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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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
2012 年度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仅受理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不再设立“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
医学科学部根据优先资助领域,经专家研讨确定2012 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申请人需根据下列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申请代码;附注说明必须写明项目申请所属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
有关申请书的撰写、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看本《指南》中重点项目总论部分及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部分。特别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须附5 篇代表性论著的首页复印件,并将其扫描件附在电子版申请书中,同时注意扫描件文字的清晰度。
未按照上述要求撰写重点项目申请书的项目申请,本科学部将不予受理。
医学科学部2012年度计划资助重点项目90项,资助强度约为200万〜400万元/项,平均300 万元/ 项(如特别需要增加资助强度应加以说明,但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项) ,资
助期限为5年。请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除了填写经费预算表之外,还需要写出尽可能详细的预算说明。
2012年医学科学五处肿瘤I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
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 (申请代码范围:H1601至H1614)”及其相应的
“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申请受理”栏
目下的“特别关注”。
2012 年度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立项领域:
1.急性肺损伤发生、发展及保护( H01)
2.心肌组织损伤、修复与保护( H02)
3.肝病慢性化及其转归的分子机制( H03)
4.造血干细胞再生、移植及其重要并发症( H08)
5.细胞衰老的基因表达调控与衰老性疾病( H25)
6.出生缺陷及其围生期干预( H04)
7.前列腺/膀胱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 不含肿瘤) (H05)
8.糖脂、钙磷代谢异常的内分泌调控( H07)
9.重要致聋疾病的发病机制及听觉功能重建(H13)
10.口腔颌面重要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不含肿瘤)(H14)
11.神经系统免疫和炎性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H09)
12.慢性痛的发生机制及干预(H09)
13.纳米药物载体与量子点标记分子探针(H18)
14.多模态功能、分子成像及其基础研究(H18)
15.基于医学图像的虚拟内窥镜关键技术研究(H1809)
16.重要医学病原细菌的耐药机制(H1908)
17.人类病毒的潜伏感染与致病机理(H1904)
18.运动损伤与康复(H06)19.创面修复与皮肤组织再生(H15)
20.基因组不稳定与肿瘤发生(H1603)
21.肿瘤放疗抵抗的分子机制(H1610)
22.肿瘤分子靶点的发现及其化学干预(H1611)
23.代谢异常与肿瘤发生发展(H16)
24.肿瘤血管拟态的形成机制(H16)
25.肿瘤细胞的可塑性调控(H16)26.基于自然人群队列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27.环境有害因素低水平联合暴露健康效应的基础研究(H2607)
H2610) 28.免疫细胞的表观调控及其病理意义(H10)
29.免疫细胞及其免疫微环境对相关疾病的影响机制(H10)
30.基于生物和化学信息学的药物分子设计研究(H3007)
3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药物作用新机制与新靶点(H3102)
32.药物分析研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与新方法(H3010)
33.体现辨证论治的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方法研究(H27)
34.情志致病机理及其防治基础研究(H27)
35.督任二脉与神经系统疾病(H2718)
36.中药方剂的网络药理学关键技术与方法(H28)
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一类重要项目类别,主要支持科学家结合国家和科学发展的需求,在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的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2011 年起生命科学部实行了重点项目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有条件的非立项领域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
2011 年度生命科学部共受理重点项目申请550 项,其中,按立项领域重点项目申请393 项,受理365 项,资助57 项,资助率为15.62%;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157项,受理138项,资助15 项,资助率为10.87%。
2012 年度生命科学部根据学科特点和研究现状,20 个学科分别按两种方式受理重点项目。其中9 个学科仍将按两种模式受理重点项目申请(立项领域+非立项领域申请),这些
学科包括:微生物学;植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和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11 个学科仅受理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的重点项目申请,不受理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这些学科包括:生态学;林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动物学;食品科学;畜牧学;兽医学和水产学。
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本章列出的科学部2012 年重点项目申请要求、注意事项以及资助计划,了解受理非立项领域申请重点项目的学科,按本《指南》的要求申请重点项目。此外,按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的重点项目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可自主选择与研究内容相对应的申请代码填写。
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请参照生命科学部公布的2012 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领域,确定研究题目,撰写申请书。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附注说明栏中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并要求准确填写立项领域后面所标出的对应的申请代码。需要说明的是,指定重点项目申请代码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被指定的申请代码可能并不包含所招标的立项领域的全部内容,请申请人不要受指定申请代码的名称限定,在申请时根据立项领域的相关内容确定自己的研究题目。
(2)非立项领域申请重点项目的条件。①申请人在既往的研究中取得重要进展,急需重点项目资助,但研究内容又不在本年度科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范围之内的;②属
于新的科学前沿或新的学科生长点,而当年科学部公布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未覆盖到,且申
请人在此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急需进一步高强度资助开展深入研究的。申请此类重点项
目者,要在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附注说明栏中写明“非立项领域申请”字样。
此外,非立
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除了按常规要求撰写申请书外,还需要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
一项800 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在此说明中着重阐述申请重点项目的理由,与本次申请密切相关的重要创新性进展、相关的工作基础以及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等。对于本次申请所依据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代表性论文,要求必须是申请人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3)凡在生命科学部申请重点项目者(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和非立项领域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申请书后附5 篇申请者本人发表的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