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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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3.2《汉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4《汉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11号)

4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负责。

4.2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措施的审核。

4.3公司各部门、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4 EHS部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牵头管理部门,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生产、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4.5账务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1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涉及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且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场所,存在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涉及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等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无法立即

整改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5.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5.2.1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

5.2.2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3编制排除项目清单

公司根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5.3.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5.3.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以各类基础管理项目为基本单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至少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5.4隐患排查计划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成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每次隐患排查时(日常检查除外)EHS部制订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根据计划进行隐患排查。

5.4.1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

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工艺、设备设施、用电、消防、检维修、车辆运输、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5.4.2隐患排查方法

采取日常、综合、季节、节假日、专业、不定期等检查方式。

①综合检查

公司安全综合大检查每月一次,由EHS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在检查时要有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后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下发书面检查通报。

各相关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好整改工作。车间每月月中、月末各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形成检查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安全环保部。

②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火、防建筑物渗漏等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等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尘、防凝保温等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等为重点。

③假日检查

节假日前开展以防火防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劳动纪律、治安消防、主辅设备运行情况等为重点的检查。时间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十一”国庆节前。

④日常安全检查

生产岗位工班长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车间领导汇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车间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

非生产岗位的工班长和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⑤专业检查

EHS部使不得定期组织应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压力容器、防尘等进行专业检查。

⑥不定期检查

各单位应在设备开、停机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5.5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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