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缺失的原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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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缺失的原因及其对策
信用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对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让渡。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是信用经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这就要求交换双方以信用作为守约条件,在日渐复杂的市场活动中建立起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信用关系链条,以维系错综复杂的交换关系和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信用缺失的表现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存在着许多信用缺失现象。
突出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债务,合同违约,形成“三角债”、“多角债”、“链条债”一环套一环的债务链,导致企业之间信用的恶性循环;大量企业恶意逃避银行债务,造成银行惜贷,银企之间陷入信用危机;社会中介组织在执业过程中作假现象严重,各种违规操作层出不穷,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制假贩假活动十分猖獗。
以劣充优、以次充好等欺诈失信行为严重冲击着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领域;金融欺诈、走私贩私、偷税漏税、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恶性竞争、知识产权侵权、地方保护与机构腐败等行为屡禁不绝,因失信造成的后果一直或正在沉重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健康发展。
据有关专家研究统计,我国每年因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855亿元。
这些失信的存在,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信用缺失的原因
从企业主观方面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欠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惟利是图、金钱至上的经营理念支配了企业的行为,利令智昏,使其丧失了职业道德。
除了上述主观原因外,导致企业诚信缺失还有一些复杂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一)信用主体的逐利性
这是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
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使一些追求暴利的经营者,在利润的驱动下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以获取暴利。
大量银行信贷资金、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进入股市,最大诱因正是利益驱动。
(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制假售假能够大规模发展,与地方保护主义是分不开的。
因为不少规模化、产业化的制假售假不是偷偷摸摸、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展的。
作为地方的管理者,对于这样的情况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有甚者,当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时,有的地方政府还为其辩解保护。
国有企业的恶意拖欠债务、逃废债务;上市公司的屡屡违规违法,也夹杂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
(三)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社会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企业资信评价缺乏一套全国统一的评估办法,行业、部门各自为政,评价资料难以实现共享,评价结果的独立性、公证性得不到社会认可,造成大
量重复劳动和社会资源浪费。
企业信用管理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发展滞后,跟不上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法制不健全,打击不力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打击失信行为方面制裁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
对于大多数假冒伪劣的生产商来说,处罚主要以罚款为主,在稽查力度有限和规定不够详细的现实约束下,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者只要10次中有5次,甚至只要有3次能够逃脱处罚,就有利可图。
所以,从查处的制假售假案件来看,屡犯、惯犯多,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目前的惩处力度并不足以使制假售假者感到害怕。
(五)产权制度本身的缺陷
不少国企管理者认为,企业是国家的企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不贷白不贷。
甚至许多政府官员也认为:国有银行有支持国企的义务。
于是,国有商业银行身不由己,既要为政府部门出政绩贷款,又要为维护安定团结对该倒不倒的危困企业放贷。
产权不明,造成政企不分,政银不分,造成引企关系的不断恶化。
(六)社会诚信意识淡薄
目前在我国个人信用差,,从而导致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滑坡。
对国有企业来说,借钱不还是企业的事情,不是个人的事情,借钱不还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毫发无损,在商业交易中,应付货款拖欠不还、到期贷款不予偿还、贷款利息不予清偿大量存在,国有企业借款偿还的信用意识十分淡薄。
三、治理信用缺失的对策
(一)努力创建崇尚诚信的大环境
1、坚决摈弃互不信任的思想观念。
我们必须抛弃陈旧的思想认识,树立规范的市场经济意识,使人们认识到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的转变,是货币关系的延伸和发展。
社会经济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信用关系的主体,因信用关系的变化,债权人和债务人也随之发生变化,如果失信,他们既是害人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信用意识。
要广泛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信用道德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素和精神支柱。
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倡导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唤起人们的信用理性,增强人们的守信履约观念。
3、培养信用文化,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
在市场经济信用文化建设过程中既要积极地吸收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信用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又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把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文化建设之中,使诚信文化成为一种内在的道德规范。
(二)加快信用法规及评信机制建设
国家首先必须健全法律法规,加大信用制度的立法执法力度,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债权得到保护,债务得以履行,形成企业和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监督和奖惩机制。
同时,用现代信息网络公开诚信状况。
一方面,从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入手整合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个人帐户,培育专业的个人信
用评估机构,将个人的社会信息资源、金融资源、纳税资源、司法资源等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息集中起来,形成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对个人信用做出整体评价。
定期在大众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使不讲信用的企业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失去银行贷款,失去股东的支持,最终被淘汰出局。
另一方面,建立企业征信制度和征信机制。
建立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以及相应的咨询机构,加快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以及采集、合法使用居民个人资料、企业资料的法规建设。
(三)加快政企分开,打击地方保护
中国企业的信用问题,在相当的程度上与地方保护主义有关。
如一些地方部分官员为了本位利益,甚至为了一些政绩私利,对于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听之任之,极少数甚至是沆瀣一气,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干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查处,成为制假售假者的保护伞;对于所属企业恶意欠债、逃废债千方百计予以包庇保护,甚至是出谋划策,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一定要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四)规范政府行为,建立信用政府
1、改革政府行政方式,依法行政。
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的行政方式。
地方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和服务上来,切实将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从宏观上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和顺利发展上来,确保有个公平的信用环境。
其次,要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
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同时,行政行为必须依法。
2、建设信用政府,树立诚信榜样。
要强化政府责任追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党纪、政纪和行政法律法规应对政府部门、官员失信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赔偿作出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部门、官员的监督,让失信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对于因政府失信给企业或个人造成的损害,由政府依法给予一定的“信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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