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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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
单体规划编制规程
(试行)
1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2
目录
总则 (5)
1 规划依据 (5)
2 适用范围 (6)
3术语和定义 (6)
3.1省级现代渔业园区 (7)
3.2省级现代渔业重点产业园区 (7)
3.2.1海洋牧场渔业园区 (7)
3.2.2标准鱼塘养殖渔业园区 (7)
3.2.3浅海设施养殖渔业园区 (7)
3.2.4工厂化养殖渔业园区 (7)
3.2.5渔港经济园区 (7)
3.2.6休闲渔业园区 (7)
3.3省级现代渔业综合园区 (7)
3.4控制性指标 (8)
3.5水域滩涂养殖权 (8)
3.6界址点 (8)
3.7界址线 (8)
3.8规划文本 (8)
3.9图表 (8)
4 规划主要内容 (8)
4.1园区概况和现状分析 (8)
4.1.1 概况 (8)
4.1.2园区经营管理现状 (8)
4.2 园区规划期限及发展目标 (9)
4.3 园区空间布局 (9)
4.3.1 选址 (9)
4.3.2 功能分区 (9)
4.4园区控制性指标 (9)
4.4.1权属 (9)
4.4.2规模 (10)
4.4.3产品质量 (10)
4.4.4环境保护 (10)
4.5 园区建设内容及分期实施进度安排 (11)
4.5.1建设内容 (11)
4.5.2分期实施进度及投资概(预)算 (11)
4.6经营管理主体 (12)
4.6.1经营主体 (12)
4.6.2管理主体 (12)
4.7 园区建设保障措施 (12)
4.7.1 政策保障 (12)
4.7.2 组织机构建设 (12)
4.7.3 技术保障 (12)
3
4.8 附图 (13)
4.8.1投影坐标与比例尺 (13)
4.8.2图件绘制要求 (13)
4.9附表 (14)
5 规划编制审批程序 (14)
5.1规划编制 (14)
5.1.1 确定任务 (14)
5.1.2调查、收集资料 (14)
5.1.3编制规划大纲 (14)
5.1.4编制规划 (14)
5.1.5成果 (14)
5.2报送 (14)
5.3勘察论证 (14)
5.4审批 (14)
4
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
单体规划编制规程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园区的部署要求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的实施意见》(鲁海渔【2012】9号),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保护渔业发展基本空间,依法规范渔业管理,增进各类财政支渔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是审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特色产业园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特色产业园中的渔业园区、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安排各类涉渔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渔业经济的基本依据。
本规程规定了编制园区单体规划的依据、适用范围、空间布局、功能分区、控制性指标、规划期限及分期实施进度等,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本规程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1 规划依据
对园区规划和建设具有指导和支撑作用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应作为规划依据逐一进行描述。主要参考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规划(2011-2015年)》
《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认真贯彻中发[2012]1号文件精神再创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的意见》(鲁
5
发[2012]1号)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意见》(鲁政发[2010]81号)
《山东省渔业振兴规划》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T18407.4-2001)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DB33/ 453-2006)
《关于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68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
《兽药管理条例》
《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的现代渔业综合园区以及6种类型的省级现代渔业重点产业园区,分别为海洋牧场渔业园区、标准鱼塘养殖渔业园区、浅海设施养殖渔业园区、工厂化养殖渔业园区、渔港经济园区和休闲渔业园区。
本规程指导多建设主体的省级现代渔业园区单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单一建设主体的园区可参照执行。适用于省级现代渔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市、县在创建本级现代渔业园区时,规划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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