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中电建股〔2014〕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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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股〔2014〕15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

现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电建股份

2014年8月21日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建设和产品制造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第三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是公司最高工程(产品)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股份公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工程(产品),向相关部委、行业协会推荐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工业大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等。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

品)奖:

1.股份公司及各单位投资或承建的境内和境外各类型工程。

2.各单位自主生产,且批量生产一年以上的产品。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第六条下列工程(产品)不得列入评选范围:

(一)工程类

1.保密工程。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但未获奖的工程。

(二)产品类

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产品奖但未获奖的产品。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1.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工程至少通过阶段性验收,并按使用功能要求安全运行一年以上,没有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和危及结构安全的隐患,且自竣工验收至评选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工程施工严格实行质量过程管理,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水电、火电、输变电和新能源工程质量验收达到优良

.

等级,其它工程及产品质量验收为合格。

4.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股份公司信誉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社会事件等。

5.工程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八条股份公司优质产品奖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2.设计先进,性能可靠,其主要技术指标、制造工艺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3.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在质量监督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

4.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6.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市场评价好,消费者(用户)满意,有自己的商标,且有一定知名度。

7.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股份公司信誉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社会事件等。

8.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申报工程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可联合申报,也可单独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是建设单位或主要承建单位。

主要承建单位应是完成工程量占比最大的施工单位。

第十条事业部管理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事业部,其他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工程管理部。

事业部和工程管理部对申报材料分别进行汇总、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程(产品)告知申报单位。

第十一条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

1.工程类:

(1)申报表(见附件2)。

(2)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工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符合性

性能、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节能环保措施

“四新”技术应用、工程获奖情况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3)工程建设合法性证明文件(立项、可研批复、项目核准文件等)。

(4)工程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证书,遗留问题处理结果说明。

(5)各阶段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6)工程建设期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出具)。

(7)申报工程无亏损证明及社会效益证明(申报单位出具)。

(8)其它材料:省部级以上QC小组获奖证书、科技进步奖证书以及专利证书等。

(9)反映工程概况、特点及质量水平的彩色照片(不少于10张)。

(10)介绍工程创优管理及实体质量的视频材料。视频须配有解说词,时间为5分钟。

2.产品类:

(1)申报表(见附件3)。

(2)产品质量创优简介

产品概况

产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性能、技术指标的先进性

节能环保措施

“四新”技术应用、产品获奖情况

市场销售及客户使用情况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产品批量生产前的鉴定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及注册商标证书。

(5)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等)。

(6)地市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7)产品生产期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出具)。

(8)申报产品销量、销售额以及利润说明。

(9)其它材料:省部级以上QC小组获奖证书、科技进步奖证书以及专利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证明等。

(10)反映申报及其生产线全貌的彩色照片(不少于5张)。

(11)介绍产品质量的视频材料。视频须配有解说词,时间为5分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申报工程或产品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或产品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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