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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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旧宅基地腾退,实现占补平衡势在必行。根据《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面积台账建立、拆除复垦工作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发〔X〕123号)和《X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函[X]1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易地移民搬迁用地政策,以《X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以拆定用”的政策要求,加快易地移民搬迁宅基地腾退。
(二)基本原则
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并已分房到户的搬迁户,依照本方案实行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补助。
2.搬迁户的宅基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由自然资源部门认定;无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由乡村两级认定;无宅基地者需经民主评议,村组认可、张榜公示后,乡村两级确认。
3.搬迁户有宅基地,但拒不腾退的,取消搬迁指标,收回分
配房屋。
4.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在县、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村组负责具体落实。
5.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旧宅基地腾退复垦结束后进行张榜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同步类搬迁政策的搬迁户的旧宅基地(包括房基、院落附属设施的占地),为腾退复垦工作的主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2942户,旧宅基地房屋面积143864.4平方米;同步类计划腾退84户,旧宅基地房屋面积2780.08平方米。
X年6月底前,完成X年底前已实际入住的搬迁群众的旧宅基地腾退复垦;12月底前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复垦率达到100%。
三、补助标准
旧宅基地腾退根据主建筑房屋面积,按照80元/㎡的补助标准统一补助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使用,用于拆除、复垦费用。
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根据上级精神已纳入建房资金,用于弥补搬迁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统筹使用,不再另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腾退复垦工作范围,不补助拆除费用:
1.旧宅已享受征地拆迁各类补助的(如高速拆迁等);
2.享受D级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在原址拆旧重建的;
3.旧宅基地权属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4.拆旧复垦未达到验收标准的;
5.复垦工作弄虚作假的;
6.未提供复垦前、中、后影像资料和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7.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春节前后,充分利用工程“停工期”搞好基础和内业工作,利用春节“当家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三问三解三促进”活动,摸清困扰群众“搬新、拆旧、帮扶、融入”等具体问题,分类统计建立到村到户的问题台账,形成综合报告;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各镇(街道)负责移民搬迁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就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政策进行集中培训,各镇组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深入到村、组、户广泛宣传旧宅腾退复垦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规政策,提高腾退对象的思想认识,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做好群众腾退思想动员。
(二)启动实施阶段(2-3月)。由乡镇(街道)组织搬迁户填写《X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申请表》及《异地搬迁旧宅基地产权注销和确认表》进行腾退申报和确认,镇、村两级进行审核确认后上报县移民办。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深入搬迁户进行逐户普查,对搬迁对象的旧宅面积等有关信息进行如实登记,建立腾退台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镇、村确定专人积极配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对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测量结果进行评议,并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建立台账,并将测量结果作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的范围,按照腾退计划进行腾退复垦。
(三)全面推进阶段(4-9月)。县、镇、村三级成立专项工作队伍,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明确时限,按照腾空、收回的步骤,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各驻村工作队及村组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旧宅基地复垦后交回村组管理使用。对已享受搬迁政策且已实施搬迁拒不腾退的,依法启动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移民搬迁户旧宅基地腾
退与办理新房不动产登记证书相挂钩,所有搬迁安置后必须腾退旧宅基地,否则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新房不动产登记证书。
(四)收尾完善阶段(10-11月)。完成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并进行自查自验,对腾退复垦的土地平整度、土层厚度、土壤肥力、配套设施(田、林、路、渠等)逐项进行初验。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限期整改,最终达到省市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负责协调各类关系,提供各方面保障措施。各镇政府是旧宅腾退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搬迁户腾退复垦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失误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各镇(街道)根据腾退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将腾退阶段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户,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县、镇自然资源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加大对旧宅腾退工作业务指导,不断加强协调配合力度,确保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全县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