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编号

(一)收养人无子女情况证明

,男,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

,女,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

二人于年月日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备注:

(一方或双方系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每次结婚时间、离婚时间且未生育亦未收养子女)

特此证明

年月日

(二)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男,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

,女,年月日出生,初(再)婚

住址:

二人于年月日结婚(系初、再婚),婚后生育子女情况如下。

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

备注:

(属再婚者须在备注栏写明再婚前的婚姻、子女情况,包括原婚姻的对方姓名、结婚时间、何时生育子女及子女姓名、归属等情况)

特此证明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