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卫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深圳市环卫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深圳市环卫工程计价费率标准

深圳市环卫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05)

深建价[2005]31号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深建价[2004]2号)的规定,经过分析整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进行工程计价时,环卫工程有关费用项目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2005年度的参考费率范围和推荐费率标准已测算完毕,现予公布。

一、管理费

综合单价构成中的管理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0.1)×管理费率a

由于管理费的动态因素特性以及不同工程、不同作业单位存在的差异,管理费率的发布方式采用分专业公布参考的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的动态形式,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采用。根据目前深圳市相关企业的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2005年度我市各专业工程参考管理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见表一。

表一:管理费率表(2005年度)

(单位:%)

费率专业管理费率(a)

参考范围推荐费率

垃圾清扫、清运工程 7~17 12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7~17 12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工程 10~24 17

注:1.垃圾清扫、清运工程包括道路清扫保洁、环境卫生设施保洁与管理、垃圾收集清运和粪便清运工程;

2.管理费率按专业取定,需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借用子目的管理费率应按借进子目专业的费率执行。

二、利润

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管理费E)×利润率f

由于利润率的动态特性,利润率的发布方式采用分专业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的动态形式,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取定。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深圳市相关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2005年度我市环卫工程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见表二。

表二:利润率表(2005年度)

(单位:%)

费率专业利润率

参考范围推荐费率

垃圾清扫、清运工程 2~7 5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2~7 5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工程2~7 5

注:利润率按专业取定,需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借用子目的利润率应按该借出子目原专业相应的费率执行。

三、措施费

(1)履约担保手续费:办理履约担保所需的手续费用因不同办理方式、办理机构等或市场竞争的因素而无统一费率标准,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2)工程保险费:可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建设方委托施工企业办理保险事项的具体约定计算工程保险费。

(3)环境保护费:因环境保护要求或标准各有不同,无统一费率标准,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该项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的确定可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约定,依据工程实际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参照相关计价标准计价。无具体约定时,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X+Y1+Y2+Y3+Y4+Z)×费率i

其中:X-“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合计;

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Z-“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合计;

i-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根据目前深圳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以及实际情况,2004年度我市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i具体见表三。

表三: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表(2005年度)

(单位:%)

费率专业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参考范围推荐费率

综合其中综合其中

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垃圾清扫、清运工程0.7~1.3 0.5~0.7 0.2~0.4 0~0.2 1.0 0.6 0.3 0.1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1.0~2.1 0.7~1.2 0.2~0.5 0.1~0.4 1.5 0.9 0.4 0.2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工程1.0~2.1 0.7~1.2 0.2~0.55 0.1~0.35 1.5 0.9 0.4 0.2

注: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是按该发包工程的专业特征取定的,须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应统一按相应发包工程的费率计算。

(5)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此类费用可根据建设方的具体要求和实际采取的措施确定。

(6)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此类费用可根据建设方的具体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参考市场价格或各专业工程《消耗量标准》进行计算。

四、规费

“规费”在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单独列项。按照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经综合测算,

2005年度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中部分“规费”项目和费率见表四。表中“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其它列有费率的项目的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扣除应税设备费。

表四:规费费率表(2005年度)

(单位:%)

项目参考范围推荐费率

1.工程定额测定费0.1 0.1

2.社会保险费1.88~5.10

3.24

其中(1)失业保险费0.16~0.27 0.20

(2)养老保险费1.10~1.90 1.43

(3)工伤保险费0.36~0.61 0.46

(4)医疗保险费0.26~1.20 0.52

(5)住房公积金0~1.12 0.63

3.工程排污费0.25~0.41 0.33

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5.临时占用绿地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6.绿化补偿(赔偿)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7.其它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注:表中的“推荐费率”是根据多数企业的生产人员比例、深圳户口比例和一般工程的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自身的情况确定规费的费率。五、税金

按照国家税收现行有关规定,经换算,2005年度我市环卫工程计价中税金的费率为5.82%。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深

地税发[2003]149号)中的规定:“安装工程计价时,其计税基础中允许扣除电梯、锅炉、中央空调、机器设备(含空调机、电梯、高尔夫球场喷灌设备等)、保龄球道等设备的价值”。不计税设备,其设备费不计入建安工程费用中,而应列入工程建设的设备购置费中。

六、其它项目清单费用项目

1.招标人部分

(1)预留金:该项费用一般不应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情况调整。

(2)材料购置费:按照《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甲供材料)的价款,但此项费用应作为“综合单价”中利润的计算基础,并应在利润计算完成后,从项目综合单价中按原价扣减,集中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购置费中,汇总后统一参与计算税金。

(3)暂定金额:投标报价时,投标人不得修改此项费用,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2.投标人部分

(1)总承包服务费:该费用根据建设方和总包单位约定可包括总分包管理费和配合费。总分包管理费是指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统筹管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等;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标准)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标准)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设计指标 ┌──────┬─────┬──────┬───────┬─────┐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 │ │ │ │ │ │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1 │用地方案图│ │ │ │ │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 │ │ │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 │ │ │

环卫保洁“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历下区环卫保洁“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保洁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环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我区居民打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标准化作业是指在标准时间内,按照科学的工作方法进行作业,是精细作业、高效作业、安全作业的必要保障。通过实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规范管理,细化流程,量化考核,促进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达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周末与平时一个样”、“放假与不放假一个样”、“管理与不管理一个样”的标准。 二、工作部署 (一)活动时间:3月1日-12月31日 (二)具体方案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环卫科及分管业务领导牵头,各环卫所根据自己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将进行标准化作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逐一传达至每名保洁员,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此

项工作的重要性,理解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明确标准化工作实现的目标,使广大保洁员积极参与,落实执行。 2.教育学习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各一线保洁单位要成立学习小组,由相关所、队负责人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和内容。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标准化作业方式后逐级对包路队长、保洁员、公厕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指导,各项标准化工作方法要做到层层落实,人人掌握,以标准化要求指导日常保洁工作。 业务科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培训指导及修订解释工作。 3.示范指导阶段(6月1日-8月31日) 选择动员、培训及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示范试点。试点期间,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施管理、作业标准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完全按照标准化作业标准执行。业务科随时督促指导,同时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准化管理规范进行适时修订。 4.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各所、队管理人员、队长、保洁员等轮流到试点所、队进行现场观摩、培训学习。各环卫所日常保洁作业、公厕保洁、机械化作业等各分项工作应完全达到标准化文件规定的作业标准。环卫科联系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所、队标准化作业推广工作进行逐一验收。

环卫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环卫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一、术语 一级道路:一般指商业网点集中的繁华闹市地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所在地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大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道路。 二级道路:一般指城市的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商业网点较集中路段,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路段:指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人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道路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二、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 (一)作业方式及时间 一级、二级道路:一大扫+全天保洁 大扫时间: (从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4:30至7:30。 (从5月1日至10月30日)早上4:00至7:30。 保洁时间:7:30至24:00。 三级道路:一大扫+连续性保洁至21:00 大扫时间:同上 保洁时间:7:30至21:00 路段保洁人员不能少于该路段清扫人员的50%。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3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在22:00-24:00之间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 (二)劳动定额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定额标准(平方米/工日)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清扫面积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试行) 时间:2004-2-24 14:09:34 来源: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阅读38次 一、术语 一级道路:一般指商业网点集中的繁华闹市地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所在地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大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道路。 二级道路:一般指城市的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商业网点较集中路段,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路段:指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人、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道路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二、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 (一)作业方式及时间 一级、二级道路:一大扫+全天保洁 大扫时间: (从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4:30至7:30。 (从5月1日至10月30日)早上4:00至7:30。

保洁时间:7:30至24:00。 三级道路:一大扫+连续性保洁至21:00 大扫时间:同上 保洁时间:7:30至21:00 路段保洁人员不能少于该路段清扫人员的50%。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30 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在22:00-24:00之间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 (二)劳动定额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定额标准(平方米/工日) (三)质量标准 见《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四)质量控制体系 应建立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小组每日检查一次,联组每周检查一次,清扫所(公司)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区环卫管理部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市环卫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建立奖惩制度,卫生质量要与工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环卫保洁安全作业措施

环卫保洁安全作业措施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3、如需要在固定一个位置长时间作业的,还应设置临时警告标志。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条件 1、环保设施设计方案须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批通过; 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规范要求; 3、试运行期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并符合其他有关要求。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试运行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3、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能否进行试运行的审核意见; 4、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5、试运行期满后(如不达标,则停产整改),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6、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7、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8、发放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试运行 1、试运行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及环保部门对其的审批意见 3、工艺流程图 4、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建设情况汇报 (二)申请验收 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调试情况汇报 3、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4、监测报告 四、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 3、国家环保委员会、计委、经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第三(5); 6、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五、现场验收程序 (1)治理单位介绍治理工程情况; (2)听取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 (3)验收监测单位介绍监测情况; (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5)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六、验收期限 1、对于试运行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 2、对竣工验收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环卫作业操作规范标准

精心整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早上7:30分必须清扫完毕。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 3、按分片规定区域范围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 4、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20分钟内) 5、道路下水道蓖子应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二)保洁 1、时间: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 2、工作方式: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3、责任区范围道路、绿化带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箱、盒、塑料袋等污物。 4、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路灯杆、垃圾箱、广告牌、护栏擦洗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 垢、无张贴。 5、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楼房墙体,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进行清理一次。 (三)垃圾箱维护 1、垃圾箱每周清洗一次,表面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 2、垃圾箱设施维护完好,制止人为破坏垃圾箱。 3、对损坏的垃圾箱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四)垃圾清运 1、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和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2、小区内垃圾箱每天早上7:30---8:00收集作业完成,清运到集运垃圾箱内。 3、清运车车容整洁无污物,标志应清晰。

精心整理 二、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楼道清扫、保洁 1、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从顶楼至下进行清扫,每周清扫一次,清扫完成后由本单元居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垃圾收集清倒。 2、楼梯扶手(包括立柱、栏杆)、管道井门、电表箱门、玻璃窗等地方每周清洁一次,扶手、玻璃窗用抹布擦拭。 (二)楼宇门(擦洗) 楼宇门里外保持干净,做到无贴小广告、无灰尘、无污垢,每周进行擦洗一次。 三、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规定的统一服装,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工作期间,无打堆、离岗、闲聊等行为,不拾捡“废品”。 3、文明作业,树立环保意识,对焚烧垃圾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保洁人员应制止劝阻。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 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2018年12月

目次 1总则 (1)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 2.1一般规定 (2) 2.2图纸要求 (2) 2.3设计说明 (4) 2.4总平面图 (5) 2.5建筑平面图 (7) 2.6建筑立面图 (9) 2.7建筑剖面图 (9) 2.8专篇 (10) 3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3) 3.1图纸要求 (13) 3.2设计说明 (14) 3.3总平面图 (14) 3.4建筑平面图 (15) 3.5建筑立面图 (16) 3.6建筑剖面图 (16) 4附则 (17)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明确建设项目办理的相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申报技术文件和图纸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基础依据,结合深 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适用本技术规定。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1一般规定 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文件应符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用地规划 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相关城市规划和标准的要求。 2.1.2编制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2.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有关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本技术规定的要求。 2.1.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建筑专业的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剖面图 和核增建筑面积专篇的图纸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2.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核准的总平面图由审批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予 以公布。 2.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 应当提出申请。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各项规划指标及经核准的 总平面图变更的,主办部门应当在委员会或管理局网站或主要媒体、管理 局办公大厅、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必 要时,可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2.1.7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按宗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建设规模 较大、周边情况复杂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分期建设。 申请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公共配套设施必须先行报建及建 设,首期报建时应提供本宗地的总平面图、分期建设示意图及首期建筑设 计相关图纸,此后各期报建时应提供经核准的本宗地的总平面图及该期建 筑设计相关图纸。 2.1.8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 期申请,但构成土地闲置的,须先进行闲置土地处理。 2.2图纸要求 2.2.1装订和份数要求 1.设计文件包括文本和技术图纸两部分,其中文本为A3图幅,装订成册,

环卫清洁作业实用标准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清洁作业规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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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S-WI3-001 人工清扫作业规A/0 一)作业规 (一)道路要求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痰涕;五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树眼周围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日间,清扫区域的路面废弃物总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果皮、纸屑、塑膜及其 他杂物 (件/500 m2) 烟蒂 (个/500m2) 污水 (m2/500m2) 尘土量 (克/ m2) 路面本色 呈现率(%) 特级≤2≤2无≤10≥90 一级≤4≤2无≤20≥85 二级≤6≤4无≤35≥80 三级≤8≤50.5≤55≥75 四级≤12≤81≤75≥70 注:路面本色呈现率表示路面见本色的程度,以百分比表示。 (三)保洁时,一至三级清扫保洁道路的路面垃圾杂物每500 m2不超过8 件。 (四)道路清扫、保洁应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因下水道堵塞,免除责任),无残积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迹;雨水口清洁;人行道边道牙、道路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 (五)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在车行道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 (六)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七)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八)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九)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 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 措施。 (十)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 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二)操作程序 (一)清扫作业之前,清洁人员按自身职责检查作业 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存在问题, 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二)清扫过程中,清洁人员必须身着采购人统一审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早上7:30分必须清扫完毕。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 3、按分片规定区域范围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 4、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20分钟内) 5、道路下水道蓖子应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二)保洁 1、时间: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 2、工作方式: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3、责任区范围道路、绿化带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箱、盒、塑料袋等污物。 4、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路灯杆、垃圾箱、广告牌、护栏擦洗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张贴。 5、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楼房墙体,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进行清理一次。 (三)垃圾箱维护 1、垃圾箱每周清洗一次,表面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 2、垃圾箱设施维护完好,制止人为破坏垃圾箱。

3、对损坏的垃圾箱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四) 垃圾清运 1、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和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2、小区内垃圾箱每天早上7:30---8:00收集作业完成,清运到集运垃圾箱内。 3、清运车车容整洁无污物,标志应清晰。 二、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楼道清扫、保洁 1、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从顶楼至下进行清扫,每周清扫一次,清扫完成后由本单元居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垃圾收集清倒。 2、楼梯扶手(包括立柱、栏杆)、管道井门、电表箱门、玻璃窗等地方每周清洁一次,扶手、玻璃窗用抹布擦拭。 (二)楼宇门(擦洗) 楼宇门里外保持干净,做到无贴小广告、无灰尘、无污垢,每周进行擦洗一次。 三、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规定的统一服装,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工作期间,无打堆、离岗、闲聊等行为,不拾捡“废品”。 3、文明作业,树立环保意识,对焚烧垃圾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保洁人员应制止劝阻。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附:第二次修正本 2004-6-250:0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6-25 执行日期:2004-6-25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八章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第十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与结构安全性鉴定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28件法规的修正案》的议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具体审查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删除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列明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中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字样。 删除第二款“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下,但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建设工程也应当按前款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中的“质量监督和”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环卫作业标准

环卫行业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 1、质量标准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标准 清扫作业时间 清扫步道时,夏季在五点出班七点前完成普扫,冬季在五点半出班七点半前结束清扫工作,其余时间不间断巡回保洁。日间实行机械和人工保洁相互配合作业。 职工上岗作业,工作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 职工上岗作业,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认真贯彻执行市、区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 (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井盖)过街天桥、立交桥、便道(包括: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 保洁路牙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带扫1米宽的路面。 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地中倒垃圾。 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挡。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司机要到指定地点及时加水、卸土。 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牙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道路冲刷、喷雾降尘作业质量标准 白天喷雾降尘。夏季、秋季每天二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4:00;冬季1次,时间为上午。 作业量: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10吨)。 司机上岗前要检查车辆;按照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喷洒,加水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冲刷作业时要先中央后两边,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严禁高速冲刷。 冲刷作业时,要及时调整高速压喷头位置,保证路面冲刷干净,如路面较宽,需二次冲刷。 人行天桥要定期进行冲洗(海裕天桥每周冲洗一次,多威天桥每月冲洗一次)。 城区主干道及商业街道路每月清洗一遍。 (5)果皮箱保洁质量标准 果皮箱随脏随擦,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每日早7:00至21:00巡回清掏果皮箱,不满不冒,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直接运到密闭式清洁站,不得随意倾倒。 清掏完后要清洗、消毒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 (6)保洁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管理标准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并佩带胸卡,头戴工作帽。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检卖物品、干私活等。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作业单位作业工具要配备整齐,保洁清运车辆要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编号。 保持作业车辆安全正常运转,车体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定期维护,每天擦拭或清洗作业工具。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

工程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酒店世纪楼客房改造装修工程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七路 招标人:深圳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时刻:2006年6月8日

使用讲明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我司拟订了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中规定的采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邀请招标,并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评标的一般工程。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的要紧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讲明 1. 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纳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招标文件中所预留的空白栏目不足时,招标人可依照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时,应采纳与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 2.招标文件前附表1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 3.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 4.分段招标的,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每个标段的内容、数量等。 5.招标文件前附表1资金来源,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 6.招标文件前附表1中的工程承包方式目前要紧有两种,一是“包工包料”承包,二是“包工不包料”承包。 7.招标文件前附表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担保至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规定的投标担保金额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了不断提高我市街路洁净度,进一步规范机械化清扫保洁 行为,特制定本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 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重点突出机械化效能。 1、运行模式。具备路况条件下,应以大小型扫道车普扫、多 功能洗扫车洗扫、小型电瓶车巡回清扫保洁、高压洗道车冲刷、洒 水车降温除尘,结合人工清扫保洁。 2、作业时间。机械化作业划分二个时段,每天2:00时—6:30时为普扫和高压冲洗作业时段;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洒水降温除尘作业时段。 3、日常管理。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应设调度岗,负责 调度派车和填写作业日志,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如出收车时间、作业路线、运行时长、行驶距离及车辆状况等。 二、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大型扫道车。每日6:30时前,对主要道路快车道进行普扫,并做到: 1、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作业车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

宽度小于6米,清扫效率大于80%。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 到路见本色。 4、清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二)多功能洗扫车。根据实际需要,可全天24小时安排清扫保洁、喷雾降尘作业,并做到: 1、作业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合理使用扫道、洗扫、清洗路沿、喷 雾降尘等功能。注意作业控制流程顺序:模式选择开关—启动-停止选择开关—PLC可编程控制器—各继电器—各电磁阀。一般洗扫 作业车速10—12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1700r/min(正常档),路面较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2000r/min(强洗档),并应开双侧吸嘴喷杆喷水;日最低气温5摄氏度以下时,应停止洗扫功能,进行干扫作业。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到路见本色。 4、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 一、总则 (一)本费率标准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所规定的有关项目的特征及内容编制而成,所公布费率包括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 (二)本费率标准适用于依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等计价标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确定工程造价。 (三)除另有规定外,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当依据本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宜超出本费率标准规定的各项目费率参考范围。 (五)部分费用项目未公布推荐费率,使用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费率参考范围中确定合适的费率进行计算。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 (一)企业管理费 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企业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费率a 2.根据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实际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参考范围为11%~27%,推荐费率为18%。 (二)利润 1.综合单价构成中的利润计算公式为: 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企业管理费E)×利润率b 2.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区分专业工程,利润率参考范围为1%~9%,推荐费率为5%。采用装配式(预制率达到15%以上,装配率达到30%以上)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利润率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可适当提高1%~2%。

三、措施项目费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I=(X+Y1+Y2+Y3+Y4+Z)×费率i 其中:X-分部分项工程费; 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费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Z-其他项目费; i-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区分专业工程特征如表1所示,需跨专业借用子目时,应统一按发包项目的主体工程相应费率计算。 表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单位:%)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基数为500万以内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 3、安全网、施工临时围挡、基坑内场地硬地化应按实际工程量另行计算。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内容详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具体做法参见《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推荐性标准的,可另行计算相应费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a111137055.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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