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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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
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效,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现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水平、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养护优良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
(二)具体目标: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的负责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能部门)比例
达到100%。
2.农村公路路况稳定,农村公路优良率稳步提高,中等路率大幅上升。全国农村公路路面(PQI)平均中等路率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其中:各省(区、市)以2010年统计数据为基准,路面中等路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应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县道提高3个百分点,乡道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提高1个百分点;已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路面中等路率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农村公路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农村公路绿化率逐年提高。全国农村公路平均绿化率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其中:各省(区、市)以2010年统计数据为基准,绿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道、乡道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提高1个百分点;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达到95%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3.各省(区、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不低于60%,全国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2010年的基数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所有农村公路,即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
理机构,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调研摸底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梳理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养护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县为单位的管理养护责任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管理养护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理养护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逐年对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
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6月至9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系统总结三年管理养护年活动经验做法,评估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理养护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养护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抓重点、抓难点、抓薄弱点,确保管理养护年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管理养护年活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部负责对各地管理养护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组织对管理养护年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份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组建管理养护年活动机构,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和责任,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组织指导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管理养护年活动,督促落实管理养护工作职责和措施,监督检查管理养护工作成效,总结推广管理养护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部、省制订的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负责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指导各县(区)开展管理养护年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
5.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本县(区)落实方案并具体实施,指导乡镇做好管理养护年的相关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以管理养护年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
入县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1.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以各地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为基础,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档案。依据电子档案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2.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各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积极鼓励引导乡财、村财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3.完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与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对养护及时、通行状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效能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4.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例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省级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