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案例分析--转让定价
国际避税方法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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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协定还明确提出: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经纪 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代理人在缔约国另 一方进行营业,如果这些人照常进行其业务,不应认为该 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同时,缔 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 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也不能据此认为 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公司的常设机构。
其间,各自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段时间。乔治先生 于l999年7月至8月回国2个月,布菜克和史密斯两位先生于 1999年9月回国20天。
2000年1月20日,发放年终工资薪金。乔治先生领得中国分 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10万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1万美 元;布莱克和史密斯先生均领得中国分公司的12万元和美国总公 司的1万美元工资薪金。
这里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有两个标准:住所和居住满一年。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
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里的“户籍”是指拥有中国户口;这里的经济利益标准一般考虑主 要经营活动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 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法律标准,通常理解为一个纳税人因学习、 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后,所要回到的地方。
办法,只得眼睁睁地让其避税
二、纳税客体的流动
1、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转让定价是客体转移避税中一种采用广泛
且最常见的手段。 2、通过常设机构进行避税
案例1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 税税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一纳税 年度,A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全部要出售给关 联的B公司,再由B公司向外销售。如果A公司按照每 张15美元的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B公司,B 公司然后再按每张22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 路板出售给一个非关联的客户(方案1),则A,B 两企业的纳税总额为42万美元,税后利润58万美元。
避税法律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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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增多。
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为例,分析其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以及其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概述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子公司,涉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1. 转移定价:该公司通过在境内外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平的内部交易,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例如,将高利润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将低利润的产品以高价销售给境内子公司。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利用中国境内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3. 虚开发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等方式,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该公司通过境内外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人为地调节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
三、法律分析1. 转移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该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内部交易转移利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得滥用。
该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转移业务,属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3. 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虚开发票。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属于违法行为。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国际避税--转让定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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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转让定价案福建厦门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查一、企业情况介绍A企业是厦门一家成立近20年的外资企业,主要从事各类真皮和PU皮鞋的贴牌加工,目前进入稳定生产与获利期。
但是,从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看,公司却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但是,连年微利或亏损的A 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却在稳步扩大,公司从最初的4条生产线增加到现在的14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从最初的400万双增加到现在的1000万双,同时注资步伐也是紧锣密鼓,注册资本从最初的40万美元增加到现在的900万美元。
二、避税疑点1、是该公司的主要客户是一家名为TT的美国公司,两家公司之间交易金额巨大,所有的生产指令均由TT 公司下达,加工费由两家公司事先规定好,A公司并没有自主作价权。
2、是该公司有“避税”前科,以前年度被税务部门反避税调整后,该公司进行了资本变更,其大股东全部变更为个人,客观上存在利用自然人隐瞒关联交易的嫌疑。
考虑到前期数据分析和企业在成本耗用等方面正常,但增值税税负极低等情况,调查人员分析认为该企业极可能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避税的问题。
三、调查过程企业辩称与TT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投资的关系,在管理组织上也没有互派高层管理人员,其关系仅仅是一般的贸易伙伴关系。
调查人员再次对大量的数据进行重新分析,并重点锁定资金流向。
证据显示,TT公司的所有货款均是通过境外某地区的一家银行汇给A 公司,而该行的总行恰恰位于股东居住地,该账户的控制人恰恰就是A 企业的主要股东。
四、调整方案反避税调查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807万元,企业补缴所得税293万元。
湖南株洲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查一、企业情况介绍1998年,某机械公司与加拿大某公司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2000年投产。
该企业设备先进,技术高端,管理规范。
但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背后,却是连年亏损。
2000年—2003年,该企业都是高额亏损;至2006年,已累计亏损达到1亿余元。
尽管连年亏损,但公司的股本结构却悄然发生变化,中方股权由49%减少至15%;同时,外方公司在获得绝对优势股权后,2004年、2005年连续加大投入,仅2004年增加的投资比上年增长90%以上。
避税法律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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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不明确或者漏洞,采取各种手段降低税负的行为。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避税行为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避税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成因及防范措施,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案例一: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A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关联企业B公司,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1. 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价格。
2. 避税行为分析:A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B公司,降低自身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独立交易原则。
3. 案件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对A公司进行税务调整,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4. 防范措施:(1)加强关联交易定价管理,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2)完善关联方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关联交易透明度。
(3)加大对关联交易的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避税行为。
三、案例二:个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案例背景:某个人投资者C,通过设立多家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
案例分析:1. 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避税行为分析:C通过设立多家企业,将个人所得分散到多个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3. 案件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对C进行税务调整,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4. 防范措施:(1)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确保税源不流失。
(2)加大对个人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法律意识。
(3)加强对个人投资者所得的税务检查,严厉打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行为。
四、案例三:企业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案例背景:某企业D,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分支机构,将利润转移至避税地,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星巴克避税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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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避税案分析(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国际避税案例及分析星巴克避税案美国星巴克公司是全球最大咖啡连锁企业。
星巴克于1998年在英国开业,在而后的14年间共开设了735家分店。
期间,星巴克在英国的营业额达30亿英镑,但累计缴纳公司所得税仅为860万英镑,纳税额低于营业额的1%。
并且,在2016年及前几年,星巴克在英国的财务报告一直是亏损的,没有利润,也没有支付所得税。
而其市场分析师有对外宣称星巴克在英国的业务是“可盈利的”。
尽管连续十几年星巴克英国的账面显示一直处在持续亏损的状态,但它却告诉投资者们销售在持续增长。
据英国税务专家分析,星巴克公司采用了一系列复杂的方法来逃避缴纳税款。
它能把在英国的账目做成年年亏损的奥秘就在于集团公司之间的资金运作:一、支付昂贵的知识产权费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巴克每年需要向“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的6%的知识产权费。
这一笔支出就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与此同时,星巴克集团公司又把征收所得的知识产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二、支付过高的采购费(转让定价)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咖啡贸易有限公司。
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
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费用给瑞士和荷兰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
这个买卖活动的避税秘诀在于支付的采购价款是正常原材料成本的120%,而相较之下从同类类似企业购买类似的咖啡豆支付的采购价款仅为原材料正常成本的105%。
在英国星巴克与瑞士星巴克进行咖啡豆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利用转让定价方式将星巴克在英国产生的利润转移到瑞士,而相较于英国的高赋税,星巴克只需要交瑞士5%的企业所得税。
国际税收跨国公司避税案列
![国际税收跨国公司避税案列](https://img.taocdn.com/s3/m/0f7dacaa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e5.png)
公司一般来说属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也税法上一般也只就自己的所得纳税。子公司的利润 在进行股息分配汇回给母公司之前,母公司一般不需要就子公司的利润进行纳税。为了防止跨国公 司把利润囤积在避税天堂长期不汇回利润,各国税法一般均有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受控外国公司 (如子公司)所得需要立即当期在母公司所在国纳税。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立法始于美国,后纷纷 被各国效仿。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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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双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税收筹划结构解释
由于爱尔兰对于欧盟其他成员国从爱尔兰取得的 特许权使用费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此时AOI 可以 将软件先授予荷兰子公司,再通过荷兰子公司许 可给ASI使用。此时,ASI 向荷兰子公司支付特许 权使用费,爱尔兰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同时,荷 兰子公司立刻将收入支付给AOI,按照荷兰税法 的相关规定,也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3. Section 367(d)
在美国税法典Section367(d)下,如果母公司把无形资产转移到新设立的国外子公司换 取子公司的股权,该交易将会被视同母公司销售无形资产,应就该无形资产在未来二十 年间产生的所有特许权使用费在美国纳税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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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双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税收资产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可
以较轻松地进行进一步开发。此时,苹果
第一步,子公司AOI的设立
加州母公司只需就AOI的“加入支付”款
项缴纳不多的税。且AOI无需计提特许权
苹果美国母公司在爱尔兰注册成立子公司苹果运营国际公司(简称AOI),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由苹果公司设 预提所得税。
在美国税法下,除了上市公司会一般被认为属于当然公司实体(Pe Se corporation) 外,纳税人可以填一个表格,打个钩自己自由选择某实体在税法下的认定:公司、合伙 企业或无视实体(disregarded entity)。比如美国A公司在中国根据公司法投资设立 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B,在美国税法下可以选择将其视为无视实体。结果是,美国税法 下,A公司被视同在中国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A和B属于同一个法人。美国颁布打钩规 则的初衷目的是为了避免纳税实体认定的复杂问题,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国际法法律规避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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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活动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税收争议尤为突出。
本案例将探讨一家跨国公司A如何通过法律规避手段,与某东道国B发生税收争议,并最终通过国际法途径解决。
二、案情简介某跨国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了拓展市场,A公司决定在发展中国家某东道国B(以下简称“B国”)设立分支机构。
在A公司与B国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双方就税收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包括减免税、税收优惠等。
然而,在A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B国政府发现A公司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财务安排,将大量利润转移至海外,从而规避了在B国的纳税义务。
B国政府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原则,特别是关于税收公平和防止国际逃税的规定。
三、法律规避手段A公司在B国的税收规避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转移定价:A公司通过在B国设立多家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降低在B国的纳税额。
2. 资本弱化:A公司通过增加债务融资比例,减少股本投入,使得在B国的分支机构资本结构失衡,从而降低股息所得的税负。
3. 避税港利用:A公司将部分利润转移至避税港,通过避税港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税负。
4. 滥用税收协定:A公司利用B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某些条款,规避在B国的纳税义务。
四、争议解决B国政府发现A公司的税收规避行为后,首先尝试通过外交途径与A公司进行协商。
然而,由于双方立场差异较大,协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随后,B国政府决定诉诸国际法途径,寻求解决争议。
以下是争议解决的主要步骤:1. 国内诉讼:B国政府向本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A公司违反了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
2. 国际仲裁:由于双方在诉讼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B国政府决定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研究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6e2ab84e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4.png)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研究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理论、问题与解决方案本文将探讨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这个主题,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商品、劳务或资产时所采用的价格,而反避税则是防止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进行避税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基本概念。
跨国公司是指具有全球性业务的企业,其业务涉及两个或更多国家。
转让定价是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这些企业可能位于不同的国家,具有共同的所有人或控制人。
反避税则是税务当局采取的措施,以防止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逃避税收。
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行为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
这种行为导致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不公,损害了税收主权和财政稳定。
它还可能导致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和政治紧张。
因此,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国家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反避税政策和法规。
通过分享信息和经验,共同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完善法律法规:各国应该制定和完善反避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转让定价的原则和方法,约束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提高税务透明度:跨国公司应该提高税务透明度,公开披露其转让定价政策及与关联企业的交易。
这有助于增加公众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监督。
强化税务审计:各国税务当局应该加强税务审计,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进行审查,并采取措施纠正避税行为。
本文通过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研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然而,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例如,对于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具体案例分析不足,未能全面展示实践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对于各种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也没有进行深入评估和探讨。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的案例分析,以充分展示实践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可以对各种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深入评估和探讨,以便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国际税收:国际避税(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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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8784619.html
A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一家100%日资控股企业,其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 A公司主要生产办公设备,产品100%出口给母公司。开业年度销售额就达到了20 亿元,随后年销售额平均在50亿,但始终保持微利状态。 深圳市国税局于2012年3月经过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属于典型的“两头在 外”企业,关联交易额巨大,交易价格由母公司确定,盈利能力与企业规模不相 匹配不符合,利润水平与母公司相比较低。于2012年9月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立案后,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历时大半年夜以继日地调查和艰苦谈判,该案于 2012年12月顺利结案,A企业补缴纳企业所得税(含利息)超过1亿元。 B公司为西班牙一家服装企业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销售 其母公司产品及市场推广工作。从2007年开始年销售额由1.3亿,逐步放大至3.7 亿,共亏损近5000万。特别是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亏损后,反而继续增加 投资,属于典型的“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类型。深圳市国税局于2011年12 月报请国家税务总局立案后,通过与该企业进行多轮谈判,确认该企业大量的营 销行为,构成了中国营销型无形资产,坚持使用利润分割法,对企业进行调整。 最终被该企业接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亿,补税1200万元。
为什么要采用独 立交易原则?
保障征税权 避免双重征税 将构成跨国公司集团的实体视为独立实体
A
越复杂,越安 全...
B
D N
C
关联交易要遵循独立 交易原则
E H
F
M
I
怎么办... L
J
税务机关
K
①持股比例、借贷资金比例、管理人员标准 ②其他标准(生产经营、销售、提供劳务有另一方控制)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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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因此,如何处理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涉及一家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转让定价争议,涉及国际税收法律、转让定价规则以及两国税法的适用问题。
二、案件概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采取了转让定价策略,即将高利润的产品销售给中国子公司,而将低利润的产品销售给美国总部。
2010年,中国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了税务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公司则认为,其转让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不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
三、争议焦点1.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2.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导致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3. 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四、案件分析1. 转让定价策略的合法性根据《联合国转让定价指南》和《OECD转让定价准则》,转让定价策略本身并非非法。
关键在于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转让定价应该与市场条件下的独立交易价格相一致。
在本案中,公司需要证明其转让定价策略是基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避税。
2. 利润转移的认定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要证明这一点,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存在差异;(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存在差异。
公司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反驳税务机关的指控:(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差异是由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导致的;(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差异是由于两国税法规定导致的;(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与独立交易原则相一致。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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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合作,提供有关关联交易的资料和证据,并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和调整工作。
03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务审查
税务审查流程
案头审计
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核实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等。
审计报告
总结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和建议,形成审计报告。
前期准备
了解纳税人基本情况、收集涉 税资料、进行纳税辅导等。
感谢观看
THANKS
国家,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规避外汇管制
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规避 高外汇管制的国家对外汇流出的限 制,从而确保资金和利润的自由转 移。
调整国际业务结构
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调整 国际业务结构,从而优化全球资源 配置和业务布局。
02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制
度
反避税法规的制定
背景与目的
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 行避税,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 争环境,各国制定了反避税法规
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反避税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可 以依法进行处罚,如加收利息、调整税收 、罚款等。
纳税人义务
纳税人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关联交易 ,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并按照规定调整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转让定价进 行调整,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 格法、成本加成法等。
现场审计
对案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深入调查和核实,必要时进行 实地调查。
后续监督
对纳税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税务审查内容
01
02
03
04
关联交易
审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 性、合理性,防止虚假交易和
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转让定价案分析
![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转让定价案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5f64e30e4431b90d6c85c79b.png)
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转让定价案分析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转让定价案分析2006年9月11日,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rnal RevenueService,以下简称“IRS”)宣布成功地解决了与美国制药界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GlaxoSmithKlineHoldings Inc.&Subsidiaries,以下简称“GSK”)的转让定价税务争端。
GSK向IRS支付34亿美元的税金,还放弃18亿美元的应得退税款。
作为回应,IRS撤销对该公司的逃税指控。
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转让定价调整案例。
一、基本案情葛兰素公司(GlaxoSmithKline,作为葛兰素集团公司的统称)是全球最大的以研究开发为基础的制药企业之一,在新药开发技术方面居世界领先地位。
葛兰素公司的总部设在英国,以美国为业务营运中心。
葛兰素公司在世界39个国家拥有99个生产基地,产品远销191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拥有10万余名掌握专业技能的员工。
现在的葛兰素公司是由葛兰素威康(GlaxoWellcom)和史克必成(SmithKlineBeecham)两家公司强强联合,于2000年12月成立的。
葛兰素威康公司和史克必成公司均在英国。
从功能上分析,葛兰素英国母公司承担了研发职能,拥有葛兰素公司的传统医药产品的商标及专利权。
在20世纪70年代,葛兰素公司的前身葛兰素威康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GSK,主要负责装药、成品工作以及在美国市场上营销、分销传统医药产品的功能。
GSK从英国母公司处得到许可证,并向英国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开始为了使GSK盈利,特许权使用费率较低,1987年才根据独立交易原则提高了特许权使用费率。
GSK做了一些和产品有关的临床试验,费用都从英国母公司处得到了补偿。
所有的营销方案及计划都是由英国母公司制定并且在其他市场使用过,然后才引入美国市场的。
合并前后葛兰素母子公司各自的功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1994年,葛兰素威康的美国子公司GSK向美国税务当局IRS 提出预约定价(APA)申请,但未获得批准。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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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妙招”:
转让定价 特许权使用费
资本弱化
第一招,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 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 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 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综合来看,宝洁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定价 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 的税收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行成了漏税。
二、星巴克避税案例简介:
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 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 在英国的业 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以 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 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 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既要合理合法的实现节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对多税种多税率间的税种结构整体和局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综合考虑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转让定价
目录
01 宝洁公司避税案例
02 星巴克避税案例
03 对比分析
04 现状对策
税收在国家的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久以来,企业与政
第二招,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 咖啡贸易
有限公司。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 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 费用给瑞士和荷兰 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 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第三招,英国星巴克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英国星巴克去年在财务上实现其所有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借款,并且支 付了星巴克集团旗下公司200万英镑的利息。
星巴克避税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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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案例及分析➢星巴克避税案美国星巴克公司是全球最大咖啡连锁企业。
星巴克于1998年在英国开业,在而后的14年间共开设了735家分店。
期间,星巴克在英国的营业额达30亿英镑,但累计缴纳公司所得税仅为860万英镑,纳税额低于营业额的1%。
并且,在2016年及前几年,星巴克在英国的财务报告一直是亏损的,没有利润,也没有支付所得税。
而其市场分析师有对外宣称星巴克在英国的业务是“可盈利的”。
尽管连续十几年星巴克英国的账面显示一直处在持续亏损的状态,但它却告诉投资者们销售在持续增长。
据英国税务专家分析,星巴克公司采用了一系列复杂的方法来逃避缴纳税款。
它能把在英国的账目做成年年亏损的奥秘就在于集团公司之间的资金运作:一、支付昂贵的知识产权费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巴克每年需要向“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的6%的知识产权费。
这一笔支出就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与此同时,星巴克集团公司又把征收所得的知识产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二、支付过高的采购费(转让定价)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咖啡贸易有限公司。
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
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费用给瑞士和荷兰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
这个买卖活动的避税秘诀在于支付的采购价款是正常原材料成本的120%,而相较之下从同类类似企业购买类似的咖啡豆支付的采购价款仅为原材料正常成本的105%。
在英国星巴克与瑞士星巴克进行咖啡豆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利用转让定价方式将星巴克在英国产生的利润转移到瑞士,而相较于英国的高赋税,星巴克只需要交瑞士5%的企业所得税。
三、英国星巴克向关联企业借款(资本弱化)星巴克英国利用关联企业间的借贷,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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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宝洁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定价 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 的税收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行成了漏税。
精选
二、星巴克避税案例简介:
精选
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 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 在英国的业 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以 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 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 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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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妙招”: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 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 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 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具体内容:
2002年,在宝洁公司的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这些公 司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于是宝洁公司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国 银行广东省分行寻求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但与正常企 业行为相违背的是,宝洁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 联企业使用,这个举动造成避税行为产生。
星巴克:
1)分公司支付年销售额6%的 知识产权费;
2)利用生产原料把资金转移到 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3)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 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精选
结论:
企业若想达到极节省税负又避免潜在的法 律风险,在现阶段全球反避税的大背景下还是需 要审慎的。
精选
四、现状:
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 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 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国际税收-第七章-转让定价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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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第七章-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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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务原因 5
1.扶植国外新建公司,增强竞争优势
Ø 母公司往往压低对子公司的商品售价或收费标准,降低子公司的 成本,增强其竞争能力;
2.调节子公司的利润水平,为了某些特殊目的,可以人为 的提高或降低其利润率;
Ø 存在的问题:对于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参与到何种程度时二 者间构成关联企业没有具体规定,给实践带来了困难,因此, 仍需要结合各国具体的国内法来考察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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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通用的界定关联企业的方法
(一)股权测定法
1.通过企业间相互控股比例来看是否构成关联企业,是比 较典型和普遍常用的方法;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 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由另一企业担保 ;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一名常
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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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 (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 ;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料、零部件等由另一企 业所供应并控制;
3.转移资金,多得补贴与退税
Ø 外汇管制下,外国母公司高价提供劳务或产品给子公司调出资金 Ø 出口时,跨国公司可以抬高出口给关联企业物资价格,多获得补
贴和退税
4.避免外汇风险,避免外国货币贬值,套汇的方式
5.加速成本回收和利润汇回
Ø 当投资前景不光明时,母公司提高对子公司供货价格和劳务收费 标准,压低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收费,提前收回成本。
转让定价避税与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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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避税与反避税纳税筹划思路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转让货物、无形资产或提供劳务、资金信贷等活动中,为了一定的目的所确定的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
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的主要形式通常有购销货物(零部件、原材料和产成品)、购置设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转让与使用、提供劳务(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融通资金及有形资产的租赁等。
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
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
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反避税制度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①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②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③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第(1)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担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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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企业若想达到极节省税负又避免潜在的法 律风险,在现阶段全球反避税的大背景下还是需 要审慎的。
四、现状:
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 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 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应对:
对税务部门来说:实行一个更完善的转让定价税制; 对企业来说: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既要合理合法的实现节 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对多税种、多税率间的税 种结构、整体和局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综合考 虑,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002年,在宝洁公司的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这些公 司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于是宝洁公司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国 银行广东省分行寻求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但与正常企 业行为相违背的是,宝洁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 联企业使用,这个举动造成避税行为产生。
综合来看,宝洁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定价 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 的税收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行成了漏税。
一、宝洁避税失败案例简介:
自1993年以来,广州宝洁一直蝉联全国轻工行业向国家上缴税额最 多的企业的名号。而正是这家缴税大户,在2003年上半年,被查出 漏报了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 是至2003年以来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
具体内容:
第二招,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 咖啡贸易
有限公司。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 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 费用给瑞士和荷兰 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 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第三招,英国星巴克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英国星巴克去年在财务上实现其所有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借款,并且支 付了星巴克集团旗下公司200万英镑的利息。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转让定价
目录
01 宝洁公司避税案例
02 星巴克避税案例
03 对比分析
04 现状对策
税收在国家的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久以来,企业与政
府之间进行着反反复复的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转让定价是税
收征管中碰到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主要表现形式:货物购销、货款往来、提供劳务、固定资产的购 销或租赁、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
三个“妙招”:
转让定价 特许权使用费
资本弱化
第一招,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 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 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 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二、星巴克避税案例简介:
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 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 在英国的业 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以 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 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 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
三、对比分析:
宝洁:
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 定价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 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的税收 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 行%的 知识产权费;
2)利用生产原料把资金转移到 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3)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 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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