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常态下的税收征管新形势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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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常态下税收征管新形势分析
随着互联网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中互联网元素的应用不断增多。本文拟从“互联网+”给税收征管带来新形势入手,分析“互联网+税收征管”未来趋势,以实现税收征管质效的不断提升。
一、互联网+税收征管的PEST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政治环境(Political Factors):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并于2015年7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要逐步建立“六大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是其中之一。2015年6月,王军局长在在全国征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会议上又指出“税收工作不拥抱互联网就没有未来”。
经济环境(Economic Factors):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13亿。网络经济的盛行,给传统税收征管提出新的要求。
社会环境(Sociocultural Factors):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1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架构,而在这种形势下,纳税人对时间成本与用户体验要求越来越高,迫切
需要办税事项快捷、高效。
技术环境(Technological Factors):2009年起,大数据产业逐步受到关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日渐成熟,为推进“互联网+税收征管”提供了技术可行性。
税收征管中“互联网+”应用,并最终实现“互联网+”,已然成为税收工作新常态。
二、现行税收征管中与互联网的结合应用
近年来,三明地税系统积极顺应形势,推进互联网元素在税收中的应用。主要有:
(一)推进网上办税。积极应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实现税费申报缴纳)、易税门户(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平台(自然人申报),目前全市网上申报户。推行“五电”系统(电子影像资料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送达系统),打造无纸化电子税务局;推行自助办税终端,全市配臵22台终端机。
(二)依托手机媒体推进纳税服务。1.微信公众平台。2014年3月份正式开通“三明地税12366”微信公众平台,拥有税收资讯、纳税服务、办税助手模块,能实现资讯快递、申报缴纳、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等。2.3A移动税务平台。2015年7月1日起推行3A移动税务平台,能实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情况查询、社保缴纳、涉税进度查询、税务咨询等8项移动办税、11项公共服务功能,现有用户1500余户。3.微博、QQ群。全市共有税务部门官方微博5个,
QQ服务群9个,主要实现税收政策及12366咨询热点发布。
(三)运行“金税三期”工程推进大数据管理。于2016年7月正式运行“金税三期”工程。“金税三期”规范了国地税税收业务数据口径,为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和利用奠定了基础,第一次在征管系统中建立了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有利于为日后自然人征税奠定基础。
三、当前互联网+在税收征管中应用存在的不足
“互联网+”强调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从当前互联网在税收征管中应用来看,应暂时仍处于“+互联网”状态下。
(一)业务功能与纳税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1.目前虽然推行了网上办税、自助办税,但功能基本集中在税费申报、部分查询功能,暂时还未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电子办税服务厅,如登记、审批事项等仍需要现场办理,距离目标的“足不出户”办理税收事项还有较大差距。
2.手机媒体功能则主要集中在税收政策宣传上,由于推送内容缺乏互动性,税收咨询内容缺乏原创性等,手机媒体的效果尚未最大程度上发挥。
(二)大数据采集应用不足,尚未大力发挥其在税收征管中作用
1.数据采集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目前,“金税三期”处于运行初期,虽设计初衷良好,但面临税务部门众多表报,特别是地税部门税费种繁多,纳税人一时难以适应,对部分表报填报
存在敷衍情况,不利于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全国性、各部门参与的大数据体系尚未建成,大数据规模未形成。
2.数据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因大数据未完全形成,税务部门数据相对独立,加之系统程序设定,目前税务风险管理集中于设定预警值等,无法实现互联网数据自动合成、分析,距离高水平税务风险管理还有较大差距。
(三)专门的信息技术支持还有待加强,纳税人体验效果不佳
1.部分应用不够稳定。2015年7月起推行的3A移动税务平台,虽初衷设计好,但由于系统不够稳定,特别是在IOS系统中,出现闪退,设臵无法安装,纳税人体验效果不佳,导致推行来,主要安装用户集中在税务端用户,纳税人端用户占比则明显偏低。
2.互联网自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互联网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需要通过不断完善互联网本身及信息技术,方能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安全保密,给纳税人更好的体验效果。
四、“互联网+”时代税收征管水平提升途径
(一)打造全流程、全覆盖网上办税系统。发挥科学技术作用,不断拓展网上办税平台建设,发挥电子认证、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作用,拓宽网上办税业务,实现所有涉税事项的网上提交、网上审批、网上备案,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查询,逐步实现由实体办税转向互联网办税,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办税。
(二)加强手机媒体建设。除拓展手机媒体功能应用外,继续发挥好手机媒体的税收宣传功能,通过增加原创性、生动性文稿,增加
与纳税人互动等方式,不断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群等应用,更好的发挥手机媒体作用。
(三)强化大数据采集管理。一方面,要加大“金税三期”工程的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大数据提供,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为自然人管理搭建平台,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上,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各职能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平台,便于税务部门利用第三方信息及时发现征管疑点、难点,同时,实现税务相关数据的共享性,避免多头提供数据。
(四)发挥大数据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发挥物联网、云计算作用,实现对经济形势、税收形势等智能分析;通过分行业分税种分析,为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的执法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构建税务风险管理新体系。
(五)发挥大数据作用强化用户体验设计。运用大数据系统,分析纳税人需求,更加注重纳税人体验设计,突出界面简洁、操作简单友好、功能符合场景等。
(六)不断加强信息技术支撑。依托提升内部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借助社会力量等,更加注重信息技术支撑,确保做好网页、APP等功能、界面设计及后期跟进维护。不断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确保“互联网+税收征管”数据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