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2014年度合众保险理赔收件时间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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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2014年度合众保险理赔

收件截止日期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校教师,请注意:

一、理赔收件截止日期:2015年5月31日止

二、请在索赔申请前,先自查有无缺少以下材料:

1.门急诊(所有的复印件请保证清晰度)

1)团体门诊医疗保险申请书原件;

2)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农行卡的复印件;

3)就诊记录的复印件(需显示2个连贯页号,勿跳号;若一年中因使用了两本以上的医保手册造成页码号不连贯,须复印医保手册的封面作为依据);

4)检查费或化验费日超300元(含)以上的,请附申请单(须工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5)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如需退还,请自行复印一份随原件提交);

6)若医药费专用收据联原件上已盖有如:其他保险公司、工伤保险的受理章,那么索赔申请时须随附该补偿金的书面件。

2.统筹住院(所有的复印件请保证清晰度)

1)理赔申请书原件(注意:1个人若干次住院的,请提供若干张理赔申请书原件,申请书的左下角须盖:校公章或工会章);

2)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农行卡的复印件;

3)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的复印件;

4)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如需退还,请自行复印一份随原件提交);

5)若医药费专用收据联原件上已盖有如:总工会、朱泾镇医疗统筹基金、其他保险公司、工伤保险的受理章,那么索赔申请时须随附该补偿金的书面件。

3.意外医疗(所有的复印件请保证清晰度)

1)理赔申请书原件(申请书的左下角须盖:校公章或工会章);

2)索赔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农行卡的复印件;

3)就诊记录复印件(如涉及意外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的复印件);

4)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如需退还,请自行复印一份随原件提交);

5)化验或摄片报告结果的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6)意外事故相关证明或说明的盖章原件;

7)若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上已盖有如:总工会、朱泾镇医疗统筹基金、其他保险公司、工伤保险的受理章,那么索赔申请时须随附该补偿金的书面件。

4.理赔时效

1)保险公司自收到卢月华老师统一提交的索赔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于30个工作日(高峰期40个工作日)之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若对赔付结果有疑问或在90天后还未收到理赔款,请及时联系校工会主席(或校经办人)。

5.其他事项

1)若发生医疗费用被退赔、延赔或赔付金额很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索赔材料提供不全;

b.医疗费专用收据联非原件;

c.医疗费用未经过医保结算;

d.因任何原因所致的代诊、代配药、配药过量、外配药;

e.非保险公司的指定医院就诊;

f.病史记录与实际发生的治疗项目不一致;

g.病史空白或仅盖就诊日期章;h.每次无病情症状而直接判断疾病的配药或检查;

i.治疗项目非保险公司赔付责任的范围。

2)若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未持社(医)保卡就诊的,请在发生该医疗费用之日起的3个月之内,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件、社(医)保卡、相关的就诊记录原件、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先自行至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申请结算。在办理结算前,请务必将就诊记录原件、医疗费专用收据联原件、各项费用明细原件先一一复印清晰作留存,索赔申请时复印件再随医保结算单的盖章原件一并提交。

综上所述,感谢各校配合。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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