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矿井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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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放炮员培训教材(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晴隆县锦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煤矿爆破工操作程序及规定
我矿虽属于瓦斯矿井,但为加强爆破安全工作,爆破作业按高瓦斯矿井爆破的有关规定执行。
1、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管理制度,放炮地点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爆破员必须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地点附近沼气浓度超过规定不准装药和放炮,爆破后检查放炮地点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暴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具体是: (1)装药前,必须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
(2)爆破前,必须对迎头、风流中瓦斯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瓦斯浓度在1%以下的情况下,迎头人员全部撤出安全地点,并在进入爆破现场的所有入口设置警戒后,爆破人员才能悬挂放炮牌,听到爆破命令10秒钟后,进行爆破。
(3)每次爆破完毕,供风15分钟后,爆破工必须逐步进入迎头进行气体检查,在确定迎头气体不超限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4)“一炮三检”记录本各项内容记录详细、全面,包括每次装药前、放炮前、爆破后的瓦斯、温度,一律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严禁用铅笔填写。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签字。
(5)“一炮三检”记录本只准在限制月份内使用,使用完后,每月月底使用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把“一炮三检”记录本交通防工区,集中以旧换新,通防工区做好“一炮三检”记录的发放、回收,并建立台帐。
2、爆破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保险”爆破制度,每一爆破作业地点,爆破时必须做到警戒线、警示牌和爆破口哨三保险。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必须由三人担任,不得兼任。
(1)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放炮员持警戒牌,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持放炮牌。
(2)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
(3)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瓦斯检查工或安全网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
(4)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5)爆破后,爆破工和班组长检查爆破情况后,各项检查符合规定后,可以恢复生产工作。
4、爆破严格执行“三保险”爆破制度:
每一爆破作业点,爆破时必须做到警戒绳、警戒牌和爆破警号三保险爆破制度。
(1)警戒岗位除有专人警戒外同时设有警戒绳。
(2)警戒绳必须挂“放炮禁止入内”字样的醒目警示牌。
(3)在爆破前检查确认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限时,爆破工接受班组长下达放炮命令后,以响三长声爆破警号,等哨声停止5秒种后方可起爆。
(4)爆破后经班组长检查确认安全后下达生产命令,解除警戒。
5、严格执行爆破站岗制度。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布置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顶板、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必须设有警戒牌、栏杆、拉绳等标志。警戒、拉线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直巷在有掩体下120米,弯曲巷道85米,爆破后无班组长通知,警戒人员不得撤岗。一旦警戒设立,不得随意撤岗,到放炮完毕,解除警戒时,方可撤离。
(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所有人员必须在警戒线以外有掩护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起爆。
(3)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m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巷在有掩体下120米,弯曲巷道85米),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爆破前检查瓦斯,并设人站岗。
(4)放炮站岗距离符合规程规定,并在现场挂有警戒牌。严禁放炮站岗人员,放人进入放炮警戒区域
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8、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必须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9、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10、工作面遇断层、二合顶、顶板破碎处等特殊构造要放小炮,装药量适当减少。
11、爆破工必须依照采掘作业规程内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12、施工单位必须把炸药、放炮员必须把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配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14、要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来确定正向爆破或反向爆破,正(反)向爆破的起爆药卷最后(先)装,装起爆药卷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炮口),要一手推起爆药卷,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15、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m的炮泥,然后装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装炮泥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装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短路,并放在眼口。
以防捣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6、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