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精编

合集下载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正文:----------------------------------------------------------------------------------------------------------------------------------------------------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3月23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

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模板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模板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模板
尊敬的[公司名称]各部门负责人:
您好!
为了确保公司技术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管理,现将公司技术合同登记
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同登记范围
所有涉及公司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的合同均需进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等。

二、登记流程
1. 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完成合同的初步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
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合同签订后,合同负责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
提交至法务部进行登记。

3. 法务部负责对提交的合同进行形式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
记工作。

4. 合同登记完成后,法务部将向合同负责人提供登记回执,并在公司
内部系统中更新合同信息。

三、登记要求
1. 合同文本应清晰、完整,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
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2. 合同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技术成果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3. 合同负责人应确保提交的合同文本和附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合同,公司将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

2. 合同登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务部将及时与合同负责人沟通,并提出修改建议。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完成合同登记工作,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其他
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联系法务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法务部名称]
[日期]。

关于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报及奖补

关于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报及奖补

关于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报及奖补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随着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技术合同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技术合同合法性的监督,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各级政府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为此,我省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提高认定登记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和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人员,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认定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制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认定登记工作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确保认定登记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三、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认定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认定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奖励和补助力度。

为激励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人员,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我省将加大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奖励和补助力度,对在认定登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强化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宣传和宣传。

通过建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宣传平台,加大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我省将不断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认定登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健康发展,推动技术合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

江苏省科委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苏科市[88]407号

江苏省科委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苏科市[88]407号

江苏省科委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苏科市(88)407号)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科委,省各部、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技术合同管理,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我省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现通知如下: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公民,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

并统一使用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技术合同文本。

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置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工作。

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可委托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代理技术合同登记,受理委托范围内的技术合同登记申请。

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刻制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三、经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按规定享受财税优惠、奖励等政策。

四、技术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均应及时到所在地或指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申请登记。

列入国家、省、市、县计划的科技项目的委托开发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由研究开发方、顾问方办理申请登记。

五、在合同登记时,列入国家、省、市、县计划项目的技术合同,应提交各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并附项目计划任务书;内容涉及科技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核定密级机关的批准文件;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证明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沪科〔2023〕184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沪科〔2023〕18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组织与实施工作持续完善区级、行业登记处与登记服务点构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登记处、服务点规范化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质量。

(一)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全市区级和行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按要求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绩效考评。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做好对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培训和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管理。

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按要求规范人员队伍、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及制度建设,夯实机构职责、岗位责任与廉政风险防控。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监督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与覆盖面。

优化特种技术合同登记渠道,由市国防科工协会统一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三)持续推进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建设。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展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申报工作。

本市从事技术转移相关活动的服务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经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评估后可成为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

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直接从事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开展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市政府办便笺〔2021〕100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技术合同,机关工作正文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情况的重要反映,直接影响到省政府对我市在全省科技进步和R&D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考核中的分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二、登记时间及期限(一)2021年之前已立项但至今未进行认定登记的各类合同(项目任务书),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18:00前登录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http://210.12.174.1:8084)完成网上认定登记。

(二)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各类合同(项目任务书),项目单位在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后一个月内,须向丽江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丽江市科学技术局)登记申请,未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合同(项目任务书),各部门不得予以项目验收。

三、相关事项(一)丽江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负责全市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二)请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各类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并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认定登记工作联络表上报丽江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市科学技术局赵庆美电话:************邮箱:*****************附件:1.丽江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联络表2.四类技术合同解释说明2021年12月6日附件1附件2四类技术合同解释说明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通报模板

技术合同登记通报模板

技术合同登记通报模板为了规范和完善技术合同管理工作,加强技术合同的监督和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一、技术合同登记的重要性技术合同是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等技术活动的重要方式,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为了规范技术合同管理,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有必要加强对技术合同的统一登记和监督。

二、技术合同登记的对象技术合同登记应包括企业之间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登记的对象应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个人等。

三、技术合同登记的内容技术合同登记应记录技术合同的名称、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双方信息、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约定的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技术保密协议、技术责任、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使用等内容。

技术合同登记还应记录技术合同的履行情况、技术合同的变更情况等。

四、技术合同登记的程序技术合同登记应按照相关规定,由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手续。

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核技术合同登记材料,确保技术合同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技术合同登记的监督技术合同登记应加强监督,确保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对于技术合同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技术合同登记的有效性。

六、技术合同登记的效果技术合同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技术合同的落实和执行,提高技术合同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通过技术合同登记,可以加强技术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技术合同的良性发展。

以上为技术合同登记通报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执行技术合同登记的相关规定,加强技术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技术合同的顺利签订和落实。

同时,希望各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提高技术合同登记的质量和效率,为技术合同的顺利签订和执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技术合同登记通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发单位:XXXX公司技术管理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00〕63號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0-02-16(通知略)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規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加強技術市場管理,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貫徹落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訂立的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仲介合同,可以參照本辦法規定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條科學技術部管理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

地、市、區、縣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設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及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通過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加強對技術市場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指導、管理和服務,並進行相關的技術市場統計和分析工作。

第五條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從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獎勵和報酬,給予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應當申請對相關的技術合同進行認定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獎金和報酬。

第六條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可以持認定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八條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實行按地域一次登記制度。

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以及技術培訓合同的培訓人、技術仲介合同的仲介人,應當在合同成立後向所在地區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認定登記申請。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9.10.25•【字号】青科基字[2019]4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以及省、市委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10月25日推动区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以及省、市委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有关规定,我局将推动区、市(功能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区、市(功能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二、各方主要职责(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1.管理青岛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2.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3.发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的,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等。

4.其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规定的事项。

关于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请示

关于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请示

关于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请示
尊敬的领导:
鉴于我单位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服务,提高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效率,我们提议在我单位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

一、设立理由
1. 方便服务: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可以为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技术交易双方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缩短认定登记的时间和距离。

2. 促进技术转移:通过设立登记点,可以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效率:设立登记点可以集中专业人员和资源,提高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二、设立方案
1. 地点选择:选择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的办公地点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场所。

2. 人员配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认定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3.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登记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认定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4. 培训与宣传: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预期效果
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将为我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技术交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此举将为我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我单位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特此请示,望批准。

[单位名称]
[日期]。

技术开发合同精编版(5篇)

技术开发合同精编版(5篇)

技术开发合同精编版合同登记编号:_____项目名称: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研究开发方:(乙方)_____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县)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_84规定填写。

(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4.样品、样机;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它: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2001-04-05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技市字[2001]19号各技术合同登记处: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已有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京技市字[2000] 第006 号通知的各项规定修订补充如下:一、关于登记处的设置:1、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应依法进行,保证其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

因此,技术合同登记处(以下简称登记处)是被赋予行政职能的社会公益机构,应设立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

它不能有任何营利的行为,由设立单位配备人员,提供经费和办公条件。

2、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持证上岗。

为保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质量,应根据工作量配备足够的人员。

3、登记处人员发生变动,应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备案。

工作交接时应提前通知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协助妥善交接各种档案资料、票据、印章、账簿。

二、关于认定登记1、登记员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有关法规和《认定规则》进行审查和认定。

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合同予以登记,并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对不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

2、全市统一认定标准、统一政策、统一收费标准。

3、技术进口合同、外资研发机构与外国企业订立的技术合同,由管理办公室登记处负责认定登记,具体规定见京技市字[2000]024 号《关于涉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规定》。

工程监理合同由首规委登记处、管理办公室登记处负责认定登记,具体规定见1998 年5 月22 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认定登记的问题》的通知。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知识产权局登记处负责认定登记。

以上各类合同其他登记处不得受理。

教育厅关于技术合同登记的文件

教育厅关于技术合同登记的文件

教育厅关于技术合同登记的文件技术合同登记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技术交易安全、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提高技术合同登记的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合同登记的范围和类型技术合同登记的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其中,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登记的条件和要求(一)技术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形式和内容。

(二)技术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技术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技术标的的内容、范围、技术要求、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分配、技术风险的承担、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申请技术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完整的技术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技术成果证明、技术交易价款支付凭证等。

三、技术合同登记的程序和流程(一)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

线上申请可通过指定的网站或平台进行,线下申请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如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登记机构对受理的技术合同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合同的技术内容、交易方式、价款支付等是否符合技术合同登记的条件和要求。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云科奖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科奖发〔2012〕15号)各州(市)科技局,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及有关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关系到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情况的重要反映,直接影响到我省在全国科技进步监测中的位次。

为做好该项工作,省科技厅下发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科奖发〔2012〕9号),对我省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登记作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

在国家、省和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除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外,都必须纳入登记范围。

二、登记时间。

2012年新列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签定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进行网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012年度以前所列计划项目,尚未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承担单位应在2012年11月底以前,在所在地进行认定登记。

正在办理结题验收(鉴定)的计划项目,如未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须先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才能进行验收(鉴定)。

三、云南省及各州(市)技术合同登记站应积极主动服务,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各州(市)科技局要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厅机关负责科技计划管理和项目验收鉴定的相关处室、各州(市)科技局以及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工作,确保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关于协助做好技术合同登记的通知

关于协助做好技术合同登记的通知

关于协助做好技术合同登记的通知a. 本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c.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d. 协议目的:明确双方在技术合同登记方面的合作事宜,确保技术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合作内容a. 技术合同登记的协助①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

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信息录入、提交登记等。

③ 双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b. 技术合同的管理① 甲方负责对技术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存档、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

②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合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③ 双方应定期对技术合同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c. 技术合同的风险控制① 甲方负责对技术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②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

③ 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技术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权利与义务①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技术合同登记的协助。

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技术合同信息。

③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

b. 乙方权利与义务①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技术合同信息。

② 乙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完成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

③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合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保密条款a.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技术合同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b.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技术合同终止后三年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a.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

公司技术合同登记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规范公司的技术合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技术合同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合同登记的重要性技术合同登记是公司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重要环节,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收益。

2、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以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证明,有助于提高公司在科技领域的声誉和影响力。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技术合同登记,可以明确技术成果的归属和使用范围,有效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4、便于政府部门管理和统计技术合同登记数据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支持。

二、技术合同登记的范围公司的以下技术合同需要进行登记: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形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等合同。

三、技术合同登记的流程1、合同签订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技术合同。

2、准备登记材料(1)技术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相关技术背景资料(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等)。

3、提交登记申请将准备好的登记材料提交至公司指定的部门或人员,由其进行初步审核。

4、内部审核公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登记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公司的利益。

5、报送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登记材料报送至当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科技部 关于 合同 范本 通知

科技部 关于 合同 范本 通知

科技部关于合同范本通知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标题:科技部关于合同范本通知及其重要意义一、引言在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合同在各个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中国专利局关于转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专利局关于转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专利局关于转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公布日期】1991.08.19•【文号】国专发管字[1991]第149号•【施行日期】199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技术合同正文中国专利局关于转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91年8月19日国专发管字〔1991〕第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专利管理机关:现将国家科委〔91〕国科发市字512号《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专利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是加快专利技术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专利管理机关对这项工作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努力使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合同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各专利管理机关在当地科委的统一归口、协调下尽快建立、明确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并根据《专利法》、《技术合同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草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各专利合同登记机构要在当地科委的领导和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负起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责任。

三、为了加强专利技术合同的登记工作,我局将与国家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有计划地加强对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协调解决认定登记工作中的其它重要问题。

请各专利管理机关将专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于这项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我局反映。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1991年7月26日(91)国科发市字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及有关单位:为加强技术合同管理,保障技术合同法的正确实施和监督,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科委于一九九0年发布施行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合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双方当事人或技术出让方的法人和公民所签订的技术合作。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技术合作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效劳所订立确实立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是本市技术合作登记的主管机关。

其所属的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技术合作的认定、登记的管理工作。

本市各级科技、工商、财政、税务、专利、金融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做好技术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订立技术合同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技术咨询、科技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技术合同管理制度。

第六条技术合同分为以下四类:〔一〕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三〕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委托咨询合同一常年咨询参谋合同〕;〔四〕技术效劳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同,可视具体内容分别或整体归入前款四类合同之中,但不得将合同中非技术性局部混入技术合同内。

第七条各类技术合同必须遵照?技术合同法?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签订,并使用市科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联合制法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效劳合同?的统一标准式文本。

第八条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技术合同的职责是:〔一〕负责对技术合同登记点进行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二〕负责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三〕负责技术合同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并按时向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报送;〔四〕其他有关技术合同登记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由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派出的技术合同登记点进行。

专利技术合同登记点设在市专利管理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立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的通知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各市、县人民政府、科委,省各部、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技术合同管理,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我省技术合同登记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公民,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

并统一使用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技术合同文本。

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置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工作。

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可委托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代理技术合同登记,受理委托范围内的技术合同登记申请。

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刻制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三、经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按规定享受财税优惠、奖励等政策。

四、技术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均应及时到所在地或指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申请登记。

列入国家、省、市、县计划的科技项目的委托开发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由研究开发方、顾问方办理申请登记。

五、在合同登记时,列入国家、省、市、县计划项目的技术合同,应提交各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并附项目计划任务书;内容涉及科技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核定密级机关的批准文件;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证明材料。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提供专利管理机关的鉴
证证明;就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疗、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手续的证明材料。

六、技术合同经认定并准予登记后,登记机构应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表”和办理“技术贸易奖励费用领取单”的审批手续。

当事人可凭证到银行提取技术贸易奖励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手续。

具体按省科委、省税务局《关于加强技术贸易税务管理的通知》[苏科成(88)250号文件]和省科委、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加强技术贸易费用管理的通知》[苏科成(88)22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七、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登记的合同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认定其内容是否属于技术贸易,并核定从技术贸易净收入中提取奖励费用的比例。

对于符合《技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类型进行分类登记。

对于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但包含非技术贸易的合同,应当就其技术贸易的部分进行登记,并核定技术性收入总额。

非技术合同,包括以非技术贸易为主要内容的合同,不予登记。

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定期将准予登记的合同副本及有关统计数据逐级上报技术市场主管部门。

八、当事人对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决定特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上一级技术市场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同时抄送有关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技术市场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复议报告后三十日内给予答复。

九、技术合同在登记时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其数额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得收取管理费或其它费用。

十、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必须实行管理与经营职责分开的原则。

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得设置在技术商品经营或中介服务机构内,省技术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其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不得从事技术贸易活动。

十一、凡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技术合同登记或重复登记骗取奖金和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的法人和公民,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应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和主管部门令其补缴税金,追回奖金,并可给予罚款处分。

十二、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若不按制度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省技术市场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技术合同登记资格,收回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技术合同登记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十三、技术合同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代理合同认定,统一核准登记”的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另行规定。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印模(略)
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