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请示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召开首届业主大会暨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请示
居委会:
住宅小区座落在,自年月日竣工至今,已交付专有部分超过建筑物总面积达55%以上,总户数户,已入住户数为户,占总户数比例为60%以上,交付使用已近年,完全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我们作为住宅小区的部分业主,提议筹备召开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
因此,请贵单位严格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对于住宅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及会同筹备组织。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九日