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艺术与美声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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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唱艺术与美声唱法
——谈合唱的声音训练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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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斌
自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中国的合唱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尤其是群众合唱的发展,无论是普及的广度还是演唱的水平,都达到了可喜的局面。从过去以齐唱
为主的歌咏活动,发展到今天可以演唱中外不同历史时期的多声
部合唱,包括混声合唱、同声合唱和无伴奏合唱等;从歌咏活动比较注重场面、声势和气势,发展到今天成为一种合唱艺术,而且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准;不仅在国内各种合唱赛事中涌现出了许多高水平的合唱团队,在国际性的合唱比赛中获奖团队也为数不少。可以说经过短短二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群众合唱的整体水平实现了一次飞跃。
我们应该看到,合唱艺术这种源于欧洲的艺术形式在西方已经
有五六百年的历史。欧洲在过去几百年的时间里,各个时期都涌现了许多伟大的作曲家,他们留下了大量优秀的合唱作品供后人演唱;特别是合唱这种艺术形式伴随着西方宗教的传承使其得到了发展。我们在不到百年的时间里能达到今天这样的程度,已经相当可观了。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一些合唱团队走出国门参加国际赛事以及一些国际性的合唱比赛在中国的举办,使我们看到了我国成人合唱的水平距离国际高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正视这一现实,否则不利于我国合唱的发展与提高。若想使我国的合唱水平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比如需要解决中小学的基础音乐教育比较薄弱、合唱作品匮乏、缺少合唱指挥人才、演唱形式单一等许多问题。除此之外,我认为在合唱的声音训练和运用方面,由于认识上不太一致,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致使许多合唱团技术不够全面和风格不够多样的问题,也是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之一。
不谈职业合唱团的情况,从我近几年来参加的一些合唱赛事中看到和听到的,非职业合唱团在声音运用方面粗略地划分,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在声音训练和运用上偏重于室内合唱风格,要求演唱者都要运用直声演唱;另一种是侧重于运用所谓歌剧唱法的声音,要求演唱者要具备较好的嗓音条件,要充分运用共鸣,声音要有幅度;第三种是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合唱团,在声音运用上一般都具有独特的风格和音色特点。
可以肯定地讲,在声音训练和运用上以上三种类型,作为合唱都是需要的,而且仅仅这几种是远远不够的。合唱作为多声部的音乐表演形式,其表现力应该是非常丰富的。无论是从声音的幅度上,还是在音色的变化上,都应该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从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我认为一支好的、技术全面的、高水平的合唱团,应该具备多方面的能力,不仅能做到声音和谐统一,而且能够根据作品的不同风格运用不同的演唱技法。声音的幅度变化要大,轻声、半声、直声、强声都能做到运用自如;要能做到音色多变,可浓重,可淡雅;可浑厚,可清纯;可
明亮,可圆润等,使人感到色彩丰富,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众所周知,没有对比就不成其为艺术。而合唱恰恰是在这方面具有优势。运用不同的演唱技法演绎不同作品在风格上的对比,各声部之间不同音色的对比以及整体音色和力度的对比等等,对于合唱艺术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在以上三种类型中(不谈第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运用直声进行训练的一些合唱团,这些合唱团比较擅长演唱巴洛克时期、古典风格和室内合唱作品,除有少数训练有素的高水平的合唱团外,大部分团队在演唱浪漫时期和近现代的一些幅度较大的作品时就显得力不从心。第二种类型的合唱团则与第一种类型相反,这样的合唱团比较擅长演唱那些能够发挥声音、有气势、有力度的作品,然而在演唱那些古典风格和室内合唱作品时,则显得有些逊色。总之,各有优长,又各有不足,技术上比较全面的团队不是很多。由于在声音训练上存在的这种局限性,致使许多合唱团在作品的选择上受到制约,不能根据作品的不同风格运用不同的演唱技法,演唱的作品
风格比较单一。
我认为我国的合唱发展到今天虽然形势喜人,但是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有更高的追求,以求达到更高的水平。尽管我们不能脱离实际地要求非职业合唱团都要达到职业合唱团那样的能力和
水平,但是应该有这样的目标,有这样的志向。为此,必须解决一些认识上不太一致的问题。比如有些人主张合唱只能运用直声进行训练和演唱。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往往对美声唱法存有某种误解,他们认为美声唱法的音波太大,不利于合唱声音的和谐统一,所以不能用美声唱法唱合唱;另有些人则认为合唱不能完全运用直声进行训练,否则无法演唱歌剧中的合唱作品和《黄河大合唱》以及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等作品;还有些人认为直声是另外一种唱法,学习美声唱法的人不会唱直声;当然还有一些人认为歌剧唱法与室内乐唱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即认为同一个合唱团不能兼顾演唱这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更有一种极端的看法,认为用美声唱法训练合唱是完全错误的等等。总而言之,从我了解的情况看,有许多人在合唱的声音训练和运用问题上的看法上是不尽一致的。尤其是对美声唱法缺少全面的了解,对学习美声唱法的人应该掌握的一些基本技能不十分清楚,以致在思想上产生以上的一些模糊认识。
对美声唱法这一概念的理解,自从上个世纪初引进我国之后,在认识上是有一个过程的。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即“文革”之前,除了少数老一辈的声乐家外,许多人把美声唱法顾名思义地理解为是一种具有“美好的声音”的唱法。这样的认识曾经导致很多学习声乐的人,只注重声音和技术,即“共鸣、位置、气,高音要关闭”,而较少注重音乐表现、语言的准确性和语言的美感。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声乐从开始的“请进来”,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去”,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对美声唱法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全面。从最初把美声唱法理解为是具有“美好的声音”的唱法,提升到是一种“美好的歌唱”的认识,这是我国声乐发展进程中的一大进步。现在我们所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合唱界的朋友们,是要进一步弄清楚学习美声唱法的人应该具备的一些基本技能。那么学习美声唱法的人在技术上到底应该具备哪些技能呢?
关于美声唱法,在《牛津简明音乐词典》中是这样定义的:“原意
为美丽的歌唱,美丽的歌。此词概括了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意大利歌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