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2015〕9附件8徐州医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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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徐州医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重大研究项目和标志性成果的产生,提高我校学术研究质量和科研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研考核范围包括:科研成果、专利、论文、专著和科研开发的奖励。
第三条科技与产业处为学校科研工作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为了适应学校的发展,保证科研考核的持续性发展,本文件引用了当量的概念,当量可根据学校发展情况换算为不同的金额。
科研工作考核每年计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止,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标准
第一节科研课题
第五条以当年实际到帐经费为准(当量/万元)
序号项目类别当量
1 国家级重大项目(含973、863、国家杰青等项目)110
2 国家级重点项目(含国家优青项目)100
3 国家级一般项目(含青年)、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江苏省杰青、
江苏省社科重大项目
80
4 国家级项目其他专项(不含会议)、省部级重点项目75
5 部省级其他项目、厅市级重大、重点项目60
6 厅市级其他项目(不含校项目)55
7 横向课题35
第六条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是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和艺术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等;
自然科学类是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
第七条部省级科研项目是指由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国家部委办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
以及其他公认的部省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相关部委办局下达的科研项目,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科技厅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第八条厅市级科研项目是指由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省各厅局部委或市主管科研部门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厅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江苏省教育厅等有关厅局下达的科研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江苏省社科联下达的科研项目,徐州市社科联下达的科研项目,徐州市科技局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第九条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科技部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通知书均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且课题核定经费40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同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上述条件的其他重大专项的子课题视为省部级重点课题。
承担校外有关单位主持的、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评审下达的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申请书注明我校作为合作单位,项目主持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且课题核定经费6万元以上到达我校财务账户的,视同国家级一般项目。
第十条纵向科研项目以当年下达到学校的实际经费为准,每项课题的当量数不超过12500。
第十一条由多人合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计算制,相应当量计入第一负责人。
第十二条横向项目科研经费数是指进入学校账户可以使用的经费。
第二节科研论文
第十三条凡在下列学术刊物上以徐州医学院作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以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及通讯地址为准)公开发表的自然科研学术论文,根据学术刊物的级别予以奖励。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计算标准根据以下条件计算相应当量。
序号自然科学类当量数
SCI收录论文(一区系数2;二区系数为1.6;三、四区
1
200*IF*r
系数为1)
2 EI期刊收录论文100
3 ISTP收录论文90
4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
5 徐州医学院学报20
10*
6 其它省级期刊
SCI 论文分区系数r :大区r1 ,小区r2 (没有分区的系数记为1),r=2*1r r ,IF ≤0.4的论文以0.4计算,IF ≥25的论文以25计算
2、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计算标准根据以下条件计算相应当量。
序号
人文社会科学类 当量数 1
中国社会科学 1000 2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 ﹠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A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奖励期刊目录之外杂志发表、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
200
3 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B 类期刊上发表论文和在奖励期刊目录之外杂志发表、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
载的学术论文(2500字以上)
150
4 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已列入A 、B 类奖励期刊除外)
;在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人民日报(理
论版,2000字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奖励期刊目录之
外杂志发表、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
论文,及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2500字以
上)的学术论文。
100
5 核心期刊
50 6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
40 7
其它省级期刊 10*
第十四条 论文当量计算以论文单行本或复印件为凭证;被SCI (E )、EI 、CPCI 、SSCI 、A ﹠HCI 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当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JCR 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CSSCI 期刊源,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文章发表当年数据为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第十五条 分别发表在同一杂志不同语言版本的论文,按不同版本最高标准计分1次,极少部分被SCI 收录的论文不在JCR 分区目录中,以三四区计算。
部分期刊分类有交叉,以高当量数计算。
第十六条 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一般应是被中国知网(CNKI )收录并能检索到的论文,否则不计分。
在内刊、期刊的增刊(专辑),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第十七条 多人共同完成的论文(共同作者),分区在3、4区时,只计算徐州医学院署名排名第一的文章,分区在1、2区时,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计算。
1、“徐州医学院”作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的,奖励通讯作者:N M *全额当量数当量=
2、“徐州医学院”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而非通讯作者署名单位的,奖励第一作者:
N M **2全额当量数
当量=
注:1、M 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序数,N 为“徐州医学院”署名单位排名序数。
2、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不重复奖励,排名序位靠前的默认为奖励人。
第三节 获奖科研成果
第十八条 以徐州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和人文社会科学奖,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国家最高科学奖,计算为25000当量;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一等奖计算为12500当量,二等奖计算为6250当量。
2、省部级奖励:一等奖5000当量,二等奖2000当量,三等奖750当量。
3、市厅级奖励:一等奖400当量、二等奖250当量,三等奖150当量。
第十九条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第二十条 部省级科研成果奖是指由专门的管理机构按照既定的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和严格评审,并以国家部委办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名义下达的科研奖励。
主要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科技进步奖、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科研成果奖等。
第二十一条 厅市级科研成果奖是指由专门的管理机构按照既定的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和严格评审,并以省各厅、局、部、委等部门名义下达的科研奖励等。
主要包括: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徐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徐州市科学技术奖等。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一级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如中华医学科技奖等,按省部级奖给予奖励。
省级学会科学技术奖和地域性科学技术奖,如江苏省医学科技奖、淮海科技奖等,按市厅级奖给予奖励。
(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
第二十三条 徐州医学院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而作为联合单位的获奖成果,国家级奖计算排名前七,排名第二计算全额的1/3,排名第三计算全额的1/4,排名第四计算全额的1/5,排名第五计算全
额的1/6 ...;省部级奖计算排名前五,排名第二计算全额的1/3,排名第三计算全额的1/4 ...。
第二十四条 具体当量数由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分配,原则上第一完成人奖金数额不低于获奖金额的50%。
第四节 专利
第二十五条 专利权归属徐州医学院并与本学科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计算为300当量。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计算60当量,外观设计授权后计算为30当量,软件著作权计算为50当量。
同一内容只计算一次。
第四节 专著奖励
第二十六条 以徐州医学院为主编单位的专著,学校按以下标准给予计算科研工作量:科学学术专著每部计算为500当量,科技译著每部计算为250当量。
第二十七条学术专著是指对某个学科或某个专题经过系统地学术回顾,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应有与著作相关的研究论文发表),经过深入研究,撰写的具有创新性或在某一领域填补空白的著作;工具书是指广泛收集一定范围的知识材料,通过条目、类别、图表、数据等方式编排处理,有的还经过阐释、说明、提炼、浓缩的文献资料汇编,专供解决疑难问题或提供资料线索的著作;古籍整理成果是指对古代文献或书籍进行审定、校勘、标点、分段、注释、今译等加工整理的著作;学术编著(亦称“编撰”)是指对已有的素材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加工,具有一定的独到见解的著作;学术译著是指将一种语言的学术论著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所产生的著作。
第二十八条著作类成果均须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
第二十九条公开出版的学术论文集,教材不作为著作类成果,其编委会成员均不计算当量数。
第三十条著作修订本中未明确注明修订部分的不计分。
第六节科研成果开发
第三十一条我院在职教职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通过科技开发,为学校每创经济纯收入1万元,计科技工作量分值为75当量。
第七节其他科研成果奖励
第三十二条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科研成果,由学校科技咨询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考核:
第三十三条科研成果的考核三年作为一个周期,一个聘期之内可以顺延,但不能顺延为下个聘期。
具体数据见人事处文件。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
第三十四条科研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者登录徐州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申请奖励信息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部门初审,并在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报送科技与产业处。
科技与产业处对申报材料内容等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一周后上交人事处。
第五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三十五条科研奖励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励的内容或个人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科技与产业处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二级管理部门的公章)。
第三十六条科技与产业处负责对异议进行核实,并提交科学咨询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研成果的,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科研奖励的,由科技与产业处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科学咨询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研奖励或隐瞒申报人舞弊行为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参与科研奖励评审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已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的参与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上述各项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收入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各二院学院、附属医院可参照本办法制定适合自己单位实际情况的执行办法。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科技与产业处负责解释。
附: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
A类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21种)
(一)综合类期刊(1种)
中国社会科学
(二)专业期刊(20种)
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体育科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文艺研究,中国音乐学,历史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B类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122种)
(一)综合类期刊(8种)
国外社会科学,学术月刊,江海学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
(二)专业期刊(114种)
1.哲学、宗教学(6种)
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世界哲学,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医学与哲学
2.经济学(11种)
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金融研究,财经科学,国际贸易问题,财贸经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经济史研究
3.法学(6种)
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法论坛,中外法学
4.政治学、社会学(9种)
世界经济与政治,国际问题研究,中共党史研究,求是,社会,人口研究,妇女研究论丛,民俗研究,青年研究
5.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7种)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主义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6.教育学(10种)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教育与经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学教育科学,民族教育研究江苏高教,中国特殊教育。
7.心理学(3种)
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心理发展与教育
8.体育学(4种)
中国体育科技,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体育与科学,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10.语言学(13种)
当代语言学,语言文字应用,方言,语言研究,语言教学与研究,世界汉语教学,民族语文,现代外语,中国翻译,外国语,外语学刊,外语教学,外语与外语教学
11.中国文学、外国文学(11种)
文学遗产,文艺理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文学研究,当代作家评论,文献,中国比较文学,外国文学研究,当代外国文学,国外文学,外国文学
12.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9种)
现代传播,国际新闻界,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中国广告,编辑学报,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档案学研究
13.艺术学(4种)
音乐研究,中国音乐,美术研究,中国书法
14.历史学、考古学、文化产业(9种)
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史学史研究,史学月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历史档案,考古学报,中国文化产业评论
15.管理学(8种)
中国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软科学,经济管理,会计研究,中国管理科学,管理评论,公共管理学报
16.旅游、人文与经济地理(5种)
旅游学刊,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地理,人文地理,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