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全文-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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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B0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 41/T 958—XXXX

代替DB41/T 958—2014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 (2)

5 灌溉分区 (2)

6 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 (3)

7 种植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4)

8 林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6)

9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10 渔业用水定额 (7)

1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1/T 958—2014《农业用水定额》,与DB41/T 958—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标准名称;

——修订了术语及定义;

——修订了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

——调整了灌溉分区;

——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

——删除了调节系数;

——修订了用水定额;

——增加了梨、葡萄、中药材等的用水定额;

——调整了部分行业代码、行业名称。

本标准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科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水利局、开封市水利局、洛阳市水利局、平顶山市水利局、安阳市水利局、鹤壁市水利局、新乡市水利局、焦作市水利局、濮阳市水利局、许昌市水利局、漯河市水利局、三门峡市水利局、南阳市水利局、商丘市水利局、信阳市水利局、周口市水利局、驻马店市水利局、济源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灌溉分区、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种植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林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和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与农村生活的取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0203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29404—2012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

GB/T 32716—2016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SL 56—2013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水定额

一定时期内在一定生产和管理条件下,按照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各类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额。

3.2

农业用水定额

一定时期内按照相应核算单元确定的、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各类农业单位用水量的限额。包括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3.3

水文年型

指与水文变量相对应的一种年型。降水是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之一,本标准水文变量特指降水量。降水频率50%为一般年型,降水频率75%为中等偏旱年型。

3.4

灌溉用水定额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灌溉用水定额的规定位置是便于灌溉用水计量和实施管理位置。本标准规定位置斗口(或井口)。规定水文年型为50%和75%。

3.5

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某种作物在规定水文年型和参照灌溉条件下田间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的限额,包括作物蒸发蒸腾量、生育期内田间灌溉损失水量和附加用水定额。参照灌溉条件为地面灌溉。

3.6

附加用水定额

为满足作物生育期需水量之外的灌溉用水(附加水)而增加的单位面积用水量。附加用水定额包括用于播前土壤储水、水田泡田用水等。

3.7

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

反映灌溉方法、设施栽培类型对参照灌溉条件下灌溉基本用水定额影响程度的系数。

3.8

管灌

采用软管或软带等移动设施,对作物进行灌溉的方法。

3.9

灌溉分区

根据全省不同地形地貌、气候特点、主要作物种类、土壤类型、灌溉水资源条件、水利化程度以及灌溉方法等特征,按照区别差异性、归纳共同性的方法,把全省划分成若干在农业灌溉上各具特点的灌溉区域。

3.10

畜牧业用水定额

某类牲畜(家禽)平均每头(匹/只)每日合理用水量的限额,包括饮用和清洁卫生等用水。

3.11

渔业用水定额

在规定水文年型下,单位养殖水面一年内维持适宜水深补水所需水量的限额。

3.12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平均每人每日合理用水量的限额,包括饮用、烹调、洗涤、卫生等用水。

4 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

从表1中查某种作物所在行政区域所属的灌溉分区,在表2中查出某种作物在不同灌溉方法、设施栽培类型下对应的修正系数,再从表3~表9中查某种作物所属灌溉分区不同水文年型下的灌溉基本用水定额,将修正系数与灌溉基本用水定额连乘后,得到某种作物在不同灌溉方法、设施栽培类型下的田间灌溉用水定额,将田间灌溉用水定额除以斗口或井口位置以下渠系或管系水利用系数得到某种作物斗口或井口灌溉用水定额,或将田间灌溉用水定额除以渠系或管系水利用系数得到某种作物毛灌溉用水定额。

5 灌溉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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