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自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自查报告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中第八项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第款有关备案单证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2号公告第五项第八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已申报退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目录
企业制表人: 企业财务负责人: 制表日期:年月日、
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第一张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第二张出口货物明细清单;第三张出口货物装货单。
第四张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出具“海运提
单”,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邮政运输出具“运单”。
第五张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2、上述五种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
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
船方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
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
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
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
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 .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
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
是船、箱、货结合的最初原始资料,是出口集装箱运输后续单证缮制的依据,是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单证。
装箱单既有货运公司的统一格式也有企业自行制作。
而装货单是经海关认可并签章的关单,具有法律效力。
2、关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出口货物的装货单。
一般情况下有海关签发的装货单。
若海关不签发装货单,出口企业可凭盖有运输代理单位公章和出口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入库单暂时代替。
3、空运装货单问题。
空运一般情况下没有装货单。
企业可凭航空运输总单和进仓单暂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