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避税案例分析--转让定价精选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国际避税案例分析[案例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 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
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 560000(元)(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
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
分析: 本案涉及到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两个概念。
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得纳税义务人,按照国际惯例被分为居民纳税人 与非居民纳税人两种,承担不同得纳税义务。
荷兰政府税收协定中规定,外国公司在本国设置得搜集 信息得办事机构不应视为常设机构,所以该国政府不对其行 使地域管辖权。
本案例中利尔德公司在荷兰设置得办事机构执行得职 能已远远超出了简单得搜集信息得范围,明显地从事经营活 动,并为利尔德公司获得了经营收入。可见,利尔德公司用 “假办事机构”得办法逃避了荷兰政府对其得地域管辖权, 逃避了应向荷兰政府缴纳得税款。
根据上述证据,法庭认为克罗出具得证据不能证明其不存在 避税目得,从而判定征税。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案例4、巧用常设机构进行筹划
1997年,西班牙利尔德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在荷兰鹿特丹建 立了一个机构,其目得就是为该公司搜集北欧国家纺织服务信 息。根据西班牙政府与荷兰签定得双边税收协定,这种专门着 手搜集信息、情报得办事机构不属于常设机构,因而不承担纳 税义务。然而,该机构仅1997年一年根据荷兰纺织服装市场 提供得信息,为利尔德公司成交了两笔生意,成交总额为 2 120万元。之后适销产品很快运入荷兰鹿特丹市,并且成为 该市当年得主导产品。
在本案中,乔治等三人均习惯性居住在美国,而且其户籍与主要经济利 益地也为美国,中国只不过就是临时工作地,因而均不能被认定为在中国境 内有住所。
这里得“居住满一年”,就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增多。
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为例,分析其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以及其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概述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子公司,涉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1. 转移定价:该公司通过在境内外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平的内部交易,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例如,将高利润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将低利润的产品以高价销售给境内子公司。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利用中国境内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3. 虚开发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等方式,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该公司通过境内外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人为地调节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
三、法律分析1. 转移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该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内部交易转移利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得滥用。
该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转移业务,属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3. 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虚开发票。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属于违法行为。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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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招,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 咖啡贸易
有限公司。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 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 费用给瑞士和荷兰 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 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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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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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许权使用费
资本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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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 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 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 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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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宝洁公司避税案例
02 星巴克避税案例
03 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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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现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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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在国家的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久以来,企业与政
府之间进行着反反复复的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转让定价是税
收征管中碰到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主要表现形式:货物购销、货款往来、提供劳务、固定资产的购 销或租赁、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
四、现状:
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 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 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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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
对税务部门来说:实行一个更完善的转让定价税制;
对企业来说: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既要合理合法的实现节 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对多税种、多税率间的税 种结构、整体和局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综合考 虑,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国际避税--转让定价案
国际避税--转让定价案福建厦门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查一、企业情况介绍A企业是厦门一家成立近20年的外资企业,主要从事各类真皮和PU皮鞋的贴牌加工,目前进入稳定生产与获利期。
但是,从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看,公司却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但是,连年微利或亏损的A 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却在稳步扩大,公司从最初的4条生产线增加到现在的14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从最初的400万双增加到现在的1000万双,同时注资步伐也是紧锣密鼓,注册资本从最初的40万美元增加到现在的900万美元。
二、避税疑点1、是该公司的主要客户是一家名为TT的美国公司,两家公司之间交易金额巨大,所有的生产指令均由TT 公司下达,加工费由两家公司事先规定好,A公司并没有自主作价权。
2、是该公司有“避税”前科,以前年度被税务部门反避税调整后,该公司进行了资本变更,其大股东全部变更为个人,客观上存在利用自然人隐瞒关联交易的嫌疑。
考虑到前期数据分析和企业在成本耗用等方面正常,但增值税税负极低等情况,调查人员分析认为该企业极可能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避税的问题。
三、调查过程企业辩称与TT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投资的关系,在管理组织上也没有互派高层管理人员,其关系仅仅是一般的贸易伙伴关系。
调查人员再次对大量的数据进行重新分析,并重点锁定资金流向。
证据显示,TT公司的所有货款均是通过境外某地区的一家银行汇给A 公司,而该行的总行恰恰位于股东居住地,该账户的控制人恰恰就是A 企业的主要股东。
四、调整方案反避税调查共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807万元,企业补缴所得税293万元。
湖南株洲反避税(转让定价)调查一、企业情况介绍1998年,某机械公司与加拿大某公司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2000年投产。
该企业设备先进,技术高端,管理规范。
但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背后,却是连年亏损。
2000年—2003年,该企业都是高额亏损;至2006年,已累计亏损达到1亿余元。
尽管连年亏损,但公司的股本结构却悄然发生变化,中方股权由49%减少至15%;同时,外方公司在获得绝对优势股权后,2004年、2005年连续加大投入,仅2004年增加的投资比上年增长90%以上。
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不明确或者漏洞,采取各种手段降低税负的行为。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避税行为日益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通过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避税法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成因及防范措施,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案例一: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A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关联企业B公司,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案例分析:1. 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价格。
2. 避税行为分析:A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B公司,降低自身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独立交易原则。
3. 案件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对A公司进行税务调整,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4. 防范措施:(1)加强关联交易定价管理,确保交易价格公允。
(2)完善关联方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关联交易透明度。
(3)加大对关联交易的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避税行为。
三、案例二:个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案例背景:某个人投资者C,通过设立多家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
案例分析:1. 税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避税行为分析:C通过设立多家企业,将个人所得分散到多个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3. 案件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对C进行税务调整,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4. 防范措施:(1)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确保税源不流失。
(2)加大对个人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法律意识。
(3)加强对个人投资者所得的税务检查,严厉打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行为。
四、案例三:企业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案例背景:某企业D,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分支机构,将利润转移至避税地,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适用法律标准的避税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利用国际税收筹划手段进行合法避税。
本案例以某跨国公司为例,探讨其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何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合法避税。
二、案例简介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总部位于我国,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近年来,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税负也逐年增加。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了一系列税收筹划措施。
三、案例分析1. 选择低税负国家设立子公司该公司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国税制差异,选择了税负较低的B国作为其海外子公司的注册地。
B国对企业所得税实行较低的税率,且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所得不征收预提税。
通过在B国设立子公司,该公司可以将部分利润转移到B国,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2. 利用转让定价策略该公司在跨国交易中,通过转让定价策略调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润分配。
具体做法是,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交易时,设定较低的内部转让价格,使得利润主要集中在税率较低的B国子公司。
这种做法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合法避税。
3. 利用税收协定该公司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充分运用了国际税收协定。
例如,与B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对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和资本收益等给予了优惠。
该公司利用这一协定,降低了在B国的税负。
4. 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在B国投资时,充分利用了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B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税收减免,该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加大在B国的研发投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5. 合理利用会计政策该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合理运用会计政策,降低税负。
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该公司采用了加速折旧法,加快了固定资产的折旧速度,从而降低了当期税负。
四、案例分析结论通过以上税收筹划措施,该公司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合法避税。
跨国公司避税案例1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
甲国的A公司是乙国的B公司的母公司,B 从当年的盈利中向甲支付1000万美元的股 息,乙国的预提税税率为30%,应纳预提 税300万美元。为了避免这笔预提税,B不 是向A直接支付股息,而是将一批价值400 万美元的配件仅以300美元的价格卖给A, 以低价供货来代替支付股息。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
美元的价格将此项专利转让出去。美国和 中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15%和30%,毛利 率20%,成本分摊率为60%。试分析这项 专利权的转让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情况。
由于该项专利没可比价格,可按照
组成市场价格=成本×分摊率×毛利率)× 转让年限/有限后限,确定其价格为4.8万 美元,美国公司应纳所得税 4.8×15%=0.72万美元 中国亚联公司应纳所得税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
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津岗分公司在中国已纳税额 500×30%=150万美元 该收入在美国的抵免限额为 500×35%=175万美元 在日本亏损,因此没有纳税,也不用抵免 总公司在美国实际缴纳税款 (2400+500)×35%—150=865万美元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津岗公司的不变,抵免额为150万美元 日本分公司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100×30%=30万美元 在美国的抵免限额为 100×35%=35万美元
中介控股公司
设立控股公司之前,汇回香港的股息: 1000-1000×30%=700(万元) 设立中介控股公司后,汇回的股息: 1000-1000×5%=950(万元)
美国奥利特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 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该公司
将此项专利转让给中国的亚联公司,因为
美国和中国市场均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 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 年。中国亚联公司又在本国市场上以10万
转让定价调整案例
案例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1.公司基本情况尊尼制衣有限公司是由中方××企业与香港A公司共同兴办的中外合作企业,1996年开业,生产销售高级品牌服装,产品100%外销。
2.关联关系认定香港A公司系尊尼制衣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且自企业开业以来,生产所需原材料均是由香港A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返销香港,大部分返销香港A公司。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与香港A公司构成了关联企业。
3.基本案情尊尼制衣公司1999年外销产品300649.05元,账面上盈利60122元。
税务机关在199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在与其关联企业香港A公司业务往来中,违反正常交易原则,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销售收入额。
4.调查取证为了验证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收入额的事实,税务机关检查了企业有关账簿凭证,主要是销售收入账和1999年销货凭证,通过检查证实,该企业1999年度销售给香港A公司的时装每打定价为1800元,共销售611打,总金额为1099800元,而企业销售给另一家非关联公司的同样产品的价格却为每打5520元,共销售585打,总金额为3229200元,是企业销售给其关联公司价格的3倍多。
为此,税务机关认定,该制衣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实施了不合理转移定价,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
5.调整所得鉴于制衣公司利用关联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决定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每打5520元,调整其与关联公司的销售价格,调增收入(5520-1800)×611=2272920(元),相应调增企业1999年度企业利润2272920元。
1999年度该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半征收年度,所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72920×12% =272750.4(元)。
案例二:再销售价格法案例三:成本加成法ABC集团公司是一家在境外证交所上市的综合性企业。
国际税收:国际避税(转让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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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一家100%日资控股企业,其母公司属于世界500强, A公司主要生产办公设备,产品100%出口给母公司。开业年度销售额就达到了20 亿元,随后年销售额平均在50亿,但始终保持微利状态。 深圳市国税局于2012年3月经过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属于典型的“两头在 外”企业,关联交易额巨大,交易价格由母公司确定,盈利能力与企业规模不相 匹配不符合,利润水平与母公司相比较低。于2012年9月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立案后,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历时大半年夜以继日地调查和艰苦谈判,该案于 2012年12月顺利结案,A企业补缴纳企业所得税(含利息)超过1亿元。 B公司为西班牙一家服装企业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销售 其母公司产品及市场推广工作。从2007年开始年销售额由1.3亿,逐步放大至3.7 亿,共亏损近5000万。特别是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亏损后,反而继续增加 投资,属于典型的“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类型。深圳市国税局于2011年12 月报请国家税务总局立案后,通过与该企业进行多轮谈判,确认该企业大量的营 销行为,构成了中国营销型无形资产,坚持使用利润分割法,对企业进行调整。 最终被该企业接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亿,补税1200万元。
为什么要采用独 立交易原则?
保障征税权 避免双重征税 将构成跨国公司集团的实体视为独立实体
A
越复杂,越安 全...
B
D N
C
关联交易要遵循独立 交易原则
E H
F
M
I
怎么办... L
J
税务机关
K
①持股比例、借贷资金比例、管理人员标准 ②其他标准(生产经营、销售、提供劳务有另一方控制)
如何筹划转让定价降税(案例分析)(精选五篇)
如何筹划转让定价降税(案例分析)(精选五篇)第一篇:如何筹划转让定价降税(案例分析)如何筹划转让定价降税(案例分析)企业并购重组已经成为现代投资一种主流形式,经济全球化浪潮下,跨国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业务迅猛增长。
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为了实现集团税负最优,利润最大化,通过有效的转让定价筹划可以实现不同税负的企业间利润的流动,但“独立交易原则”和“获取的利润应与其承担的功能风险相匹配”是在转让定价筹划中特别需要遵循的两个核心理论。
转让定价筹划是基于重组后的业务架构及整个集团的发展策略,合理地筹划安排其业务链条、设计必要的关联交易,通过功能风险的合理安排等多种转让定价工具实现集团利润最大化、税负最小化。
对于大型集团性企业来说,随着其业务类型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转让定价筹划已成降低集团整体税负和转让定价风险的重要手段。
案例实录以下将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阐述在重组中如何应用转让定价筹划,最终有效降低集团税负。
该跨国企业是一家总部A设在丹麦的公司,上市主体B位于BVI 群岛,其在丹麦和波兰分别设有3家公司C、D和E负责生产和销售。
该集团在中国设有一家独资公司F负责技术的本地化和市场营销,收购了一家专门邮轮圃斓闹泄こ。
该集团为扩大全球业务,希望把欧洲和亚洲作为扩大业务的窗口。
通过了解和分析亚洲及欧洲各国税收情况差异及对该集团业务的适用性,我们建议了如下架构模式:通过在香港建立持有中国公司股份的中间持股公司,以及在比利时或卢森堡建立持有丹麦公司股份的中间持股公司,对集团税负的积极作用在于:降低从中国汇出股息的预提所得税;降低从比利时或卢森堡汇出股息的预提所得税;降低丹麦汇出股息的预提所得税。
规划供应链从转让定价筹划的角度而言,供应链其实就是由研发机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仓库、配送中心和后台服务中心等构成的企业网络。
同一企业可能构成这个网络的不同组成节点,但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不同的企业构成这个网络中的不同节点。
国际税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涉及多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因此,如何处理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涉及一家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转让定价争议,涉及国际税收法律、转让定价规则以及两国税法的适用问题。
二、案件概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由于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采取了转让定价策略,即将高利润的产品销售给中国子公司,而将低利润的产品销售给美国总部。
2010年,中国税务机关对公司进行了税务审计,发现公司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公司则认为,其转让定价策略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不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
三、争议焦点1.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和商业目的?2. 公司的转让定价策略是否导致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3. 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四、案件分析1. 转让定价策略的合法性根据《联合国转让定价指南》和《OECD转让定价准则》,转让定价策略本身并非非法。
关键在于转让定价策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转让定价应该与市场条件下的独立交易价格相一致。
在本案中,公司需要证明其转让定价策略是基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而非单纯为了避税。
2. 利润转移的认定税务机关认为,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要证明这一点,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存在差异;(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存在差异。
公司则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反驳税务机关的指控:(1)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收入和成本差异是由于市场条件和商业目的导致的;(2)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税率差异是由于两国税法规定导致的;(3)公司在中国和美国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风险等因素与独立交易原则相一致。
国际税收--转让定价具体避税方式、意义
转让定价的对企业经营的 意义
第一,我国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可以利用转让定价手段
开拓市场,保持市场份额。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东道 国市场竞争尤为激烈,我国跨国企业国内母公司和其海外 子公司或分公司可以较低转让价格,向处在这些市场的子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设备和其他中间投人品,提供低息 贷款,降低其生产经营成本,压低商品的销售价格,获取 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夺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予以 巩固和扩大。
2 通过有形资产的租赁转让定价
在经济业务往来中,一些企业通常会将其所拥有的不动产或机器设备
等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关联企业以达到某种 避税目的。
关联方常见的避税方式主要是高税率国家的公司采用购买的方式取得
一项资产,如购置一台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并获得其所有权,然后该公 司通过收取较低的租金将这台设备的使用权转移给低税率国家或地区 的关联企业,而处于税率较低国家或地区的该关联企业再以高价将设 备出租给第三方关联企业。
法。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借款时所产生的利息可作为费用税前扣除, 这一规定为企业通过增加利息费用以调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减 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所得税纳税负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例如,某一跨国集团公司通过设立金融机构,以中介的形式为其关联
企业提供贷款。在提供资金的过程中,该跨国公司可以自行选择对其 关联企业是否收取或按低于市场利率水平收取贷款利息,借此可以降 低其关联企业的利息费用,增强集团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当然,集团 公司为了制造其关联企业微利或亏损的表象,也可以提高贷款利率, 最终达到关联企业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关联方之间通过借贷资 金对利息费用的转让定价实质上是资本弱化避税方式下的具体运用。
1 通过购销业务转让定价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
跨国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合作,提供有关关联交易的资料和证据,并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和调整工作。
03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务审查
税务审查流程
案头审计
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核实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等。
审计报告
总结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和建议,形成审计报告。
前期准备
了解纳税人基本情况、收集涉 税资料、进行纳税辅导等。
感谢观看
THANKS
国家,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规避外汇管制
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规避 高外汇管制的国家对外汇流出的限 制,从而确保资金和利润的自由转 移。
调整国际业务结构
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调整 国际业务结构,从而优化全球资源 配置和业务布局。
02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反避税制
度
反避税法规的制定
背景与目的
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 行避税,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 争环境,各国制定了反避税法规
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反避税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可 以依法进行处罚,如加收利息、调整税收 、罚款等。
纳税人义务
纳税人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关联交易 ,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并按照规定调整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税务机关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转让定价进 行调整,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 格法、成本加成法等。
现场审计
对案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深入调查和核实,必要时进行 实地调查。
后续监督
对纳税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税务审查内容
01
02
03
04
关联交易
审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法 性、合理性,防止虚假交易和
税收法律制度案例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企业逃税案(1)案情简介:某企业通过虚假申报、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缴纳应纳税款。
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逃税行为,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2)处理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案例分析:此案反映出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税收法律制度对于打击逃税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逃税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2. 案例:股权转让逃税案(1)案情简介:某企业股东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未如实申报股权转让收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股东存在逃税行为。
(2)处理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该股东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案例分析:此案反映出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逃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税收法律制度对于规范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的监管,严厉打击逃税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3. 案例:个人所得税偷税案(1)案情简介:某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个人存在偷税行为。
(2)处理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个人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案例分析:此案反映出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偷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税收法律制度对于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机关应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严厉打击偷税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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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案例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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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国际避税概述 •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 国际避税的治理与应对 • 国际避税的未来趋势与挑战 • 我国反国际避税的实践与建议
01 国际避税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 法规定的差异和漏洞,以减轻或消除 其总纳税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 跨越国境的税收策划行为。
自动信息交换
各国税务机关自动交换纳税人跨 境涉税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打击国际避税的法律法规
反避税法规
各国制定反避税法律法规,明确避税定义和打击 避税行为。
税务审计
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税务审计,核实其跨境涉税 情况。
处罚措施
对避税行为采取罚款、追缴税款等处罚措施,增 加避税成本。
税务机关的监管与执法
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完善信息共 享机制,防止资本外逃和避税行为。
避税手段
利用不同国家间的税制差异和监管漏 洞,将所得或资产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离岸金融中心避税案例
案例概述
某个人或组织通过在离岸金融中 心设立公司或账户避税。
避税手段
利用离岸金融中心的保密制度和税 收优惠政策,隐藏财富和所得。
税务机关应对措施
滥用税收协定
利用不同国家税收协定的漏洞和优 惠条件,将个人或企业所得转移至 享有税收协定的国家以规避税收。
跨境金融交易
利用复杂的金融交易和衍生工 具,将资金转移至低税率国家
或避税港,以规避税收。
国际避税的影响与后果
财政收入损失
资源配置扭曲
国际避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对公 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会计实务:转让定价案例:宁波国税转让定价调查补税5000万元
转让定价案例:宁波国税转让定价调查补税5000万元1、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规范化审核分析手册?2、收入稳步增长VS长期微利3、关联交易比例过高?4、电子元器件行业?5、再次强调特别纳税调整?的法律责任——补缴税款及加收利息历时两年的调查取证,宁波市国税局通过对同期资料的规范化审核分析,揭开了辖区内跨国公司的避税面纱,补征税款、利息超5000万元,成为宁波市单户补税金额最大的一起反避税案件。
近日,宁波市国税局对宁波市外资企业A公司的反避税调查案件最终顺利结案,补征企业所得税4209万元,加收利息829万元,合计5038万元。
该案也成为宁波市迄今为止单户补税金额最大的一起反避税案件。
比对数据锁定目标A公司是一家主营电子产品生产的中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4306.59万美元。
2013年7月,宁波市国税局税务人员在A企业同期资料审核中,发现该企业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自2009年下半年新项目投产后,年销售规模从2.7亿元跃升至10亿元,且呈稳步增长态势。
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的获利能力表现较差,从成立至今,经营业绩长期维持在微利状态,不符合企业经营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从关联交易比例看,2009年~2013年,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高达99.72%,存在避税操作空间。
针对上述疑点问题,宁波市国税局运用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规范化审核分析手册,从形式和实体两方面加强对A公司同期资料合规性审核。
在此基础上,税务人员有重点地将其与征管资料、财务数据和第三方信息等进行比对,分析A公司有无形成重大转让定价风险,并综合评估企业是否存在税基侵蚀、利润转移的情况。
经过前期询问、数据搜集、可比性因素分析和功能风险分析,税务人员对A公司2009年~2013年度利润水平进行了核实。
结合全市税收征管数据库、OSIRIS数据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行业分析报告等内外部信息比对,该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避税疑点渐渐浮出水面。
经典国际避税案例分析--转让定价.ppt
综合来看,宝洁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定价 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 的税收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行成了漏税。
精选
二、星巴克避税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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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 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 在英国的业 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以 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 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 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
精选
三个“妙招”: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 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 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 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具体内容:
2002年,在宝洁公司的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这些公 司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于是宝洁公司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国 银行广东省分行寻求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但与正常企 业行为相违背的是,宝洁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 联企业使用,这个举动造成避税行为产生。
星巴克:
1)分公司支付年销售额6%的 知识产权费;
2)利用生产原料把资金转移到 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3)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 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精选
结论:
企业若想达到极节省税负又避免潜在的法 律风险,在现阶段全球反避税的大背景下还是需 要审慎的。
精选
四、现状:
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 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 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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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2002年,在宝洁公司的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这些公 司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于是宝洁公司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国 银行广东省分行寻求总金额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但与正常企 业行为相违背的是,宝洁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 联企业使用,这个举动造成避税行为产生。
三个“妙招”:
转让定价 特许权使用费
资本弱化
第一招,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 巴克,每年 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 权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 方面又把知识产 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 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国际避税案例分析
-转让定价
目录
01 宝洁公司避税案例
02 星巴克避税案例
03 对比分析
04 现状对策
• 税收在国家的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长久以来,企业与政
府之间进行着反反复复的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转让定价是税
收征管中碰到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 主要表现形式:货物购销、货款定价 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 的税收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行成了漏税。
二、星巴克避税案例简介:
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 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 在英国的业 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 以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 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 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
三、对比分析:
宝洁:
将此次的资金使用权的转让 定价即贷款利息定为零,减少 了两个企业当年应缴纳的税收 之和,规避了大量的所得税, 行成了漏税。
星巴克:
1)分公司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 识产权费;
2)利用生产原料把资金转移到税 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3)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移 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销或租赁、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
一、宝洁避税失败案例简介:
自1993年以来,广州宝洁一直蝉联全国轻工行业向国家上缴税额最 多的企业的名号。而正是这家缴税大户,在2003年上半年,被查出 漏报了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 是至2003年以来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
结论:
企业若想达到极节省税负又避免潜在的法 律风险,在现阶段全球反避税的大背景下还是需 要审慎的。
四、现状:
据估算,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 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转让定价实现 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
应对:
对税务部门来说:实行一个更完善的转让定价税制; 对企业来说: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既要合理合法的实现节 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对多税种、多税率间的税 种结构、整体和局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综合考 虑,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Thanks
第二招,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 咖啡贸易
有限公司。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 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 费用给瑞士和荷兰 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 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第三招,英国星巴克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 英国星巴克去年在财务上实现其所有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借款,并且支 付了星巴克集团旗下公司200万英镑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