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前言
采煤爆破是煤炭生产中的重要环节,是煤炭开采的一种技术手段。然而,采煤爆破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危险性和不可控因素,如果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将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因此,制定一套严格的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保护生产设备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操作规程
(一)前期准备
1、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资格证书。
2、清理爆破区内物品,避免存在杂物,以免对爆破带来危险。
3、确认爆破区域内无任何人员存在,进行安全隔离并张挂警示标识。
4、对爆破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完好无损。
5、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装备,绿色标志帽、安全鞋、手套等必须穿戴齐全,同时进行安全带的检验和使用。
6、确认爆破计划书符合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二)爆破工作
1、派遣作业人员,按照爆破计划书指定的时间,准时进入爆破工作区。
2、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在爆破区进行渗水、排水、随机质量检验等前期工作。
3、对煤层进行钻探并布放起爆药。
4、检查安全带和用于吊装爆破材料的吊钩。
5、在井眼开好的长度包括切眼和临眼等爆破孔内放置爆破材料
并密封,安装所有必须的传感器和监控装置。
6、在爆破过程中密切观察爆炸现象,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防止
事故的发生。
7、爆破结束,工作结束后将设备进行清理归位并进行爆破效果
评估,记录爆破数据,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彻底清除现场的爆破
材料碎屑等垃圾,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三、注意事项
1、爆破前必须确定爆破区域内无人员存在,并张贴标识警示。
2、爆破区和安全隔离区之间必须设置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确保
地下矿山爆破工技术操作规程
地下矿山爆破工技术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有关部门审查,考试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县公安部门颁发的放炮员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2、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持证上岗)。
3、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4、炸药及雷管必须使用矿山安全炸药,瞬发电雷管。
5、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由放炮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分别背入井下,其它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不许使用含水份超0.5%的硝铵炸药,受潮到用手握紧后不能放松到原来粉末姿态的
炸药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销铵炸药,禁止使用,并且必须交回火药库。
6、雷管、火药往井下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放炮员在携带炸药雷管途中休息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行走中要注意避开电缆和金属物体,上下井要单上单下。
7、火药运到工作面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8、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井下任何地方。
9、装配引药要在工作面安全地点进行,必须躲开轨道、电缆、铁管、钢丝绳、溜子、开关等金属导体,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10、井下严禁使用糊炮和明炮。
11、采掘工作面在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全地点。
12、装药前要先清除眼内的岩粉,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角度和炮眼内积水,变形等情况。
13、炮眼内有水时,药卷和引药都要装入防水套。
14、炮眼的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0.爆破工操作规程
弥勒市麻梨坡煤矿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本班内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2、负责本班内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班的爆破工作。
二、上岗条件及岗前准备
第一条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爆破工必须有专职爆破工担任。所有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器材的性能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爆破工必须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爆炸材料、爆破操作的有关规定。
2、熟悉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爆炸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
3、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4、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掌握入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作业时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花扦衣服。
第五条下井前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并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
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爆破母线保持完好。
第六条准备好木质炮棍、岩(煤)粉掏勺或吹眼器等爆破器具。
三、安全规定
第七条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
第八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用、退等管理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
第十条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第十一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同种类的炸药不得混用。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采煤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 确保爆破现场的安全检查已经完成,爆破方案已经制定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2. 检查并确认所需的爆破装备和材料已经准备齐全,包括爆破剂、导火线、雷管等。
3. 确保采煤机及配套设备的状态良好,满足正常操作的要求。
二、采煤爆破操作流程
1. 确认煤层的性质和结构,对于易崩塌或存在特殊情况的煤层,需另外制定特殊的爆破方案。
2. 将爆破剂按照爆破方案的要求,放置在煤层中的预定位置,并保证爆破装置固定稳固。
3. 连接导火线和雷管,并将其与爆破装置相连。确认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4. 确保爆破现场的人员已经全部疏散,并做好相应的警示措施。
5. 由专业人员进行引爆操作,并及时撤离现场。
6. 爆炸发生后,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漏爆情况发生。
7.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煤机的位置,进行下一次采煤作业。
三、采煤爆破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 严禁在采煤爆破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爆破装置的携带和放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 在引爆前,必须确认现场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并做好警示标识。
4. 在引爆前,必须确认所有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5. 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改或忽略某些步骤。
6.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7. 一旦发生漏爆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采煤爆破后的清理工作
1. 确保爆破场所的安全,进行安全检查。
2. 清理现场的残留物,包括爆破剂的包装袋、导火线等。
3. 检查采煤机和配套设备的状态,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修。
采煤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采煤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采煤爆破是矿山开采中的一项重要工艺,但也是较为危险的作业环节。为了保障采煤爆破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相应的采煤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文将介绍该规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爆破设计、爆破施工、事故处理等方面。
一、前期准备工作
1. 人员配备:确保现场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矿长、安全工程师、炸药专家、电气专家等。
2. 设备检查:仔细检查爆破设备,包括起爆设备、导爆管等,确保其功能正常。
3. 安全措施: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如煤矿通风系统的检查和调整、矿井巡检等。
二、爆破设计
1. 煤场准备:对煤场进行检查,清除易燃物,确保煤场周围没有可燃物。
2. 炸药选择:根据煤层条件和爆破要求选择合适的炸药和起爆药,并在爆破前进行试验。
3. 孔位设计:根据采煤工艺和煤层条件,合理确定钻孔位置和距离,确保煤矿壁面的稳定性。
4. 方案评估:对爆破方案进行评估,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影响等因素。
三、爆破施工
1. 预处理:在爆破前进行预处理工作,包括清洗钻孔、恢复孔与孔之间的间距等。
2. 起爆操作:严格按照爆破方案进行起爆操作,确保起爆时间和顺序的准确性。
3. 监测控制:在爆破过程中进行监测和控制,包括测量振动和冲击压力,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4. 后处理:在爆破后进行钻孔处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场地的安全。
四、事故处理
1. 人员疏散: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疏散人员,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救援处置: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处置工作,包括救援人员的装备和培训。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并作好日常记录;
1.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炮眼的布置,周边眼、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各种炮眼的装药量,导爆管的连接,起爆的顺
序等;
3.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防噪音耳塞等;
3.3 熟悉围岩类别,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家、牌号、规格、批次、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
3.4 察看爆破现场,确认要撤离的人员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爆破器材运输,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
4.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4.3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6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4.7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必须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二.领.退雷管炸药的规定
第2条必须按规定,持符合要求的手续到炸药库领、退雷管、炸药。在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
第3条运送途中“七不准”:
1.不准将雷管炸药混装(或混拿);雷管与炸药应分别用非金属器盛装。
2.不准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去乘坐乘人器或坐矿车。
3.不准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时运送雷管、炸药。
4.不准将雷管、炸药放在刮板输送机、皮带机上传送。
5.不准将雷管交非放炮人员代运、代拿。
6.运送雷管、炸药人员不准与旁人打闹、嬉戏。
7.不准在途中逗留。
第4条运到工作地点附近,应将雷管炸药放在无垮塌.碰撞.挤压以及无电缆、金属物(防杂散电流)的安全、通风、干燥处,并分别入箱上锁,专人看守。
第5条当班未用完的以及失效的雷管、炸药,应全部退交库房,不准随身携带回家、更不准私自借用或隐藏在库房以外的任何地方;失效的雷管炸药严禁私自处理。
三.装配引药
第6条装配引药必须在离工作面30米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通风干燥、避开电器设备、导电体和放炮地点的安全地点进行。
第7条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班用完为准,不得多做。
第8条先检查炸药,如含水量超过0.5%或硬化成块,手捏不散的,不能用。用细木棍在符合要求的炸药一端扎一小孔,然后将雷管轻轻全部送入孔中,不准用雷管代替木棍扎孔,不准斜插或裸露部分在药卷外,不准在药卷中腰部扎眼,不准将雷管捆在药卷外面,装好后将雷管脚线轻轻缠绕在药卷外,并将脚线端头短路扭结。
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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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最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职业危害因素
在爆破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矽尘、硫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对人体的危害,可造成矽(尘)肺病、急性化学毒物中毒。
(二)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按规定使用水泡泥,炮眼封泥填满封实。
3、装药前,检查施工空间支护是否完好,炮眼是否清净,瓦斯浓度不超过1.0%,洒水降尘。
4、爆破前,按规定保护好设备,布设警戒站岗人员,按规定连线,接到起爆命令,发出起爆信号后等5s后再起爆。
5、爆破结束,待炮烟散尽后,检查顶板支护、瓦斯、有无落炮、拒爆、残爆,如正常及时洒水降尘。
(三)应急措施:
1、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发生急性中毒时,应迅速将中毒者救出现场,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上风向侧;解开衣领,清除鼻腔、口腔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按压人中、内关、足三里等穴位;及时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并尽快将病人送往医院。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准备
1. 审查作业现场:爆破工应认真查看并熟悉爆破工作现场,确认是否存在潜在危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2. 确定安全措施: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确定并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设立警戒线、设置警示标志等。
3. 检查仪器设备:爆破工应对所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安全使用。
二、操作规程
1. 确定爆破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审核。
2. 配置爆炸物品:按照爆破方案需求,正确选用和配置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 确保通风:为保证作业安全,需确保矿井或巷道畅通的通风,并将煤尘等有害气体排除。
4. 安装布线:根据方案要求,在爆破点附近布线,确保正确连接引线和雷管等。
5. 舱内确认:在爆破前,需确保矿井或井下舱内人员已全部撤离,确保无人员留在危险区域。
三、爆破作业
1. 爆破信号:在充分检查确认安全后,由工作人员发出爆破信号,并确保所有人员已远离爆破区域。
2. 安全撤离:爆破信号发出后,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范围内,并不得返回爆破区域。
3. 爆破阵地观察:在安全撤离到位后,爆破工应进行阵地观察,确保爆破效果和爆炸物的使用安全。
四、工作后整理
1. 安全检查:完成爆破作业后,爆破工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爆破区域是否有残留爆炸物品和引线,是否存在未爆炸的雷管等。
2. 清理作业场所:将爆破作业遗留的垃圾和废弃物进行妥善清理,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3. 故障处理:如果在爆破作业中发生任何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爆破工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确保不再造成其他危害。
2024年采煤爆破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采煤爆破管理规定
(一)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二)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其它任何工作,在有电钻电缆的地段,严禁装填炮眼。
(三)工作面一般应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确有困难时,可以一次打眼,间隔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组与组之间的炮眼间距不得小于5米,并要采取防止间隔区间未装药炮眼爆破挤压的措施。严禁对其他组提前进行连线。
(四)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和警戒工作未就绪前不得连线起爆。
(五)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地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防止丢失,严禁随地乱放。
(六)工作面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全、炮眼不符合规定或装药地点有片帮危险时,工作面有明显的来压现象时,不准装药。
(七)装药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到距爆破地点50米以外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进行警戒,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线以内。
(八)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最后装,药卷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九)工作面与其他地点相距20米以内时,必须在其他地点以外设置警戒,并在装药前、爆破前检查瓦斯。
(十)分组爆破后,经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或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下一组的连线、爆破工作。采煤机割煤时,回风側严禁爆破。
(十一)爆破放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执行。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09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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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XXXXXX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
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
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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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最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爆破工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职业危害因素
在爆破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矽尘、硫化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甲烷。对人体的危害,可造成矽(尘)肺病、急性化学毒物中毒。
(二)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按规定使用水泡泥,炮眼封泥填满封实。
3、装药前,检查施工空间支护是否完好,炮眼是否清净,瓦斯浓度不超过1.0%,洒水降尘。
4、爆破前,按规定保护好设备,布设警戒站岗人员,按规定连线,接到起爆命令,发出起爆信号后等5s后再起爆。
5、爆破结束,待炮烟散尽后,检查顶板支护、瓦斯、有无落炮、拒爆、残爆,如正常及时洒水降尘。
(三)应急措施:
1、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发生急性中毒时,应迅速将中毒者救出现场,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上风向侧;解开衣领,清除鼻腔、口腔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按压人中、内关、足三里等穴位;及时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并尽快将病人送往医院。
掘进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篇)
掘进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掘进爆破是一项危险的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以确保工人的安全。以下是掘进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准备
(1)掘进爆破前,必须进行爆破区域的勘察和评估,确定爆破方案。
(2)明确责任分工,指定责任人和操作人员。
(3)检查爆破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安全可靠。
2.个人防护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2)在破碎、挖掘和运输过程中,对人员进行限制区域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确保工人的安全区域。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饮酒、吸烟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物准备
(1)确保所使用的爆破物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2)爆破物必须存储在指定的防火防爆仓库中,禁止在作业场地附近存放。
(3)爆破物的运输应采取专用的运输工具和防护措施,避免碰撞或摩擦引起意外。
4.设备操作
(1)爆破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考核。
(2)设备操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3)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牢固,确保不会发生崩塌或顶板坍塌事故。
5.爆破作业
(1)在爆破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确保不会发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2)爆破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除作业现场的杂物和人员,确保安全距离。
(3)爆破时应确保爆破物的正确安装和引爆装置的正确连接,严禁擅自修改爆破方案。
6.事故应急处理
(1)如果发生爆破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采煤爆破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工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4、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5、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6、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7、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8、爆破工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采空区,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9、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爆破工助手进行。爆破工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10、爆破工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1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测器下井使用。
12、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指示灯要发亮;
炮采采煤工操作规程
炮采采煤工
总则
第1条、采煤是煤矿生产的主要工艺过程,炮采采煤包括打眼、攉煤、支护、移刮板输送机、回柱放顶工序。在炮采工作面内进行上述工作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从事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第3条、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除执行本堆规程外,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采煤工应熟悉并掌握采煤各工序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并能独立完成现场操作。包括打眼、攉煤、支护、移刮板输送机、回柱放顶工序。
第5条、作业过程中要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敲帮问顶站在敲击点以外安全地点,使用长柄工具(镐头或长杆工具钎子等)敲帮,听其声音是否清脆响亮,来判断岩石是否松动、深部是否有离层。发现炮帮出现伞檐和板动点,必须立即处理。
2、问顶时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顶板,再重敲,观察变化。对板动顶板岩石找“掉”前要向上下人员打招呼,并选好退路。在安全的情况下,再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里逐渐轻轻找“掉”。
第6条、现场操作执行各具体工序的“操作规程”。
打眼
一、一般规定
第7条、打眼人员必须掌握“作业规程”充气娃娃/chongqiwawa中炮眼布置、眼深、眼距、角度等技术参数,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以保证爆破效果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8条、使用煤电钻打眼,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第9条、打眼人员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检查、维修电钻必须由跟班机电维修工负责,严禁带电检修。
爆破工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爆破技术,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工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工品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按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爆破前,必须用水冲洗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煤尘。
5、爆破前必须详细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起爆。
6、爆破母线用铜芯绝缘线,长度不小于200米。禁止使用钢轨,金属管等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或信号线下方300MM处。
7、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两端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8、雷管脚线的连接方式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及通电爆破只准由爆破工本人操作。
9、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爆破母线不得有破皮或明接头。
10、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进行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11、爆破前必须详细检查工艺巷内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爆破。
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设专人在可能通向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担任警戒,各警戒岗距爆破地点的距离不少于300米。爆破工躲避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避开直线方向,各警戒点必须“人、绳、牌”三齐全。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以外,警戒区内严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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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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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爆破工必须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和爆破材料管理规定、爆破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掌握爆破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第3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本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第4条必须妥善保管好爆破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放到警戒线以
外;发爆器悬挂于干燥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
第5条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退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
第6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第7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都应在现场。
第8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
第9条炮眼封泥应有火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第10条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发爆器和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
第11条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电钻电缆的地段严
禁装填炮眼。
第12条采煤工作面一般应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也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组与组之间的炮眼间距不得小于5米,严禁对其他组提前进行连线,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13条炮眼深度小于0.6米或多个自由面中煤(岩)层的最小抵抗线小于0.5(0.3)米时,不准装药爆破。
第14条必须采用串联网络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并联、混合联。每次爆破作业前,都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组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网络是否导通。
第15条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和警戒工作未就绪前不得连线起爆。
第16条处理拒爆、熄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三、操作准备
第17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填写领料单。领料单要注明当
班使用炸药和雷管的品种、数量,并经工区领导签字,加盖工区公章,经矿调度审批并加盖公章。
第18条领取发爆器,检查发爆器外观是否完好,充电后氖气灯是否明亮,是否按期校验合格,否则不得领用。不得用短路的方法检查发爆器。
第19条领取爆破母线,检查母线长度、规格和质量,给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20条备齐木(竹)扦、木(竹)质炮棍、水炮泥袋。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21条持领料单到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发放点)领取炸药与电雷管,检查领取的炸药、雷管品种、数量及雷管编号是否相符,是否已经过期或严重变质。
第22条要将爆炸材料直接运送到临时存放地点,严禁中途停留。运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运送。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在不同的具有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衣袋内。
3、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送爆炸材料。
四、操作顺序
领取工具→领取爆炸材料→运送爆炸材料→存放爆炸材料→装配起爆药卷→检查炮眼、瓦斯→进行处理→装药→撤离人员、设警戒→检查瓦斯连线→做电爆网络全电组检查→发出信号→起爆→爆破后检查→撤警戒→收尾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24条准备好足够的炮泥和水炮泥。
第25条按当时爆破需用数量装配起爆药卷。装配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放炮员装配,不得由他人代替。
2、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装配。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
3、装配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
坏其绝缘层。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5、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用木(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或挽好),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6、装好的起爆药卷要立刻整齐地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防止遗失,严禁随地乱放。
第26条装填炮眼前,爆破工要与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有煤尘堆积飞扬时。
3、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