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墨子的社会控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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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墨子的社会控制思想

摘要:墨子的社会控制思想主要包括政治、宗教两方面。在政治上,尚贤,尚同,通过赏与罚来完成,以管理社会的“贤者”、“能者”制定的行为规范为标准,制定法律,依法制裁。墨子认为,以人类的力量控制人类的行为,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必须借助“天”和“鬼”的威力,协助人类完成控制社会的工作,在宗教上,墨子提出天志、明鬼、非命等思想。

政治上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民主政治有类似之处,尽管墨子在宗教思想上有所限制。却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宗教的社会功能。墨子的非命论是墨子天道观的核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

一、墨子社会控制思想的概要

墨子出生能工巧匠,没有贵族身份,与底层人民接触较深,弟子也大都来自社会下层,可说是小生产阶层礼仪的代表者。墨子观察和解释社会生活,爱取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饥寒、温饱、贫富、贵贱以及社会交往等为例证来表达。墨子认为,要解决社会问题,只有在分析了问题形成原因的同时,提出解决的方案才有意义,所以极为重视管理社会方案的研究,而管理社会的过程就是理想社会的过程。墨子构象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兼爱”、“尚同”的社会。为限制现实社会中不合墨子提出的社会规范的行为,实现理想社会,就必须有一套社会控制的手段。而这个社会控制手段就分为两种形式上,分为政治上的与宗教上的在政治形式上,其一便是尚贤。

墨子的国家政治观是尚贤也即贤人政治。认为“夫尚贤哲,政之本也”(《尚贤上》),尚贤是政治的根本。所谓尚贤,通俗地说就是尊重、重视和任用贤人从政,去担任各级官府的官长,甚至诸侯国的君主与天子,也要以贤为否为取舍。

同时,墨子提出了“贤人”、“能者”的标准,由下可见:

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尚贤上》)

墨子所推重的贤者,就是今之所谓德才兼备,或有一方面技能、特长的人。

在选贤举能方面,墨子提出了“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而举之”,和“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反对“尚亲”。

也即打破宗法制任人唯亲的原则,扩大选人范围,不分亲疏贵贱,任人唯贤。

“以劳殿赏,量功分禄”,对人才的选拔任用与管理,墨子特别重视激励机制,按德行分配官位,以官职权利为国家服务,按功劳政绩确定奖赏、职权利三者统一,赏罚分明,以此聚集更多的贤能人才,使他们更好地为国家效力。

其二,尚同——统一于上

墨子认为,人们的思想见解,人们的是非好恶,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都要逐次统一于上级,直到天子,天子又统一于上天。墨子认为尚同——统一于上,同样是为政的根本和治理国家的关键。

同时,“尚同”也有同一政策法令的含义。

墨子主张运用奖惩包括批评表扬等手段来维护国家机器的良性运转,在“诽,明恶也。”“誉,明美也。”“赏,上报下之功也。”“罚,上报下之罪也。”(《经下》)这些语句中,墨子明确了这些概念。

墨子认为,上下级即统治者、被统治者、奖惩者、被奖惩者对于是非功过应该有同一的

认识,特别强调,法律上的赏罚必须与舆论上的毁誉相一致,即行政法律与道德的评价必须同一,否则,行政法律上的赏罚就起不了惩恶扬善的作用。

最后,“尚同”还有上下通情的含义,具体则为上级了解下级情况,下级也了解上级的意图,为了实现这种政治局面,则所有人都必须逐级向上报告下情,各级官吏更不能匿情不报。

这样,由下而上地学习,最后到达天。天是所有人的效法对象,凌驾于人类社会的行政管理机构之上,目的是为了借用天地神秘力量来督导他所设计的尚同社会的实现,特别是用来制约天子,规范天子的思想和言行,以防止出现桀纣之类的暴君。

至此,墨子已经搬出了上天。社会控制思想也由政治转向了宗教方面。

在宗教方面,墨子提出了天志、明鬼、非命三种思想。

其一,天志。

所谓天志,即天有意志,通俗的说,就是人在做,天在看。

在墨子看来,在世界上和在人们的观念里,可以没有任何别的什么,唯独不能没有这个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上天,这个有意志的和赏罚分明的最高裁判者的存在。

其二,明鬼。

“明鬼”说,大体上与“天志”基本一致。“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那么,上天与鬼神又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于,鬼神可以洞见幽微,所以无论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地方,干了什么样的坏事,都躲不过鬼神的眼睛。

其三,否定命定论。

墨子认为,有命论是一切凶恶祸害产生的根源,不可不进行猛烈的驳斥。墨子认为,有命论是国家社会的大害,是“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不能实现的主要原因,因此“夫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之。”(《非命中》)在否定命定论方面,墨子以“三表”证明世界上没有“命”,反证有命论的荒谬。

第一表为“上本之于圣王之事”,即考察古者圣王之事,看是否有命。墨子以桀纣与尧舜为例,认为治与乱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天命而是人为。

第二表为“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把有命说运用与实践之中,看其是否对国家百姓人民有利。墨子认为,如果实践中大家都相信有命说,那么,赏罚就不能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因此,社会就会混乱,国家得不到治理。

上承第二表,第三表为“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由此观之,墨子认为,如果百姓相信有命论,则会好吃懒做,从而导致贫穷,还不知反省,反而把贫穷归之于命,这些人就是被有命论所害。通过实践证明有命论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最后,墨子以此三表,得出结论:天命是不存在的,天命是有害的。

二、墨子社会控制思想的评价

1.对墨子控制社会政治思想的评价

其一,尚贤。

在春秋战国时期,西周血缘贵族政治逐渐遭到破坏。尚贤不尚亲,对农与工嗣之人又能不举和官常贵民终贱的否定,代表了有才能的农与工嗣之人这一小生产阶层政治呼声的反应。

这是对当时贵族特权政治的一种有力的批判,也是小生产阶层的理想政治蓝图。在贵族特权政治仍然存在着的历史时期,墨子的尚贤学说都是有意义的。但是,统治者对它不可能全部接受的,因而对于墨子来说,他的尚贤学说成为现实,是非常遥远的。

其二,尚同。

墨子尚同——统一于上的这种政治思想立论的前提和根据,是以贤为本和上贤于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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