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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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流程管理
一、矿山地质勘查工作定义
矿山地质勘查是以寻找与评价矿产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在实际地质工作中,一般将地质勘查分为5 个阶段,即区域地质调查、普查、详查、勘探和生产勘探。

本管理流程所指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指委托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对水泥用原料的地质勘查工作,涵盖范围主要包括矿山普查、详查与勘探。

二、矿山地质勘查工作实施步骤
不论是矿山普查还是详查乃至勘探,其勘查工作按推进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勘查设计、勘查合同签订、勘查野外地质工作、勘查报告编制、勘查报告评审与备案。

每个步骤内工作主要内容、管理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在程序上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最终完成矿山勘查工作,为矿山设计与开采提供地质勘查报告成果依据。

三、矿山勘查设计工作
矿山勘查设计工作关系到整个勘查工作的质量与成败,主要体现在经济性、合理性两方面,即应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查明矿山地质情况,满足勘查阶段对报告质量的要求。

1、设计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
( GB/T 17766-1999)
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 02132002)
2、勘查设计的编制
一般情况下,水泥原料矿山勘查设计应委托具有固体矿山勘查一级资质的地勘单位承担。

承担勘查设计的地质勘查单位应成立设计小组,由地质、测量、水文及工程地质、投资预算等专业人员组成,充分收集矿山前期已有地质资料,含图纸、调查报告、预查报告、评价分析报告、化学分析成果等并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设计目的、确定勘查范围,拟勘查工作提交资源总量等,依据勘查规范,初步确定矿山勘查类型,提交矿山勘查设计。

矿山勘查设计一般分文、图、表三部分组成。

设计文件主要反映矿山地质基本情况,矿山勘查类型的确定及勘查实施方案、投入的主要工作量、预测勘查后的资源量、矿山勘查工作实施计划、矿山勘查工作费用等。

3、勘查设计的评审
勘探设计的评审分内部评审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两部分。

内部评审:一般情况下,由矿产资源部组织进行,参加单位及成员有业主单位、
:项目矿山设计单位、品质部及工程审计部、集团矿山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

评审工作主
要内容为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设计勘查的预测资源量、资源品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等方面。

通过研讨,对矿山设计进行优化,最终由地质勘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进行优化,补充与完善,提交设计书报项目业主单位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大、中型水泥原料矿山的地质勘查设计一般需由当地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储量评审中心等机构成立专家组进行。

专家组成员为矿山资源评审专家库人员,专家组按照地质勘查规范及国家现行资源勘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对设计进行评审,对水泥原料矿山重点审查对资源量的控制程度是否合理与满足规范要求,最终形成专家组意见,内地设计单位根据专业组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最终经专家组长审定后,将设计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备查,项目业主单位与地勘单位执行。

审查设计的工程量投入及项目费用预算将作为勘查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

四、勘查合同的签订
1、地质勘查单位的确定
委托地勘单位进行矿山勘查工作,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可以以邀请招投标及议标两种方式进行。

合同洽谈以工程审计部为主,矿产资源部、业主单位参加。

邀请招投标方式:分设计前及设计后两种情况。

所谓设计前,即邀请有资质、信誉好的三家以上地勘单位对矿山进行勘察设计与报价,最终确定设计方案最合理、工期适当、造价最低的单位为矿山勘查单位;所谓设计后,即项目业主单位提交已确定的勘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邀请三家以上勘查单位对勘查工作进行报价,一般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地勘单位。

议标方式:由于勘查工作存在普查、详查、勘探的阶段性及渐进性,在勘查许可或
到某一勘查阶段已确定勘查单位的情况下,则由勘查单位报价,最终由合同谈判小组结合勘查定额标准,前期勘查合同签订情况,现行市场工程造价情况与勘查单位进行协商,最终以不高于勘查定额标准的总造价作为合同价,与之签订勘查合同。

2、勘查合同主要条款的确定
根据《合同法》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勘查合同主要条款及内容包括:勘查矿山范围、矿种、投入的实物工程量、双方责任范围、合同工期及造价以及其他双方需约定子项,由于勘查工作对矿山资源认知的不确定性,在合同条款中对方责任中应强调当勘查实施过程情况与设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如品位质量与原设计相差太大,不利于矿山使用,矿体规模、资源量与原设计相差太大,矿山规模下降等),地勘单位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与矿产资源部,以便数据变化情况对勘查工作进行调整甚至停止勘查工作。

3、勘查合同的报批审定
业主公司拟定合同,经办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T区域负责
人审批签字(未成立业主公司时,由矿产资源部代理)T工程审计部与矿山资
源部会签T股份公司矿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T股份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T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双方单位盖合同章、正式签订合同。

报批合同除合同文字条款外,应附矿山总平面工程布置图,工程造价预算及最终条目价表等。

五、勘查野外地质工作
勘查野外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山勘查报告成果的质量与可信度,勘查野外作业的进度直接关系到报告提交时间及办理矿业权的进度,因此做好勘查野外工作管理十分重要。

1、勘查野外工作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包括前面在设计工作章节中应有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外,还包括: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8- 1993)、固体矿产钻探岩矿芯管理通则( DZ/T 0032-1992)、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DZ/T 00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12719-91)
2、矿山勘查野外、检查要点:
1)槽、井、坑探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质量:工程布置和施工质量达到地质目的;各
种地质矿产现象、特征的记录和素描图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样品副样保管完好,注记清晰、无误无漏;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2)钻探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质量:布孔和施工质量达到地质目的;各种地质矿产现象、特征的记录和柱状图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岩心及样品副样保管完好,注记清晰、无误无漏;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3)实测地质剖面原始地质编录(路线地质调查原始地质编录参照本项要求):剖面(路线)选择和控制程度达到地质目的;各点位及沿途各种地质矿产现象、特征的记录和素描图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剖面图、柱状图上各项要素齐全、表达准确合理,并与记录相符、与实际吻合;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4)地质填图原始地质编录:各种地质矿产现象、特征的记录和素描图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内容齐全、简明准确,并与记录相符、与实际吻合;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采样编录及注记完整、准确无误;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5)矿区有关地质图件编录:矿区平面地质(草)图、工程布置图、勘探线剖面图、采样平面图等必要的基本工作图件齐全;各种资料在图件上表示及时、准确;图面美观、简洁、清晰。

6)采样原始地质编录:样品采集符合要求;样品登记表齐全、准确,并与有关图、文相互吻合;样品分析报告整理及时、准确;内、外检样品比例符合要求。

7)矿区水文地质调查原始地质编录:地质观测线、观测点布置合理,标志、标记清楚;资料收集全面、准确,观测点记录翔实;文、图、表齐全、完善、美观、清晰并相互吻合。

8)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的管理:原始编录资料保管程序及责任明确;原始编录资料修改按程序进行并注明修改原因,批注人及日期;原始编录资料使用得当。

9)质量管理情况:原始资料自检、互检、抽查记录及修改记录齐全;各类技术标准的实施细则齐全;各类工作质量检验标准齐备,其内容齐全、合适,所引用的标准、规范或规定合适;各类矿产勘查工作作业指导书齐全、得当。

3、勘查野外地质工作管理
矿产勘查野外地质工作管理工作由项目业主公司负责、矿产资源部对其进行监督与抽查。

项目业主公司应指派有一定矿山地质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勘查野外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勘查合同与勘查单位研讨确定具体勘查进度计划安排并监管执行,根据矿山勘查野外工作检查要点对勘查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当进度、质量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反映给矿产资源部,并向勘查单位发函,指出问题及整改要求。

其中重点检查把关的环节有:
1)测量范围:检查是否与合同签订范围、面积一致,能否满足开采设计要
求。

2)槽探工程布置:是否与设计一致,土方工程量完成情况,是否挖至新鲜
基岩并按规格取样,如有位置调整,是否合理等,槽探编号是否真实、完整等。

3)钻探工程布置:是否施工在设计位置,钻孔岩矿芯采取率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岩性三75%,矿芯三80%),岩芯摆放是否存在混乱现象,采样是否采用正规半芯法等。

钻孔孔深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增加或减少孔深是否合理,终孔孔深是否经过大量检测确定等,钻孔编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等。

4)地质填图等对矿山的地质调查工作是否全面,工作密度及深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原始记录是否完整、真实可靠等。

业主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对勘查野外工作检查情况应以文字、图表等方式予以记录在案,并提交给公司组织的野外工作验收组。

4、勘查野外工作验收
勘查野外工作验收工作分内部验收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时间上,内部验收在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在后,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安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1)内部验收
当勘查单位完成野外地质工作后由勘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交申请,说明勘查工作完成情况,全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自评情况等,业主公司应邀请区域矿山专业人员参加,组成验收小组,对照合同及勘查设计及矿山勘查野外检查重点对其进行现场验收,对完成工程量、质量情况进行评定、确定;明确是否完成合同规定野外工作项目与内容,形成验收意见报矿产资源部,有条件时, 矿产资源部派人参与其验收工作。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大部分省份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组对勘查项目进行野外工作验收,其验收的要求与内部验收基本相同,其专业性更强,验收工作主要关注实施的勘查工程是否满足对矿山资源的控制与查明,野外工作工程质量等方面,提交验收报告,作为矿山勘查报告评审的依据之一。

如通过检查,尽管完成了勘查设计内容工作,但由于矿山地质情况的变化,检查小组可根据情况提出增加工程内容等,业主公司必须布置地勘单位予以完成。

5、勘查野外工作有关对接
在完成勘查野外工作后,勘查单位应将侧重控制点、封孔孔位,(附测量成果表)移交给项目业主单位保管,业主单位应保护好控制点击孔位标识,以便今后工程建设与生产开采利用。

项目业主单位应指定地点存放钻孔岩芯,要求勘查单位码放整齐有序,便于今后查找与研究,移交后的整理责任归业主公司,应防止损失、遗失,一般保留期限为矿山投产后10 年。

六、勘查报告编制
矿山勘查在完成野外地质测量、钻探槽探、现场地质编录、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样品检测与测试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即转入资料整理、编制勘查报告阶段。

1、勘查报告编制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包括前面章节内介绍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外,还包括:原地质矿产部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编制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
2、关于矿山勘查工业指标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矿山勘查工业指标可执行《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但根据具体矿山勘查需要及特定的矿山资源品质及
开采条件情况,可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对工业指标进行调整,如调低最低开采标高,(一般最低开采标高为矿山周边最低排水基准面),合并一、二级品,即不作品级划分。

降低圈矿边界品位等,其原则是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资源。

如涉及调整工业指标,一般情况下,由勘查单位结合前期勘查成果及项目开采生产情况,与业主公司、矿产资源部共同商讨提出,经品质部及矿山设计部门论证后,正式提交给勘查单位,据此编制勘查报告,提交评审资源量。

3、勘查报告编制及提交
勘查单位对勘查成果进行综合研究,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编制提纲,最终完成勘查报告初稿。

在初稿形成前,勘查单位也可就报告编制涉及的一些具体个性化问题与业主公司、矿产资源部进行沟通协商,尽早达成一致意见,另外勘查单位要对勘查报告进行内部审查,出具正式审查意见,附在勘查报告内一并提交。

七、勘查报告评审与备案
1、内部评审
为提高矿山勘查质量,尽早了解项目资源状况,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区域、子公司三级管控职能,需对矿山勘查报告进行内部评审。

所有石灰石矿山,其储量规模在大中型以上的,其勘查报告原则上需通过矿产资源管理部组成的专家评审,评审参加人员有矿山设计单位、品质部等,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勘查报告编制质量进行评审,评审其资源品质及开采条件情况能否满足项目需要,勘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等,提出报告编制或勘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勘查单位进行整改的,修改完善。

修改后的报告经矿产资源部及业主公司审查后,再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审查。

对于资源品质情况好,开采条件比较简单的石灰石矿山,矿产资源部可委托区域矿山专业小组组织内审,形成评审纪要报矿产资源部。

配料矿山勘查报告在提交矿山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前,原则上需通过项目所在区域的矿山专业小组组织的内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品质情况能否与石灰石资源搭配开采利用生产合格产品,资源量能否满足项目生产长期需要,结合矿山开采条件能否满足生产、勘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等,并指出报告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要求勘查单位整改、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报告再由区域矿山专业小组组长审查通过后附评审会议纪要一起发矿
产资源部、品质部、设计院,同时勘查报告可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审查。

对于储量超过20000 万吨的大型水泥原料矿山,原则上参照大中型水泥石灰石矿山,由矿产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
在完成内部评审后,需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的报告,由子公司按程序上报评审,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及矿山专业人员参加,确保评审通过。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项目公司督促地勘单位对报告再修改与完善,报评审专家小组组长审定后上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直至出具备案文件材料。

另外项目公司需督促地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勘查报告资料,取得资料汇交证明。

八、矿山勘查合同执行与合同款项支付
项目业主公司监控勘查合同执行工作。

公司应派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监控,并及时将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向矿产资源部进行汇报,对于重大技术问题由矿产资源部组织进行协商。

勘查合同款支付一般分签订合同后勘查单位进场,完成野外地质工作,提交评审备案的勘查报告三个阶段,由业主公司按照完成进展情况对照合同条款支付,支付报批程序参照合同签订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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