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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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讨 薪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章): 编 制 日 期: 年 月 日

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编制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公司各所属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从确保社会稳定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1、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林智

副组长:王超

成员:宋杰、杨伟、秦银、谢兴明、曾友、胡敏、易葵

2、各参建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1、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4、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5、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公司和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6、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讨薪人群分析:

1、本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班组、个人。

2、外包企业、班组、个人。

3、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等

(三)项目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

3、要认真观察本项目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

4、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

5、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讨薪人员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四、预防、保障措施

1、排查在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积极追缴拖欠的工程款;严格执行分包合同,保证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到位。

2、对分包单位的资金使用和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到位。

3、公司后方做为强大的后盾,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资金,随时保证发放职工工资和分包工程款支付资金的需求。

4、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个单位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贵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手段,依法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在每个项目部的显目位置公示劳务纠纷调解部门、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公示正确引导农民工利用法律手段和合法的渠道维护

自己的权力,防止农民工过激行为和违法事件的发生。

6、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事发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项目部(经理或劳务管理人员)各单位(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市(县)建管局主管部门。

7、项目经理接到上访、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及时上报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8、对于直接投诉到区、市建委农民工合同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调查、处理。

9、项目部安全部门对于出现农民工聚集、闹事的要进行疏散安抚,防止事态扩大。

10、对于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分包单位携款藏匿,确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权益一时无法保障的,经公司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置领导小组同意项目部先垫付部分拖欠,以平息突发事件,下一步再分包单位追偿。

五、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3、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4、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5、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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