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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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

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

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杭师大教务管理系统是针对杭州师范大学师生而开发的一款管理系统。

该系统旨在方便管理学校教务相关的事宜,包括学生选课、成绩管理、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教职工管理等各方面。

下面,本文将从学生选课、成绩管理、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以及教职工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学生选课学生选课是教务管理系统的核心模块之一。

这个模块主要包括开课计划管理、排课管理、课程信息管理和学生选课等。

学生选课是教务系统中最为重要的模块之一。

该功能通常由学生端和教务端两个平台来实现。

学生可以登录学生选课系统,进行在线选课操作。

选课过程中,系统会自动检测所选课程的开课时间、学分、先修课程等各种限制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条件,则允许学生进行选课操作。

此外,学生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自己的选课历史记录和成绩信息,方便学生在将来规划选课路线。

二、成绩管理成绩管理是教务管理系统中最为敏感的一个模块。

该模块主要包括教师录入成绩、成绩审核、成绩查询等。

教师录入成绩时,首先需要确定课程数和考试的时间,然后录入每个学生的成绩。

录入成绩时需要注意,必须确保每个学生的成绩都被录入到系统中,且每个学生只能被录入一次。

完成录入后,成绩管理员需要对成绩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成绩进行更正,再将审核通过的成绩发布到系统中供学生查询。

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查询成绩,方便快捷。

三、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教学计划编制和排课是教务管理系统的另一个主要模块。

这个模块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资源调配、排课管理等。

在这个模块中,管理员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资源、课程设置等方案,以满足教学需要。

制定完毕后,可以将教学计划发布到系统中,并进行排课管理。

该模块的排课过程可以根据所选课程、教学资源和学生选课情况进行调配和统计。

排课后,管理员可以根据成绩情况来安排补课或重修课等需求。

排课模块的核心是教务管理员,需要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组织能力。

四、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管理是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模块。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4 〕57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开展学籍处理、学位授予等工作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学校统筹协调,开展业务指导与宏观监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成绩评定、录入、报送、查核、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和单考单招学生的成绩管理,参照本规定及《关于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学生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成绩评定与记载第四条课程考核成绩按总评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成绩等几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重由课程教学大纲设定。

平时成绩一般由学生考勤、课堂讨论、实验(实践)、测试、作业、读书报告等构成。

第五条学生各项成绩的评定均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

期末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其他成绩的相关材料由任课教师妥善保存。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和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的总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军事训练、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的总评成绩按二级制(通过、不通过)记分。

各类课程成绩教师均以百分制记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系统自动按上述规则将课程总评成绩转换为相应的记分制。

第七条学生必须进行注册和选课后方能参加考核,否则成绩无效。

除非另有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各门课程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都必须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八条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我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等课程,成绩记为95 分或优秀第九条学校选派赴国内(外)高校交流或交换学生、由其他高校转入我校学生,转专业、副修等学生所修读的校内外课程成绩、学分的认定及转换,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学生课程选修和改选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课程选修和改选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课程选修和改选管理办法一、选修课程1.1 选修课程的定义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后,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术需要,自愿选择的课程。

1.2 选课时间和方式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制定的选课时间表,在选课系统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程。

选课方式包括线上选课和线下选课。

1.3 选修课程数量限制学生每学期可以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具体数量由学校设定。

学生选修的课程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

1.4 选修课程的取消和调整学生在选修课程开始前可以取消已选的课程,并选择其他课程。

学生在选修课程开始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选修课程,需要向相关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改选课程2.1 改选课程的定义改选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期内已选修的课程,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进行调整的课程。

2.2 改选的时间和方式学生可以在学期开始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改选课程。

改选方式包括线上改选和线下改选。

2.3 改选课程的条件学生在进行改选课程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已经修读了该课程的必修部分;- 有合理的理由需要改选该课程;- 获得相关学院或部门的批准。

2.4 改选课程数量限制学生每学期改选的课程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

三、其他规定3.1 选修和改选的记录学校会对学生选修和改选的课程进行记录,并生成相应的学生课程选修单。

3.2 学校对选修和改选的管理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生选课和改选的管理工作。

学校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选课和改选的公平公正。

3.3 违纪处理对于违反选修和改选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等处分。

以上为《学校学生课程选修和改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学校选修课的管理制度

学校选修课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课程设置1. 选修课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2)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拓宽知识面;(3)注重课程创新,体现时代特色;(4)保证课程质量,提高学生满意度。

2.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发布选修课程目录,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三、选课流程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看课程目录,了解课程相关信息。

2. 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在教务系统中选择选修课程。

3. 学生选择课程后,教务系统自动生成选课结果,学生可查看所选课程信息。

4.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选课结果,完成选课。

四、课程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2. 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

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教师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考试等学业任务。

五、考核与评价1. 课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

2.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3. 期末考试成绩按学校规定进行。

4. 学生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根据学校规定进行补考或重修。

六、课程调整与撤销1.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选修课程进行调整,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教师等。

2. 学校在必要时可撤销部分选修课程。

3. 课程调整与撤销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和教务系统中公布。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范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单位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负责组织管理。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2.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

特殊情况,也可以1学分18学时。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1-2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2-3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5.各院系(部)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其它本科专业学生选修。

6.各院系(部)应为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生选课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

本科学生原则上第六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专科学生原则上第四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

公共选修课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2.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两门)。

3.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5.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

6.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一门课程最多选修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开课及选课程序1.每学期放假前6周开始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

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从网上下载《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标样附后),经院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将《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放假前5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校教学实际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及任课教师,并从网上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

学年学分制选修课建设与选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选修课建设,规范选课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各教学部门和学生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选课的要求与操作程序,确保我校学年学分制管理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分两种开设形式:一是校内教师以常规线下授课形式开设的选修课,一般在第2-4学期开设。

二是网络选修课,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选课学习,一般在第2-5学期开设。

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具体课程内容而定,选课安排和考试时间以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二章授课教师与开设课程第三条申请开设选修课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应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至少为良好以上。

所在教学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初审,报教学管理部门审核。

第四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非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施教组织能力。

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经人事管理部门会同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参加规定流程组织的试讲,听评课结果为“通过”的,方可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教师对申报的课程和内容应有较深入研究,或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成果,且能连续开设。

所有教师申报时须提交所申报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考核大纲、教案。

每位教师一学期只能申报开设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班次不超过2个。

第六条选修课不得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必修课重名,内容不得重复。

申报选修课及讲授内容,在保证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要具有知识性、趣味性、欣赏性、社会性和实用性,能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起到引导作用,能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选课要求第七条对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一)每学期第12周接收、汇总各教学部门安排的下一学期专业选修课的选课计划(包括课程名称、编号、简介、选课要求、周学时、学分、考核要求、开课对象、能接纳的学生人数、任课教师姓名、职称等);(二)每学期第12周前协调安排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计划,计划要求与专业选修课相同;(三)每学期第13周,完成对所有拟开设选修课程的审核。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教务处会在每学期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前上网查阅,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 在班导师或学院教务科的指导下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我校网上选课分三轮进行,其中第一轮采用筛选制,选课不限名额,不分时间先后,如果实选人数超出设定的容量,由电脑随机筛选生成选课名单,被淘汰的同学请在第二轮重新参加选课;第二、三轮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一.系统登录和密码修改()系统登陆。

登录网址()“业务系统—教务管理系统”栏里登录,也可直接输入网址()里链接到选课系统后,输入个人学号和密码,并且选择用户权限为学生,最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选课系统。

选课登陆界面如下:系统成功登陆后显示如下界面:()密码修改用户名称为学号初始用户口令为身份证号,注意符号的大小写为了安全起见,请首次登录后,点击“信息维护”,在“信息维护”菜单中应修改密码。

若密码遗忘或出错,请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

二.全面了解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案资源在选课之前,首先要了解课程体系及教案资源,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更好的选到优秀的教案资源。

三.选专业模块先点击“网上选课”,再点击“选专业模块”。

下学期若开设模块课程的先弹出如下选模块界面:选模块具体操作如下:根据“类别要求”栏要求选模块的个数。

如“任选一”,那么就只能选中一个模块,并在选中模块前的方框内打“√”,再点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

学生不得多选或少选模块个数,如选错模块个数,会出现以下提示的窗口。

点击“确定”,返回选模块界面,必须重新正确选择模块个数,在选中模块前的方框打“√”,再点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

注意:选模块或改选模块,都必须点击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否则选模块或改选模块无效。

四.选专业课点击“选专业(跨专业、年级)课”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要选的课程的课程名称后弹出如下页面所有教案班全部显示在上图中,其中黄色背景的这条记录是你所在班级的课表,要改选其他班级请自行点击其他记录,教材征订系统默认为“是”,若不想征订教材,请在是否预订教材里选“否”。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系统操作指南教务处会在每学期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前上网查阅,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 在班导师或学院教务科的指导下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我校网上选课分三轮进行,其中第一轮采用筛选制,选课不限名额,不分时间先后,如果实选人数超出设定的容量,由电脑随机筛选生成选课名单,被淘汰的同学请在第二轮重新参加选课;第二、三轮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一.系统登录和密码修改(1)系统登陆。

登录网址()“业务系统—教务管理系统”栏里登录,也可直接输入网址()里链接到选课系统后,输入个人学号和密码,并且选择用户权限为学生,最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选课系统。

选课登陆界面如下:系统成功登陆后显示如下界面:用户名称为学号初始用户口令为身份证号,注意符号的大小写(2)密码修改为了安全起见,请首次登录后,点击“信息维护”,在“信息维护”菜单中应修改密码。

若密码遗忘或出错,请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

二.全面了解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在选课之前,首先要了解课程体系及教学资源,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更好的选到优秀的教学资源。

三.选专业模块先点击“网上选课”,再点击“选专业模块”。

下学期若开设模块课程的先弹出如下选模块界面:选模块具体操作如下:根据“类别要求”栏要求选模块的个数。

如“任选一”,那么就只能选中一个模块,并在选中模块前的方框内打“√”,再点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

学生不得多选或少选模块个数,如选错模块个数,会出现以下提示的窗口。

点击“确定”,返回选模块界面,必须重新正确选择模块个数,在选中模块前的方框打“√”,再点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

注意:选模块或改选模块,都必须点击右边的“选定模块”确定,否则选模块或改选模块无效。

四.选专业课点击“选专业(跨专业、年级)课”后,进入如下界面点击要选的课程的课程名称后弹出如下页面所有教学班全部显示在上图中,其中黄色背景的这条记录是你所在班级的课表,要改选其他班级请自行点击其他记录,教材征订系统默认为“是”,若不想征订教材,请在是否预订教材里选“否”。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任意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是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为了加强对任选课的教学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程性质与结构第二条任选课程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要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新进展和新趋势。

据此,我校任选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模块。

通识选修课是为全体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按课程归属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社会科学类、人文艺术类等三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为某一学院某个专业学生开设的选修课,通常为本专业方向类选修课。

三、本科生修读任选课的规定第三条在整个本科学习期间,每位学生修读任选课的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修读专业选修课≥6学分。

2)修读通识选修课≥10学分,其中:理工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4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4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2学分;文法、经管及艺体类学生,修读人文艺术类≥3学分,修读社会科学类≥3学分,修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4学分。

学生所选任选课学分一般应不高于20学分(以选课记录为准),高于20学分的部分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学费。

第四条任选课选修学期为第二至第七学期。

原则上第二、三、四、五学期选修通识选修课,第五、六、七学期选修专业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选修通识选修课前应仔细阅读《选修指南》及有关规定(通知),根据课程要求,并向导师咨询,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所选课程,以避免出现重复或知识不衔接等问题。

第六条任选课的学分不能替代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的学分。

第七条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只能选一位教师的课,且按一门课计学分。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修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我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免听第一条学生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应课程造成课程冲突的,可申请免听部分课程或者免听课程内的部分内容。

第二条申请课程免听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由开课分院通知任课教师。

第三条在课程免听期间,学生必须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按时提交自学该课程的有关材料(含作业、笔记等),参加并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及各项考核。

第四条学生免听课程期间,如果多次未能按时提交作业或其他相关材料的,主讲教师可以随时向开课分院提出终止学生课程免听的建议,经学生所在分院复核后报教务部备案。

二、课程免修第五条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某门课程,可申请免修。

转专业或转学学生,已学过相同课程或已学课程学分和要求高于转入后应学课程,且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经开课分院审核报教务部备案,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已修成绩直接认定。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参军入伍的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令)相关规定,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成绩记为70分或合格。

第六条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在开课后1周内向所在分院提交《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经所在分院会同开课分院审批后,直接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须参加补考并达到80分,否则须重修。

第七条在新生入学后教务部组织的《大学计算机基础》等课程的免修考试中,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准予免修,由开课分院报教务部备案;成绩在80分以下的,须继续参加该课程学习。

通识课程教育目标: - 杭州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

通识课程教育目标: - 杭州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

杭师大教[2009]65号杭州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通识教育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面向所有大学生普遍进行的基础性的语言、文化、历史、科学知识的传授,个性品质的训练、公民意识的陶冶以及不直接服务于专业教育的学生所共需的一些实际能力的培养。

为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发挥通识教育选修课在通识教育中的作用,提升精神品质、平衡知识、完善人格,使学生成为高素质和负责任的公民,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目标和设置原则:1.教育目标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去认识、了解和掌握不同学科的研究思路、方法、模式,开拓视野、建立共识、发展学识。

掌握知道如何去获取、传播、发现和创造知识,具备思辩和批判的能力。

为大学生提供今后长远学习和发展所必需的方法和眼界。

2.设置原则(1)基本性:课程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文明中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综合性: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进行交叉、融会贯通,提供学生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多种思路和视角,能够启发学生的心智。

(3)深刻性:课程不仅要让学生获取广博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发展完备理性,达到人的和谐和自由发展。

(4)时代性:课程应尽可能反映学科新成果、新信息、新趋势。

(5)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的学习,以不须先修系统性专业知识为前提。

二.组织管理:1.教学要求(1)任教资格开课教师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批;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课程要求教育目标明确,内容精,方法新,能承担完全学分制下的通识课程角色;教学方法注重学习方法传授与启迪思考,形式先进多样、灵活有效;重视与学生的对话与交流,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和余地,以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和探讨性学习为主;课程的考核应重在过程性评价上,检测学生自主学习情况,注重学生对所学知识综合运用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随堂安排考试。

2.新增课程申报与遴选(1)申报程序:新增课程原则上每学年申请一次,时间于第二学期第4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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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选修课管理办法为加强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各类人才,根据学校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学分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公共选修课即人才培养方案里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要包括“特色限选课程(基础素质类课程)”和“任选课(综合素质类课程)”两大类,专业选修课不同专业有不同的设置方式,修习类型主要有模块课、限选课和任选课(选修课)三种形式。

在课程设置上,公共限选课由基础素质类和教育类2个系列课程组成;“任选课(综合素质类课程)”由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体类和创新创业类5个系列课程组成,绝大部分专业要求在校期间必须修满10个学分;“特色限选课程”一般要求修满4个学分;专业选修课各专业差异较大,学生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修;阿里巴巴商学院的专业“基础素质类课程”需要修满14个学分,因各专业之间存在差异,所有类别课程的具体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开课条件1.主讲教师须由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其以上的专任教师担任。

2.开设课程应具备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和使用教材或讲义。

3.教师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4.在每学期第3周教学任务下达后,任课教师须及时将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选修要求、教师简介、使用教材等相关信息提供给所在学院,公共选修课经学院汇总整理后报教务处,以备编写《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指南》,专业选修课若有调整,请填写《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并到教研科办理相应的手续,于第10周报教务处。

三、选课办法1.学生选课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学校印发的《学生选课指南》,在班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

2.每学期第14周安排全校学生进行网上选课(教务处网址:),教务处负责组织,学院配合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选课。

3.于第16周初定选课名单,学院根据初定选课名单进行教材征订。

4.选课名单一经初定,学生不得随意退选;个别需补退选者,请在开学前两周自行在网上进行退改选,正式选课名单于开学第4周确定。

由各学院从网上下载选课名单交任课教师,并通知教师在课堂上确认名单。

6.学生从第一学期起可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每学期原则上最多选修2门;专业选修课按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选修。

四、教学安排与过程管理1.专业选修课教学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1 周至第17周,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公共任选课原则上从第二周开始授课,随堂进行课程考核。

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严格按教务处下达的开课通知进行教学,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调课的,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课;专业选修课严格按各学院排定课表进行教学,教师调课须经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

2.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

学生请假须凭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非连续性请假,由任课教师批准;连续请假两次及其以上,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书面告知任课教师。

3.学生缺旷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三分之一,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4.教师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听课;未经网上选课而参加听课、考试的,该课程成绩无效。

5.选修课一般采用考查方式,成绩以五级制记分。

具有考核资格的选读学生,考核成绩及格,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6.选修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输入教学管理系统,打印签名后由任课教师交予开课学院存档。

五、附则1.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选课程序及其管理办法根据学分制管理的需要,我校已运用新的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将所有课程纳入全面网上选课。

为加强选课管理,规范学生选课,保障学生选课和学习权利,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选课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本专业培养方案(即教学计划)。

专业培养方案是选课的指导性文件。

学生一般应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顺序修读,提前修读可能给学习带来困难,滞后修读则有可能影响按时毕业。

诚然,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基础和学习特点自主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但在选课时一定要注意课程之间的先后逻辑关系。

学生必须修读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后方可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2.认真了解课程开设情况、任课教师情况及课程简介,拟定修读计划。

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学生数及教学资源状况而安排的,是学生选课的根本依据。

学生在班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任课教师情况、课程介绍和课程安排,根据个人学习情况,拟定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修读计划(含修读课程、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

其中,公共必修课(除体育课外)、专业必修课教务处默认已选,若对默认已选课不满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退改选;专业选修课、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均需学生进行选课操作,特别应注意体育课是公共必修课,采用的是俱乐部制,是必选课程,在选课时必须选定体育课。

3.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

学生在选课前应检查本人学习进度,特别要检查是否有前期应修读但尚未修读的课程,或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如有此类课程,应在下一学期首先选修,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业。

非毕业年级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22学分左右,应修得学分数不得低于12学分但也不能高于30学分(特殊专业根据培养方案的学期学分数的上下限决定)。

4.选课方式:采用筛选制与优先制相结合的选课办法。

选课分三轮进行,第一轮采用筛选制,选课不限名额,不分时间先后,如果实选人数超出设定的容量,由电脑随机筛选;第二轮是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如果第二轮仍没有选够学分,则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科提出手工选课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情况属实的则尽可能给予人工补选;第三轮是主要涉及到重修学生选课和新生选课,若还有其它各类原因导致选课没成功的同学也可以在本轮进行选课。

本轮选课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5.学生必须选课才能参加考试,否则即使参加了考试,成绩也无法录入综合教学管理系统,即成绩无效。

6.所有学生只有注册成功才能参加网上选课;注意未缴清学费导致没有注册的学生,无法参加选课,即使参加了课程考试,成绩也不予承认。

二、选课注意事项1. 学生要在选课前作好充分准备,选课时慎重考虑,选课结果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2.培养方案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课程的前后衔接顺序安排的,既考虑了前导课程与后续课程的逻辑关系,又考虑了学生每学期的学习负荷量。

特别应注意的是在选课时一定要选定必修课;学生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比较复杂,一定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专业培养方案,要注意专业选修课程的模块、组块、限选、任选等各类选修课的学分要求,还有注意课程的整体性和前后衔接性。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学分要求,以免后期学习因时间关系而不能完成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影响后期的学习。

3. 我校从2005级开始经上级批准正式实施按学分收费,2005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原学年学费标准缴费。

从2005级开始,凡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限选课均须重修,重修按学分收费标准缴费。

4.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选课,学校对各学院已安排好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除体育课外)、专业必修课默认“已选”,若本人对默认已选的教学班不满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退改选;专业选修课、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均需学生进行选课操作。

选课结束后,请在“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里确认自己的选课结果;若部分课程没有上课时间,在“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里查看该课程是否选上。

5.复、转学的学生应在开学四周内参加学校的第三轮选课方能参加考试,否则学校不再办理学生的补选课。

6.分段或周学时不等的实验课(包括一门课程中的实验部分),选课后请留意学院安排做实验的具体时间。

7.音乐艺术学院《钢琴》等小班课因为排课太分散,在课表上无法排出具体的上课时间。

为适应选课的需要,上课时间从形式上均暂定在周末,具体上课时间详见该学院安排的小课表。

8.学生应注意保管选课密码(可在系统中自行修改),以保证自己选课结果的安全性。

9.每次选课须携带纸、笔,以便记录选课结果。

三、学院的选课管理1.高度重视选课模式的大调整。

将所有课程纳入选课范围的全面网上选课是学分制改革后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必然趋势。

学生选课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能否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能否按时顺利地完成学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选课模式的大调整,正确指导学生网上选课,以保证选课的成功。

2.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专业培养方案和《杭州师范大学选课指南》。

由于校区分散,选课涉及面广,选课数据庞大,选课操作流程较复杂,各学院务必将专业培养方案和选课指南发到每一位同学手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专业培养方案和《杭州师范大学选课指南》,学生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比较复杂,要让学生完全理解专业选修课的模块、组块及其他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正确理解模块课程、组块课程的整体性和前后衔接性。

3.充分做好选课前的准备工作。

要为每班配备一名班导师,班导师要熟悉专业培养方案,以正确指导学生选课。

学生应在班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选课,并服从教务处选课中心的统一调配。

4.积极为学生提供选课服务。

下沙校区选课人数多,而学校公共机房电脑有限,各学院在选课时间内尽量提供机房和能上网的电脑以供学生选课;若学生密码遗忘,应及时提供查询密码服务。

同时做好学生选课的咨询和指导工作,对错选、漏选的学生要及时加以指点和帮助。

5.为跟踪网上选课的全过程,及时了解学生选课情况,请个学院及时将选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信息反馈给教务处。

选课系统操作指南教务处会在每学期的第十四周左右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网上选课”栏里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学生应在选课开始前上网查阅,并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 在班导师(学院教务科)的指导下初步选择下学期的课程。

教务处将在第14周和16周左右开放选课窗口,学生可以通过INTERNET网进行网上选课。

为了减轻服务器压力同时又加快学生选课的进度,公共必修课(除体育课外)、专业必修课系统默认已选,若学生对默认已选课的教学班不满意,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退改选。

网上选课分三轮进行,其中第一轮采用筛选制,选课不限名额,不分时间先后,如果实选人数超出设定的容量,由电脑随机筛选生成选课名单,被淘汰的同学请在第二轮重新参加选课;第二、三轮采用优先制,设定容量,按选课时间先后,先选中者优先,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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