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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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宽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四、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杭州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五、萧山、余杭、富阳区个人可贷额度余额倍数按主城区标准执行;其他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余额倍数,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六、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同步调整。继续完善贴息贷款业务,扩大贴息贷款规模,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

七、此次政策调整中放宽贷款申请条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自2018年4月3日起执行;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方式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

(一)职工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委贷银行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下简称《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

六、贷款发放

在符合放款条件后,委贷银行按《借款担保合同》的约定,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属期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属现房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单位指定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依据职工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每年10月起执行公积金可贷额度限额的相应月缴存额标准。

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48元(含)、低于530元,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530元(含)、低于1274元,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含)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4、2018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计算方式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含申请当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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