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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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优秀县人大代表于春强同志事迹材料于春强同志现担任红光乡党委书记一职,于2005年11月,被选为嘉荫县人大代表。在从事人大代表期间,他立足于全局开展工作,时刻以一个人大代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他一方面千方百计的发展地方经济和建设。另一方面,他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心全意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完成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立足本职工作,致力发展地方经济。

几年来,于春强同志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在县委全会的指引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适应客观环境带来的新变化,使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深入推进,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促进了乡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2009年,全乡生产总值实现5697万元,;工农业总产值实现8349万元;乡镇企业产值实现6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186元。

于春强同志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通过实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培育和引进优质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优质大豆由2008年的6.5万亩增加到6.8万亩;在燎原村南侧落实水稻面积430亩,实现农民增收15.6万元;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袋栽木耳220万袋,实现农民增收160万元;以场乡共建德模式,在燎原村建立690亩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一处;建立43亩的院县科技示范园区一处;五是

促成农户与华玉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玉米回收合同615亩,种植户可实现收入15万元,农民剩余劳动力在加工厂打工增加收入20万元;新建年出栏500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5个;种植水飞蓟2100亩。

在新的一年里,该同志本着扎实推进,快速发展的工作理念,制定了2010年工作规划,为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规划中主要体现为,按照“打优势牌,唱地方戏,走特色路”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这个核心,依托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我乡的土地,草原,森林优势, 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步伐,使基础产业更强,发展质量更高。一是修缮43000延长米的农田道,要达到路面为沙石路面、两边有排水沟、走水处铺设涵管的标准。二是力争完成修缮截流太平河水渠工程10000延长米。并落实好新增的水稻面积800亩。力争在三年内,把燎原村适合种植水稻的地块全部实施旱改水,使我乡成为水稻种植大乡。三是争取县政府的支持,鼓励红旗和红边村农户自行建设粮食烘干塔,并引导周边农民种植玉米10000亩以上,进行产业化种植结构的大幅度的调整,以解决农作物严重重茬的问题。四是扩大北药的种植面积,在含沙量比较高的地块种植水飞蓟2000亩以上,以提高利用土地的合理化。五是发展地栽木耳200万袋的同时与华玉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食用菌种植项目。六是与嘉荫农场合作,充分利用他们先进的机械、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由农场负责代耕、代种、代收种植高产玉米1000亩。

二、立足地方优势,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于春强同志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契机,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为目标,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主要采

取了以下几项做法和措施:一是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建效能。为了解决乡财力有限,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紧张,帮扶单位资金投入有限等困难,乡党委政府发动各村克服“等”“靠”“要”思想,结合村实际,利用村转移支付资金积极进行自建,并在党员干部的带领下,发动村民出资出劳全身心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当中来。通过几年来新农村建设,各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硬件建设通村、街道、栅栏、边沟、改水、改厕绿化等项目从末雇用过工程队。同时严格控制弹性支出,除车辆的油料、搅拌罐租金、电费支出外,其余费用一律不准发生,仅村内街道硬化,几年来共节省资金30多万元。二是最大限度降低投入成本。针对各村经济基础薄弱,建筑成本过高,运费贵等因素,乡里采取了“三统一”的方法。一是统一备料。利用开春施工淡季组织车队完成了各村建设沙石用料立方米,仅此一项为各村及农户节省资金多万元。二是统一采购。乡里选派熟悉市场行情、责任心强的同志多次前往哈市建材市场进行批发,节省新农村建设资金7万元。三是最大限度的提高政策宣传效果。为培养建设自己家园的良好意识,创建人人讲建设,人人求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村民切身感受新人、新事、新气象带来的新变化,他注重在宣传建设新农村方面下工夫。为更好的贯彻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议中提出的新农村优惠政策,印制了2000余册优惠政策宣传读本,干部人手一册,农民户有一册。并有特色的推行了“炕头工程”既包片领导和包片干部利用一周的时间驻村入户,面对面的向农民宣传新农村的优惠政策,了解各户情况,及时为村民释难解疑,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四是最大限度的加大投入的力度。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有效的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落实。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乡用于新农村建设

资金投资共计451.1万元,其中县投入68万元,帮建单位投入109万元,乡村自筹274.1万元,用于各村的道路硬化、改厕、边沟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上“四个最大限度”措施的落实,有效的保证了新农村各项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立足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于春强同志坚持从人民权力使者的高度和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做到不忘身份,为民执言,依法用权,努力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

一是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于春强同志自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面对乡里事务多的情况,除出差以外,都能积极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代表活动,而且每次会议上都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如关于解决农民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由于近年来,部分山林划为民有林,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农民不能进入民有林地砍烧柴;同时林业部门加强封山育林工作,严格禁止农民上山砍烧柴。目前农民冬季烧柴难以解决,取暖成了问题,基本生活没有了保障。因此建议林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有关政策,在加强对农民滥砍乱伐行为的依法管理的同时,引导农民由砍烧柴转向用其他燃料取暖,使农民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受到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他所提的意见、建议能从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出发,体现了一名县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真实反映情况,积极传达民意的责任感。

二是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关系。于春强同志坚持把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实施法律法规与执行本系统本单位的政策,调研本职工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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