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论 (2)
1.1 编制依据 (2)
1.2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5)
1.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6)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10)
1.5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5)
第二章工程分析 (18)
2.1 建设项目概况 (18)
2.2 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18)
2.3 原辅材料消耗及理化性质和毒性 (22)
2.4主要生产设备 (23)
2.5 公用及辅助工程 (25)
2.6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 (25)
2.7辅助生产设施产污环节分析 (27)
2.8物料平衡 (28)
2.9污染源分析 (30)
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9)
3.1建设地区环境概况 (39)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47)
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54)
3.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分析 (59)
3.5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61)
第四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2)
第五章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63)
5.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63)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3)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74)
5.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78)
5.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1)
5.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1)
第六章生物安全和环境风险分析 (83)
6.2 环境风险分析 (88)
6.3小结 (92)
第七章运营期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94)
7.1污染治理措施投资分类 (94)
7.2废气处理措施技术评价 (94)
7.3废水处理措施技术评价 (95)
7.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技术评价 (97)
7.5 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 (98)
7.6 小结 (99)
第八章产业政策与清洁生产评述 (100)
8.1产业政策评述 (100)
8.2清洁生产分析 (100)
第九章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107)
9.1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 (107)
9.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 (107)
9.3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分析方法 (107)
9.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08)
第十章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09)
10.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09)
10.2 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10)
第十一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1)
11.1 经济损益分析 (111)
11.2 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111)
第十二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3)
12.1 环境管理 (113)
12.2 环境监测 (115)
12.3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116)
12.4 “三同时”验收 (116)
第十三章公众参与 (118)
13.1 公众参与的目的 (118)
13.2 公众参与的形式和内容 (118)
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133)
14.1 结论 (133)
14.2 建议 (139)
前言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一个新产业——医药生物产业的崛起。医药生物产业主要涉及疾病预防、疾病诊断、生物技术药物、生物治疗及再生医学等现代医药领域,现已成为当前生物产业中极具活力、市场前景最大的高技术产业。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和鼓励大生物产业(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等大生物产业)的发展,到2020年,生物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未来几年时间,生物产业将会保持欣欣向荣的蓬勃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新建生物医药研发基地项目,其市场前景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以及廊坊市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环评项目组,在深入研究项目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基地项目》(送审稿),并于2014年7月31日由廊坊市环境保护局主持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环评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补充和修改,完成了《固安肽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基地项目》(报批稿)。该报告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将作为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项目新建生物医药研发基地,虽然拟建项目的建设将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环境损益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环境成本、环境系数较低,环境代价较小,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
评价认为,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第一章总论
1.1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修订;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
(16)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
(1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1999年10月1日。
(20)《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3号,2005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