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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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47金融法概论
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金融交易关系:是指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

3、金融管理关系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交易的管理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P1
4、中央银行法律地位: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是发行货币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以及政府的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金融宏观调控。

P6
5、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来源: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列入中央预算单独管理。

它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库,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P7
6、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中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立法作用:(1)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从而使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时有明确的方向(2)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绩效的工作有了法律的标准:货币币值保持稳定,表明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做好了;反之,就没有做好工作(3)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P8
7、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产生的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0条规定了行长产生的具体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主持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P9
8、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该委员会共11名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当然委员,其他委员中除一些相关部委的领导和国有独资银行两名行长外,还设有一名金融专家身份的委员。

P10
9、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P11
10、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项,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项,称为存款准备金。

P11
11、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基准利率。

是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P12
12、再贴现率概念P12
13、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的直接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资金不足。

P14
14、我国目前采用的结算工具主要有: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卡、汇兑以及委托收款等。

P14
15、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

P15
16、金融监管的目的与范围。

P16
金融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银行业的安全。

17、银监会的监管范围。

P19
18、商业银行的概念。

P29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是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业务。

19、三家政策性银行P33
20、商业银行设立条件及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符合《商业银行法》
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伤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P36
商业银行筹建完毕,应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

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书面决定。

核准的,颁发金融许可证。

商业银行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自领取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P39
21、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四项消极条件。

P37
22、银行分支机构与总行之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对外营业是经过总行授权的,代表总行进行的市场经营行为。

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总行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注册资本金融的60%。

P40-P41
23、银监会的接管出现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的目的。

P43接管是行政行为,最长时限不超过2年,自决定接管实施之日起算。

24、商业银行进行破产清算的清算顺序:(1)支付清算的费用(2)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3)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4)偿还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债务(5)偿还其他一般债权人的债务(6)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P45
25、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为核心,银行的业务通常划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大类,其中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称为“表内业务”,中间业务称为“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P48
26、商业银行经营的分业限制: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P49
27、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息收入。

P49
28、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

P52
29、我国商业银行发型的金融债券分为普通债券和银行次级债券。

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发行次级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批准。

P53
30、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因为资金周转需要,相互之间借入、借出的资金头寸。

其特点是期限短、无担保、利率较低。

对于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同业拆借的最长期限的规定:(1)银行业金融机构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4)金融机构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

P55
3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一、安全性原则;二、流动性原则;三、效益性原则P56
32、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与经过风险加权后的银行资产之比,是衡量争行抵御贷款等资产业务损失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

P58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在《巴赛尔协议》首次确立。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33、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限额以外的存款只能放到库存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国债等无风险资产或低风险资产。

P61
34、流动性资产的概念P61
35、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比例不得超过10%P62
36、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款所列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P64
37、商业银行贷款根据其分先大小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怀疑、损失,其中后三类贷款属于不良贷款。

P66
38、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分为:银监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管。

P70
39、外资银行的概念与分类。

P71
40、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付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外挂哦银行分行义务限制分为:一不得从事银行卡业务,二对中国境内公民吸收的人民币存款不得少于每笔100万,且为定期存款,三不得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

P76
41、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P80
42、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及其社员。

P82
43、信托的概念P87,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

44、信托业的特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中,受益人不能要求受托人向自己支付信托财产(2)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经营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收益(3)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经营,受托人得到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分享红利。

P90
45、金融租赁的概念与特点。

P96
46、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

(1)自营租赁(2)售后回租租赁,简称回租(3)转租赁,简称转租。

P98
47、财务公司是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准银行。

与商业银行相比,主要有两个特点:P104
4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保全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减少损失,同事改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提高资信度。

以及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为盈,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为10年。

P109
49、银行客户的含义。

P114
50、银行账户的基本分类:个人储蓄账户与单位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P115
51、账户实名制的概念与意义,存款帐户实名制:是指客户应当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开户,不得使用假名、化名、笔名。

其意义有利于保护真正存款人的利益,建立个人信用,同事也便于国家的税收管理、惩治腐败以及洗钱行为。

P116
52、单位结算账户的分类以及基本账户概念。

P117
53、限制单位开户数量的原因:一是为了对现金使用和流通进行监管。

二是为了防范企业逃税、逃债。

P118
54、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契约关系。

P119
55、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P122
56、银行与客户法律关系的终止:一单方面终止,二协议终止,三因法定事由而终止分别是:P125
57、银行的权利有收费权与抵销权,银行义务包括保证支付、为客户保密、遵守营业时间、遵守结算纪律等。

P125
58、抵销权的概念。

P127
59、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商业银行存款的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

除此之外,单位存款还允许外汇管理局、物价局、监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等行政机关查询,但无权冻结扣划单位存款。

P125
60、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P133-P134
61、单位存款的概念。

P141
62、存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存款人将款项交入银行并经银行签发存折、存单或者存款凭条时,存款合同成立。

P138
63、“公款私存”的危害:“公款私存”除获得了本来无法获得的利息收入外,还有如下危
害:(1)为单位私设“小金库”、逃避监督提供了便利(2)影响单位与银行间的正常资金周转(3)容易逃税、漏税(4)易滋生腐败。

P143
6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念及其处罚。

P148
65、存单的概念及其种类和用途。

P149
66、以伪造、变造、虚开存单进行质押的处理规则:(1)伪造存单的质押:存单持有人以伪造、变造的虚假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2)虚开存单的质押:存单持有人以银行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质押,以骗取或占用他人财产的,该质押合同无效。

接受存单质押的人起诉的,该存单持有人与开具存单的银行为共同被告。

(3)虚假存单或者虚开存单的核押:在存单持有人持伪造、变造、虚开的存单出质的情形下,当质权人向存单所指的银行进行询问时,如果该银行对存单给予了核押,则质押合同有效,该银行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

P154
67、贷款种类。

P159
68、短期贷款,中期贷款与长期贷款的时间。

P159
69、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P167
70、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提前还款没有约定的,如果提前还款不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借款人可以不经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如果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可以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或者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按原定合同期限支付利息。

P169
71、高利转贷罪及其处罚。

P172
72、担保的概念P174
73、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P176
74、担保形式的分类。

P176
75、保证的概念。

保证期间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P177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保证人。

法律禁止作为保证人的有P177
76、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对主债务人不能履行的部分债务负赔偿责任。

P178
77、抗辩权的概念。

P179
78、保证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保证合同无效有两种情形(1)保证合同本身由于违反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诚实信用原则而无效(2)主合同无效,导致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

处理规则(1)担保合同本身无效:1)如果债权人无过错,仅保证人有过错,则保证人需要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果仅债权人有过错,而保证人无过错的,如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则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如果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的,各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中,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1)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P182
79、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P183
80、孳息的概念。

P186
81、最高额抵押的定义。

P189
82、权利质押的类型:(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P191
83、留置主要应用于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

P192
84、定金的概念,定金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P194
85、人民币的发行原则。

一经济发行原则,二计划发行原则,三集中发行原则。

P196
86、票面残缺人民币的兑换:(1)如果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图案、文字能照原样
连接者,或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照原样连接者,可以全额兑换(2)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图案文字能照样连接者,照原面额半数兑换(3)票面残缺超过1/2以上,或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认真假者,或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不予兑换,也不能流通使用。

P197
87、国际金融界普遍接受的自由外汇有美元、日元、欧元和英镑。

P201
88、自由外汇在国际市场上有四种作用: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信用手段和储备手段。

对我国来说,外汇的作用主要是支付手段和储备手段。

P202
89、外汇储备来源。

P210
90、经常项目的含义。

P214
91、资本项目的含义。

P215
92、外汇担保的概念与分类。

P218
93、逃汇与套汇的含义及其处罚。

逃汇: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

P222-P223
94、利率的种类。

P225
95、利率管理必要性:一是有效发挥利率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二是委会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避免恶性利率竞争,三是避免行业垄断利率,保护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P226
96、中国人民银行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

P229
97、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概念。

P232,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我国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机制-----“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P233
98、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P233
99、人民币汇率定制管理的主要考虑因素。

P235
100、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P238
101、我国银行卡的种类。

P243,贷记卡与借记卡。

102、我国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基金份额,可转换公司债,认股权证,认沽权证。

P260
103、证券发行与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及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P261
104、中国证券业协会P264,我国目前有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

105、股票的概念与特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想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特征:收益性、流通性、非返还性、风险性。

P265-P267 106、股票发行的概念与种类。

股票发行的分类:(1)根据发行对象的范围,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2)根据是否存在发行中介,分为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3)根据发行的时机,分为设立发行与增资发行(4)根据证券监管的目的,分为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P268
107、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P271
108、股票发行的保荐制度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依照法律和行业规范,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在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的制度。

P274
109、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承办股票发行事宜,筹集发行人所需资金的行为。

P280
110、承销团承销:依照《证券法》第32条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分散单一承销商在筹资规模较大的证券发行交易中承担的市场风险。

P281 承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111、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是,采取网下对机构投资人的配售、网上公开发行等方式向公众投资人发行股票,并将筹集到的资金交付发行人。

P284
112、招股文件的披露渠道有:报刊、网络以及相关机构住所地。

P290
11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P296
114、根据现行证券交易规则,竞价交易分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

P305
115、证券交易所暂停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况:(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经交易所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后仍未披露的。

P299
116、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作用和类型:作用(1)为证券市场合理估价公司股票提供信息,便利投资人作出相关的决策(2)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类型(1)定期报告的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2)临时报告的披露。

P308
117、禁止的股票交易行为P313
118、内幕交易的概念P314
119、收购预警制度:是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程度的公司或个人施加的信息披露义务,以提醒证券市场中的公众股东,公司控制权可能在未来会发生变化。

P323,我国现行立法把收购预警的标准定为5%
120、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

P323-P325
121、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点。

P327
12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P329
123、有公司债券经法定最低交易单位“一手”:公司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交易时以1000元面值(即10份债券)为一交易单位,简称“一手”,实行整数交易。

P331
124、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或可转债,按照中国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P334
1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基准股票、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溢价比率、赎回、回售、转换期及转股价格的调整条件等内容。

P335
126、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P345
127、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分类与特点: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分类:(1)根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3)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4)根据基金资产投资方向的不同,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等。

特点:(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的委托理财方式(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投资方式(3)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起点和交易费用较低,方便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4)证券投资基金能够组合投资、分散风险(5)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强,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买卖基金。

P346
128、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P346
129、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P347
130、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基金的运作中处于核心地位。

P351
131、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P365
132、期货交易的概念与特征。

P371
133、期货交易的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P376
134、金融期货的概念与种类。

P377
135,、期货交易所概念P381
136、期货保证金制度P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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