为;3. 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我方免于不当指控的伤害。

返还彩礼被告答辩状

返还彩礼被告答辩状

返还彩礼被告答辩状致法院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XXX(姓名)对原告提起的返还彩礼一案进行辩护。

特此提交答辩状,望得到法庭的审慎考虑和合理裁决。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陈述(此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详细叙述案件事实,说明彩礼的支付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二、被告的法律观点1. 彩礼并非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支出(此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论述,质疑彩礼是否属于合法支出,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2. 彩礼不具备返还性质(此部分可对彩礼的性质进行阐述,强调彩礼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支持,非返还性质)3. 婚姻关系中财产归属原则适用(此部分可指出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归属应按照等额分割原则进行,强调没有义务返还彩礼)4. 原告行为不当导致返还无法进行(此部分可指出原告的言行举止是否合理,是否对彩礼支付有过误导等)三、被告的证据及证据分析(此部分陈述被告所拥有并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证明文件等,并对每个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进行分析)四、被告的请求和辩护词1. 请求法庭合理判决(此部分表达被告对法庭的合理判决的期望,寄希望于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2. 表达被告的困惑和无奈(此部分可以适当表达被告对于此案的困扰和无奈,引起法庭对于被告感同身受,从而更加客观地审理此案)3. 辩护词(此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观点和事实陈述,展开阐述被告的辩护词)五、结语(简要总结辩护状的主要观点和诉求,恳请法庭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以上所述,是被告对于原告返还彩礼的答辩状。

希望法庭对于此案能够充分审理,依法公正,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被告:XXX(姓名)日期:。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范文# 民事返还纠纷再审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因[再审申请人姓名]与答辩人之间的民事返还纠纷一案,现针对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提出如下答辩:一、关于案件事实的答辩。

# (一)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准确。

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中试图歪曲事实,简直是在睁眼说瞎话。

原审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已经清楚地查明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就拿[具体事件或证据]来说,这就像摆在眼前的一座大山,明明白白地显示着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再审申请人所说的那样。

当初[具体行为发生的情况],答辩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合理的原因或约定]。

比如说,[详细阐述当时的情况和合理依据],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正常行为,可再审申请人现在却想把黑的说成白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嘛。

# (二)再审申请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新证据,在我看来就像是强词夺理的遮羞布。

这些证据要么是断章取义,要么是与本案毫无关联。

比如说,[指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新证据存在的问题],这就好比拿一根鸡毛当令箭,根本站不住脚。

再看看再审申请人主张的返还内容,[详细分析再审申请人要求返还的东西不合理之处],这就像是一个贪心的小孩,看到别人的东西就想要据为己有,完全不顾事实和道理。

二、关于法律适用的答辩。

# (一)原审法律适用正确。

原审法院依据[具体法律条款]作出判决,那是再正确不过了。

这些法律条款就像是为这个案子量身定做的一样。

从[解释法律条款如何与案件事实相匹配]可以清楚地看到,原审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再审申请人试图混淆视听,说原审法律适用错误,这就好比不懂交通规则的人硬说交警指挥交通错了一样荒谬。

法律是严肃的,不是再审申请人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的。

# (二)再审申请人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再审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中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完全是一知半解。

[指出再审申请人错误理解的法律条文],他以为按照自己的歪理就能推翻原判,这简直是异想天开。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代理人,本函为返还彩礼纠纷案的答辩状。

特此向法庭提交我方的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敬请重视。

一、概述本案涉及返还彩礼纠纷,系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按照婚姻法规定返还彩礼。

我方认为原告方主张返还彩礼缺乏法律依据,且事实情况与其主张不符。

二、事实与证据1. 婚姻登记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明,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合法婚姻关系。

2. 婚前协议双方于结婚前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并明确约定彩礼的性质。

根据婚前协议约定,彩礼属于原告方所有,并不对彩礼作退还要求。

3. 返还彩礼缺乏法律依据自由。

原告方要求返还彩礼,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且彩礼作为一种婚前约定的财物,应当受到保护。

4. 经济状况调查经过调查,被告方经济能力有限,一直处于勉力维持生计的状态。

返还彩礼将给我方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我方家庭及子女的生活。

5. 婚后履行义务我方婚后一直辛勤工作,为家庭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和汗水。

双方共同负责家庭生活的开销,并相互扶持、共同携手走过了数年婚姻生活。

6. 陈述证人证言我方将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良好,不存在彩礼退还的依据。

三、辩护意见1. 彩礼合法性我方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明确了彩礼的性质,双方均为自愿签订。

根据我国法律,婚前协议合法有效,彩礼属于原告方所有,不存在退还的义务。

2. 婚姻法规定制婚姻自由。

原告方要求返还彩礼违反了法律规定。

3. 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婚后财产应当依法平等分割。

即使双方存在财产分割争议,也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财产的划分,而非单方面要求彩礼的退还。

四、请求被告方作为被告,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恳请法庭依法判决如下:1. 驳回原告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2. 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登记有效性;3. 保护我方婚前协议的合法性;4. 对原告方提起无理诉讼的行为进行警示和批评。

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

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

财产损害纠纷答辩状
关于财产损害纠纷的答辩状,我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回答。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主张的财产损害纠纷存在的问题和争议点。

其次,我
将阐明我们的观点和辩护理由。

最后,我会陈述我们的证据和请求
法庭的裁决。

首先,对于对方主张的财产损害纠纷,我们认为存在一些事实
上的不实和法律上的错误。

我们将针对对方提出的每一项指控进行
逐一分析,并提出我们的观点和辩护理由。

其次,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并非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
损害。

我们将详细阐述事件发生的经过,并指出我们的行为并未违
反任何法律规定。

同时,我们将提出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例如证人证言、相关文件和合同等。

最后,我们请求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并根据事实
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我们希望法庭能够认可我们的辩护理由,并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同时,我们也将提出我们的损失和索
赔请求,希望法庭能够给予我们应有的赔偿。

总之,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详细的论述和充分的证据来进行答辩,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做出公正的裁决。

返还原物答辩状

返还原物答辩状

返还原物答辩状返还原物答辩状【1】答辩人:江某,女,汉族,19XX年X月27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1XXXXXX2708XX代理人:伍舜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就与原告陆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答辩如下:1、原告请求答辩人返还涉案车辆,没有事实基础。

原告起诉称答辩人"以陆某某欠赌资为由,强行开走涉案车辆"的陈述不是事实,答辩人没有参与赌博,更没有借资给陆某某参与赌博,答辩人也从没有从陆某某处开走任何车辆,更没有开走涉案车辆。

对陆某某出具的字条内容,答辩人感到莫名其妙,答辩人强烈要求陆某某出面陈述事实真相,不能这样草率的出具一个字条将责任推给答辩人,不能仅凭其极不负责任的单方的只言片语就随便要求答辩人承担返还车辆的责任。

答辩人对此感到十分的冤。

据答辩人了解的情况,是陆某某因周转需要,急需资金,而向他人借了资金(而不是向答辩人借),陆某某就将涉案车辆暂时抵押给了借款人;陆某某一直称涉案车辆是自己所有,并且也一直由其使用,借款人才愿意抵押。

并且,答辩人还了解到,原告已经与借款人就陆某某借款和车辆抵押的情况面谈过。

答辩人在原告与陆某某以及借款人间是局外人,答辩人与原告没有利害关系,答辩人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答辩人与涉案车辆无关。

2、原告请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原告主张按照每年折旧4万元赔偿损失,没有车辆折旧的事实依据;原告主张至起诉之日折旧费2万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原告主张赔偿3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更没有事实依据,因为涉案车辆购买至今已经过两年多,没有提交权威的鉴定结论报告,更何况,涉案车辆与答辩人毫无关联。

综上所述,答辩人没有开走涉案车辆,更没有使用和实际占有涉案车辆,不成立答辩人返还原告涉案车辆和赔偿损失的义务,原告对答辩人提起的本案诉讼,没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支持,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XX律师 XX20XX年9月11日返还原物答辩状【2】答辩人:江某,女,汉族,19XX年X月27日生,身份证号码:440301XXXXXX2708XX代理人:伍舜锋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就与原告陆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答辩如下:1、原告请求答辩人返还涉案车辆,没有事实基础。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

返还婚约财产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我系原告方律师,现状告被告方返还婚约财产一案向贵庭提出答辩状,并就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如下陈述: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描述本案中,原告申请追回双方解除婚约后被被告方占有的婚约财产,其主要事实经过如下:(此处根据具体案件事实陈述,详细描述婚约财产的情况、双方财产权益的归属、解除婚约后被告方占有婚约财产的行为,对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和陈述。

)二、法律问题分析基于上述事实,涉及本案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 婚约财产的权属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婚约财产的权属应当由双方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被告方不当占有婚约财产,违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 解除婚约后的财产处理问题:解除婚约后的财产处理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依法进行。

被告方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占有婚约财产,违反了约定和法律规定。

(此处可根据具体案件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陈述。

)三、答辩意见针对上述事实和法律问题,本答辩状提出如下意见:1. 被告方无权占有婚约财产:根据婚约财产的权属归属原则,婚约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原告一方,被告方违反约定及法律规定占有婚约财产属于非法行为。

2. 婚约财产的返还请求合理合法:由于被告方违法占有婚约财产,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方返还相关财产。

原告提起此案的请求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3. 要求被告方偿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款项: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方的不当占有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此处可根据具体案件答辩意见进行详细阐述。

)四、证据目录本答辩状附上以下证据材料:1. 婚约财产相关的合同及账目证明材料。

2. 解除婚约的书面通知及对方确认函。

3. 相关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和评估报告。

4.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五、辩护请求根据上述事实、法律问题和答辩意见,本答辩状向贵庭提出以下辩护请求:1.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方返还原告方的婚约财产。

2. 要求被告方支付原告方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款项。

情况分手起诉还钱答辩状

情况分手起诉还钱答辩状

情况分手起诉还钱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对原告方的起诉提出答辩。

根据案件情况,我将就分手以及还款事宜进行阐述,以期得到公正的判决。

关于分手的原因。

我们在恋爱期间确实有过一些分歧和矛盾,但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直到原告方提出分手的意愿,并以此为理由起诉我要求返还其财产。

事实上,我并没有违背我们之间的约定或做出任何伤害原告方的行为。

我对我们的感情付出了真心和努力,但可惜的是原告方却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因此,我认为分手的责任并不完全在我身上,原告方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于还款事宜。

原告方在起诉中声称我欠其一定金额的财产,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我在此强调,我并没有违背我们之间的约定或做出任何不当行为。

我们在恋爱期间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契约,也没有明确约定过还款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因此,原告方所提出的还款要求是没有依据的,并且不应该成为本案的判决依据。

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到原告方在起诉书中所提出的索赔金额过于高额。

根据我对我们关系的了解,我认为原告方所要求的金额是不合理的。

我并未从原告方那里获得过如此高额的财产,因此无法按其要求进
行还款。

我希望法庭能够对原告方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慎评估,并给予公正的判决。

在此,我再次声明,我并没有违背我们之间的约定或做出任何不当行为。

我对我们的感情付出了真心和努力,但可惜的是原告方却做出了分手的决定,并提出了不合理的还款要求。

我希望法庭能够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维护正义。

谢谢法庭的审理。

退一赔十 答辩状

退一赔十 答辩状

退一赔十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就本案以退一赔十一事向贵庭提交答辩状。

首先,我要强调被告方对于本案的诉讼请求并不认同。

以退一赔十的要求在本案中并无法成立,我们将通过以下几点进行论述。

我们认为原告方对于退一赔十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一赔十是指在交易中出现纠纷或者侵权行为时,被告方应当退还原告方的货款,并额外支付十倍的赔偿金额。

然而,在本案中,被告方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或者导致损失的行为。

原告方的请求属于过度索赔,与法律规定不符。

本案中的损失并不具备以退一赔十的程度。

根据法律规定,以退一赔十的要求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原告方存在损失,二是损失的程度需要达到以退一赔十的标准。

然而,在本案中,原告方所声称的损失并未得到充分证实,并且与以退一赔十的要求相差甚远。

据我们所知,被告方在交易过程中并未造成原告方任何实质性损失,因此以退一赔十的要求不符合实际情况。

原告方在本案中的退一赔十的要求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以退一赔十的原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不良商家的侵权行为。

然而,在本案中,原告方并非普通消费者,而是一家具有实力和资源的企业。

根据法律规定,以退一赔十的要求并不适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纠纷。

因此,原告方的退一赔十的要求在法理上是不成立的。

以退一赔十的要求在本案中不适用。

被告方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未造成原告方实质性损失。

退一赔十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希望贵庭能够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驳回原告方的退一赔十的请求。

再次感谢贵庭给予的审理机会,我们将遵守法庭的判决并履行相关义务。

代表被告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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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呢?请看下面为大家带来的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答辩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张某男诉任某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

现被告任某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客观事实,提交答辩如下:1、原告声称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并向被告交付订婚彩礼,这根本不是客观事实,更不符合地方婚俗习惯,完全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金而单方捏造事实。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年2月7日相识,不久于20**年2月21日举行订婚仪式。

原告索要财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诉称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有悖于常理。

第一、作为正常人的思维来讲,双方相识不到半月时间绝对不会发生订婚事实。

原告之所以捏造双方发生订婚事实,是为了将交付给被告的见面礼金视为订婚彩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

第二、按照诉讼法院当地的订婚习俗及其标准,订婚彩礼最普通的已达到3.3万,最高甚至达到及8.8万元,除此彩礼标准外,举行订婚仪式还有其他方面的支持,比如宴请家属,男方还要携带一定的其他财产。

如果原告仅支出1.2万元作为订婚彩礼,根本不会得到被告父母的支持。

原告所称**000订婚彩礼,事实上是原告要求与被告父母见面而支出的见面礼金。

原、被告相识之后,在原告的催促下,被告父母才安排与原告父母举行一个见面仪式。

被告家人为接待原告父母等人,肯定会支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按照农村的习俗,男方给付女方的见面礼,就是对女方家属支出的一个补偿。

综上,在相识仅十几天的时间,原被告发生订婚的事实,仅是原告单方的口头诉愿;支付1.2万元(被告已返还6000元)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而捏造的事实,不然,原告要回见面礼,就找不到相应地法律支持。

2、本案中1.2万元现金,其性质应认定为原告支付给被告父母的见面礼金,不属于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

对此,被告应向原告返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结婚前根据习俗男方给付女方财产的行为,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对于可以认定为订婚彩礼的财物,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相关规定情形的,应当返还。

鉴于此,男方支付的财物认定为具有婚约合意的“订婚彩礼”,是女方应返还财物的一个前提。

而,本案中原告给付被告的1.2万元现金,其性质属于见面礼金,而不是具有婚姻合意的订婚彩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要回见面礼金,没有法律依据、更不应得到合议庭的支持。

3、被告对原告支付的见面礼金,做出了妥善地处理:除支付接待支出外,另将其中的6000元返还原告。

本案中,被告方在举行见面仪式接待原告等人时具有一定的经济支出,被告接受见面礼,支持接待费用后并适当地返还原告6000元,足见被告对此事妥善地处理。

原告要求被告全部返还礼金,显得有失常理。

综上,被告认为,原告为要回全部见面礼金,捏造事实且无法律依据,恳请合议庭驳回原告诉求。

答辩人:任某20**年1月17日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富顿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并没有收到原告所谓的32400元。

1、2007年6月,答辩人和原告通过媒人介绍确定了恋爱关系,见面时原告给答辩人6000元,是媒人也就是答辩人的姨夫给的6000元,订婚时,原告又给答辩人了5000元,这些答辩人也都是一一认可的.2、两个媒人中的一个是原告的亲叔叔,亲叔叔出庭作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的情况下依据>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答辩人在和原告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也付出了很多1、答辩人和原告认识后不但在精神上在物质上也受到了损失。

订婚后原告和答辩人一起去广东省打工,答辩人不但下班后给原告洗衣做饭,因原告家里经济困难,答辩人把每月的工资都抽出一部分给未来的公波寄去。

原告的退婚给答辩人造成的精神创伤无法弥补。

答辩人和原告认识时年龄不大,找同龄合适对象比较容易,而原告提出退婚时,答辩人已跨入大龄青年行列,两年的青春多少钱能买来,再者以后答辩人在老家找对象的可能性也就太小了。

2、答辩人和原告在广东省打工同居的时间里,由于原告的责任导致答辩人怀孕,在异乡,并且没有一个亲人的情况下,答辩人去医院作了人流手术。

由于答辩人和中国大多数妇女一样,家丑不外扬。

正是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导致了作人流所有证据一点都没有。

此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代理人:**年月日返还财产纠纷答辩状:关于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的答辩状答辩人:董卓,男,60岁,徐州人。

答辩人就原告吕布诉我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本案定性为婚约财产纠纷是错误的,应该是解除同居关系纠纷。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今后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做出的一致意思表示,即婚姻预约。

在一些地方又称为订婚或订媒。

所谓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

而本案的事实却是原告吕布与被告貂蝉订婚后,貂蝉即到原告家中同原告同居生活,长期同居导致了被告貂蝉于2008年**月**日为原告生育了一男孩。

本案的性质已由婚约关系转变成为了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001年**月 24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同居关系的界定,首先是排除了事实婚姻,其次是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再次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结婚登记。

在审判实践中,通常考虑以下几种情形:1、男女双方是否长期持续共同居住生活。

2、男女双方虽未长期持续同居生活,是否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会生活。

3、男女双方是否育有子女或者共同购置数额较大的财产。

4、男女双方是否在户籍登记中存在变动。

结合本案来看,原告与被告貂蝉同居时间较长已经超过两年,对外且又以夫妻名义,应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应作为婚约财产案件处理。

二、原告的起诉被告董卓主体错误原告把董卓作为被告起诉是错误的,本案既然是婚约财产纠纷。

最高法院下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该规定对婚约财产纠纷作了解释:婚约财产纠纷是指婚约关系存在期间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

这里的婚约关系即是指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达成协议的无配偶的男女之间的关系。

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其诉讼主体应是解除婚约的男女而不应是其他人。

婚约财物的给付是按照当地风俗而为的一种行为,无论是双方父母,亦或媒人的参与,均为一种形式,是一种婚约财物赠与的中间人,是代理一方的行为。

是基于婚约双方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行为,即为表见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系婚约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也包括婚约双方亲属以该方所为的赠与行为,对方亲属以婚约名义所接受的行为。

从赠送和接受的对象上讲,婚约财产赠送和接受的对象都是特定的,只有订婚人才能以婚约财物相赠送和收受。

从赠送和收受的目的上讲,只有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赠送和接受的财产才叫婚约财产。

即使是订婚的男女未直接实施赠送和接受婚约财产的行为,而是由其父母或其他人实施赠送和接受的行为,所赠送和接受的仍应是以订婚为目的的婚约财产,而不是其他的财产,其父母或其他人的行为,只能视为是代办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婚约财物纠纷案件应以婚约双方为当事人。

本案无论是婚约财产纠纷还是解除同居关系纠纷,其被告主体应是貂蝉。

三、本案应是分家析产而不是退还彩礼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程序即开始在一起同居生活,在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后,为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产生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第十一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根据这两条规定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双方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被告貂蝉所收受的原告方财物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不应予以返还。

同时在订婚时及同居生活后,被告方也给付了原告较多的财物,被告也要求原告予以返还。

四、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数额确定问题原告在和被告同居之前给付的财物有无、数额数量是否属实,因被告董卓不是当事人,没有收到原告的所谓的彩礼。

对此不清楚。

即使原告给付被告貂蝉财物属实,也有绝大一部分,是为了增加感情的无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应返还。

况且该财产亦转化为共同财产。

五、本案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生孩子应由女方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

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所以,在处理同居关系生育的子女问题上,审判实践中,和婚生子女没有任何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精品文档★六、原告应赔偿给被告方造成的精神损害。

被告貂蝉长期在原告家中生活,现原告却告知被告貂蝉失踪,现貂蝉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被告董卓寻找多日仍无踪影,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董卓保留向原告要人的诉请。

被告貂蝉为原告生育了孩子且长期同居生活,对外已然是夫妻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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