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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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施行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内在竞争力,根据中国证监督会和浙江证监督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概况

股票简称:阳光照明

股票代码:600261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75年,前身系上虞灯泡厂, 200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控股。30余年来,阳光照明始终专注节能照明行业,立足于产品、定位在主业、实施在创新、体现于效益,目前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19家,参股公司5家,现有员工75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2200人,总资产超31亿元。公司组织架构见附件一。

(二)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

(三)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领导

构建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涉及到全公司各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司提供足

够的组织保障。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由董事长领导,公司审计部作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同时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陈森洁

成 员:官勇、吴国明、吴峰、张瑛强、吴青谊

主要职责:总体负责内控规范项目的方案决策、协调组织内外资源、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任命工作小组负责人、其他有关项目全局性、方向性工作事宜。

工作小组:

组 长:张瑛强

副组长:花天文

组 员:陈桂花、周亚梅、严立军、胡志勇、赵芳华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制订内部控制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项目整体运行及分阶段推行的各项工作安排,包括内外部沟通协调、流程梳理,确认风险点和控制点,完成内控缺陷整改,编写管控手册;完成自我评估工作等。

监督小组:

组长:陈月明

组员:邵少敏、陈燕生、李广安、陈志刚、俞学兰

主要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展开、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落实;促使公司合理、合规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等。

(四)内部控制实施工作预算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预算费用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组织领导小组或项目组小组实施内控评价;参加监管机关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等。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建设内控体系的目标:通过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梳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关键流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强化相关部门

控制职责,建立自我评价的方法和标准,保证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

公司将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全面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列示如下:

(一)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范围,对纳入实施范围的子公司和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梳理,完成编制风险清单。

完成时间:2012年4月-2012年5月

主要工作内容: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纳入内部控制实施范围除公司外,还包括下属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阳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铜陵阳光照明有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公司及纳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围的子公司对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梳理,完成编制风险清单。

(二)将现有的政策、制度等风险清单进行比对,查找内控缺陷。

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

主要工作内容:公司及纳入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围的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业务流程的业务性质、目标设置及相关控制,并对现有的制度流程文件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将重要业务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清单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

(三)制订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完成时间:2012年7月31日前

主要工作内容:建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记录、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成因、表现形式和性质,设计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四)落实缺陷整改工作。

完成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

根据经批准的整改方案,落实内控制度的修订,机构、人员和岗位的调整等。

(五)检查整改效果。

完成时间:2012 年10月31日前完成。

内控规范工作小组组织检查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和效果。对非客观原因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公司内进行通报,并督促进一步地整改。为保证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长期有效运行,在整改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管理状况的不断变化,持续建设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完善。

(六)按照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完成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2012 年3 月31日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实施方案报浙江证监局备案。

2012年11月30日前,内控整改报告(含内控缺陷评价标准、内控缺陷整改方案)经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浙江证监局。

2012年报披露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核查后,在2012 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2012年12月至2012年报披露前,公司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会同内控规范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按照内部控制评价规定程序,有序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在2012 年报披露前,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写。主要工作如下

(一)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小组应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管理特点、重要业务风险等,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将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二)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

(三)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同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整改任务单。

(四)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结果,结合评价工作底稿和内控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内控规范、指引的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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