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居民区物业管理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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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居民区物业管理自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妥善处理居民区物业管理突出矛盾,激发居民业主自治热情,增强小区治理合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根据《XX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XX区加强居民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为目标,增强居民和业主主体意识,妥善处理物业管理领域的各类矛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促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居民区物业治理平台,构建起以居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等共同参与的物业治理架构。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等人员,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民情恳谈会、居民(业主)代表会议等民主协商制度,对涉及居民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定期协商,共同研究、决策,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小区

物业管理难题的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呼声,营造良好的居民区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继续推进“五提倡、四联系”工作,提倡业委会主任由党总支、居委会成员担任,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占2/3 以上,业主代表党员占60%以上,业委会建立党小组,物业公司党员负责人进入居民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居民区党总支联系物业公司党组织与业委会党小组,物业公司党组织联系公司党员职工,业委会党小组联系党员业主,党员业主联系非党业主,不断深化居民区物业党建联建。

(二)建立交叉任职制度。推进社区民警和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优秀党员,通过相关程序兼任居民区党总支委员。健全交叉任职制度,有序推进居委会和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扩大交叉任职的覆盖面,形成管理服务合力,夯实小区管理基础。

(三)搭建协商治理平台。在居民区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居民区物业工作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讨论制定相关的居规民约,整合管理资源,研究解决突出的矛盾与问题,使居民区环境更良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在居委会下属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任主任、居委会主任任副主任,规范运作机制,每半年组织业主对业委会、物业公司进行评议,督促业委会、物业公司更好履行好自身职

责,保障居民权益,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提高业主自治能力。依法加强对业委会进行指导,引导业主制定好《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等,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及项目维修、物业公司选聘等进行细化约定,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促进业主大会、业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对业委会不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履行职责的,探索在居民区党总支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依照规约、规则形成决议,依法授权居委会代为履行相关职责。

(五)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发挥好社会组织贴近基层、熟悉社区和专业化的优势,提高对居委会、业委会专业知识支持力度,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提高业委会规范化运作水平。要大力培育居民自组织、志愿者,在有条件的居民区探索业主自治管理的模式与方法,激发居民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理性维权、依法自治的能力,引导组织居民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把小区管理好,把居民服务好。

四、工作安排

(一)择优试点开展(2016年 6 月—2016年12 月)。

依托新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法定程序把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主任选举为居委会不坐班委员。梳理、排摸业

委会、物业公司、社区民警等人员,选择优秀人员通过一定程序成为居民区党总支、居委会的兼职成员,确保2016年年底前所有居民区党总支都有兼职委员,在居委会实现业委会、物业公司成员兼任居委会成员。利用业委会改选,使适合的居委会干部和居民区党总支委员担任业委会成员。建立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将运作情况纳入居民区工作评议内容,并逐步加大指导力度,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成果具有典型性和广泛性。业委会要按期换届,对换届期限已到但未如期进行换届选举的住宅小区,居委会要尽快制定业委会换届选举计划时间表,推进业委会换届工作。居民区党组织要把好业委会人选关,指导广大业主把真正热心公益、关心小区、大公无私的业主选进业委会班子,为居民群众服务。

(二)全面推广铺开(2017 年 1 月—2017 年10 月)。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交叉任职制度。相关社会组织加强对居委会、业委会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业委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达标补贴工作,切实听取业主、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评价意见,促进物业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社区事务自下而上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X委办〔2015〕10 号),促使相关“双重管理”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形成物业管理合力。探索业委会、物业公司每半年一次向业主报告工作,

公开账目,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鼓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提供志愿服务,在参与物业公司选聘、调解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切实提高社区依法治理水平。

(三)形成长效机制(2017 年11 月—长期)。

搭建各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提升小区自我服务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街道自治办定期收集、研究分析反映各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全面评估居委会及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检讨不足,不断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提高居民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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