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的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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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的各种制度

西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1. 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 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 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 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 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出室外。

6. 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 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九、阅览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图书馆借还书制度

一、学校教师借阅图书一律仅限本人阅读,不得代借代还。

二、各班由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进行挑选统一下发,每学期借阅1次以上

三、下发给学生的图书每学期还一次

四、每班使用借阅手册,图书管理员用自己的方法管理图书。

五、读者应爱惜图书,不得任意折角、涂写、污损、剪裁、超期、遗失。凡出现以上情况者,均按《图书馆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

六、读者应文明办理借书手续,自觉遵守借阅制度。如有违反借书规则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图书。

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同时引导师生爱护书籍的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应以同版本的书赔偿,否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按以下标准付款赔偿,方可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2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3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大点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10元,精装图书赔偿装订费20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凡按原版本图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室所有。

五、借阅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则赔偿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向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制度赔偿外,视其具体情况提交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由各班图书管理员进行登记。

八、图书管理员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情况,如有污损,应即声明。

图书管理员的职责

一、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观点,主动热心地为教学、科研服务、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二、了解和掌握本馆图书资料的一般情况,以及对报刊资料的具体要求,了解一般图书资料的类型和出版发行的基本情况,对期刊能初步进行筛选、鉴别,并分门别类,装订成册

三、了解本校教学、科研所需图书报刊资料采购的原则和标准,并认真负责地对新到期刊等逐件进行登录、分类、制卡、验收、记帐等工作,并及时上架,提供借阅。

四、了解报刊资料的类别、著录、编号及目录组织,并负责报刊的分编与装订工作,能解答一般报刊目录咨询的问题。

五、对过时的、需要折价处理或需入库存留的图书报刊资料,定期进行整理与剔除工作,但对剔除的资料必须开列清单,由学校领导审阅并签字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并由图书馆备案。

六、根据工作需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本馆图书报刊库藏情况,熟悉排架所用的分类法的基本类目和常用图书报刊的位置及基本情况,能对读者进行一般的图书报刊咨询。熟悉图书报刊清点、调拨、剔除等项工作的要求和手续。

七、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离岗、不串岗、不在上班时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工作要专心致志,认真负责、细心耐心。

八、爱护报刊资料及本馆公共财物,熟悉图书报刊防潮、防火、防虫、防尘等一般保护方法,并付诸实施。

九、坚持原则,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图书馆管理制度》。

十、努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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