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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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____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摘要: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健康和生存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通过对现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一种____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的意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环境: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环境治理,降低环境污染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从而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2. 保障受害者权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为受害者提供赔偿,并确保受害者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这有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信心。

3. 推动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的基本原则1. 风险管理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即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地管理环境污染风险。

2. 公平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应遵循公平原则,即根据环境污染程度和受害者损失情况,合理确定责任分担、赔偿标准和保费等,确保公平公正。

3. 可持续发展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即通过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更环保的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1. 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金:设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用于支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金。

2. 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明确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和责任分担等,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 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环境污染风险。

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1.2 投保人1.3 被保险人1.4 保险公司1.5 环境污染1.6 保险事故1.7 保险金额1.8 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2.3 保险事故的认定2.4 保险赔付流程第三条: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率3.2 保险费用的支付3.3 保险费用的退还第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4.1 合同的生效4.2 合同的变更4.3 合同的解除第五条:保险事故的申报与调查5.1 保险事故的申报5.2 保险事故的调查5.3 保险公司的权益保障第六条:赔偿处理6.1 赔偿金额的计算6.2 赔偿支付方式6.3 赔偿争议的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7.1 投保人的义务7.2 保险公司的义务7.3 合同履行的监督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义务8.3 保密责任的解除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仲裁或诉讼的管辖地9.3 仲裁或诉讼的费用承担第十条:合同的转让10.1 合同的转让条件10.2 转让的程序10.3 转让后的保险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与失效11.1 合同的终止11.2 合同的失效第十二条:特殊条款12.1 战争、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12.2 法律、法规变化对合同的影响12.3 合同的修订第十三条:附加条款13.1 附加保险条款13.2 附加保险费的计算13.3 附加保险的生效与解除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合同的复印件14.2 合同的保管14.3 合同的修订与更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人:指保险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成立并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实体。

1.2 投保人:指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合法成立的法人实体,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人。

1.3 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及其附属机构、关联企业和承担保险责任的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保险公司1.2 投保企业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2 保险期间2.3 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率3.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3.3 保险费用支付时间第四条保险理赔4.1 理赔条件4.2 理赔流程4.3 理赔金额计算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解除条件5.2 终止条件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诉讼解决第七条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7.2 保密期限7.3 保密义务第八条合同的修订和补充8.1 修订条件8.2 补充内容第九条法律适用9.1 适用法律9.2 法律解释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条件10.3 解除条件第十一条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1.1 保险公司的权利11.2 保险公司的义务第十二条投保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2.1 投保企业的权利12.2 投保企业的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13.1 转让条件13.2 转让程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通知义务14.2 合同的副本14.3 合同的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保险公司1.1.1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1.1.2 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1.1.3 保险公司联系方式:____________1.2 投保企业1.2.1 投保企业名称:____________1.2.2 投保企业地址:____________1.2.3 投保企业联系方式:____________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保险范围2.1.1 保险事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投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等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1.2.1 投保企业故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2.1.2.2 投保企业未按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2.1.2.3 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排除事项。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一、引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针对环境污染事故所产生的责任进行保障的保险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责任、保险费用、索赔程序以及解除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因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第三方责任损失的责任,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三、保险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本合同所承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

2. 保险责任限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限额为X万元,超出此限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 免赔额: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为Y万元,即当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损失超过Y万元时,保险公司才会对超出部分进行赔付。

四、保险费用1. 保险费率:本合同的保险费率为Z%,即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的金额作为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缴纳:被保险人应在每年的合同有效期开始前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五、索赔程序1. 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2. 索赔申请:被保险人应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的X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索赔材料和损失证明。

3. 赔偿处理: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将在X天内进行核实和评估,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处理。

六、解除合同1. 解除原因:本合同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解除:a. 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b. 被保险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c. 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d. 其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

2. 解除后的处理: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保留已收取的保险费用。

七、其他条款1. 诉讼管辖: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XX地;2. 合同变更: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4. 合同续保: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特殊情况,可协商续签。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二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二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

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促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各级环保部门、金融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正确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的重要性和对自身的益处,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二、明确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从年起,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职能部门要在本地区选择部分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工业)园区等,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从___年起,逐步在全市所有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推行。

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各级环保、金融职能部门要从防范环境风险处罚,对比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明确投保企业,行业或者区域的范围以及损害赔偿标准等;金融职能部门加强行业协调,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责任险产品,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的责任,向投保企业说明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主动如实报告有关信息,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二、突出重点。

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企业和园区,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

三、严格监管,稳健经营。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防范污染事故的水平;金融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协调引导,督促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合同,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障;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费率、理赔等制度,力争取得良好的成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以下简称“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共同的责任和利益;2.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3. 为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的损害,投保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共同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免责和赔偿安排;故本协议制定。

第一条被保险责任范围1. 被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所拥有、控制的现有或将来可能拥有、控制的项目、设施、设备等,涉及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2. 具体的被保险责任范围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免责条款1. 下列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1 投保人故意或蓄意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2 投保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措施、标准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3 投保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4 投保人未履行正确的环保手续,或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存在风险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5 投保人故意隐瞒环境污染风险的事实;1.6 投保人故意或蓄意污染环境而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赔偿责任1.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2. 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提交的索赔申请,依法判定责任,并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3. 被保险人应在出险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按要求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鉴定。

第四条保险费和费用支付1. 保险费按_____________(金额)计算,具体金额请参照附表二;2. 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向保险公司支付。

第五条合同期限和解除1.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月__日终止;2.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3. 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按照附表三执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是什么随着国家社会的发展,⼤家的⽣活条件逐渐提⾼,但是与之同时,环境污染也出现了,在实际的⽣活中,环境污染常常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我国正在积极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相关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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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它是⼀种特殊的责任保险,是在⼆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的。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承担了被保险⼈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先后在⼤连、长春、沈阳等地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作。

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保险业改⾰发展的若⼲意见》,明确要求开展环责险试点⼯作。

随后,环保部与保监会多次联合印发⽂件,对规范和引导环责险试点⼯作作出具体部署。

2016年,央⾏、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在环境⾼风险⾏业“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此,我国强制环责险终于“⼩荷刚露尖尖⾓”。

⽬前,我国环责险试点范围已覆盖重⾦属、⽯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风险⾏业,保险机构累计为投保企业提供1300余亿元的风险保障⾦。

⼆⼗余年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为建⽴我国强制环责险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环责险由试点全⾯进⼊“强制”时代“⽔到渠成”。

按照国际通⾏做法,将有关环境责任⽤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激励企业对环责险产⽣内在需求,促进强制环责险发展。

我国建⽴强制环责险制度的初衷也在于此。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强制环责险制度不仅是时代赋予保险业的神圣使命,也是保险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对于贯彻落实绿⾊发展理念,全⾯助⼒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3.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调整。
4.保险金额: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历史损失记录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保险合同条款
1.合同生效: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或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生效。
2.保险费支付:企业在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或按照约定的分期支付方式缴纳保险费。
3.赔偿程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赔偿限额:设定合理的赔偿限额,以保障企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经济安全。
5.免赔额:根据企业风险特征,合理设定免赔额,以鼓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
五、投保流程
1.企业提出投保申请:企业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
2.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勘查(如需),评估企业环境污染风险。
4.绿色理赔:保险公司设立绿色理赔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快速的理赔服务。
七、合规性说明
1.本方案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要求。
3.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八、总结
本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合法合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可以有效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带来的损失,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希望本方案能为企业在环保道路上提供有力支持。
2.监管合规: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3.信息真实: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合同无效或索赔困难。

某新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某新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某新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特别是商业保险对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环保厅、省保监局《关于印发X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 环通〔X〕30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新区管委会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约束和鼓励措施。

新区金融办要同保监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监管,规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

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公平参与竞争,提供优质服务,履行保险人责任。

风险可控,多方共赢。

突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风险防控功能。

试点企业应保尽保,充分利用保险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保险公司要创新保险产品,落实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隐患排查等风险防控服务,同时保证对受损害的第三者和生态环境快速定损理赔,为化解环境纠纷和社会矛盾提供新型保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作用。

严格监管,规范经营。

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承保、理赔流程,统一环境风险管理和服务标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

保监部门应加强对投保、理赔过程的监督,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

新区环保局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情况纳入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依法实施监管。

(二)工作目标到X年底前,推动新区直管区环境高风险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应保尽保、足额投保,形成规范稳健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管理功能,实现企业环境风险可控,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四川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南(试行)

四川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南(试行)

附件:四川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南(试行)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投保企业、保险公司和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经环保行业和保险行业专家多方研究论证,制定本指南(试行)。

一、保险责任范围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保监局关于做好2013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3〕758号)要求,四川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一)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二)投保企业为了抢救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三)投保企业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控制污染物扩散,或者清理污染物而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清污费用;(四)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除地震、海啸外,其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应纳入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二、企业类别划分根据四川省具体情况,将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最低责任限额(见表1)分为五个类别:1、环境风险较高且规模大的企业(一类企业):600万元;2、环境风险较高、规模中等的企业(二类企业):450万元;3、环境风险较高、规模小的企业(三类企业):300万元;4、环境风险较低、规模大(中)型的企业(四类企业):200万元;5、环境风险较低、规模小的企业(五类企业):100万元。

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见表2。

表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低责任限额企业类别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四类企业五类企业最低责任限额600 450 300 200 100 (万元)注:年产值3亿元(含)以上为大规模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含)至3亿元为中等规模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企业。

表2 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行业1、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1)铜矿采选业(2)铅锌矿采选业(3)镍钴矿采选业(4)锡矿采选业(5)锑矿采选业(6)汞矿采选业2、有色金属冶炼业(1)铜冶炼(2)铅锌冶炼(3)镍钴冶炼(4)锡冶炼(5)锑冶炼—2—(6)汞冶炼3、铅蓄电池制造业4、皮革及其制品业(1)皮革鞣制加工业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2)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7、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8、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臵危险废物的企业9、二恶英排放企业10、其他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三、环境风险管理评估系数1、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系数表3 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等级系数环境风险管理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系数 1.3 1.2 1.1 1.0 0.9 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评分指标及依据表和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等级表(见附表1和附表2)。

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保险条款1.1 保险责任1.2 保险范围1.3 保险期间1.4 保险金额1.5 保险费用2. 被保险人信息2.1 被保险人名称2.2 被保险人地址2.3 被保险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保险人信息3.1 保险人名称3.2 保险人地址3.3 保险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 保险理赔4.1 理赔流程4.2 理赔材料4.3 理赔时效5.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5.1 合同生效条件5.2 合同变更5.3 合同终止6. 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方式6.2 仲裁地点6.3 仲裁费用7. 合同的附件7.1 保险单7.2 保险条款解释说明7.3 其他相关文件8. 合同的签订日期8.1 签订日期9. 合同的签订地点9.1 签订地点10. 合同的双方签字10.1 被保险人签字10.2 保险人签字11. 合同的备案和生效11.1 备案手续11.2 合同生效时间12. 保险事故的申报和通知 12.1 事故申报12.2 通知义务13. 保险责任的免除13.1 免除条件13.2 免除范围14. 其他事项14.1 保密条款14.2 法律适用14.3 合同的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责任1.1.1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环境污染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法律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2 保险范围1.2.1 保险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因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法律费用。

1.3 保险期间1.3.1 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结束日止。

1.4 保险金额1.4.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1.5 保险费用1.5.1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由被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给保险人。

第二条被保险人信息2.1 被保险人名称2.1.1 被保险人为公司。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环政法〔2018〕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在全省域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隐患排查服务工作,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山西模式,做到全国一流。

二、推进试点工作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山西银保监局指导保险行业统一制定试点区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费率和责任限额,规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

省级统筹、市县推动。

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确定承保模式,全面统筹试点工作。

市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推动列入试点名录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掌握企业投保和环境风险管理服务信息。

三、试点区域全省域范围。

四、试点工作内容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制定统一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费率和责任限额;(二)完善投保企业名录;(三)公开招标选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主体;(四)保险公司可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专家库;(五)推动试点名录内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六)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服务;(七)深入总结,研究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生态环境管理的工作机制。

五、试点工作程序(一)制定条款、费率和责任限额省生态环境厅和山西银保监局共同指导保险行业制定基准费率、责任限额、保险条款,其中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确定保险责任限额,山西银保监局负责指导保险行业制定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

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保险人1.2 投保人第二条保险范围2.1 保险标的2.2 保险期间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3.1 保险金额3.2 保险费第四条保险责任4.1 环境污染事故的定义4.2 保险责任范围4.3 责任免除第五条保险理赔5.1 理赔申请5.2 理赔程序5.3 理赔时效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6.2 合同解除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诉讼解决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失效与续保8.1 合同生效8.2 合同失效8.3 续保条件第九条保险条款的解释与适用9.1 条款解释9.2 适用法律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签字盖章11.1 投保人签字11.2 保险人签字第十二条附件12.1 保险单12.2 投保申请书12.3 投保人环境污染责任情况说明书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14.1 合同正本14.2 合同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保险人1.1.1 名称:_______1.1.2 住所:_______1.1.3 法定代表人:_______1.1.4 联系方式:_______1.2 投保人1.2.1 名称:_______1.2.2 住所:_______1.2.3 法定代表人:_______1.2.4 联系方式:_______1.2.5 投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保险范围2.1 保险标的2.1.1 保险标的名称:_______2.1.2 保险标的地址:_______2.1.3 保险标的范围:_______2.2 保险期间2.2.1 保险期间开始日期:_______2.2.2 保险期间结束日期:_______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3.1 保险金额3.1.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全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各级政府要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约束和鼓励措施;环保、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规范和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

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按照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保险人责任。

风险可控,多方共赢。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具有风险识别和量化技术难度大等特点,可由多个保险公司形成共同体,也可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独家承保。

通过创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全面提升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受损失的第三者及时获得赔偿救济,发挥商业保险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

严格监管,规范经营。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情况应当纳入日常环境监管,作为排污单位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因素。

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承保、理赔流程,统一环境风险管理和服务标准,拓宽保险服务新领域。

保监部门应加强对投保、理赔过程的监督,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之前,推动全市环境高风险领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保尽保、足额投保,充分利用金融的手段,形成规范稳健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以排污单位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排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一)2005年以来发生过特别重大、重大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二)从事环境高风险经营活动的,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从事III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移动探伤、测井;(三)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环境高风险物质的,包括: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国家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所列物质并且达到或者超过临界量,生产国家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的产品;(四)生产活动中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包括:从事电镀,印制电路制造,铅蓄电池极板制造、组装、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00t以上的等。

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公司1.2 投保人1.3 被保险人1.4 环境污染1.5 保险期间第二条保险范围与责任2.1 保险责任2.2 除外责任2.3 保险金额2.4 保险费用第三条保险事故的申报和处理3.1 事故申报3.2 事故处理3.3 保险理赔第四条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4.2 合同解除第五条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5.1 保险公司的权利5.2 保险公司的义务第六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6.1 投保人的权利6.2 投保人的义务6.3 被保险人的权利6.4 被保险人的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仲裁解决7.3 诉讼解决第八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保8.1 合同生效8.2 合同终止8.3 合同续保第九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9.1 履行合同9.2 合同监督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副本12.3 附录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3.1 签订日期13.2 生效日期第十四条合同的修订与更新14.1 修订条件14.2 更新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保险公司1.2 投保人1.3 被保险人1.4 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指因被保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介质的污染,以及因此引起的对人体健康、财产损失和生态破坏等不良后果。

1.5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024年度,即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条保险范围与责任2.1 保险责任(1)依法应当承担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3)因环境污染而被政府部门处以的罚款、罚金、赔偿金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申请条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申请条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申请条件一、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旨在为企业提供环境污染责任的保障。

本文将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以及申请条件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保障内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保障内容:1. 第三方责任保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承担企业因污染环境而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导致了环境污染,并对周围的居民或其他机构造成了损害,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损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这包括对污染的修复费用、医疗费用、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等的赔偿。

2. 法律费用保障:当企业涉及环境污染纠纷时,可能需要支付大量的法律费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常也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以确保企业在面对诉讼或索赔时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支持。

3. 临时应急保障:环境事故往往需要进行紧急处理,以尽快减少损害并避免进一步扩大。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提供临时应急保障,包括提供紧急污染清理和控制措施、紧急救援费用等。

4. 污染损失附加险保障:除了基本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障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额外的污染损失附加险,用于保障企业在意外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三、申请条件申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清晰的行业定位:保险公司通常会对申请企业的行业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所处的环境风险等级。

对于具有高环境风险的行业,如化工、冶金等,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更严格的申请条件。

2. 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评估、污染防治等措施。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提高申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功率。

3. 合规经营:企业需要符合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标准,并能够提供合规经营的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环境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风险评估和调查:保险公司可能会对申请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查,以确定其环境风险程度和申请保险的需求。

环保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环保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环保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1章总则 (3)1.1 保险范围 (3)1.2 保险期间 (3)1.3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第2章保险责任 (3)2.1 环境污染赔偿 (3)2.2 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 (4)2.3 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 (4)第3章除外责任 (4)3.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环境污染 (4)3.2 保险标的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 (4)3.3 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除外责任 (4)第4章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5)4.1 保险金额 (5)4.1.1 保险公司在承保环保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期间,应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治理责任承担保险责任。

54.1.2 保险金额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应根据环保公司的实际风险情况、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以及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5)4.1.3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保险期间内环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双方协商结果调整保险金额。

(5)4.2 赔偿限额 (5)4.2.1 保险公司对每次环境污染的赔偿金额设有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包括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赔偿限额。

(5)4.2.2 赔偿限额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赔偿限额应根据环保公司的风险程度、环境污染的可能损失以及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5)4.2.3 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累计赔偿金额设有累计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5)4.3 保险赔偿计算方式 (5)4.3.1 人身伤亡赔偿计算方式: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被保险人与受害者达成的赔偿协议,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5)4.3.2 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方式:根据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修复费用或者重置价值计算赔偿金额。

2023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2023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

2023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方案引言:随着全球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保护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责任,我国决定在2023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本文将针对该制度进行方案设计,以实现有效管理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一、制度概述1.1 目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目标是通过保险机制,推动企业有效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减少环境风险和责任风险,确保环境污染案件的赔偿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1.2 背景: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难以有效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有效地弥补现有制度和管理的不足,加强对环境污染责任的监管和保险保障。

二、制度设计2.1 保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导致环境污染的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2)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3)因环境污染导致的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恢复的费用;(4)因企业环境管理不当导致的行政处罚费用。

2.2 保险对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对象主要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污染物处理的职业人员。

2.3 保险责任限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应通过充分评估企业环境风险和相关责任,确保赔偿金额能够覆盖潜在的环境风险,同时避免保费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

2.4 保费费率保费费率的确定应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实际损失情况以及行业风险特征等因素加以考虑。

同时,鼓励企业通过采取环保措施、投入环境改善项目等方式降低保费。

2.5 保险赔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赔付应及时、公正,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赔付应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全面、公正的赔付。

同时,对恶意违反环保规定的企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罚。

三、管理机制3.1 保险公司监管建立相关监管机构,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环境风险进行监管,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赔付能力,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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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六 800 万 600 万 20 万 2万 2万 200 万 150 万 8万
方案七 1000 万 800 万 30 万
3万 3万 200 万 200 万 10 万
二、附加险(自选项目)
名称
责任限额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保险条款
附加自有场地清污费 用保险条款
保额是主险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的 10%
距离城市中心区 域或人口密集区 域等环境敏感区
3 公里范围内
距离城市中心区 域或人口密集区 域等环境敏感区 3-5 公里范围内
距离城市中心区 域或人口密集区 域等环境敏感区
5 公里范围外
调整 系数
1.3-1.5
1.2-1.3
1.1-1.2
0.95-1
5、企业风险管理调整系数
风险管理水平
环保组织机构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有较强的环境应急处理能 力,并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配有专(兼)职环保管理 人员,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 100%经过上岗培训。无任何环境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增加主险保险费的 5%
三、保险费调整系数
1、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分类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金融企业
商业、娱乐场所、饭店
食品制造业、服装制造业、机械制造等
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如电力、加油站及棉 纺、化纤行业等
以一般危险品及部分特别危险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制 造业,如木器厂、造船行业等 生产工艺具有较高危险性的行业,如金属矿业及非金属 矿业、煤矿业、印染、水泥制造、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等 以有剧毒特性危险化学品为原料的加工、制造业,如石 化、化工、医药等行业 垃圾填埋、污水处理企业
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培训率低于 60%,受到过一次行政处 罚。但已经积极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培训率极低。受到过一次严重行政处 罚。但正在积极制定、实施环保管理制度及流程。
有 2 次以上环境行政处罚,不履行行政处罚和限期治理决定或经法 院强制执行的。
调整系数 0.9
3、承保区域调整系数
承保 保险地址外围 保险地址外围 3 保险地址外围 保险地址外围 不限
区域 1 公里范围内 公里范围内 5 公里范围内 10 公里范围内
调整 1
系数

1.2
1.6
2
>2.4
4、环境敏感区调整系数
厂址 区域
在城市中心区域或 人口密集区域,或 位于饮用水源地上 游 5 公里范围内等
环境敏感区
调整系数 0.4-0.6 0.7-0.9 0.8-1.1 1-1.2
1.2-1.4 1.3-1.6 1.4-2.2
>=3
2、规模调整系数
10 亿元以 3-10 1-3 亿 0.5-1
年销售额

亿元 元 亿元
调节系数 >=1.4 1.3 1.1 注:没有年销售额的单位,适用系数 1。
1.05
5000 万元以下 1.0
与主险适用同一个清污费用责任限 额
附加盗窃抢劫责任保 不单设限额,与主险共用各责任限额
险条款
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 不单设限额,与主险共用各责任限额
险条款
附加环境污染责任事 不单设限额,与主险共用各责任限额
故特别约定条款
基准保费
增加主险保险费的 30%
增加主险保险费的 10%
增加主险保险费的 20%
增加主险保险费的 20%
0.95 1 1.1 1.2
>1.3
6、续保调整系数
上年出险情况 上年未出险 连续两年未出险 连续三年未出险
调整系数 0.95 0.9 0.85
连续三年以上未出险
0.8
四、总保险费 总保险费=(主险基准保费+附加险基准保费)×行业调 整系数×规模调整系数×承保区域调整系数×环境敏感区 系数×企业风险管理调整系数×续保调整系数 五、免赔约定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项下:5000 元或实际财产损失的 10%, 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清污费用项下:10000 元或实际清污费用的 10%, 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项下:100 元或每次事故每人医 疗费用实际支出的 10%,以高者为准。 六、追溯期 首次投保:无追溯期 连续续保:第二年投保开始给予追溯期,但追溯期起始 日不应超过首张保单保险期间起始日。追溯期至多不超过三 年。
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方案
一、主险
保险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方案五
每次事故责 任限额/累计 50 万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第 三者责任限 35 万
额 1、每次事故 每人人身伤 3 万 亡责任限额 其中:每人医 疗费用责任 0.3 万
限额 2、每人财产 损失责任限 0.3 万
额 每次事故清
15 万 污费用 每次事故/累
环境管理制度较完善,正在建立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 环保管理人员未完全到位,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仅 80%经过上 岗培训。无任何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环境管理制度较完善,但环保管理人员未完全到位,正在建立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无任何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行政处罚。
15 万 计法律费用
基准保费 1.2 万
100 万 70 万 7万 0.7 万 0.7 万 30 万 20 万 2万
200 万 150 万 10 万 1万 1万 50 万 30 万 3.5 万
400 万 300 万 15 万 1.5 万 1.5 万 100 万 50 万 5万
600 万 450 万 15 万 1.5 万 1.5 万 150 万 100 万 6.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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