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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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

Legal consultant contract

聘请方:

法律顾问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实际签订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涉及减轻或者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提请甲方留意。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聘请期限

1.聘请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壹年,自 2017 年月日起至 2018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签合同甲方又要求乙方实际进行了法律顾问服务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计时收费方式支付法律顾问费。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根据自身对法律服务的需要,需要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但是,如甲方选择的服务在服务期内未提出实际需求的,视为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需要该项服务)(在选择处打√):

协助甲方建立健全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

起草、审查合同、协议、声明、确认书或其它重要的法律文书;

对经营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参加纠纷调处、协商、谈判;

公司设立、合并、项目投资等(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按照附件收费标

准八折);

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按照附件收费标准八折);

甲方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方式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选择处打√):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乙方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独立作出决策,并自行承担决策的风险和后果。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3.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提供的全部有关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4.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如实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如本合同约定的《计时清单》、《计时收费清单》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计时、或计量、或计价的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2.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乙方及其律师有权暂停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3.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外,乙方律师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费用。

七、法律顾问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法律顾问费

甲方按照下列第(1)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在选择处打√):

1)按固定金额收费。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元(大写:),按下列约定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

□(2)计时收费。具体计时和收费标准等按照本合同附件《常年法律顾问费计时收费规则》执行。

□(3)其他收费方式: /

2.差旅费和杂费: 乙方律师为处理甲方事务所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和打印费一般由乙方承担,但到绵阳市区以外出差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3.其他费用

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产生的行政、审计、司法、鉴定、公证、查档费用及其他中介机构等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

4.另行计费约定

(1)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只限于甲方作为独立主体发生的相关活动,乙方指派律师无权利和义务为甲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员工、股东、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甲方参股企业的关联主体、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等其他主体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支付相应律师费用。

(2)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和律师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支付相应律师费用。

(3)甲方理解并认可:乙方为甲方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或处理重大复杂的项目,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按律师收费标准另行支付律师费。

八、违约责任

1.非因本合同约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乙方还有权向甲方追收尚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常年法律顾问费。

2.甲方逾期支付法律顾问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逾期还款罚息(即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30日,乙方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的,甲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九、利益冲突

乙方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免责事由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决策。非因乙方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介绍的情况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导致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出现偏差,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联络

1.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电邮:

其他:

乙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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