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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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学校科研创新活力,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进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心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建议或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方案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和《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法》(财教〔2021〕237号)等资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等。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方案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联合争论、委托争论、决策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1—理参照《xx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方法》执行。

学校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创新券收入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创新券到款票据可依据地区科技局创新券兑现政策先开票后到款。

(三)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校级、厅级科研项目和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xx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管理方法》执行。

第三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必需由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中各方的职责:(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并会同计财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协议执行及经费使用,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关于规定结题结账,协作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关于工作。

2024大学学院科研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科研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科研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还没有制定出来,您可以向相关学院或者科研机构咨询他们目前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了解到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大学学院科研资助经费的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助经费的申请和评审:规定科研教师或学生如何申请科研资助经费,并设立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经费的分配。

2. 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规定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科研设备的购买、实验室的建设、科研项目的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等。

3. 资助经费的管理流程:明确资助经费的管理流程,包括经费的划拨、核算、监督和审计等。

同时,还会规定经费使用的报销程序和要求。

4. 资助经费的监督与管理:确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并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或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学院和科研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具体的办法还需要根据所在学院或机构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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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科研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基金项目经费(简称纵向经费);2.学会、协会、研究会等下达的项目经费以及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委托(或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并由对方筹资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简称横向经费);3.各级各类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校企共建技术中心等)建设与运行经费(简称平台经费);4.XX大学校拨科研项目经费(简称自筹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预、决算管理等,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合同和项目预算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订和完善校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协助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科学、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费用。

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调整使用。

第九条科研经费到帐后,科技处会同项目组根据项目的经费预算和实际到款情况确定使用原则与范围,划分软硬件。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汕头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有效性原则:科研经费应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3. 精细化原则:科研经费管理应实行项目负责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权责。

4. 透明度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应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三、经费来源及分类1. 科研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学校自筹经费等。

2. 科研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间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

四、经费使用范围1. 直接经费使用范围:(1)设备费:购买、租赁、维修科研设备、仪器等。

(2)材料费:购买实验材料、消耗品等。

(3)测试化验加工费:支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用。

(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研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

(6)出版/知识产权事务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费用。

(7)其他直接费用: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2. 间接经费使用范围:(1)管理费:用于项目组织、协调、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能源费:科研活动中发生的能源消耗费用。

(3)房屋租赁费:科研活动中租赁的房屋费用。

(4)其他间接费用:与科研活动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五、经费审批及报销1. 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工作。

2. 经费报销需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协议等。

3. 报销流程应遵循学校财务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六、经费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科研经费监督小组,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科研经费监督工作,如实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

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

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尊重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经费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我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项目经费。

主要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学校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国际机构、及个人等签订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XX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各有关部委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

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是各类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主体。

第五条项目管理施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二级单位(学院或校属独立科研机构)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经费预算编制、合同管理等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及会计核算、协助项目结题决算及财务审计;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抽查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三章预算与使用管理第七条对项目经费及项目管理有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结合科研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第八条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科研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同时编制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及经费预算。

第九条直接经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一)设备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大学作为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其科研经费的管理显得格外重要。

为保障科研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充分落实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定本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二、管理体制1.科研经费管理由大学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科研经费的来源、核算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部门规定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科研预算的保障和科研任务的需要。

2.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参与科研经费的管理,负责项目经费的评估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应通过规范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程,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大学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议,根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经费使用原则1.经费使用必须遵循计划先行、科学管理的原则,保障科研任务的完成和科研成果的产出。

2.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挪用、滥用、浪费科研经费。

3.经费使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4.经费使用必须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避免单项经费出现不合理的使用现象。

5.经费使用必须实施绩效评价,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科研成果。

四、经费使用程序1.科研项目申请: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应提交经费申请,经费使用的申请应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估性和可评价性,合理确定科研经费使用规划。

2.科研经费核拨:大学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科研经费申请情况和财务预算批准情况,审核和核拨科研经费,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经费使用与管理: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负责人应按照经费使用规划,管理好科研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正当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大学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控制,从源头上预防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职工从科研经费中报销各类支出的管理。

二、经费申请1. 科研课题立项时,研究团队应明确经费需求,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报经费申请。

经费申请需要包括科研经费资金来源、具体用途、使用时间等,并需在科研经费申请表上详细填写。

2. 经费申请提交后,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申请金额。

如发现申请不合理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3. 经费申请通过后,研究团队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经费管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并保存相关支出凭证。

经费支出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审计。

三、经费使用1. 经费使用应符合经费申请表上所填的用途,不得超过预算,且不得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支出。

如发现有经费被用于非规定支出,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经费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外购设备、材料等资产,应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及管理。

3. 对于涉及到个人开支的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具体开支情况应有完整的凭证,如餐费、交通费等。

4.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执行标准上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明确列示使用金额、时间、用途等详细信息,供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四、经费结余处理1. 科研经费遗留下来的结余资金需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可以根据研究经费的情况,以及学校绩效支付政策和科研激励政策为依据,进行相应设定。

2. 科研团队组织人员讨论决策,将结余资金重新分配用于新的研究项目,或是其他有关科研的用途。

五、经费审查与追溯1. 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应有科研管理部门或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管理,审查、监理其流转使用情况。

2. 对于发现的经费使用违规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如在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建议。

3. 科研团队及研究人员应尊重经费管理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审核和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全校人文社科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科技部等6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的意见》(X党办发〔20XX〕X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XX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X 财教〔20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凡是以XXXX大学名义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科研项目经费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拨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

学校的科研经费按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和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学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社会科学处的职责1.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2.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合同的控制管理;3.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技术市场登记工作;4.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5.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履行审批职责。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方式,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教技厅〔2018〕5号)、《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和《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内教政法字〔2018〕3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以XXXX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含课题,下同)经费。

不含学校使用自筹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的用于科研项目的经费。

(一)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经费,包括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的技术开发、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等所涉及的研究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为学校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原则简化流程。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关键节点,重构业务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效率与效益。

优化服务。

按照科研活动规律,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创新科研经费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激励。

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品)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品)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列入学校科技计划管理的科研项目经费,按照来源分为纵向项目经费、横向项目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等。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国防军工项目经费、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中与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间的合作经费、本校立项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委托我校研究的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化、境外企业委托的合作经费等。

第三条凡是以XX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权限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负责制。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监督作用:(一)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审核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及相关财经法规使用经费;审查项目决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二)科技处: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科研经费核算编号的建立与经费拨付;科研项目管理费的核定;审核科研外协费的拨付;合同经费到位、拨付情况的跟踪;技术合同登记办理和技术收入核定;科研项目结题信息的管理;会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自制、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固定资产的采购;负责清产核资和资产调配使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验收和报废处理。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推进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择优支持、支出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使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一)国家、省(部)、市(厅)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经费);(一)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或接受委托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三)从学校事业费中划拨的科研经费(学校科研业务经费);(四)科研赞助及项目结余经费部分(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五)科技成果转让、科技产品出售等收入(学校科研创收经费);(六)根据项目需要申请的科技贷款及其它科研经费。

第五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汇入学校财务指定的账户,按经费来源不同分类建账,由科研处根据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统一计划管理。

第三章经费支出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要严格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开支。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含配套经费)除有明确规定或合同约定外,均按下列范围(类别)开支:(一)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各类实验材料的包装、运输、安装费等。

(一)仪器设备费: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费。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工作的费用。

(五)图书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品)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精品)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教师从事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科学研究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以学校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从政府主管部门以外渠道获得的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等方式获得的经费。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经费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等要求合理使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校长和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档案、监察、审计等部门是科研经费业务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实施。

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学院或直属单位(含独立研究机构)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监管责任。

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实际需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加强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六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等所确立的预算,使用科研经费,开展科研工作,监督科研经费使用,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制订、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及运行流程,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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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 —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 —2020 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XX〕43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XX〕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XX〕6号)等科研政策、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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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纳入我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科研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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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学院、课题组”三级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科研经费管理,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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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学校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基层管理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学校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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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使用经费。

要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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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如下:(一)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统一管理。

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指导、审核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和决算,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科研经费政策咨询、科研结题审计、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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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应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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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资产、设备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规定;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四)审计处要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鹅娅尽損鹤惨歷茏鴛賴。

(五)监察处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第三章分类、立项及支出管理第八条 我校科研项目实行分类归口管理,按研究内容性质不同,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归口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 目归口学校社会科学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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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我校科研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凡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 方财政资金的,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按照来源 分为国家级纵向、部省级纵向和其他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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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对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横向项目要严格按 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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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管理。

科研经费到账后应按规定及时认领,办理立项入账手续。

新增项目凭立项批文或科研合同及银行收款单,结转项目凭银行收款单到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 科学处进行立项登记,开具 科研经费入账通知单”,再到计划财务处确认科研收入。

国家级、部省级纵向科研项目校内子项目的设立,根据预算办理;横向科研项目在入账时可以一次性转拨到 项目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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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立项的国家级纵向项目办理立项手续时,须附项目预算申报书,进行项目经费额度控 制。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到款后统一由计划财务处开具正规发票(收据) 相关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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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经费到帐后,由计划财务处统一代扣税金。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 料并经科技、税务部门认定批复后,可办理退税;退税到账后计划财务处按 目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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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 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 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 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 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 挪作它用;严禁设立 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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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科研经费报销规定(一) 严格票据审核,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符合规范的票据。

1、 报销票据须正确填写付款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等,并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付款单位名称应为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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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销票据期限应与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匹配,不能报销项目立项前期费用。

报销票据的有效期按湖南大学报账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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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公用品、耗材或配件等单批次金额在 20XX 元以上的;书籍、复印打印资料,单批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加工、检测费,晒图费,单批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需附明细清单,并加 销售单位有效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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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费须通过学校 薪酬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计财处审核,转入个人银行卡。

学校对劳务费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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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所有外协经费转拨,应按照经批复的项目计划书或合同约定进行,并报学校科研管理 部门和计财处负责人共同审批,超过 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主管科研校领导审批,超过50 万元的(含50万元),还需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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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外协经费原则上只能转拨到原项目预算书中有计划安排的单位或子项目(专题) 协经费凭合同办理。

项目负责人应对外协经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并声明与外协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需预借发票的,按学校按程序提交相关材60%比例退回相关项(六) 科研代购设备应从严控制,严格按合同或预算执行。

备管理处组织签订,购置设备后凭委托方的设备验收函或移交单, 核签字后按合同原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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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材料购置,凡一次采购金额超过 2万元的,应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领用手续;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建立领用存台帐,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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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科研经费不得购买交通用车,不得开支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不得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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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纵向项目原则上不得报销招待费、汽油费、办公用品和通讯费等;部省级和其他纵向 项目,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适当报销少量招待费、汽油费、办公用 品和通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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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涉及国有资产(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应按国有资产管理相 关规定办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或利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

技 术成果以股份形式进行转化的,按湖大行字[20XX]24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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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开支范围第十六条 纵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凡批准立项部门有文件规定的,其开支范围按相应的文 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国家科技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开支范围执行,具 体内容如下: 鯊腎鑰诎漣鉀沩懼統庫。

(一)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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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或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 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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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包括专用材料购置费 (如炸药、设备元器件、实验材料等 )和辅助材料 购置费(如打印复印耗材、纸张、硒鼓等、存储介质、其他辅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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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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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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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 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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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 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开题、 检查、验收(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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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 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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