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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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造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0.1 为加强建造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合用于民用建造工程设计投标。

普通工业建造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造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采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投标设计文件的容及深度。

(1) .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份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1) 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2) 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6) 投资估算。

上述规定合用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者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普通为A3 缩印本,效果图普通为1 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者重要的城市建造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造模型(费用另收)。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者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造面积;建造占地面积;各主要建造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造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 设计图纸1、用地围的区域位置;2、用地红线围 (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造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造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05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05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7]69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训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杨允立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郭和平、陈姑、沈朝辉、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建筑电气部分:刘迪先、熊江给水排水部分:崔长起、涂正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目录目录 (2)1 总则 (3)2 方案设计 (4)2.1 一般要求 (4)2.2 设计说明书 (4)2.3 设计图纸 (8)3 初步设计 (9)3.1 一般要求 (9)3.3 总平面 (9)3. 4 建筑 (12)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6)3.7 给水排水 (20)3. 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3)3. 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7)4 施工图设计 (28)4.1 一般要求 (29)4. 2 总平面 (29)4.3 建筑 (31)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5)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9)4.8 热能动力 (52)4.9 预算 (5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6)条文说明 (56)1 总则 (56)2 方案设计 (57)3 初步设计 (58)4 施工图设计 (6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3)第一章总则 (63)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3)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5)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5)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6)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67)第七章监督管理 (67)第八章罚则 (69)第九章附则 (72)附刑法有关条款 (7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72)第一章总则 (72)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73)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73)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74)第五章监督管理 (75)第六章罚则 (76)第七章附则 (77)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77)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78)一、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78)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80)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一、引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是建筑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旨在准确、全面地描述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细节,为各投标单位提供明确的指导和参考,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的核心内容及其深度要求。

二、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在招标技术文件的最开始处,明确标注该建筑工程项目的名称,确保文件的唯一性。

2. 招标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投标单位能够准确与招标人联系。

三、技术要求1. 工程概述:在招标技术文件的开头,对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包括项目背景、规模、功能等,让投标单位对工程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2. 设计原则:详细描述工程的设计原则,包括结构、建筑风格、安全要求等方面的要求,明确设计的基本方向。

3. 工程构想:以详细的文字描述和示意图的方式,表达工程的整体构想,包括布局、景观规划等,使投标单位能够准确理解设计意图。

4. 技术指标:详细描述工程的技术指标,包括各项设计参数、施工标准等,确保施工与设计的一致性。

5. 设计图纸: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的设计图纸,确保投标单位对设计方案有充分的了解。

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编制报价的重要依据,它将工程的各项施工量具体列明,为投标单位提供准确计算成本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各专业的工程量,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五、技术措施1. 施工组织设计:详细描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2. 施工时间计划: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提供详细的施工时间计划表,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

3. 质量控制措施:描述质量管理的控制措施,包括检测方法、质量验收标准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安全措施:详细描述工程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六、文件编制要求1. 文件格式:规定文件的格式要求,包括纸张大小、字体、行距等,以确保文件的整洁美观。

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24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4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要求及深度进行规范及明确。

其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促进建筑工程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下面将从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规定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预算文件、招标文件、勘察报告等。

其中,建筑规划方案主要包括用地条件、设计原则、总平面布置等。

建筑设计方案则包括建筑物各部分的结构、布置和尺度等。

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应包含建筑物主要结构、设备、管线系统、空调通风、消防等方面的内容。

预算文件是对设计方案的成本估计与拟定。

招标文件则是用于招标投标时使用,包含设计文件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报价等内容。

勘察报告是主要针对场地的地质地质结构、建筑物地基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

其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结构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建筑设计方案的深度规定包括建筑物的布置、风格、造型、空间划分等内容。

结构设计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结构的类型、尺寸、材料的选择与使用等。

施工图纸的深度规定则包括对各种构件、设备、管线等的详细设计和标注。

具体来说,建筑设计方案的深度规定要求对建筑物的总体规划和概念设计进行详细阐述,并充分考虑到功能布局、空间划分、交通流线等因素。

结构设计的深度规定要求结构设计人员对结构形式、构件尺寸、材料选用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设计,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施工图纸的深度规定要求绘制人员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设计,并对细部构造、尺寸、材料、工程质量等进行准确标注,以便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操作。

此外,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应加强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设计文件编制的监督和审核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完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完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 11 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 662 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 2008 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 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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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设计。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 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 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 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 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3、4 章条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目录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 条文说明 74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完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完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1.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要求:a.建筑工程的概况介绍:包括建筑工程的类型、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以及投标人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整体理解和目标描述。

b.建筑工程的设计原则和目标:明确建筑工程的设计原则和目标,包括建筑的功能、造型、结构、节能等要求。

c.建筑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建筑物的布局、建筑形态、空间布局等。

d.建筑工程的详细设计内容:提供建筑工程的详细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详细信息。

e.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提供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工期、造价、能耗等,以及相应的技术实施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f.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提供建筑工程的安全措施,包括设计方案对于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g.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建筑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设计方案对于空气、水、噪音等环境因素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2.技术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a.完整性:技术文件需要包含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各个方面的内容,确保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b.详细性:技术文件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详细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各个部分的设计要求和描述,确保投标人能够完整理解设计方案。

c.可行性:技术文件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实施和经济可行性的分析,以及相应的技术和经济措施。

d.合理性:技术文件需要保证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在设计过程中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调整。

e.安全性:技术文件需要强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安全性,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使用期间的安全,以及建筑物的抗震、抗火等安全要求。

f.环境友好性:技术文件需要关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环境友好性,包括对环境因素的保护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丰富、深度要求高,需要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描述,以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完整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完整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完整版)建筑⼯程⽅案设计招标技术⽂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建筑⼯程⽅案设计招标技术⽂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程项⽬概要项⽬名称、基本情况、使⽤性质、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然地理条件、⽓候及⽓象条件、抗震设防要求等。

⼆、设计⽬的和任务三、设计条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意见书)、⽤地及建设规模、建筑退红线、建筑⾼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交通规划条件、市政规划条件等要求。

四、项⽬功能要求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功能定位等。

五、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根据招标类型及⼯程项⽬实际情况,对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电⽓、⼈防、节能、环保、消防、安防等专业提出要求。

六、⽅案设计成果要求⽂字说明、图纸、展板、电⼦⽂件、模型等。

附:建筑⼯程⽅案设计招标技术⽂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程⽅案设计招标技术⽂件编制深度规定依据《建筑⼯程⽅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程⽅案设计招标分为建筑⼯程概念性⽅案设计招标与建筑⼯程实施性⽅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根据招标类型,招标⼈应按以下要求深度编制招标技术⽂件。

⼀、建筑⼯程概念性⽅案设计⽂件深度(⼀)设计总说明1、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列出设计依据性⽂件、任务书、规划条件、基础资料等。

(2)⽅案总体构思设计⽅案总体构思理念、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关系,主要建筑材料、建筑节能、环境保护措施、竖向设计原则。

2、设计说明(1)建筑物使⽤功能、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说明;(2)单体、群体的空间构成特点;(3)若采⽤新材料、新技术,说明主要技术、性能及造价估算;(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概念性⽅案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1、当⼯程项⽬(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

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要求计算。

(5)结构、电⽓、暖通、给排⽔等专业设计简要说明;(6)消防设计专篇说明;(7)节能设计专篇说明;(8)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说明。

3、⼯程造价估算⼯程造价估算作为技术经济评估依据,建筑⼯程概念性⽅案设计造价估算准确度在该阶段允许范围之内,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文件的编制是至关重要的。

设计文件的质量和深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效果和工程质量。

因此,制定并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对于确保工程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详细信息和设计要求的程度。

不同的设计任务和项目需求有着不同的编制深度要求。

编制深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必须引用并详细说明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电气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地方性要求和项目特殊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设计原则在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包括合理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等。

合理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考虑到空间利用效率和施工经济性。

实用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建筑使用者的需求,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创新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融入创新的理念和技术,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注重美观和舒适性。

可持续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可持续性,注重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设计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建筑方案: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建筑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是整个设计过程的基础。

建筑方案要包括建筑的布局、功能划分、空间组织和外观形式等。

需要详细说明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和结构形式等。

2.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核心部分,对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来说,结构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结构设计要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和结构计算等。

需要详细说明结构的布置、梁柱墙体的尺寸和荷载计算等。

3. 给排水设计:给排水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来说,给排水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前⾔本规定依据《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建筑技术应⽤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程超限设计可⾏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程项⽬在审批、施⼯等⽅⾯对设计⽂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于⽬前的⼯程项⽬设计,尤其是民⽤建筑⼯程项⽬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总负责⼈:李霆总则、⼀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排⽔部分:⾦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调节、热能动⼒部分:郑⼩梅、杨允⽴、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樊则森、李⽂、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案设计 (2)2.1 ⼀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 (17)3.7 给⽔排⽔ (20)3.8 供暖通风与空⽓调节 (24)3.9 热能动⼒ (26)3.10 概算 (28)4 施⼯图设计 (30)4.1 ⼀般要求 (30)4.2 总平⾯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 (43)4.6 给⽔排⽔ (46)4.7 供暖通风与空⽓调节 (50)4.8 热能动⼒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构件加⼯图设计 (69)条⽂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程设计⽂件编制⼯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技术文件的编制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涵盖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各个方面,旨在提供详细的专业信息以供投标者评估并参与。

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和预期效果等。

2.工程范围:包括建设规模、用途、功能、布局等。

3.设计标准与规范:根据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与规范,明确设计方案需要满足的要求。

4.设计原则与目标:阐述设计方案的原则、目标和设计思想。

5.功能要求:根据项目需求,详细说明各个功能模块的要求。

6.建筑布局:包括建筑物的总体布局、空间规划、交通组织等。

7.建筑结构设计:包括主体结构、地基处理、结构材料等。

8.给排水系统设计:包括自来水、污水管道、雨水收集系统等。

9.电气与通信系统设计:包括供电、照明、通信等系统的设计方案。

10.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包括采暖、通风与空调方案。

11.装修与设备安装方案:包括建筑内部装修和各种设备的安装方案。

12.安全与防火设计:包括建筑物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计方案。

13.环保与节能设计:包括建筑物节能、环保设计方案。

14.项目进度安排:包括设计阶段的具体工作和计划安排。

15.预算与造价控制:包括建筑项目整体预算和造价控制要求。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工程项目对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会相对较高,需要提供更为详细和全面的设计方案。

而对于中小型工程项目,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可能相对较低,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适当简化。

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还与项目的阶段有关。

在项目初期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较为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各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方案。

而在后续的合同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技术文件的深度要求可以适度降低,主要强调合同的履行和施工的实施。

在编制技术文件时,需要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并结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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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投标。

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投标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它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2)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6)投资估算。

上述规定适用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一般为A3缩印本,效果图一般为1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设计图纸
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
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
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
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

第三节建筑
3.0.1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透视图或鸟瞰图。

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3.0.2设计说明书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合资协议书批文等;
2)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人防等部门对建筑提供的设计要求;
4)建设单位签发的设计委托书及使用要求;
5)可作为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文件。

2、建筑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简述建筑地点及其周围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建筑用地的有关情况,如用地大小、形状及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供水、供电、供气、绿化、朝向等情况。

3、设计所依据的技术准则,如建筑类别、防火等级、抗震烈度、人防等级的确定和建筑及装修标准等。

4、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

包括功能分区,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自然环境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利用,日照、自然通风、采光,建筑空间的处理,立面造型,结构选型和柱网选择等。

5、垂直交通设施。

包括自动扶梯和电梯的选型、数量及功能划分。

6、关于节能措施方面的必要说明。

特殊情况下还要对音响、温、湿度等作专门说明。

7、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及参数,如建筑总面积和各功能
分区的面积,层高和建筑总高度。

其它如住宅中的户型、户室比、每户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不同标准的客房间数、床位数等。

3.0.3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主要使用层平面):
1)底层平面及其它主要使用层平面的总尺寸、柱网尺寸或开间、进深尺寸(可用比例尺表示);
2)功能分区和主要房间的名称(少数房间,如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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