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及定岗定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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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结构及定岗定编方案
南通烟草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及企业文化建设联合项目组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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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国家局高度重视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国家局明确指出,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按照“分类管理、科学设岗、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落实报酬”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四定”工作。
为加快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强企”战略,提升南通烟草核心竞争力,南通烟草与北京蓝泰巨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国家局204号文件和《江苏省专卖局(公司)关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前期对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梳理,编制了岗位说明书,并依以此规定了所有岗位的人数编制。
组织结构与定岗定编梳理是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管理体系,为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做好铺垫。
一、南通烟草组织结构变革的定位
1.总体定位
基于烟草商业企业“三级法人、二级管理、一级营销”管理体制,打造市级公司为主体的市场经营主体和县级局为主体的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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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2.总体目标
●创新型组织结构
●学习型组织结构
●流程型组织结构
●营销型组织结构(现代化烟草流通企业)
3.总体要求
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
二、南通烟草组织结构及岗位设计思路
●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204号文件;
●参照《江苏省专卖局(公司)关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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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三大战略”,实现组织结构对南通烟草企业文化及战略的支撑;
●体现烟草行业共性、反映南通烟草个性;
●在照顾现有体制的同时,适度超前;
●为后期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扫平组织结构障碍。
三、南通烟草组织结构设计资料依据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烟草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江苏省专卖局(公司)关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6月16日南通烟草高层与南通烟草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及企业文化联合工作组的会议纪要;
●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访谈纪要等;
●6月5日南通烟草组织结构及定岗中层会议纪要;
●《南通市局(公司)办公室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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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局专卖科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
●南通烟草《质量管理手册》2007年版。
四、调整后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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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岗位设计
●综述:
南通烟草市局本级与县级局(营销部)共设置岗位107个。
●市本级设置10个职能部门(其中,办公室与安保处、法规体改处合署,人力资源处与思想政治工作处合署),下设76个岗
位:
1.办公室(安处、法规体改处)设置9个岗位
2.专卖监督管理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烟草专卖稽查支队),设置11个岗位
3.财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5个岗位
4.审计处设置2个岗位
5.人力资源处(思想政治工作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设置6个岗位
6.监察处设置2个岗位
7.卷烟营销中心设置1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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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设置18个岗位
9.信息中心设置5个岗位
10.督查考评中心设置3个岗位
县级局(营销部)设置5个部门,共31个岗位。
1.局长(经理)室设置3个岗位
2.综合办公室设置8个岗位
3.专卖监督管理科设置8个岗位
4.客户服务科(中转站)设置10个岗位
5.财务委派室设置2个岗位。
六、岗位定编依据
1.国家局关于市级商业公司的职能定位,营销人员、专卖人员等岗位编制测算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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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省局“三大战略”及相关推进方案;
3.《江苏省专卖局(公司)关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4.基于南通烟草的组织结构、定岗设置及岗位说明书;
5.基于南通烟草的现有的人员编制;
6.各岗位的工作量、工作流程和岗位绩效贡献等。
(一)办公室(安保处、法规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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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保处、法规体改处)设置9个岗位,定编22人:
主任(兼安保处处长、法规体改处处长)【1人】、副主任(兼法规体改处副处长)【1人】、档案员【1人】、行政管理员【1人,缺】、安全管理员(兼车辆管理员)【1人】、法规(体改)管理员【1人】、秘书【1人】、文员【2人】、驾驶员【13人】。
(二)专卖监督管理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烟草专卖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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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监督管理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烟草专卖稽查支队)设置11个岗位,定编32人:
专卖监督管理处长(兼内管处长、稽查支队支队长)【1人】、专卖监督管理副处长【1人】、专卖内管副处长【1人】、专卖稽查副支队长(兼城区、郊区大队长)【1人】、城区副大队长【1人】、郊区副大队长【1人】、执法监督员(兼卷烟经营(生产)企业监管员)【1人】、证件管理员(兼内勤管理员)【1人】、案件审理员(兼案件管理员)【1人】、专卖稽查员【23人】。
(三)财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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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5个岗位,定编5人:
处长【1人】、副处长(兼总账会计)【1人】、会计核算员(兼税务核算员)【1人】、出纳员【1人】、国有资产管理员(兼预算管理员)【1人】。
(四)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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