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范本)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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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2、填写劳动合同书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不填写的空栏要划上“ / ”。
3、本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受聘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4、本劳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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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员)
广东箐禾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69-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1、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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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的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位于: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四)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4—
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职工休息休假等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工作条件
(一)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应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如乙方工作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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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培训: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六、工资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从事的工作、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等因素,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该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元/月。
2、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限内,甲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代扣代缴相关款项。
七、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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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八、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使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在单位任职的;
6、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因单位普通聘员的员额发生变动以及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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