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财务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员工岗位职责(出纳)

1、熟悉学校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5、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费用控制办法。

6、参与年度费用控制计划的制定。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严格遵守岗位秘密。

8、岗位责任:对履职中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二、副主任位职责(会计)

1、熟悉学校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5、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费用控制办法。

6、参与年度费用控制计划的制定。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严格遵守岗位秘密。

8、岗位责任:对履职中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三)主任岗位职责

1、熟悉学校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审核会计凭证,核实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5、每月10日前核对行政后勤部报过来的考勤及教师就餐情况。

6、分析汇总当月费用类科目的数据,提出合理化意见。

7、编制月度试算平衡表,装订月度会计凭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严格遵守岗位秘密。

9、岗位责任:对履职中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四)副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学校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2、了解财务部各岗位工作内容,做好与各岗位的衔接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根据各部门的数据汇总计算员工工资。

5、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6、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费用控制办法。

7、参与年度费用控制计划的制定。

8、及时清理催收其他应收款项等,每月月底进行各项数据的实盘。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严格遵守岗位秘密。

10、岗位责任:对履职中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学校财务会计及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2、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做好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3、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心强,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审核财务数据,编制月度财务报表。

5、审核月度工资表,监督工资发放情况

6、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费用控制办法。

7、参与年度费用控制计划的制定。

8、定期、不定期审核库房账簿,保持账实相符。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严格遵守岗位秘密。

10、岗位责任:对履职中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处罚。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单位负责人是本校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学校领导定期听取财务部门的汇报,定期检查学校财务工作,做到保证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合理、有效。

第三条实行标准收费制,严格按照课程收费标准亮证收费。

第四条一切财务收支,各种业务往来款都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其他部门和任何人都不得对外管理收、支款项,不准设小金库,不准采取不记帐,使用私人存折等手段转移资金、逃避监督。

第五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第六条学校对钱、帐、物严格实行公开管理,设置会计、出纳、财产保管、采购等专职人员,实行定岗、定责。

第七条学校在银行的存款,出纳必须及时与银行核对,做到“钱清、帐清、日日清”,不准以白条抵顶现金,保险箱内除库存帐额外,

其余现金及时上交银行。

第八条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设专人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1000元以上的开支一律用转帐支票,使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说明用途、金额,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支票,付款后及时报帐。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