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省内转移使用备案表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
附件五: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
申请文号:
受理编号:批准文号:环辐审〔〕号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单位、转出单位及各自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1份,有效期为6个月。
2.本表格式与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放射性同位素清单容量不够的,可另附放射性同位素清单,并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3.转让放射源的,标号/频次栏填写放射源对应标号;转让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标号/频次栏填写“转让次数/6个月”。
转让放射源时在编码栏填写对应编码。
4.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转入、转出单位应将本表送各自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1份。
江苏省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工作程序
附件6江苏省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5.《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二、办理对象1. 放射性同位素出(入)省异地使用的单位;2. 放射性同位素在省内跨设区市异地使用的单位;三、审批权限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出(入)省及跨市异地使用单位的备案。
四、异地使用备案相关要求(一)放射性同位素临时出省作业,须于活动实施前10日向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出省)备案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 经使用地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备案的证明材料(附表1,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打印);2.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作业协议;3.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暂存措施及应急方案;4. 出省作业辐射工作人员按规定持有的培训合格证书;5. 异地使用现场监测仪器设备清单;6. 移动探伤γ源的备案,还应提供相应探伤装置生产单位出具的装置安全性能合格证明(格式参见附表2)。
放射性同位素出省活动结束后20日内,提供经移入地有审批权限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备案注销证明,到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二)外省放射性同位素临时入省作业,须于活动实施前10日到我省作业地所属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入省)备案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提交以下材料:1.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附表1,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打印);2.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作业协议;3.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暂存措施及应急方案;4. 出省作业辐射工作人员按规定持有的培训合格证书;5. 异地使用现场监测仪器设备清单;6. 移动探伤γ源的备案,还应提供相应探伤装置生产单位出具的装置安全性能合格证明(格式参见附表2)。
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
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豁免单位类型备案文号1武汉谱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PGS-6000型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内含铀-238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6.7Bq/g)、镭-226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钍-232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钾-40单体源(比活度不大于10Bq/g);镭-226、钍-232、钾-40混合体源(比活度分别为0.3Bq/g、0.4Bq/g、2.0Bq/g)PAB-6000型低本底α/β测量仪,内含锶-90/钇-90电镀源(活度不大于40Bq)、钚-239电镀源(活度不大于40Bq)、钾-40粉末标准物质(比活度不大于20Bq/g)、镅-241粉末标准物质(活度不大于20Bq)最终用户鄂环函〔2018〕91号附件2第六批已获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备案明细备案文号单位类型1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AXIS SUPRA全自动成像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管电压15kV,管电流40mA)沪环保函〔2018〕82号2上海思百吉仪器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单位312B-W-L、312B-N-L、312B-XN-L型低能量X射线传感器(管电压5kV,管电流2mA)沪环保函〔2018〕76号3Epsilon 4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3mA)沪环保函〔2018〕108号42830 ZT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管电压60kV,管电流160mA)沪环保函〔2018〕109号5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实验工厂生产单位微区XRF930镀层测厚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0.5mA)沪环保函〔2018〕157号6唐山市默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D-200型人工射线仪(管电压30kV,管电流0.2mA)和MD-200-T型铁品位快速分析仪(管电压30kV,管电流0.2mA)冀环辐函〔2018〕1336号7深圳市卓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5600、X6600、X7600型X射线检测装置(管电压90kV,管电流0.2mA)粤环函〔2018〕1688号8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D8 ADVANCE型X射线粉末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60mA)、D8 DISCOVER型X射线粉末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60mA)、D8 VENTURE型X射线单晶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50mA)和D8 QUEST型X射线单晶衍射仪(管电压50kV,管电流1.4mA)京环辐豁〔2018〕29号9开封市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CH-12000型X射线测厚仪(管电压15kV,管电流0.3mA)豫环函〔2018〕245号10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XProLine型X射线带材厚度质量检测系统(管电压10 kV,管电流0.2mA)津环辐函〔2018〕28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正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九批)的公告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已获得各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第九批)予以公告(见附件1、2)。
经我部公告的活动或活动中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其豁免备案证明文件在全国有效,可不再逐一办理豁免备案证明文件。
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生态环境部2021年3月4日附件1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豁免单位类型备案文号1哈里伯顿(中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的型号为L2-472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435E+3Bq)和型号为L2-990的Cs-137放射源(活度为9.916E+3Bq)最终用户津辐豁备[2020]0004号2武汉德锶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的C-14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鄂辐豁备[2020]5065号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FM-2000系列相分率检测仪中含有一枚型号为XBa3.06的Ba-133放射源(活度为9.25E+5Bq)最终用户甘豁辐备[2021]001号4赛默飞世尔(上海)仪器有限公司销售单位Thermo Scientific 5014i系列β射线颗粒物连续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Model 5028i连续颗粒物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 5030i颗粒物同步混合监测仪(SHARP)、DM5018室外颗粒物连续监测仪各含有一枚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沪辐豁备[2020]8号5南京愚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环保型密度计的型号为DPRO-66的Na-22放射源(活度9.25E+5Bq)最终用户苏辐豁备[2020]0014号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底层密度仪计数器校准的型号为H6-09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K1-26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5号7成都原子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仪器校准的1g的Ba-13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固态,总活度为4E+5Bq,活度浓度4E+5Bq/g)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7号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3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29号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5号1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4-07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0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39号1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4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0号1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7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3号1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8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6号1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1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2-7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7号15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49号16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M2-72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M3-7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2号17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6号18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3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4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7号19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3-89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59号20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0号21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50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29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1号22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4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2号23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2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1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3号24斯伦贝谢科技服务(成都)有限公司销售单位用于岩性密度测井仪内部校准的型号为S4-435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和型号为S4-456的Cs-137放射源(活度3.7E+3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66号25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单位用于大气颗粒物在线分析仪生产线的C-14放射源(活度为3.7E+6Bq)最终用户川辐豁备[2020]073号附件2第九批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序号申请备案单位申请备案单位类型备案明细备案文号1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WLAT-MXR02001型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100kV,最大管电流5mA)闽环辐豁[2020]0020号2通化耀程光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GF-T3030-G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0.5mA)、XGF-T2005-P型高速成像分拣系统(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mA)吉辐豁备[2020]002号3广州思肯德电子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TiLe型X射线测厚装置(最大管电压5kV,最大管电流0.5mA)粤辐豁备[2020]0042号4深圳市西凡谨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F-A3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82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6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XF99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5/A5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F-A6/XF-A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7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8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6/XRF-T6SDD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T9V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M700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9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XRF-W10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51号5深圳市禾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8-P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E8-S型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2mA)粤辐豁备[2020]0063号6深圳市智诚精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7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7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S9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130kV,最大管电流0.3mA)、DS30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DS3200型X射线检测设备(最大管电压90kV,最大管电流0.2mA)粤辐豁备[2020]0072号7深圳市善时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iEDX-150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iEDX-150μWT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EDX-1200型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mA)粤辐豁备[2020]0087号8伟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Quik II型X射线点料机(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mA)苏辐豁备[2020]0002号9南京德茂赛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PHI 5000VersaProbe3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raII型X 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X-tool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PHI Quantes型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0mA)苏辐豁备[2020]0006号10江苏一六仪器有限公司生产单位XAU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XTD型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0.8mA)苏辐豁备[2020]0026号11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单位MXF-N3 Plus型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50kV,最大管电流100mA)苏辐豁备[2020]0016号12日立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EA8000A型X射线异物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35mA)、FT160型X射线荧光镀层厚度测量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1mA)沪辐豁备[2020]6号13奥林巴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BTXIII型X射线衍射仪(最大管电压30kV,最大管电流0.33mA)沪辐豁备[2020]7号上海精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EDX-6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ELITE6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WISDOM-9800PLUS型X荧光分析仪(最大管电压45kV,最大管电流0.9mA)沪辐豁备[2020]11号15上海核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YD17040A型X荧光油品硫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HY2300型X荧光多元素分析仪(最大管电压10kV,最大管电流0.5mA)沪辐豁备[2020]12号16杭州千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位ZCD-XSXJC型X射线液位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23kV,最大管电流0.02mA)浙环辐备[2020]1003号17宁波岛津真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单位SMX-800型岛津微焦X射线透射装置(最大管电压80kV,最大管电流166μA)浙环辐备[2020]1005号18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位S8 TIGER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最大管电压60kV,最大管电流170mA)京辐豁备[2021]2号——结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豫环文〔2009〕141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09〕141号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449号令)的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及时掌握放射源动态变化,确保放射源纳入有效管理,现将我省加强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省辖市环保局应对本辖区涉源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了解放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准确无误地掌握放射源的数量,防止孤儿源、遗漏源及无证使用放射源的情况发生。
二、认真对照《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许可内容,检查2005年以来放射源转让、退役、返厂情况,证物不相符的,应及时督促本辖区涉源辐射工作单位于2009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完善备案手续。
三、进一步宣传贯彻放射源转让、退役、返厂的有关政策,辐射工作单位应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送贮、返厂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填写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表(见附件2),并按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工作程序(见附件)进行备案。
附件: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工作程序2、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表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河南省范围内转让、返厂、退役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
三、需提交的资料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表(见附件一);2、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批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放射源编码证书(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4、放射源使用期满后返厂、送贮证明(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四、备案流程1、辐射工作单位应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送贮、返厂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准备和填写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材料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退役备案表(一式四份)。
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表
编号:豫环辐备〔〕第号
备案单位名称
(盖章)
许可证
编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备案单位地址
邮 编
备案事由
□转入(转让) □转出(转让) □进口 □出口
□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送贮 □其他
来源/去向(单位、省份、国家)
审批批件编号/对方许可证编号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备 案 明 细
核素种类
转让时活度(Bq)
编 码
转让日期
□同意备案 □不同意备案(另附理由)
省辖市环保局 (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同意备案 □不பைடு நூலகம்意备案(另附理由)
省环保厅 (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附放射同位素转让审批表批件及放射源编码证书复印件),省环境保护厅、省辖市环保局和备案单位各一份。
2、密封放射源填写“编码”,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填写每批次的“转让日期”。
3、放射性同位素明细容量不够的,可另附放射性同位素清单,并加盖备案单位公章。
对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备案标准化工作规程
办理流程
拟进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备案的单位先期已登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放射同位素转让申请;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已经省生态环境厅报批且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已在网络监管系统中转让。
申请单位提交经审批的放射性同位素审批表复印件、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编码卡复印件或放射源证书、转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经审核纸质材料上的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信息与网络系统中放射性同位素信息一致,即可受理备案材料。
对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备案标准化工作规程
1
事项名称
对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备案
2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3
实施编码
11371300MB285880103371016014000
4
设立依据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分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转入、转出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自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二十日内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转入、转出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应当自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二十日内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9
办理流程
1.备案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信息一致的,完成网上备案确认
2.受理受理2工作日材料齐全无误的,进行受理
10
材料实质审查要点(时限)
5个工作日
11
审图要点(时限)
不涉及
12
现场踏勘要点(时限)
不涉及
13
放射源登记备案表
放射源登记备案表一、概述根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涉及到放射源的使用、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都需要经过登记备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放射源登记备案表的填写,并阐述登记备案的需要和重要性。
二、放射源登记备案表的填写放射源登记备案表是指用于记录放射源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单位和使用时间等信息的表格。
填写放射源登记备案表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表格需要使用A4纸规格,以黑色墨水填写;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应由用户签字确认;3.登记备案表的填写要求简练明了,应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信息;4.每一个表格只能记录一个放射源,如果需要记录多个放射源,应新开一张表格。
三、登记备案的需要和重要性登记备案是所有涉及放射源使用的单位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它的需要和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认放射源的来源和种类登记备案可以确保放射源的来源和种类是法律合规的,可以有效防止非法通道进入放射源市场。
登记备案表中记录的信息还能为相关部门提供追溯放射源来源的依据。
2. 协助单位做好放射源使用管理工作登记备案可帮助单位做好放射源的使用管理工作,例如协助单位建立有效的放射源使用台账、标识放射源的数量和种类。
登记备案表还可以协助有关单位制定详细的放射源运输和储存计划、处理和处置方案等。
3. 保护工人和公众健康安全登记备案可协助单位做好对放射源使用的监管工作,例如做好对受照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登记备案表中的信息也能为相关部门提供放射源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据。
四、结论放射源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物质,其使用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健康问题。
因此,根据规定对放射源进行登记备案,是一项非常必要的管理措施。
本文档介绍了放射源登记备案表的填写要求以及登记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对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放射源的合法使用和公共安全。
陕西省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程序流程图※
携带陕西省放射 源转移备案表一 份
携带陕西省放射 源转移注销备案 表一份
10 日内
20 日内
携带陕西省放 射源转移备案 表及相关附件 材料一份
携 带 陕西 省 放 射 源 转 移注 销 备 案 表一份
10 日内
20 日内
持上述材料到 陕西省环保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到 单位所在地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1
我 省 境 内从 事 放射 性 同位 素 销 售、使用和进出口Hale Waihona Puke 务的单位完 成转入、转出或出口活动后
陕西省放射性同位素备案程序流程图
我 省 放 射源 使 用单 位 完成 废 旧 放射源交回、返回或者送交活动 后
我 省 放 射源 使 用单 位 在将 放 射 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 直辖市使用前和移回后
外 省 市从 事 放射 性同 位 素使 用 的 单 位 在将 放 射性 同位 素 转移 到 我 省使用之前和移回后
分别将一份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 和放射性同位素编号证明复印件以及 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一份放 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表(放射性同位 素出口表)
20 日内
携带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和 废旧放射源处置证明材料一份
放射性同位素省内转移使用备案表
放射性同位素省内转移使用备案表
申请文号:
说明:
1、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于转移活动实施前10日内,分别向使用地和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备案、并接受使用地环保局的监督管理。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分别向使用和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注销备案。
3、本备案表一式5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后,将本表各1份送使用地、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自存3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注销后,再将本表各1份送使用地、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购买放射源)审批工作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购买放射源)审批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河南省范围内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
三、需提交的资料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见附件一);2、转出、转入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转让双方签订的书面转让协议;4、所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5、对转入单位内原有废源处理的情况说明;四、审批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内辐射工作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其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资料齐全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审批有效期为6个月。
分批次转让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转入单位可每6个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核查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到达前,告知审批部门准确的到达时间,审批部门或审批部门委托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监督核查,核实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否与申请的符合,并监督退役放射源的去向。
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分别将一份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报送各自所在地省、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受理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辐射项目审批受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河南省环保局行政服务大厅电话号码:*************(兼传真)七、办理结果许可审批办理情况将及时在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河南省环境保护网网址: /备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是指除进出口、回收活动之外,放射性同位素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不同持有者之间的转移。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编号:豫环辐审〔〕号填表说明:1.本申请表一式四份,活动完成后,转入单位、转出单位及各自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1份,有效期为6个月。
江苏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备案工作程序
附件5江苏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与备案工作程序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二、办理对象江苏省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
三、审批权限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由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和备案。
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其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和备案。
四、需提交的材料(一)转让审批:1.《放射源转让审批表》(见附表1)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见附表2)、《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转让审批表》(见附表3)一式四份;2.转让双方签订的书面转让协议;3.所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4.在用放射源之间的转让还需附有放射源生产单位一年内出具的有效合格证书。
(二)转让备案:1.经审批的《放射源转让审批表》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表》、《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转让审批表》1份;2.含有放射源编码、活度等信息的放射性同位素出厂说明文件;3.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台帐明细表;4.移动探伤γ源的备案,还应提供相应探伤装置生产单位出具的装置安全性能合格证明(格式参见附表4)。
五、网上申报申请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应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六、审批时限(一)转让审批审批时限按“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承诺办结时限执行。
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有效期为6个月。
2.分批次转让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的,转入单位一年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一次,其余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每6个月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批准。
(二)转让备案转入、转出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转入、转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的1年内)至所在地省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甘肃省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管理程序
甘肃省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管理程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凡从事涉及甘肃省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回收和跨省市转移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应按本程序办理审批、备案等手续。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甘肃省环境保护局负责涉及甘肃省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送交放射性废物库集中贮存、跨省转移使用、省内跨市转移使用等活动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工作。
各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在辖区内转移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一)适用范围除直接进口外,一切向我省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包括省内转让)的转入方,均应按本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审批程序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活动发生前,转入单位向省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表》一式四份;2、转入、转出单位的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一份;4、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
省环境保护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放射性同位素备案(一)适用范围一切涉及甘肃省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送交放射性废物库集中贮存、跨省转移使用、省内跨市转移使用等活动,均应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程序1、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单位,在进出口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持签有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局监督核实意见的《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表》向省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表》一式两份;(2)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单位提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表》一份;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单位提交签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意见的《放射性同位素出口表》一份;(3)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相关表格-5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预备案表(用于:省内跨市移入青岛)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预备案表
(限于省内跨市移入青岛)
申请文号:备案编号:青环辐备[ ]第号
1.预备案的市级、县级环保部门为青岛市市级、县级环保部门。
2.移入单位到青岛市环保局备案前,应先到项目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3.移入单位到青岛市环保局备案注销前,应先到项目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县(区)级环保局进行备案注销。
4.移入单位应于放射性同位素(X射装置)移入青岛市的当日报告当地县级环保部门;注销前,移入单位应于放射性同位素移出青岛市的当日报告当地县级环保部门。
5.本备案表一式5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后,市、县级环保部门各留1份,自存3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注销后,市、县级环保部门各留1份,自存1份。
6.申请文号由申请单位填写,备案编号由青岛市环保局填写。
7.移入单位在青岛市进行放射源(X射装置)使用时,应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1293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Y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办[2014]49号) 的要求,接受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备案时一并提报《山东省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现场作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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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省内转移使用备案表
申请文号:
说明: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于转移活动实施前日内,分别向使用地和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备案、并接受使用地环保局的监督管理。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日内,分别向使用和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注销备案。
、本备案表一式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后,将本表各份送使用地、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自存份。
辐射工作单位完成备案注销后,再将本表各份送使用地、移出地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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